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发
在二十世纪群星灿烂的西方社会学界,法国社会学家雷蒙·布东(Raymond Boudon,一九三四——)在研究和发展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一八六四——一九二○)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中独树一帜,成就斐然。在当今的法国社会学界,布东与皮埃尔·布厄迪(Pierre Bourdi-eu),阿兰·杜海纳(Alain Touraine)和米歇尔·克罗齐埃(Michel Crozier)分庭抗礼,平分秋色,形成了当代法国社会学的四大流派。
一布东其人
布东早在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攻读哲学时,就对社会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之后,布东旋即赴美国学习、研究。在美国著名社会学家保尔·拉扎菲尔德(Paul Lazarsfeid)的指导下,系统地掌握了经验主义方法,其后重将这一方法移植到欧洲,特别是法国。布东与其老师合著的《社会科学词汇》和《因果关系的经验分析》分别于一九六五年和一九六六年出版。这两本文集不仅使布东叩开了社会学家之门,而且为其学术生涯奠定了基础。作为拉氏的门徒,布东与其导师一样强调经验主义方法在社会现象分析中的重要性。
布东现任巴黎第四大学教授,国家科研中心的社会学分析方法研究所所长,主编由法国社会学家杜尔克姆(Emile Durkheim)创办的《社会学年鉴》,同时兼任法兰西大学出版社“社会学丛书”的主编,尽管布东身兼数职,社会工作极其繁忙,但他恪守深居简出,潜心研究的原则。据说布东拒绝接见任何记者,更不喜欢在电视里哗众取宠,因为在他看来,那样会使自己沉湎于追逐名利、忘乎所以的自我陶醉之中,而将科学的严肃性抛到九霄云外。
一九七三年,布东出版了其成名之作《机会不等》,在封底作者简介上,布东精心地选用了一张叼着大烟斗的相片。布东先生曾十分自豪地告诉笔者,他是烟斗的爱好者。中国有句俗语:“烟出文章,酒出诗。”或许布东就是在吞云吐雾中写下了十三本专著,一百二十多篇文章,七本书的序言及多种百科全书中的二十多个词条。其《结构的概念有什么用?》,《社会学方法》,《社会学危机》,《教育、机会和社会不平等》,《恶果与社会秩序》,《社会逻辑》,《社会学批评辞典》,《紊乱的位置》等主要著作已被陆续翻译成英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日文、中文、葡萄牙文、荷兰文、阿拉伯文、丹麦文、罗马尼亚文等。布东的著作文笔流畅、条理清晰、逻辑严谨,读起来绝无晦涩难懂之感。
二布东与法国社会学
莱默特(CharIes C.Lemert)在《法国社会学》一书中断定:“布东、杜海纳、布厄迪和克罗齐埃是当今法国社会学界占统治地位的人物,……法国社会学深受其影响”。事实上,他们不仅拥有独特的研究领域、大量的著作和独到的理论成就,都对法国和世界社会学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影响颇大,而且在法国社会学界都拥有一大批追随者。拥护者们在各自的“老板”领导的研究机构里,以其“老板”的理论为指导,进行社会学研究工作。莱默特把这种现象称为“老板体系”(Pa-tron System)。虽然自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以来,年轻有为的社会学家不断涌现,寡头社会学局面有所缓和,但它仍然是法国社会学特有的现象,并且将继续延续下去。
现为法兰西学院教授的布厄迪是布东的论敌,他极力反对美国经验主义方法,而他所崇赏的是调查研究方法和人种志方法的结合。
杜海纳的风格与布东的迥然不同,他极力反对美国功能主义和唯意志论,主张行动(action)和社会运动,反对历史主义(historisme),赞成历史性(historicite)。
毕业于高等商业学校的克洛齐埃以研究行政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特别是法国官僚组织的恶性循环而闻名于世,其研究成果对法国政治生活具有一定的影响。
如果说布厄迪试图摒弃美国的经验主义方法,那么布东就会嗤之以鼻,如果说杜海纳运用高度个体化的词汇追赶巴黎的时髦,那么布东则使用国际社会学词汇追赶和矫正法国的时髦。不过四人都十分熟悉个人主义分析方法,从研究主题上看,虽然各占一方,但无非是变迁、控制、秩序、平等、结构、行动等问题。不同的是在表达方式上布东讲究形式,又注重深刻的内涵,布厄迪执着,勇于大胆创新,杜海纳的著作字里行间充满着激情和煽动性,而克洛齐埃则用了了数语阐述发人深省的真理。
