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对政治经济学的再批判”

1988-07-15 01:07武勤英
读书 1988年7期
关键词:商品经济公有制劳动力

武勤英

六十五年前,也就是列宁去世的前一年,他在总结俄国“新经济政策”的经验时,深有感慨地说,“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87页)如果说列宁的这个判断所针对的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经济特征的某些具体构想的话,那么,七十年来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尤其是发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浪潮,都雄辩地说明了: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思想,一场运动,一个制度,正在不得不极其痛苦地接受着时代的折磨和挑战。这就不仅决定着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僵化的东西正在消亡的命运,而且也同时展示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身大发展的历史性前途。也就是说伟大的社会实践不仅不断地冲击、批判和发展着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理论体系,而且也随时呼唤着新的学说,新的经济理论的兴起。

仅就我国而言,可以说厉以宁教授的《体制·目标·人》以及他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均以其独到的观点,特有的方法,崭新的体系,第一个开辟了经济学教科书的新天地,立刻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现在我们翻开苏东斌写的北大出版社新书《社会主义经济学导论》,则可明显感到作者的民族忧患意识与改革的激情。他说:“我们之所以要如此强调人的创造力,其实,就是在强调社会生产力。这个结论就是:有什么样的人类创造力,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形态。于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任务之一,就在于开发、培养、发展社会主义主人们即社会主义劳动者的这种创造力。”在这本书里,人及其创造力成了一条主线,作者试图以“劳动者价值”这个新鲜概念来贯串,从经济基础到经济结果,从静态本质到动态规则去展示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的全貌。可以说以人为经济学立意是本书的一大特色。

在分析社会主义的经济事实时,传统的学说总是在追求物质生产本身,把它当作一种直接目的,物的海洋常常淹没了人的身躯。而在这里,作者独树一帜地提出,“把人的需要、人的目的、人的手段、即人的经济,引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是天经地义的了。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所谓人的经济就是民主经济。”(第66页)作者在分析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史时认为,“如果就人在社会经济中所处的地位而言,迄今为止,先后经历了‘平等经济(原始社会)、奴役经济(奴隶社会)、专制经济(封建社会)、剥夺经济(资本主义社会)和民主经济(社会主义社会)五个历史发展阶段。”(第67页)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被认为是科学经济的再生产,另一方面也必然被认为是民主经济的再生产。在此,把人的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民主经济“三位一体”无疑具有理论上的革命性意义。

厉以宁教授在着重分析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规律性时,总是把传统政治经济学中所阐述的许多基本特征当作一个恒定的前提加以肯定和明确,而本书作者却重新探讨了这些基本特征本身。

对于所有制,传统的经济学说总是把公有制当作社会主义的同义语。书中却强调,“所有制必须通过生产本身来实现,不进入生产过程,财产所有就是虚物,仅仅是一个经济前提,它不能说明社会主义的特殊本质。”(第59页)那么公有制到底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一般形式,或者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共同要求,还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特有之义?作者指出,早在我国封建社会的汉代,国家就占有大量的土地,唐朝的均田制的前提也是土地国有。在当代,奥地利的国营资产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印度的公营经济占全国固定资产的百分之九十九。值得重视的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企业股份化,股份分散化、职工化趋势。到本世纪末,美国将有百分之二十五的职工拥有自己所在公司的股票。这些是否能够说明,虽然社会主义经济必须以公有制为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就必然是空想),但是仅仅有了这个基础也不一定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因为仅从公有制的所有权形式去考察,是难以得出社会主义性质的结论的。七十年来违背社会主义本性要求的种种弊端也并不自来是对公有制的形式的否定。实际上作者认为,所有制形式,包括公有制,只是具有某种体制上的属性而不具有根本制度的属性。就是说,既有社会主义公有制,又有资本主义公有制,更有封建主义公有制。所以要想确认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必须抛弃斯大林的“隔离法”,而恢复马克思的“过程法”。

对于计划经济,传统的学说告诉我们,代替那无政府状态的社会主义经济将实行有计划发展。本书却指出,“在商品经济中,按比例地分配社会劳动正是价值规律最主要的作用和基本职能,甚至可以说,就是价值规律本身,并不存在一个另外的有计划分配社会劳动规律。”(第90页)显然这个论断是有充分根据的。因为战后一些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上推行了国民经济计划化。在法国,从一六四七年到一六八五年已经实行了八个计划。日本从一九五五年起也实行了九个计划,其中最著名的国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使日本经济实现了腾飞。其实,完全没有计划的无政府经济是根本不存在的,只不过计划的程度和形式不同罢了。这是否可以说,所谓的“计划经济”既不是社会主义的特殊品格,又不是什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如果说“计划经济”不仅意味着可以作计划,而且更重要地是意味着能够主动地使经济按比例发展,那么为什么在我国从一九五三年到一九八一年的三十年中由于计划指导上的盲目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二十六倍,工农业总产值增长八倍,国民收入增长四倍,人民生活实际水平只提高一倍?由此可见,计划经济只是一种主观行为。以“有计划商品经济”来限定社会主义的经济本质,虽然在确立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时具有石破天惊的意义,但是既不能证实资本主义经济就是“无计划的商品经济”,也不能说明非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自然经济”。

