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的神话与现实

1989-07-15 01:07
读书 1989年7期
关键词:大革命革命法国

姚 蒙

一九八九年是有着众多纪念日的不平凡的一年:就中国而言有五四运动七十周年,新中国成立四十周年;就外国而言则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了。庆祝节日是人类最古老、而又最具象征意义的活动之一,这一可追怀往日、确认传统的合法性,二可寓示今日、再次确认今日的合理性与不合理性,从而为人们今日的行动提供历史的依据。正是从这两方面而言,人们有意无意地看重了节日所表现的历史事件的象征含义,从而也就有意无意地“神化”了历史事件乃至历史运动本身。

然而,在一个日益多元化的社会内,对历史事件、历史运动象征含义的理解也会趋于多元化,而节日庆祝的群体一致性也就大大减弱。(这是否便是现时西方节日气氛淡化的原因之一?)正是在这一多元化的背景下,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纪念之际却同时成为对大革命本身提出最多疑问的一年。

疑问之一:有否一个完整的、导致法国社会本质更新的大革命?自五十年代上半期开始,英美一些史学家便对此表示怀疑。伦敦大学教授A·考本等人认为法国从旧制度向近代的演进在大革命前就已开始了,社会的经济结构乃至政治结构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动,这种变动的趋势与速度与大革命本身(即一七八九年到一七九四年)很少有直接的联系。法国年鉴一新史学派的一些史学家(如A.布基耶尔、J.索雷等人)也指出:法国社会政治、文化、经济、心态、社会阶层阶级分布诸结构从中世纪向近代的演进是一个跨世纪的过程,大革命作为一个发生在数年乃至十年时段中的政治变动无法代表社会整体结构的更新。

这是一个解构“神话”的潮流,考本便称大革命其实就是一个神话,它只是一个普通的事件序列罢了。F.孚雷便进一步解构大革命本身进程的统一性:他与D.里舍在六十年代中期发表了《法国大革命》一书,认为法国大革命在本质上是一场精英革命,意识形态是革命的主要动力,革命范围原只局限于上层的权力再分配。但是制宪议会的革命却逐步失去了控制,“侧滑”到与革命初始目的相悖的城市平民革命与农村革命中去了。①于是自一七八九年起的法国大革命便可解构成三个相互不同的革命:制宪议会的革命、农民革命与城市平民革命。“侧滑”的每一步都有偶然因素的作用。持上述看法的史学家现时已逐渐增多,尽管孚雷本人在他的近作中对这一“侧滑论”作了修正(参阅笔者对孚雷的专访,将载于《史学理论》今年第二或第三期),但英美史学界循此思路作文章者大有人在。

疑问之二:大革命的实际结果是否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这一疑问更具意识形态色彩。法国史学家孚雷等便直接抨击大革命中的恐怖与流血,认为雅各宾专政是一种独裁、专横的恐怖统治,与大革命之初衷相去甚远。人们在幻想通过革命以建立一个自由、平等新社会的同时,却事实上缔造了一个以乌托邦政治理想为意识形态凭据、并以多数人名义为借口的少数人的暴政。D.萨斯兰德、L.阿尔芒等一些英美法史学家则进一步揭示了是大革命主动挑起了对外战争、迫使反革命阵营的聚合与还击,从而否认了革命暴力是对付反革命威胁的必要手段这一看法。孚雷、索雷、J.戈德肖等法国史学家日益倾向于认为拿破仑帝国是大革命的直接结果之一,于是理解雅各宾专政的恐怖与拿破仑独裁政权便成为理解法国大革命内在机制不可或缺的一环。

大革命在政治层次并未直接建立新的政权形式(除了昙花一现的第一共和国之外),在经济层次也并未有极大的促进作用。F.阿夫培利翁、P.塞迪尤、F.克鲁赞等西方史学家揭示了大革命对法国经济所造成的直接破坏与潜在削弱作用;政治冲突使法国生产陷于停顿,减缓了工业化进程,在国际竞争中又处于不利于英国的地位。大批自耕农的出现及土地的分化也阻碍了农村资本主义化的进程,从而给十九世纪法国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疑问之三:大革命的起源与大革命的影响大有再加考察的必要。

与传统解释相反,近年来一些史学家更为倾向于用偶然因素解释大革命的起源,于是人们便忽略了大革命社会、经济根源的追索(这些史学家认为根本无什么根源,因为任何突发事件皆可事后找出根源,而相同的根源也完全可能不导致革命)而着意于政治层次的事件与人物活动。孚雷便曾说革命爆发与否取决于国王的裁决能力。至于启蒙运动对大革命的作用,在美国史学家萨斯兰德看来也是一种后人加以渲染的神话:以今天的传播媒介来衡量,当时启蒙思想根本不可能在一般民众中(大部分是文盲)取得深入,民众心态永远是传统的最佳积淀层。而启蒙思想家本身极不统一,吸入启蒙思想的精英层也极不统一,故不存在一种启蒙→革命的直线因果关系。

