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亮
杨绛先生新出回忆录散文集《将饮茶》(三联书店),表明“将”要“饮”的是“孟婆茶”。妙在“将饮”其未饮,亏得“将饮”还无须乎饮,作者还记得——她清醒地理解孟大姐的原则的坚定性,预先自觉地交出她记忆的珍藏。“将饮茶”体现的是记忆与遗忘的辩证统一。这是智者健康的记忆。是对孟大姐的顺从,更是对孟大姐的抵制。
回忆录的写法,也同其他文体一样,无法有法,没有定法会有常法。我感觉到最基本的常法有二:一是逐年逐月乃至逐日的写,作者的记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二是牵合历史教科书,只拣有意义的大事写;作者的记忆是筛子,全漏掉寻常琐屑。两法合取,构成常法第三:天天溢采,页页流光;作者的记忆恰似聚宝盆,取之不尽的全是宝贝。
《将饮茶》作为回忆录,采取了别一法:只写记得起来的事,多写寻常琐屑,写短而零碎的散文。这样的写法使人明显地感受到一种作者的自觉努力,即尽可能回避、限制和约束伴随着记忆而来的“自由想象”:人生苦短而生涯难定,短散写来,可节省构造的经营意匠;对象均为“历史上的小人物”,琐屑写来,会限制人为的粉饰和夸张;往事如烟而记忆有限,只写记得起来的,就约束了浮想联翩的羽翼。必须强调指出的是,通常“记得的”也不容易全写,因为有些事是会“有损”令名令誉的;“有利”、“有损”,并作实纪,也是《将饮茶》的一种明显的努力(参看一九八七年《读书》第一期《未甘术取任缘差》)。我一再用了“努力”这样的措词,因为我不愿意把《将饮茶》的“真”绝对化。同时我也并不认为作者的上述写法“独出心裁”,是个“创造”——“反仿”而已,反过来模仿常法一一钱钟书先生对“反仿”以及由“反仿”同它的正面所构成的文坛“风气”,是早就有过精辟的论述的(《七缀集》1—2页)
你请读《回忆我的父亲》。作者开篇交代的写作缘起是:
一九七九年冬,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为调查清末中国同盟会(包括其它革命团体)会员情况,给我一封信,原文如下:“令尊补塘先生是江苏省最早从事反清革命活动的人物之一,参加过东京励志社,创办《国民报》《大陆杂志》,在无锡首创励志学社,著有影响”,因此要我介绍简历及传记资料等,并提出一个问题:“在补塘先生一生中,有过一个重大的变化,即从主张革命转向立宪。这中间的原因和过程如何,是史学界所关心的,盼望予以介绍。
这里体现了史学家应具的视角和思路。史学家的思路是完全可以启引作者对近代史作一番考察以把握把人物浮于其上的历史潮流,从而写出既符合历史真实、又反映时代特征的人物传记来的(这一类传记读者是太熟悉了)。在这个具体狭小的范围内条件要比史学家优越的作者,却并没有这样做。作者在《孟婆茶》里就表示过,她对自己“对号入座的牌子”上的“字码”都辨认不清;我想她根本无意于“横通”到史学家的领域去。她只是“尽我的理解,写一份可供参考的资料”;而所谓“理解”,就是必须涉及人物的“历史”内容时所作的“推想”,作者申明,“因为都未经过证实。我在父母身边的时候,对听到的话不求甚解。有些事只是传闻;也有些是父亲对我讲的,当时似懂非懂,听完又忘了;有些事是旁听父母谈话而领会的”。这样,通篇回忆录,记实为主为“实”,理解“虚”而次之。一个典型的例证是,作者记得并记下她母亲曾剪贴收集过父亲三十年代在《申报》和《时报》上写的一些他所谓“恶毒的大臭屁”的“时评”;那些本来是最直接反映出时评作者思想的资料,找来分析评说是大有文章可做的(这也属于回忆录、传记写作的“常法”),回忆录只虚虚带过:“父亲很明显地不喜欢我们看,所以我从来没偷读过”,至今也还“无缘到旧报纸上去查看”。