至于布东能与上述三位并驾齐驱,当然是由其学术成就决定的。在理论上,布东是实证主义的信徒和社会科学哲学的鼓吹者,他极力主张同时摒弃先验的理性主义和后天的经验主义方法。布东早期的研究着重于讨论社会科学词汇,如概念、理论、功能、结构、模式、体系等。布东认为这些概念是社会学文献中的“热点”,应该首先弄清它们的渊源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八十年代初布东与弗朗索瓦·布里科(Fransois Bouricaud)合编的《社会学批评词典》也是以讨论社会学概念为主。作为一个社会学家,布东不作具体的社会调查,而是沉湎于空洞的理论研究,因此被其论敌指责为“纯粹的哲学家”,关于社会学认识论,布东认为它既不是先验的,也非后天形成的,而是负责研究社会学语言结构使命的实证科学。另外,布东强调因果关系的解释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社会学认识方法。
在方法论上,布东步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之后尘,强调个人主义方法①在分析社会现象中的巨大作用。什么是个人主义方法,韦伯写道:“当人们打算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不论该现象如何,都应该试图将它归结为作为其原因的个体行为,另外,还应该认为这些行为是合理的。”布东将韦伯的方法进一步解释为:“为了解释任何一种社会现象,不管是人口学的现象,还是政治学、社会学或其他特殊的社会科学的现象,我们都必须重建与此种社会现象有关的各种个人动机,并把这种现象看作是受这种动机所支配的个人行为的总和的结果。无论所需要解释的是何种现象,如特殊性、统计规律、质量或者数量资料的总体等等,这个命题都是有效的。”个人主义方法是为了弥补整体主义方法之不足而产生的。布东认为整体主义分析方法在解决社会学重大理论问题时,的确作用非凡,但在分析具体的社会现象时,就显得无能为力了,如关于社会运动、社会流动和集体行为的研究等,为此,布东运用个人主义方法在《机会之不等》和《恶果与社会秩序》里对社会阶层和社会流进行了分析研究。
在具体研究方法上,布东极力主张社会学的形式化和数学化,强调数学方法和统计方法在社会科学中的作用,这些思想具体反映在《社会现象的数学分析》、《社会流动的数学结构》、《社会学数学》及《社会学方法》等著作里。
三社会学与《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是布东近年来理论研究的成果,它不仅在法国学术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而且使布东跻身于思想家之列。
“意识形态”一词于十八世纪末由法国哲学家德斯蒂·德·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一七五四——一八三六)创造,表示关于思想观念起源的科学,拿破仑为了达到科学地建立社会秩序的野心,赋予了“意识形态”现代的含义。在西方学术史上,论述“意识形态”者不计其数,但十九世纪的经典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帕累托(V.Pareto)和杜尔克姆却极力避免使用“意识形态”一词。在法国,战后数十年内,法国人对意识形态问题讳莫如深,几乎无人问津,这当然是因为他们对把某一种理论捧上天,然后抛到九霄云外的现象记忆犹新的缘故。
什么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起源何处?为什么有些意识形态使人们接受?人们是否需要意识形态?为什么错误的假设和可疑的思想会变成信仰?这就是布东在副标题为《已有思想的起源》一书里要回答的问题。
布东从考察关于意识形态的概念开始。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就是统治阶级的错误的思想。在列宁看来,意识形态就是阶级斗争的宣传者在其斗争中运用的思想理论体系。阿尔杜塞认为意识形态即在一定社会之内存在并具有历史作用的表征(形象、神话、思想或概念等)体系。休谟断定,一事实的判断可以证明,但价值的判断则不能证明,至于意识形态则是用事实的判断和价值的判断构成的。谢尔斯(Ed—ward Shils)认为意识形态即存在于所有人类社会的实证和规范信仰体系的变种。关于意识形态的定义五花八门,真令人眼花缭乱,尽管如此,布东认为完全可以根据传统和真假标准进行分类。哪一种类型的定义更接近于真理呢?布东认为马克思—阿隆—帕森斯的定义更有说服力,因为它们或多或少地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之上。