对于按劳分配规律,传统的经济学说,认为它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书中却指出,“把按劳分配认定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对于反对传统体制下平均主义是非常正确的,就劳动和资本的关系来说,它构成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但是,即使在较为纯粹的公有经济内部,也不能实行严格意义上的按劳分配。”(第62页)纵观全文作者在实际上认为人们今天使用按劳分配这一概念仅仅具有两个经济意义,其一是从根本上否定作为食利者的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再二是肯定了在劳动者内部的多劳多得办法。作为前者,它具有社会主义的要求,作为后者,早在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就实现了。然而这两点都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提出的按劳分配思想。在那里,按劳分配的经济前提——既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全社会所有,又消亡了商品经济;其衡量尺度——直接的劳动时间;其实现形式——劳动券而不是货币。而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不仅具有按资分配等一系列非纯粹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的原则,而且即使在公有经济内部,又有两个层次。首先,必须以企业收益作为个人分配的基础(这不直接取决于劳动的投入而直接取决于经营状况,有时甚至会出现“多劳少收”现象)。其次,在劳动者内部,由于全社会的劳动者的分配数额又受到具体社会扣除的限制,由于劳动力的再生产不能无偿实现,由于劳动力的消耗从来就计入商品的成本与价格,由于劳动者的报酬又相通于等价交换原则,而所有的这一切又都具有历史和道德的因素,所以必要劳动产品和剩余劳动产品的分界线不在于劳动的投入而在于劳动力的价值。

作者之所以以极大的理论勇气对于传统经济学说再认识,目的并不在于去描绘社会主义经济现状“是什么”以及“为什么是这样”,而在于企图揭示社会主义经济到底“应当怎样”。

传统经济学说在论述社会主义经济本质时,大体是财产公有,计划经济,按劳分配。而本书作者在着意批判了那种自然经济田园诗般的经济道德之后,强调要把合理分配制度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所创造的巨大财富上面。他分析到,“以自由为前提,以劳动为本位,以联合为形式的民主经济,除了应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之外,只能导致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果。”(第75页)这种把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特征从基础到过程再到结果的三层分析以后所得出的“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社会主义经济的话,那就是共同富裕”。(同上)特殊论断,既显示了作者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再认识的深化,又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核心概念——“自由人联合体”的思想一脉相承,因为这种“共同富裕”既不是传统体制下造成的“普遍贫困”也不是通常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的“悬殊收入”。

本书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全部分析都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之上的。在确认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时,认为,“当劳动产品和生产资料的企业所有还有经济意义时;当劳动力的个人所有经济意义的;当劳动与报酬还在紧密联系时;再加上社会生产力还未发展到高度自动化水平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存在就有其历史必然性了。”(第57页)这样既坚持了马克思的“不同所有”前提,又探索了全民所有制的内部“经济差异”所要求的经济形式。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探讨中,相当一些学者明确指出,劳动力不是商品,这构成了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区别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这种理论上的刀光剑影,作者在劳动力市场一节中作了批驳:“社会主义经济中不仅没有丧失劳动力成为商品的两个条件,而且劳动力的商品化恰恰是商品经济中公有制主人行使权力的经济前提。”(第352页)“以劳动者自由选择为基础,以国家计划引导为辅助是社会主义劳动力市场的运行特征。”(第358页)针对着“如果承认劳动力是商品,那么按劳分配的收入就会变成劳动力价格”这一理论难点,书中较为精彩地指出,“工资仍然是劳动力价格,但它仅仅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经济收入的基本部分”(第356页),并不是它的全部。劳动者收入除了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外,“还有社会无偿经济供给。”(第408页)书中明确写道,“我始终认为,两种对立的经济制度的基本区别决不在于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力是不是商品,而在于剩余价值的归谁所有”。(第354页)作者实际上认为,社会主义的工资与资本主义工资在性质与形式上都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由于:第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剩余价值(各项社会扣除)最终都归于全体劳动者,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是归于资本家。第二,工资仅仅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个人收入的基本部分,并不是它的全部,收入还来自于社会无偿供给等其他多种渠道,通常在量上后者还要超过前者。这一切是否意味着,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不仅要刺激起劳动投入的积极性,更主要的还要剔激起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本书作者曾在一篇论文中把我国学术界有关理论上进展与突破称为“时代对政治经济学的再批判”,纵观全书,看来作者本人至少从主观上也是力争响应这种时代的呼唤的。我想本书之所以采取了批判现实主义手法完全是为了寻找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的理论依据。值得称道的是,本书在进行经济规范时并没有运用理想主义原则,诸如迅速实现“两个高度文明”之类,而是密切注视着中国大地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

刘方域教授在序言中指出“书中的许多见解没有更深入地展开”,看来这种批评过于含蓄了。因为,“劳动者价值”这一概念的提出,虽然具有鲜明的理论特色,但是,无论作者在阐述基本理论还是在利用分析工具时,也无论是作前提假定还是进行推理论证时,甚至无论实证描绘还是规范确认方面,都处于形式上融合、内容上游离的状态,两者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出现了理论上的断裂带与真空。只是在劳动者价值实现中此点略有改进(第408页)。这也充分地显示了作者探索之艰辛与理论上的困境。

对于有些基本原理的论述,本书亦未能首尾相接。如在分析“按劳分配”时,作者既然否定了使用它时的马克思本意,却又在寻找与论证价值规律在其中的“决定总量”,“计劳标准”,“实现程度”(第404页)等具体作用。这就大有转移概念之嫌。

本书虽然不是按教科书的形式加以布局,但终究试图以一个新的体系来论述经济原理。可是由于作者力求去攻克某些具体理论的要害和难题,所以在创作方法上不够精到,如资本市场(第346页)、技术市场(第370页)等节都有明显地论文插入之感。在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论述中,尤其是关于消费方式,都写得过于单薄。

与厉以宁教授的文风不同,本文过量地引用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语录。尽管联想起最终下稿时的社会“大气候”背景,可以给予充分地理解,但是毕竟表示了作者自信力的某种脆弱性。

这一切不仅期待着作者本人进一步的研究与修正,而且也呼唤着更多具有这样强烈探索精神的作品问世,虽然这首先需要更大的理论勇气。

(《社会主义经济学导论》,苏东斌著,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十二月第一版,3.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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