各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代表在外交活动中经常有公文来往,“照会”是外交公文的一种常用形式,可分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两种。
正式照会是用第一人称起草的,一般用于国家领导人、外交部长、使馆馆长等高级领导人和高级外交官之间的通信来往。这种照会需由发文人本人签字,但不需盖公章。正式照会中应用的称呼也有严格的规定。对大使和外交部长应称阁下,对临时代办则称先生。正式照会的结尾是很正规的致敬语:“我乘此机会向阁下表示最崇高的敬意”。现在统一使用的格式已简化为“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普通照会与正式照会不同,它是用第三人称起草的,一般是外交部与外交部、使馆与使馆、使馆与外交部之间的通信。普通照会行文中不称你我,也不称你部我部、你馆我馆。而只称某某外交部、某某大使馆,最后不需有关人员签字而只盖发文机构的公章。它可以用来处理从外交日常事务直至重大的政治问题。普通照会不是国家领导人和国家代表个人之间的直接通信,所以凡不便由国家领导人或代表直接交锋的争执和交涉一般都用普通照会的形式来进行,这样可以有话直说,便于进行针锋相对的争论,提出抗议,以至提出警告等。所以,许多政治性质的普通照会是抗议照会。一般来说,普通照会的使用要比正式照会广泛得多。
(程航摘自《社会科学十万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