至于法国大革命的影响,论者更是众说纷纭。但现时的西方学者大都试图将这一革命与以后的布尔什维克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相区分,唯恐有人混淆了两者的本质差异,例如孚雷就直言法国大革命的核心是以自由、平等理想来建立一个民主政治的法制政权,而苏俄革命和越南、柬埔寨革命等一系列革命都是以共产主义理想为指导的革命。从这一角度看,法国革命在人类历史上提供了好的典范与坏的榜样:它既是民主政治的旗帜,亦是雅各宾专政、血腥恐怖、中央集权的代表。而东、西方对这一革命的评价不正反映了大革命本身的多重面貌吗?

本文不打算、也不可能作到对上述质疑与反质疑作一个哪怕是概括性的评判,只是想对上述质疑背后的认识论趋势作初步的解析,从而引起人们的进一步思考。

解析之一:事件与结构

对大革命的传统解释,也是占统治地位的解释大致是如此表述的:法国大革命是法国社会从旧制度转向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重大的关键事件,大革命“本身的目标是要到处破除中世纪制度的遗迹”(托克维尔语),它最终导致了自由民主制度的建立与法国新社会的来临。革命体现了暴力与冲突,但又不限于暴力与冲突。革命通过暴力完成了社会的革新。从这个观点出发,人们便认为,法国大革命就是法国近、现代社会诞生的标志。

自从饶勒斯开始,法国的大革命史主流学派的众多学者便在对大革命的解释中逐步引入了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强调了大革命的资产阶级革命进步性质,强调了大革命中社会运动的进步作用。A.索布尔指出:“革命是在一种更新了的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社会关系与政治结构的彻底变革。”(《思想》杂志一九八一年二月号)“一七八九——一七九四年的大革命标志着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的近代社会在法国历史上的诞生。……它在世界历史中占据着核心地位。”(《理解大革命》,巴黎一九八一年版,349页)

对上述结论的质疑首先集中在这样一个认识论问题上:一个短时期的事件系列有否可能导致社会整体结构的根本变更?

传统史学在其本质上是一种事件性的历史学,它是建立在对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前后关联及事件本身的描述基础之上的。不难理解这种历史学突出的便是杰出人物的活动、政治、军事、外交的重要变故等人类历史的激变层次,只有这些历史现象才构成了不同于众的历史事件。

然而随着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与认识层次的深入,人们又发现了比事件更为深层的历史运动,人口史、经济史、社会史、心态史、生态变迁史、人类学史等便是以这些运动为对象的。为了把握这些变动相对缓慢的历史现象,史学家开始引入了“结构”的概念。在当代法国史学家们看来,结构并不具有超验的性质,而只是一种时间对其磨损速度缓慢的历史现实、一种特定的潜在关系网络(请注意这一结构概念与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主义人类学结构概念的差异!)。接着,史学家便引入了自己最拿手的时间概念,将历史划分为短、中、长三个时段,来分别描述与分析事件、趋势或局势以及结构。法国年鉴学派便是这套新认识论的始作俑者。

根据这一新认识论,把握特定社会历史的最佳层次是局势与结构,最佳时段是以五年、十年、二十年为度量单位的中等时段及以五十年、一百年以至几百年为度量单位的长时段,而短时段的事件只是历史的表层现象,是充满突发性、偶然性而又不对历史结构起重大作用的现象系列。认识论的断裂由此便产生了:作为纯粹短时段事件性质的大革命如何能成为对法国社会结构进行变革的力量?过去人们看重的是大革命带来的变革面,但当人们开始深入分析历史延续面时,竟又发现传统有着如此顽强的生命力。要知道:法国真正建立稳固的共和政权是在大革命之后的一百年,真正实现广泛的民主、自由则又只是二十世纪以后的事。只要对社会各层次(尤其是文化——心态的层次)作深入的分析,人们就会越来越少地感受到历史突发事件的冲击力,而越来越多地体会到结构对事件系列的约束力。人们曾热切地希望能通过一次革命、一次轰轰烈烈的暴力行动来打碎旧世界、建立新世界,但事实上往往又是在传统的制约下建立着符合特定文化传统势态的“新世界”。因此,传统并非是远离我们的、可让我们随意“去粗取精”的外在物,而是沉积在我们的心态、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制度结构、组织方式中并通过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这里是就“教育”的广义而言的,即一整套社会的惩奖制度与财富、权力、威望的分配制度)而得到延续的内在物。

