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水
记得一九五三年斯大林逝世后,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出现了一场小小的争论:今后是提“马恩列斯毛”还是“马恩列斯马”?末尾那个“马”者,斯大林的继承人马林科夫也。
不久,马林科夫下台,“马恩列斯马”自然没有人提了;“马恩列斯毛”的提法逐渐在我们国家取得了公认。到“文化大革命”中,在“九大”党章上规定了继承人以后,又似乎有一种苗头:今后可能要提“马恩列斯毛林”了。不过,后来就出现了“九·一三事件”,末尾那个“林”在飞机坠落的烟焰中消失了。
现在,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再也没有一个活着的最高理论权威。这可能使某些习惯于“唯上”“唯书”的同志感到无所适从:现在谁是导师呢?谁的理论文章是经典著作呢?韩愈在《原道》中说:“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那么,马克思主义是否“不得其传”了呢?
当然不是。问题是我们要改变那种只有圣人或天才才能继承“道统”,而圣人或天才在每一代只能出现一个这样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一九八○年十月,我在天津的一个学术讨论会上作过一次发言,其中说:过去我们是从俄国人那里学马克思主义,总有个正统观念,马恩列斯毛是正统,其他都是异端,是修正主义。只能马恩列斯毛一条线下来。其实这几十年,马克思主义在其他国家也有发展。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列宁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学派。当然,是最伟大的、影响最大的一个学派,但也只是一个学派。
这个发言后来被整理成文字。在发表前,我作了一些修改,把说“列宁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学派”的话删去了。没有料到,两年以后,这几句话还是被找了出来,作为批评的材料。我对这种作法无法接受。尽管如此,我还承认那段话是我的思想,而且我不认为有什么错。
我为什么提出“列宁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学派”呢?这不是凭空提出的,是根据近几十年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文化大革命”中,我们把“毛泽东思想”(注意:那时说的“毛泽东思想”的内涵比现在的解释要广泛得多)作为唯一的真理,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世界各国的共产党,凡是赞成“毛泽东思想”的就是左派,否则就是“修正主义”。毛泽东本人并不赞成别的国家的共产党教条主义地对待他的思想,比如说他认为“农村包围城市”就不适用于日本这样的国家,因此他赞成用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提法。毛泽东思想是继承了列宁主义的,但并不是照搬照抄,而是有自己的创造。“农村包围城市”是毛泽东的独特贡献,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但是它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那么,列宁主义又怎样呢?西欧的一些共产党讲“欧洲共产主义”,他们的党纲里只提马克思主义,不提列宁主义,但他们并不否定列宁主义的历史地位。他们认为,列宁主义对本世纪初的俄国条件来说是正确的,对某些发展中国家也可能是正确的,但它不适用于当代条件下的西欧,西欧不能走十月革命的道路。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党中央是什么态度呢?邓小平同志早在一九八○年五月就说过:“一个党评论外国兄弟党的是非,往往根据的是已有的公式或者某些定型的方案,事实证明这是行不通的。……就算你用的公式是马克思主义的,不同各国的实际相结合,也难免犯错误。中国革命就没有按照俄国十月革命的模式去进行,而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既然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同本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我们就不应该要求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按照中国的模式去进行革命,更不应该要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采取中国的模式。当然,也不能要求这些国家都采取俄国的模式。”“欧洲共产主义是对还是错,也不应该由别人来判断,不应该由别人写文章来肯定或者否定,而只能由那里的党、那里的人民,归根到底由他们的实践做出回答。”(《邓小平文选》第278—279页)
邓小平同志这个谈话十分重要,也十分正确。我认为,既然各国的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有不同的模式,那么,就理论而言,就应当承认马克思主义有不同的学派。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有的国家总认为他们的一套是唯一正确的、正统的,要把自己的公式、自己的模式强加给各国共产党,谁不听就是“修正主义”,就是“反列宁主义”。“文革”中我们也犯过类似的错误,叫做“唯我独‘马”。现在我们已经和这些党恢复关系,不能再说他们是修正主义了。那么怎么办呢?承认他们也是在努力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至于结合得好不好,对不对,我们无权去作裁判。实际上,这就是承认他们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一个学派。按照对等的原则,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学派。
真理只有一个,怎么出现了那么多的学派啊?是的,基本理论是一个,但是向不同的方向发展了,与不同国家的实际结合了,就可以出现不同的理论。这些不同的理论之间不一定要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而可能是一致百虑,殊途同归。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互相尊重,而不是说,你是异端,我是正统。我们只能说,我们的这一套对我们国家是适用的,至于别的国家有别的国家的情况。当然,这并不排斥相互借鉴的可能性。