补塘先生是一位具有典型的思想历程的“历史人物”;回忆录却完全是从女儿忆及的角度来写——“我如今只能替我父亲说。‘我不是堂·吉诃德,我只是你们的爸爸。”这是一位值得作者怀念和骄傲的父亲,他的骨梗,他的坚持正义,是一笔珍贵的遗产,作者没有理由不记得,不作忆叙。尤其是关于他的那个“Dare tosayno!你敢吗?”的掌故,一小节不能再简朴的文字,读来直令人发思古之幽情。但是,从该书二十二页注释可以看出,一些有资料记载可凭的“掌故”,作者“没有听说过”的就不充作“记得起来”的,夸张渲染而与事实不符的干脆予以否定,尽管那些“掌故”有利于佐证和增添她父亲的令誉——作者会“感念”那位在香港已作古人的父执晚年“还记起我的父亲”,但也只好指出,“他把事情记错了”。
我尤感“兴趣”的是,回忆录也让读者了解到一些并不那么“有利”的掌故,因为它们也在作者“记得起”的范围内:作为一位反清革命的先觉先行,她父亲曾这样总结过他们的努力,说一个制造“红丸”的会员发财成了大富翁,那大约就是“励志学会”“唯一的成绩”;“那时候,为宣统‘辅政的肃清王善耆听到我父亲是东西方法律的行家,请他晚上到王府讲授法律课”;她记得小时候家里挂过“大概是大总统发给每个下属”的黎元洪的照相,他还亲笔题写“补塘检察长”;为判决恶霸案得罪权要而被参,“袁世凯的机要秘书长张一麟(仲仁)先生恰巧是我父亲南洋还不知北洋的同窗老友,所以我父亲没吃大亏。据说,袁世凯亲笔批了‘此是好人四字,我父亲就调到北京”,事后父亲“感叹说:‘朝里无人莫做官”;她还记得她们家在北京时同章宗祥家过从甚密,“我父母讲到‘二十一条的时候,总把这位同窗称为‘嘴巴。据我猜想,大约认为他不是主脑,只起了‘嘴巴的作用”,“父亲藏有这位朋友的一张照相,每次看了总点头喟叹说:‘绝顶聪明人……,言下无限惋惜”。上述那样性质的掌故,常规回忆录一般是会从记忆的筛眼里过漏掉的。作者推想得有理,象补塘先生那一类人,解放后如果还健在人间,“大概是会给红卫兵打死的”。
作者对这一类掌故是有她自己的“理解”的,否则她不会毫无顾忌地如实写出。我理解作者的“理解”: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他是被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具体的社会环境限定了的,他就是规定了他生活历程的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决不可能是悬浮在空中的“超人”;二、人在社会中充当了各式各样的角色,但他首先是他自己,台上的“检察长”与乎下野后的“律师”与乎在家的“父亲”、“丈夫”、“兄长”,或早年如彼、晚年如此,“他们”都是同一个人;对作者来说,补塘先生主要是她的这样一位父亲(即黑格尔说的“这一个”)。墓碑记载的是死人;作者记忆里的父亲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活人。
不同的读者读同一篇文章,其感受的差异有时会显得特别古怪。我就感到我的读后感有点儿异乎寻常——读《回忆我的姑母》,我好象在读“论文”,读一篇“历史哲学”的论文;尽管回忆录基本上是琐屑的纪实、绝少主观的议论。我冷静地想过一下,原来回忆录是杨绛先生的,她并没有做学问;而读后感则是我的,好些“读后感”着摸不透,清不出条理,是我自己陷入“学问”中去了。
