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兴华
味精进入厨房不过短短的几年,就已成为每一位厨师和家庭主妇不可缺少的调味佳品。然而,味精虽然能为菜肴增添美味,而且其营养物质对人体有益,但使用时要得法,否则也会害从其生。
1,不要多吃。经有关部门检验证明,一般情况下,味精对人体是无害的,但每天用量超过5克,有的人就会出现背部、上肢麻木,全身酸懒,心跳过速等症状。国外把这种病叫做“烹调综合症”。有味精过敏史的人,更应酌减。三个月以内的婴儿,也不宜食用味精,否则会影响孩子的智力发育。
2,避免高温或长时间炖煮。因为在高温下,味精不但会失去鲜味,还会变成具有毒性的焦谷氨酸钠。正确使用应该在摄氏70~90℃,汤菜要在出锅时加入。加入后应及时起锅,放入时间不要过长。味精在低温时很难溶解。所以拌凉菜时不要直接加入,可用步许开水化开,待晾凉后浇入,这样味道就十分鲜美了。
3,注意不要在酸性和碱性过强的食品中使用。因为在碱性溶液中会发生化学变化,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失去调味作用。在酸性菜肴中溶解度变小,显鲜效果会减低,而在低酸性食品中效果最好。如做汤时放几滴醋,味道会更加鲜香醇厚。
4,变色、结状、有味、发霉的味精不要继续使用。这可能是由于保管不当,长时间与空气接触、受潮,产生了化学反应和有毒物质。所以,在平时不要把味精放在强光下、温度较高的地方或长期暴露在空气中,这样都会减低使用效果,发生化学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