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培新
《日本经济的活力》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冯昭奎、胡欣欣等同志在日本丰田财团资助下,对日本经济进行反复调查之后写成的,是认真的科学研究的产品。它的可贵之处,主要是总结出来下述两点历史教训。
一
依据日本的经验,扫除封建主义,为现代化清除障碍,是“艰巨的、漫长而痛苦的历史过程”。日本明治维新触动了封建主义,但很不彻底,还存在着天皇专权、财阀垄断、封建土地所有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由于天皇专权,实行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专制政治,议会仅仅是“民主”摆设,这就导致到以军部为代表的法西斯上台,把国家投入战争和灾难的深渊。
日本战败以后,盟国认清封建专制是战争的温床,独裁者最容易发动战争。因此,对日本推行民主为中心的各种改革,摧毁其封建专制政制。采取的具体步骤是:一、废除天皇专权制,将被“神化”了的天皇还原为人。一九四六年元旦,日本天皇发表《人的宣言》,否定了自己的“神格”。二、建立权力制衡的民主政权。他们认为“一个不受约束的权力,难免会走向专断,走向极端,成为历史谬误、庇护官僚腐败的后台和根源”,以议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议会不仅有立法权,而且拥有监督政府的权力。如组织内阁须经议会授权,议员有权对政府工作提出质询,要求答复,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就得下台。”议会质询通过电视直播,让全国人民知道。政治上的权力斗争,被限制在议会讲坛为中心的“围栏”里,有利于实现民主,防止动乱和政变。总理无权随意增添政府科室、增减人员。总理无权答应给外国以援助。法律一旦发布以后,就立即成为最高的权威。在“搞不好经济,就得受到弹劾甚至垮台”的压力下,政府不仅虚心地听取经济专家学者的意见,而且竭力使政府机构本身成为人才荟萃之地。在扫除封建主义、不讲究门第之后,才能形成机会均等的社会环境,优秀人才被吸收到政府中去,真正做到尊重科学,尊重人才。三、强调信息公开,使公众能够公开表达意愿,反对违法和贪污腐化。信息公开有利于敏锐地揭露政府官员中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的丑闻。六十年代后半期,新闻媒介对几大案件的揭发,就显示了威力。内阁总理一旦被涉及贪污受贿案,如田中、竹下登只好辞职。这是防止政府腐化的有效手段。
本书的结论是:“一个国家要实现真正的经济发展,必须依靠这种以思想自由和精神解放为前提的带有全民性的经济振兴运动,而思想上的自由又要以政治上的民主为前提。”
有人说,象南朝鲜那样,经济上不也发达起来了吗?我最近和南朝鲜经济学家接触,才知道朴正熙当时是看到越南南北方统一以后,害怕北方发动进攻,因此,进行以军事工业为中心的重化工业建设,备战统制经济、通货膨胀和独裁专制三位一体,触发了强劲的反对,朴正熙终于被杀。看来,没有全民族思想上的振作,决不可能带来经济的真正发展。
二
现代社会,以企业为经济细胞。经济增长的基本内涵就是企业的发展和繁荣。战后日本,正是成千上万个企业进行设备投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才带来了高速经济增长。
日本扩大再生产的投资主体是企业,而且主要采取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的方式。日本一九六四年底,日本制造业的机器设备中,使用六年以上的只占百分之二十七,有百分之五十六点二的设备年龄只有三年或三年以下。设备更新、采用先进技术,使日本产品迅速打入国际市场。企业既是投资效益的受益者,又是投资风险的承担者,关系到企业和经营者个人的命运,这就保证了投资决策正确,缩短建设周期,尽快回收投资,因此具有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机制,制约着“投资热”和“投资饥渴症”。只有社会基础设施,才以地方政府为主体,政府也采用公团、事业团的方式来向社会集资进行基础设施。日本采取低税率政策,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租税所占比例,法国占百分之三十二,英国占百分之三十一,美国占百分之二十六,日本仅占百分之二十一点三,其中,个人直接税占百分之七,法人直接税占百分之三点六,间接税占百分之九点九。凡是实行高税率、竭泽而渔的国家,其发展速度就低。反之则其发展必然高速。
日本的高速增长,和实施正确的产业政策有关。但是如果认为政府公布一纸产业政策就够了,那就错了。日本要求财政、金融、外汇、外贸等方面,采取快速折旧、优惠贷款、外汇优先供应等各项措施,保证产业政策的实施。同时制定必要的法律和制度。
怎样才能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关键在于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参与决策。政府和企业之间不断交通信息,企业团体及其智囊机构和通产省“官民协调”来制定政策。在这方面,我国对企业家极少征求意见,人民代表大会中企业家代表极少,是值得改进的。
日本企业的发展,和设立通商产业省(以下简称通产省)机构有密切关系。通产省统管了产业和进出口贸易,既管生产、又管贸易,而不设立许多工业部门,这是管的高,管的宽。社会化大生产,存在着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我国当前企业界面临电力、煤炭、原材料、资金、外汇、运输紧缺问题,要解决企业任何困难都需要各部门协同行动。我国由于各部分工过细,例如轻工部对于其管辖下的保温瓶厂的问题,无论原料、动力、价格、资金、运输,都无从解决。必须有一个超越各部门的机构来组织协同动作。现在看来,我国不但不应该撤消国家经委,而且应当逐步扩大它的职权,并把各个工业部门逐渐并入这个机构。国家经委应延聘企业家、专家、学者为委员、顾问,共同制定政策、法令、措施。
十年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失误。他山之石,可以攻错。《日本经济的活力》,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借鉴。
(《日本经济的活力》,冯昭奎、胡欣欣著,经济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十月第一版,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