一个不言而喻的根本前提是,杨萌榆先生早就以“婆婆”的形象强烈而深刻(却并不鲜明)地留存在我的记忆里了,甚至可以说成了我的知识结构坚牢的一部分。因而当我读到关于她“骂敌遇害”、被日本兵用枪击落苏州的河水中的情况时,感到意外、震惊之后,我一下子陷入了“两难”。
作者为什么要写这篇回忆录?——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给我的信里说:“令姑母荫榆先生也是人们熟知的人物,我们也想了解她的生平。荫榆先生在日寇陷苏州时骂敌遇害,但许多研究者只知道她在女师大事件中的作为,而不了解她晚节彪炳,这点是需要纠正的。如果您有意写补塘先生的传记,可一并写入其中。”
那么,作者是想在荫榆先生的“晚节彪炳”方面有所“纠正”?看不出。不,作者在这篇回忆录中也并未采取上述史学家的思路和角度。我们只看作者“怎样写”就可证明。“我不大愿意回忆她,因为她很不喜欢我,我也很不喜欢她”,这是回忆录的基调;作者“不喜欢”的根据和理由是充分的,大量忆叙的琐屑所体现的“她”的性格,突出地令人感到古怪别扭,一点儿也引不起我们的好感,甚或同情。这就确如作者说的,“也许正因为我和她感情冷漠,我对她的了解倒比较客观。我且尽力追忆,试图为她留下一点比较真实的形象。”作者的写作目的,如是而已。是的,她照例不打算“横通”到“历史”中去裁定和“纠正”属于“历史人物”的杨荫榆,她要写的是“我的姑母”。
当然“我的姑母”毕竟也是个“历史人物”,否则作者也无从对她姑母的一生作“坎坷别扭”这样的评估。但“坎坷别扭”不是历史的结论,更多的是包含着作者对世事人生的兴感。我们且看被其古怪性格所贯串始终的杨荫榆一生的简历。杨荫榆出生在还必须把自己的天足缠成“三寸金莲”的时代,她历史必然地承受了她毕生唯有的一次、却极为不幸的婚姻(在鲁迅,被痛苦而幽默地称为“母亲的礼物”;在郭沫若,则遗憾而风趣地说成“隔着口袋买猫儿,交订要白的,拿回家来却是黑的”)。时当“民国”前整整十年,初嫁的杨荫榆才十八岁,就倔犟地挣脱了那个时代只允许妇女忍受一辈子的包办婚姻的枷锁,从此独身终老。一九○七年考得官费留学日本,六年学成回国,先后任教于苏州女师和北京女高师。“五四”前一年即一九一八年由当时的教育部资送赴美留学,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回国的第二年即一九二四年,出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校长。美国人喜欢说“四十岁是人生的开始”,恰就在这个年纪,她刚“开始”就掉进了历史潮流的旋涡,终未“起水”。一九二五年回苏州,教英文、教日语、教数学,中学、大学兼职,继续着忙忙碌碌的“人之患”生涯。日寇陷苏州,她骂敌遇害,终年五十四岁。这就是杨荫榆从学校门到学校门的一生。她凭一双“三寸金莲”在那个时代挣扎,历尽坎坷,仅落得骂名遗世。回忆录终篇,作者稍抒感慨:“如今她已作古人;提及她而骂她的人还不少,记得她而知道她的人已不多了。”
读过回忆录,我想了许多。一九二四年完全有资格决定杨荫榆一生的命运,一九三八年为什么不可以理直气壮及时地站出来为她说话呢?我会象对待被害于新加坡的郁达夫一样,从新认识和肯定这位充当了侵略军铁蹄下被蹂躏的女同胞的守护神的杨荫榆吗?“晚节彪炳”、需要“纠正”云云,那么“早节”如何理解?那位有名的杨度以及类似的历史人物又该怎样理解呢?我们需要历史,历史总是会允诺我们的需要吗?真如怀疑派哲学家休谟说的,“是这样”(is)和“应该怎样”(ou-ght)老是合不拢来吗(参看《汉译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收《七缀集》)?这都是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饶有意味,但并不是那么容易参透的。让我再多想想。
