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建生
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图书上,都有“统一书号”,这是按照文化部文化事业管理局1956年2月发出的文件精神编排的。
一、一般出版社书号:
“统一书号”包括类号、出版社代号和种次号三部分。小圆点前一般有四位数或五位数,圆点前的三位数是出版社代号,余下的是类号,圆点后的数字是种次号。如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文学理论基础》,书号是10073·3193。圆点前的三位数“078”是出版社代号,最前面的“10”是类别号(代表文学类)。圆点后的“3193”是种次号,就是说该社出版的文学类中的第三千一百九十三种书,是《文学理论基础》。
类号是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分类法》十七个基本大类确定的。其内容顺序为:1.马列主义、毛泽东著作;2.哲学、宗教;3.社会科学、政治;4.经济;5.军事;6.国家、法律;7.文化、教育;8。艺术;9.语言、文字;10.文学;11.历史、革命史;12.地理;13.自然科学;14.医药、卫生;15.工程技术;16.农林牧副渔;17.综合。
另外,凡类号前冠有字母者,只起区别作用,与书号无关。其含义:I代表农业业余课本;K代表中小学课本;W代表外国文学图书;M代表少数民族文版图书;MT代表少数民族文字中的通俗读物。
二、少数民族文字书号
一般在统一书号前加M,圆点改为圆括号中加少数民族文字代号。如“M1049(4)57”,M为少数民族文版图书标志,其后“1”为马列主义、毛泽东著作代号;“049”为民族出版社代号;(4)为维吾尔文代号;“57”为种次号。
少数民族文字的代号:2——蒙文,3——藏文,4——维吾尔文,5——哈萨克文,6——朝鲜文,等等。
三、外文版书号:
与一般书号相近,不同的是在统一书号前加文种,圆点改为短线“-”。如外文出版社的《金斧头》,书号是:(英)10050—119。其中(英)为英文版,“10”为文学类号,“050”为外文出版社代号,“119”为种次号。
四、技术标准出版社书号:如《计量器具检定规程汇编》的书号为“15169·4—114”,其中圆点后面的“4”是该社计量技术类标准的代号。目前标准级别、范围的四种代号为:1——国家标准,2——部标准,3——外国标准译本,4——计量标准。
有少数出版社所编的部分图书(主要是多卷、分册书和技术标准)的种次号加编号而以“-”相连,例如:中华书局出版的《清史编》
(赵尔巽撰)目前已出48个分册,其各分册统一书号依次编为11018·632—1,11018·632—2,11018·632—3……11018·632—48。
出版社代号是依据一定的顺序,由主管部门统一编排的,如山西人民出版社的代号为“088”。有些出版社虽曾多次改名,但其出版社的代号始终不变。
(摘自《山西青年》
198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