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鼎
孟繁炳同志主编的《农业承包经济研究》从理论上系统概括我国农业承包经济的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分配过程和消费过程,可以这么说,它标志着我国对经济承包的研究进入系统化阶段。
《研究》建立农业承包经济理论体系,是借助“联合劳动”这一基本范畴的。体现在承包经济中的联合劳动,“它不是全社会范围内的联合劳动,而是局限在一个集体经济的范围内。”(《研究》第4页,以下引文,只注页码)但恰恰是这一层次的联合劳动,“实现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的和最佳状态的内在结合。”(第46页)农民以属于他个人所有的劳动力,与属于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为农业集体经济及其所形成的集体利益系统,注入了个人的特殊利益机制,这正是承包经济初始阶段增长迅速和形成农业商品经济关系的主要契机。
《研究》认为,不发达的生产力水平,从而不发达的联合劳动,使我国农村存在着两个层次的财产关系和承包关系,即承包者与集体之间以及承包者相互之间的不同所有制关系,它决定了“各个承包者是占有小型生产资料及其主要劳动成果的具有不同物质利益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第6页)因此,等量劳动交换必须采取迂回的途径,也就是说,必须通过商品货币关系才能实现。这表明农业承包经济本质上是商品经济。由此《研究》一书提出了“商品经济是农业承包经济运动的主体”的命题。这一命题提出的意义,不仅在于它准确描述了承包经济的深层结构和运行特征,更重要的是,也为深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大农业承包经济的功能,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思路。
一九八五年粮食大幅度减产,农业经济出现了较大的“滑坡”。它暗示了现有承包关系缺乏发展的后劲。那末,如何维持农业经济的增长格局,使农业经济由超常增长转入常规增长,问题的最优解,其立足点和归宿点,都必须是农业承包经济的主体——商品经济这一基本点。农业承包经济所表现出来的发展后劲不足,只不过说明农业经济商品化、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因而,只有继续培育商品关系,全面引入市场机制,才能进一步放大承包经济的发展功能。
《研究》在对农业承包经济运动过程实证考察的同时,对完善市场机制作了理论上的概括:“在商品经济的实际运动过程中,价值规律又和供求规律、竞争规律互为条件、互相制约。”“供求规律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基本条件,竞争规律则是实现价值规律作用的主要途径和手段。”(第183页)作者通过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关系的论述,确立竞争规律在发展、完善商品货币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书作者还进一步指出:“农业承包经济既然是商品经济,那末,承包者之间的竞争就是必然的。”(第183页)这种分析是严密而敏锐的。沿着这一思路下去的必然结论是,承包者在土地经营权上的竞争同样是不可避免的。这正是农业经济走出低谷的支点所在。正如赵紫阳同志在十三大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的市场体系还必须是竞争的和开放的;垄断的或分割的市场不可能促进商品生产者提高效率”。(《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第29页)
《研究》对农业承包经济调节体系的分析是立足于我国农村这块现实土壤的。书中强调指出:“有计划的市场调节是农业承包经济的基本调节形式。”它一方面是由于承包经济“作为商品经济与合作经济的统一体,执行着实现商品生产和农民利益的双重职能。”(第174页)另一方面,农业承包经济实际上是把农户推到了经济活动的前台。而我国农户长期受自然经济的约束,没有形成以商品经济为核心的农村文化,承担市场风险能力较低,从而在行为上具有明显的短期化倾向。因此,国家有必要执行土地集中的宏观调节职能,避免盲目竞争。为此,必须进行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规范土地经营者行为;同时,要创造一个稳定的经营环境,提高农户市场预期的透明度。这样,农业承包经济的功能将由单纯的释放生产潜力,向促进农业产业结构高度化、为经济长久发展提供稳定的动力系统等方面延拓。
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今天,准确地把握农业承包经济的实质,以及这一经验的深层含义十分重要。而《研究》一书在理论上为我们对承包制经济的认识与实践的深化提供了可能。
(《农业承包经济研究》,孟繁炳主编,安徽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八月第一版,1.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