这里我们可引入人类学含义上的“文化”定义。我们认为,文化不是死的,而是由活生生的人的群体所体现出来的真实的文化现象(关于这一方面论述,可参见笔者《文化、文化研究与历史学》一文,载《史学理论》一九八七年第三期)。文化研究事实上就是一种对历史社会整体结构及其演进的研究。

然而历史就只有延续而无断裂了吗?问题就在于如何定义这一断裂。人们可以照常使用“革命”一词,但此词的内涵却已发生了变化。在此借用法国史学家K.波米昂的一段话:“所有的革命都只是一个结构的崩溃与一个新结构的来临。从这一含义出发,‘革命一词就摆脱了它的意识形态光环。它不再表示一个社会的总体转变,不再代表一种将所有以往历史都视作毫无意义的普遍更新,不再具有一种从零出发彻底改变世界的含义。一场革命也不再被认为是一种充满暴力、宏大场面或悲壮性质的骚动、冲突,它却常常是静静的、为从事这场革命的人所未察觉到的。例如农业革命与人口革命便是如此。革命甚至并不是快速进行的,有时它会延续整个世纪。”(《新史学》,巴黎一九七八年版,第591页,笔者的全文译文见即出版的《新史学》一书,上海译文版)

正是在这一含义上,孚雷等“修正派”史学家才会在大革命史研究过程中引入偶然性的因素,因为作为一个历史短时段的事件系列,一七八九年至一七九四年的历史骚动只是一种历史表层的骚动,充满偶然性,且又不可能对结构有决定性的作用。只要将观察视野拉长到十九世纪,就会看出历史延续性在法国这一历史时期中还是占了上风。年鉴派强调研究历史的稳定及重复表现层次以把握人类演进的实质一说再次得到了印证。也正是从长时段结构研究与中时段局势研究角度出发,孚雷去年出版了一本新的大革命史著作《法国大革命,一七七○——一八八○》。这是一部一个世纪的大革命史,作者认为大革命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反复才最终完成的。

解析之二:事实与象征

现在我们再观察一下当代知识分子集团的一个整体认识论特征是如何影响着人们对法国大革命的观念、态度的。这一特征便是知识分子认识论的非意识形态化。

现代西方知识分子阶层的独立性首先是由其职业活动的独立性、独特性与社会对其需求程度的迅速提高决定的。一旦知识分子的职业活动与一个工业化过程中的社会的经济、文化增长需求相连接,知识分子阶层就必然会从原有的当政集团候补营地、政权意识形态基地转变为一个与科学、技术、文化紧密相联的独立集团。尽管它还不同程度地保有着原有的两个功能,但在现代生产力与社会文化的不断需求与调整下,知识分子集团已不断中性化、财产化,成为当代民主与文化更新力的基本要素。当代西方知识分子集团这种游离于政权与反政权力量之外的地位决定着它能以相对“中性”的态度为整个社会(而非特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提供知识与信息。当代的知识分子集团已经构成了自身的集团规范,建立了有关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特定的研究语言、概念体系与操作程序。这样,非意识形态化就成为这一集团认识论的一个必要前提,它能保证研究信息与成果尽可能少地受当政集团的影响而带上偏见色彩。当然,要知识分子集团或个人真正非意识形态化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知识分子集团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能以选择的多元化及操作程序与手段的中性化来抵制意识形态对研究结果的直接渗透。正是出于这一原因,意识形态倾向在社会、人文学科研究者那儿常常表现在对研究主题的选择上而很少表现在具体的研究结论中。此外,西方知识分子集团已从社会的代言人、“真理宣布者”转变成一个只提供专业知识的集团,社会、人文科学学科的研究者们也将自己的立足点从参与、干预逐步移向观察、分析从而向社会成员提供尽可能多元化的信息。这一倾向无疑也减弱了信息的意识形态定势(知识分子与意识形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容当另撰文专述)。

对法国大革命的疑问也是知识分子认识论中性化、非意识形态化的一个直接产物,因为大革命之作为历史重大标志本身就首先是意识形态化的结果。在法国大革命爆发后的一个世纪内,大革命既是意识形态的旗帜本身,又是划分不同政治力量、政治阵营的现实依据。对大革命的肯定与否定是新政治和旧政治合法性相搏斗的主要内容。法国大革命的政治目标——建立民主共和政体——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才得以最终达成,大革命自然就成为代表新的政治合法性的象征而意识形态化了。也正是因为意识形态化,大革命的历史也就相应戏剧化、事件化与象征化了,因为这三个特点都是人类群体记忆的特点,其功能是便于群体的理解与记忆,便于节日的制定与庆祝等维护传统活动的进行。

