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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都有求生的本能,在受到伤害时有自卫的本能;人,在这种本能的基础上发展出改造环境的能力,能动地创造自己的生存条件。人既是自然存在物,又是社会存在物。自杀是人的社会存在和自然存在的矛盾。按照自然本性,人应当活下去;出于社会原因,有人感到活不下去。尤其是青年,正当生命的旺盛时期,为什么要自己毁灭自己的生命?这是人的社会存在对自然存在的否定。人与人的互相残杀,同样,人的自杀,都是人类的不幸、社会的弊病。
自杀是社会弊病的一种症状
造成自杀的因素深藏在社会关系之中。抓住自杀的根本原因,可以透视社会、透视历史。自杀不过是杀人的一种特殊方式。有的坏蛋,当他们野心破灭,阴谋败露,捣乱碰壁而又同人民顽固对抗,走投无路而又不肯回头,那时可能自杀。这样的人,如德国法西斯头子希特勒、日本军国主义元凶东条英机,如果不是自杀也是该杀的。但大多数的自杀者是受损害、被侮辱、遭厄运的人。因为社会上有一种扼杀人的力量,逼得他们不得不用自己的手来杀死自己。在我们的新社会里,自杀这种流行病也并未绝迹。在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每搞一次政治运动,总有人自杀。过去,对于自杀现象总是孤立地从自杀者身上寻求解释,而不去考察自杀者所处的社会关系,这样,使我们一再失去了矫治社会弊病的机会。粉碎“四人帮”以后,自杀事件还时有所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青年人的自杀,而且有的地方还曾发生过女青年集体自杀。《中国青年报》发表的《两个好姑娘为什么走上绝路》,不是讳言自杀,也不是谴责自杀者本人,而是将自杀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提出来讨论,这在解放以后的报刊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我们必须正视现实,研究社会,这是前进的起点。
在什么条件下人会自杀?一般说来,自杀的念头是感到极端孤独的人的头脑的产物。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个正常的人所以会自杀,是因为作为人而存在所必需的一切,早就被掏空、被剥夺、被扼杀了。存在着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无情的社会关系把人变成了非人,制造了多少人间悲剧。社会主义时代,消灭了剥削,消灭了压迫,出现了新型的社会关系,为克服人间悲剧创造了前提。
我们这里仍然发生自杀这种人间悲剧,这说明在社会关系方面存在着缺陷。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社会关系中的缺陷表现得特别明显。现在好了,党中央宣布今后不搞这种政治运动了。但是社会关系方面的缺陷还没有弥平。我们国家具有几千年的封建传统。轻视人、蔑视人的传统因素,使得人民的权力异化为封建专制权力。由于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妇女等等导致无辜者寻短见,则是封建家长制的祸害。考察产生自杀的社会关系,可以吃惊地看到我们社会中的封建遗毒在发生作用。
封建遗毒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影响是现实社会中一切弊病的病根。自杀,作为一个社会问题也是由这种病根派生的一种症状。如果要谴责自杀者,那就去谴责社会弊病;如果对自杀者表示同情、惋惜、怀念,那就把它化为克服社会弊病的坚强决心。社会弊病不是出于人的天性,也不是从来就有、永恒存在的。找到了病根,对症下药,社会是可以改造好的。
自杀是人生矛盾的错误解决
自杀者在主观上都是陷入了追求与绝望的矛盾。遇到挫折,产生了绝望,如果无所追求,只会浑浑噩噩、随波逐流,不会自杀;如果勇于追求而并无绝望,就会继续奋斗,更不会自杀。自杀正是从追求到绝望、又在绝望中追求的人的最后摆脱。
究竟为什么会产生绝望?是遭受的挫折太可怕吗?为什么同样遇到了挫折有的人能勇往直前呢?事物或人物之所以可亲、可爱、可恨、可怕,因为它是特定的自我的对象,只有在同特定的自我的关系中才能是这样。景阳冈上的老虎,对于有的人来说产生恐惧,对于武松来说产生勇敢。老虎究竟是怕的对象还是打的对象,表现了不同人的本质力量。挫折,可以产生绝望也可以产生毅力,因为它是不同的自我的对象,表现了不同人的本质力量。绝望是人在同自己的对象的关系中屈服于对象的表现,是由于自我的软弱而被对象所征服的一种主观状态。
有的青年是因为失恋而自杀。这也是追求与绝望的矛盾。失恋是由于你的爱没有引起你所爱的人的爱。每个人有自己爱与憎的对象,同时自己也是别人的对象。如果对于所爱的人来说,自己没有成为可爱的对象,那么这种恋爱是不幸的。要实现自己的追求,就要改变自己,成为可爱的对象。或者,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对另一个人来说,自己才是可爱的对象,在同他(她)的关系中可以实现爱情的追求。
绝望与追求的矛盾,实质上是自我与对象的矛盾、主观与客观的矛盾。自杀,是对这种矛盾的错误解决。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改善主观,适应客观,加强自我的力量,克服软弱,战胜对象。
克服自身的软弱,矫治社会的弊病
对于自杀进行全面的考察,可以看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会的弊病,一方面是自身的软弱。由社会的弊病所产生的对人的蹂躏,落在弱者的身上就酿成悲剧;对于象张志新、郭维彬这样的强者来说,他们的回答是抗争。自杀是软弱的个人为社会的弊病所作的牺牲。青年人对世界、对社会、对人生了解得太少,往往把细小的绊脚石看成不可逾越的障碍,偶尔摔倒便认为终生不起。这种弱点,有时会铸成大错。我们要说服弱者转向斗争,尽量减少无谓的牺牲。
有人说,自杀也是一种斗争。范熊熊就把自杀作为“最高斗争手段”。范熊熊这位好姑娘,怀抱改变不正之风的斗争目的是高尚的,不顾一切的斗争精神是可敬的,但把自杀当作斗争手段却想错了。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正义的事业,必要时可以赴汤蹈火。然而,虚掷自己的生命不能改变不正之风,这是无效的斗争。好人去寻死,坏人不就更嚣张了吗?斗争的目的是为了战胜邪恶。“出师未捷身先死”,邪恶依旧存在,对于个人来说就永远达不到目的了。所以,用自杀来进行斗争,陷入了高尚的目的与无效的手段的矛盾。
有人说,自杀虽然不能战胜邪恶,但能警醒社会,动员别人起来斗争。社会如果能被警醒,这就说明还有希望,同自杀者本人产生的绝望不又是矛盾吗?既然别人能动员起来,为什么不参加到群众队伍中去一起斗争?要唤起群众,自己又离开了群众,这不也是很矛盾吗?
自杀能产生什么结果?当自己结束痛苦的时候,又给活着的亲人、朋友、同志带来了痛苦。自己不喜欢绝望,却使周围的人对自己的希望变成了真正的绝望。因此,善良的人是不应该自杀的。一切具有健全的理智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人也是不会自杀的。
正象荒唐的宗教具有社会根源一样,反常的自杀也是一定社会的产物。但是,正象我们在铲除宗教的社会根源的同时,应当帮助被迷信所束缚的人解放思想一样,也要在改造社会的同时,鼓舞那些在自杀的阴影笼罩下的人振作精神。让我们呼唤那些在选择生与死的边缘上徘徊的人,来吧,朋友,同大家在一起,冲破艰难险阻,奔向未来。大家都来矫治社会的弊病——提倡爱人;大家都要重视人生的价值——提倡自爱。爱人与自爱的交织,就是人类的幸福。
(摘自1980年11月18日《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