一个大思想家逝世后,他的弟子们把他的学说向不同的方向发展,形成不同的学派,这是思想史上的正常现象。《韩非子》说:“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这是说儒家和墨家都分成了好几个学派。在西方,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死后,除了柏拉图以外,还出现了三个“小苏格拉底学派”;近代德国的黑格尔死后,他的门徒分成老年黑格尔派和青年黑格尔派。那么,马克思之后,马克思主义内部出现不同的学派,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
承认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有不同的道路和模式,同承认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上可以有不同的学派,这两件事是不可能分开的。我认为,我们的党中央提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出一套创造性的方针、政策,包括对外开放、对内搞活、一国两制、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等,这也就意味着正在形成一个新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学派,这个好得很。死抱教条,不结合实际,不发展马克思主义,是没有出路的。至于在探索的过程中出现不同的观点,那是完全正常的。
毛泽东提出的“百家争鸣”,应该是既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之间的争鸣,也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内部的争鸣。我们过去的错误就在:如果争论双方都自认为是马克思主义,那么一定有一方是修正主义;如果争论的一方是非马克思主义,那么他一定是完全错误的。总之,不是“香花”,就是“毒草”。我不否认争论双方可能是一方错另一方对,但错的一方不一定就是“毒草”,而且双方也可能是相反相成,互相补充。生物学中的争论,过去说摩尔根派是“资产阶级的”,现在看来这个学派是正确的。中医和西医的关系,就肯定不是简单的一方战胜另一方,而是可以同时并存,将来也许融合为一个新的学派。巴甫洛夫有他的重要贡献,但过去学苏联,不是把巴甫洛夫学说当成一个学派来适当肯定它的地位,而是当成唯一的真理,连中国的针灸都用巴甫洛夫学说解释,抛弃了中国自己的经络学说,这就不对。戏剧表演理论中,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本来也是一个学派,过去我们也是跟着外国把他的学说看成唯一的,于是德国的布莱希特学派和中国戏曲的表演理论都没有地位了。“文化大革命”中,又把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批得一钱不值。这都是形而上学的正统观念作祟,不承认百家争鸣和百花齐放。
其实,即使在世界观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也只是在一定范围内绝对对立的。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说到哲学上的两条路线,但是同一个列宁又在《哲学笔记》中批评了把唯心主义简单地看成“不过是胡说”的观点,说唯心主义“无疑地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然而却是生长在活生生的、结果实的、真实的、强大的、全能的、客观的、绝对的人类认识这棵活生生的树上的一朵不结果实的花。”这就是说,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都是生长在同一棵人类的认识之树上的。我想还可以说,并不是所有的唯心主义都是不结果实的花,德国古典哲学就结出了果实,这个果实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没有德国古典哲学这朵唯心主义之花,就不会结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果。这就是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终结”亦可译为“结果”)一书里所说明的意思。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也是这样。我们现在已经习惯于把形而上学的方法看成是应当绝对排斥的,可是恩格斯认为,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在日常活动范围内,在相当广泛的领域中是正当的,甚至必要的,只是超出一定界限就不行了(见《反杜林论》)。
不仅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学派,列宁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学派,而且马克思主义也是整个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学派。学派不是宗派。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但没有丝毫宗派主义的东西,它批判地吸收了人类思想史上最有价值的成果。现在我们还需要实行“拿来主义”,因为我们不能说当代西方的非马克思主义者创立的学说统统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既不能结束真理也不能垄断真理。它向所有的真理开放,但不认为自己是包罗万象的。
黑格尔说过,“每一哲学都是它的时代的哲学,它是精神发展的全部锁链里面的一环,因此它只能满足那适合于它的时代的要求或兴趣。”“每一哲学在全部过程里是一特殊的发展阶段,有它一定的地位,在这地位上有它的真实意义和价值”(《哲学史讲演录·导言》)。按照这种观点,任何一种哲学都不能说自己已经达到终极真理,任何哲学都将被后来的哲学所超越。但是,它并不是简单地被推翻了,而是被“扬弃”了。黑格尔曾经幻想他本人的哲学是例外,但是它也被马克思主义哲学“扬弃”了。那么,马克思主义能够认为自己会“传诸百世而不绝”吗?如果这样想,那就是反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仍然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导思想,但总有一天会被超越的。那时,新的理论将不再以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学派的形式出现。但是,马克思主义的精华会被继承下去。现在离这个时候还远,但如果我们对这一点有明确的认识,就能使自己的思路开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