十九世纪以来的史学家们也是在上述意识形态潮流中工作的,他们受意识形态的影响要比现在史学家所受的影响多得多。于是他们的研究也就有着一定的偏向性,例如,这些史学家很少谈及巴黎与外省的区别,几乎不对大革命中的反革命进行研究,对大革命中的黑暗面揭示不够等。

之所以对大革命提出疑问,是因为当代史学家们发现作为象征的大革命与作为现实的大革命之间有着差异性。这一差异是意识形态化的群体记忆与历史的现实过程本身之间的差异。作为社会历史的观察者,史学家的责任首先并不是从意识形态立场出发去强化有选择性的群体对历史的自然记忆,而是揭示出这一记忆与历史真实过程的差异从而提供一种更为客观的、更接近于事实的科学化的历史记忆。这是二十世纪以来法国大革命史学进展的基本动因,更是近三、四十年来对法国大革命多元解释的根源之一。

解析后感:历史与现实

社会、人文科学学科在当代的使命是利用专业化的科学手段来揭示、分析社会现象的历史与现实。当代西方(特别是法国)的史学认识论对此贡献良多,其主要特色在于使人产生更多的思路,启迪人们的更深思考。这不是一个封闭性的系统,而是一个开放性的运动机制。就目前法国大革命研究领域中的论战来看,我们似可从认识论角度提出以下新的思路:

一、对历史与现实社会现象的分类与分解有助于解析复杂的整合型现象,而作到这一点研究者事先就必须提出一个明确的主题。因此,我们在对一个复杂主题进行分析之前似应对其中包容的各小主题应有充分认识。历史现象序列的划分及其这些序列所属不同时段的划分有助于更深刻地把握历史运动的本质,依此我们可对以往的一些难题诸如“中国社会分期问题”、“中国的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等作出更明确可信的回答。其中关键的一点是要避免用一个历史现象序列(如政治)的节奏、运动规律来取代或代表其它历史现象序列(如经济、文化)的节奏与规律。例如政治的变动是快速的,它可用某年某月某日来标志;而社会、文化、经济、人口、心态等的变动却是缓慢的,标志这些变动的时间尺度也应拉长,时间标志的边缘也就相对模糊。

二、有关法国大革命史的论战再次使人们意识到定义“革命”一词的重要。我们同意革命即是新、旧结构的交替突发点或运动阶段这一基本定义,然而我们也应指出在不同的历史社会现象序列中,“革命”的表现也是不同的。在一些长时段演变的诸如人类体质、生态环境、人口结构等序列中,革命现象本身也可以是一个以人的生命节奏度量来看是缓慢的过程。但在政治层次,革命现象就经常是突变性的、快速的,其实质是政治制度的更替而非简单的政权更选。因此“革命”与“政变”、“政治改革”等就有着明显的区别。

就这一含义而言,法国大革命是一场典型意义上的政治革命,它是以突发性的剧烈政治、社会冲突为形式,达到了否定旧的政治合法性、建立新的政治合法性的目的。新、旧政治结构的变更虽然经历了一个世纪左右,但其突变过程却仅十年左右(即一七八九至一七九九)。在这十年中,新的政治关系网络与规则机制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即使是以后的帝制或复辟都难以回到从前的状况了。就这含义而言,我们同意孚雷的研究视角;但是我们不同意他的革命定义。这是因为,孚雷其实是以政治结构转变的全过程及其延续的变动性为主题的。如果将这一过程都视作是革命的过程,那就有忽视革命现象特殊性的危险。

不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法国大革命都已成为一个人们思考的重大主题。它不仅是吸引着各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对象,还通过群体记忆的途径以象征的方式影响着当代人的行动。自由、平等、民主不正是作为法国大革命的象征而为当代世界各国人民所熟知吗?而正是这些原则在今日的为人熟知,才使人们对法国大革命本身的流血与暴力提出了质疑。因此,我们不仅要研究作为历史现实的法国大革命,还要研究作为群体想象、表象的法国大革命。这是一个新的主题。

《法国大革命:一七七○——一八八○》,F.孚雷,一九八八巴黎版;《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法国状况,》,M伏维尔,一九八八年巴黎版)

①此处提及的F.孚雷,即本刊将刊《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意义》一文的作者FrangaisFuret。——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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