“两难”是个人为的客观存在,只要有两个人存在,就避免不了有时会陷入“两难”。《隐身衣》就是对这个人生“两难”的哲理思考和激情的抒发,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隐身衣”有它的两难,《隐身衣》就是两难。作者最终还是向往隐身衣,“无论如何,隐身衣总比国王的新衣好”。她说,“这种隐身衣的料子是卑微。身处卑微,人家就视而不见,见而无睹”。那意思不过是说,我们大家都本本分分,各尽其能,相安乐业——
西班牙谚云:“干什么事,成什么人。”人的尊卑,不靠地位,不由出身,只看你自己的成就。我们不妨再加上一句:“是什么料,充什么用。”假如是一个萝卜,就力求做个水多肉脆的好萝卜;假如是棵白菜,就力求做一棵糍糍实实的包心好白菜。
这使人联想起据说是斯宾诺莎某个居处墙上撰刻的诗铭——
唉!假如所有的人都是智者,
并且也同样善良,
大地就是一个伊甸乐园。
可是,问题在于,人类从始祖起就已被上帝罚到人间来了。诗人的慨叹是理智的——“唉!假如”;《隐身衣》的兴感也是理智的——“废话,代后记”。由此我想到,这种学者的兴感,该就是《将饮茶》蕴含着一股真挚的激情的来由吧。这是一种理性的激情,介乎尘缘与超脱之间,是一种超越。写回忆录可绝不是写抒情散文;然往事不忆也罢,到了非忆叙不可的时候,郁积的兴感就会融注笔端,弥漫浸润在字里行间,越是控制的客观的笔调,越显得感慨的深隽,或者说,感慨多在不言中。人们强调“诗有史笔”,不大理会“史具诗心”(《管锥篇》多处论及);我们且来品味一下《将饮茶》的理性激情。
你请读《丙午丁未年纪事》。你看作者是怎样忆叙他们夫妇的职司的。这是两位一麻袋一麻袋、一纸包一纸包搞翻译、做学问的研究员——
他的专职是扫院子,我的专职是扫女厕。我们草草吃过晚饭,就象小学生做手工那样,认真制作自己的牌子。外文所规定牌子圆形,白底黑字。文学所规定牌子长方形,黑底白字。我给默存找出一块长方的小木片,自己用大碗扣在硬纸上画了个圆圈剪下,两人各按规定,精工巧制;做好了牌子,工楷写上自己一款款罪名,然后穿上绳子,各自挂在胸前,互相鉴赏。我们都好象阿丽思梦游奇境,不禁引用阿丽思的名言:“curiouserand curiou-ser!”
这段朴实、从容的文字,除了那个重叠的英文单词,你是找不出第二个带有感情色彩的词汇和用语来的。这说明作者并不陷溺于一己一私的恩怨;她似乎跳过一边,旁观以照。但是你会感觉到滑稽,同时也会感受到庄严。理智要把荒诞条理化(出语尽双成对,丫叉错落连环),以看个究竟——理性的激情全在“不言”的超越之中。还有关于那个“可爱的鬼脸”、那些“披着狼皮的羊”、“上山下乡后的红卫兵”的许多忆叙,由于上述那种作者的“诗心”,殊耐咀嚼,读来又令人感慨系之而深长思之。
一个追求真理的学者是无法超脱的,那怕你不做学问,只要你还未饮孟婆茶。学问中全是人生世事,世事人生中又全是学问。对隐身衣的向往,毕竟也只是向往而已。对了,就是饮过了茶,也还是远没有盖棺定论哩。
其实,读《将饮茶》,是听一位学者兼诗人的女主人在客厅里同学人朋友(我的阅读角度则是偶一夹在客人中间悄然旁听的“学生”)对坐品茗——清茶一杯令人清醒怡神,并不是孟婆茶——谈掌故、谈人生,言谈中充满了激情和学识,幽默里体现出严肃和认真。
祝愿杨绛先生象她的散文集永远固定了时态的书名一样:将饮茶。
(《将饮茶》,杨绛著,三联书店一九八七年五月第一版,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