布东并不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非理性主义的东西,虽然某些意识形态被扭曲、利用,但作为一种理论的意识形态本身并非是非理性的产物,某些意识形态就是建立在一定的科学基础之上的,如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和斯宾塞的思想体系就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之上,正是这种基础赋予其意识形态的可信性。可惜,物极必反,人们并未清楚地认识其有效性的极端局限性,而片面地夸大其作用,故导致对“意识形态”的种种误解。
在布东看来,“意识形态就是一种建立在科学的论断基础之上,具有极端的可信性或无充分根据的可信性的学说”。社会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解释这种极端的可信性是怎样产生的。
为什么某些意识形态会被极端化呢?布东断定社会地位、倾向、交流和认识论等四方面的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社会行为者是有理性的,他们生活在社会之中并扮演其社会角色,而其社会地位和所处的社会环境使他们很容易接受某些思想和理论,从而导致了意识形态的蔓延,而且内在化的世界观不可避免地导致人们对复杂的事物作出简单的解释,如法国的“国民阵线”(Front Na-tional)领导勒庞(Le Pen)的政治纲领可视为一种意识形态,他认为法国失业人口太多,是因为外国移民太多,为了降低失业率,必须赶走外国移民。勒庞的这种论调虽然不值得一驳,但其政治纲领在法国得到了某些人的拥护,特别是工人、社会低层人物及大批失业者,因为他们整天面临着失业的威胁,而大批的阿拉伯移民又在法国企业里劳动,因此,他们毫不怀疑地相信了勒庞的简单推理。
社会地位的作用固然重要,它可以解释某些判断的错误,但布东认为它并不能解释为什么“意识形态”与某些科学理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必须考察“倾向”和“交流”的作用,布东把它们所起的潜移默化的作用称为“暗箱”(boite noire)。通常,当科学团体对某些理论进行考察,并确认该理论是科学的时候,自然为该理论贴上了科学性的标签,也就是说是科学团体的标准决定某种理论是否科学的,而其标准又与职业规范联系在一起,即某种理论与职业规范的一致性愈大,它被认为是真实的可能性愈大,这样,职业性的倾向在确定某种理论的科学性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旦所谓的“科学理论”向外界传播,某些社会团体或社会阶层为了某种利益,将该理论据为己有,并通过大众媒介进行大量的宣传,扩大其影响,这样就促使一些漠不关心的人也信服这种理论,因为科学团体认为它是科学的,故对它的怀疑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在这种情况下,一种理论受到支持、拥护并不是因为其有效性,而是因为它可以带来利益。
上述是交流保证了所谓的科学性,布东继而指出一种完美有效的科学理论也可能在交流中传讹。这主要是指模式理论。它表现为一般性规律的理论通常可以广泛运用,而无需任何附加的假设条件,而模式理论的有效性是有限的,因为它们很少阐述所有的假设条件,正是这些隐匿的假设条件决定着有效性的局限性,离开了这些假设,科学理论就会变为荒谬的理论。但在大众传播中往往忽视了这些隐含的假设,而将它无限制地进行推广,真理向前迈一步就成了谬误。
一方面,布东认为某些意识形态的产生和传播或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或与某些科学理论联系在一起,另外一方面,布东断定有些意识形态获得成功与科学理论毫无关系。不过,布东认为不论意识形态是否与科学有关,社会行为者都有足够的理由赞同和相信错误的或值得质疑的思想观念,因为人是充满意识形态的理性动物,在他们的灵魂深处需要一种意识形态。
如果说布东的《意识形态》颇值一读的话,那是因为他并不是简单地肯定或否定某种意识形态,而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科学地、客观地分析作为一种思想观念的意识形态的渊源及其发展,以期达到理解意识形态的目的。毫无疑问,《意识形态》启迪我们换一个角度考虑意识形态。如果说所有意识形态的创造者都认为其理论是真理的话,那么布东的《意识形态》就是对所谓“真理”的再思考了。
一九八八年二月十日于巴黎
(Raymond Boudon:Lidéologie ou lorigine des idés recuesParis,Fayard,1986,330p.)(文前布东像,丁聪作)
①社会学上的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e)是相对整体主义(Holisme)而言的,与道德上的个人主义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