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德铎
最近,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傅雷译《伏尔泰小说选》(《外国文学名著丛书》之一)。乍看见这书名,便有点纳闷:老傅怎么会用起他所反对用的“伏尔泰”这一译名来?又因为书名是过去没有听说过的,起初还以为是新近才发现的遗稿,急忙买来一看,才知道这书是早已出版过的《查第格》、《老实人》的重印的合订本。
从一个选本往往可以看出“选家”的倾向、眼光和他本人的功力。这里敢向读者报告,这本《伏尔泰小说选》并非傅雷本人所选定;在伏尔泰作品的“选学”上,老傅似乎没有下过什么功夫(他译的巴尔扎克作品,倒是经过一番严格的选择的)。这次替伏尔泰“选”小说,是他身后出版社对他的溢美。这种不劳而获的荣誉,老傅如健在,相信决不会接受。
最令人吃惊的,还是“伏尔泰”三个字。因为它恰恰正是老傅所坚决反对的,而且他不赞成这三个字,曾多次公开表明,有关同志不可能不知道。为什么来它一个反其道而行之?依此类推,如重印《艺术哲学》,原作者名便不能用老傅所决定的“丹纳”,也要改用滕因、泰纳之类。这就不免有如当年严复所慨叹的,有失译者“怀铅握椠,辛苦
当然,也许是为了统一同一家出版社的出版物上所用的译名,或许是照顾“约定俗成”,或许还有我所不知道或不该我知道的原因,用“伏尔泰”而不用“服尔德”,又何尝不可。《查第格》、《老实人》的合订本,也不是绝对不能戴上《伏尔泰小说选》的桂冠。问题在于,这样做,未经原译者同意,甚至和原译者的主张有矛盾,特别是为什么要这样来处理,似乎都应该原原本本告诉广大读者。现在这样做,给读者的印象是:这一切都是老傅本人亲自决定的,而事实又恰好正相反,何况译者现已不在人间,他所不同意的,也非得“同意”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