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红与黑》

1979-07-15 05:29辛未艾
读书 1979年5期
关键词:红与黑拿破仑法国

辛未艾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的真实姓名是马利-亨利·贝尔,司汤达是其笔名。他在一七八三年一月生于法国外省的一个律师家庭。他的童年和少年时期是在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影响下度过的。司汤达深受伏尔泰的信徒、启蒙运动进步思想的拥护者、外祖父亨利·甘尼永大夫的影响。甘尼永大夫十分关心外孙的成长,他培养他阅读古代经典著作的习惯,给他讲述历代英雄的光辉事迹。司汤达后来自己也说:“我完全是由我那可敬爱的外祖父亨利·甘尼永教育成人的”。

一七九六至一七九九年,司汤达在故乡格勒诺布尔的中心学校里求学。这所学校是一所新型的学校,学校教师大多是启蒙思想的热烈拥护者。他们对于司汤达世界观的形成起了积极的作用。

司汤达在毕业后来到巴黎,经亲戚的介绍到军队里工作。一八○○年随同拿破仑军队来到意大利的米兰。在意大利,他深深爱上了文艺复兴时代辉煌的艺术作品。不久,他脱离军界,回到巴黎。在巴黎他专心阅读唯物主义哲学家蒙田、爱尔维修等的著作,也接触到了卢梭的作品。一八○六年,司汤达重新到军队中服务。但一八一四年拿破仑一败涂地后,司汤达也就结束了军人生涯。从这时起直到一八二一年期间,他一直侨居在意大利。侨居期间,他开始写作,积极参加要求在艺术中运用历史和民族题材、发扬民族的英雄气质、主张艺术接近现实的意大利浪漫主义文学运动。司汤达先后写出了《海顿、莫扎特和梅达恩泰斯》、《意大利绘画史》和《罗马、那不勒斯和佛罗伦萨》等著作。

一八二一年,司汤达被迫离开意大利,回到巴黎。在此期间,他除了继续写作论艺术的著作《罗西尼传》和《罗马漫步》以外,相继写出长篇小说《阿尔芒斯》(一八二七年)和《红与黑》(一八三○年)。

七月革命以后,司汤达因写作收入菲薄,不得不出任国家的官职,做教皇管辖下一个滨海小城的领事,但他对接替波旁王朝的新政府并不表示同情。在这段时期内他写作了长篇小说《吕西安·娄凡》(一名《红与白》),但未完成。

一八三六年夏到一八三九年夏,司汤达是在法国度过的。他在法国外省各地作过一次旅行。他写出了《一个旅行者的回忆录》和《法国南方旅行记》等著作。接着,他又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写成了另一部长篇小说《巴马修道院》。

一八三九年八月司汤达重返任所,开始写第五部长篇小说《拉米埃》,但到一八四一年十一月,他因健康不好,再度请假回国,这部小说的写作也未能完成。司汤达终于在一八四二年三月在巴黎中风逝世。

在司汤达所写的五部长篇小说中,《红与黑》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部。

《红与黑》原书有一个副标题,这就是《一八三○年纪事》。一八三○年正是法国历史上七月革命的一年。一八一四年拿破仑的垮台和波旁王朝的复辟给法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在法国国土上驻扎着十多万英、俄和普鲁士等国的占领军。法国不仅要承担这些占领军的给养,而且还要付出七亿法郎的赔款。同时,重新恢复统治的封建势力,则是仇视革命,迫害人民。特别是法王查理十世,更对法国人民施行高压政策。查理十世所颁发的七月敕令激起了法国人民的愤怒,终于导致波旁王朝的再被推翻。

司汤达的《红与黑》一书,就是对复辟时期法国社会生活作了现实主义的描绘的。

据一些给司汤达写评传的作者说,司汤达的《红与黑》是以当地法院公报中所提到的一个杀人案件作为基础而写成的:有个青年在一个有钱人家里给他的孩子们当家庭教师,爱上了这个家庭的主妇,最后在一种妒忌和绝望的冲动下把她杀害了。

这大概不是没有根据的。但是我们可不能因此就把《红与黑》看作是一本庸俗的社会小说。高尔基曾经这样说:司汤达的才能的力量在于,他把一件十分平凡的刑事案件提到对十九世纪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的、哲学的研究的境界。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通过典型人物生动的描写,十分深刻地分析了青年人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命运。

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象拿破仑这样由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出身、开头只当一名下级军官的人,一跃而为叱咤风云的国家元首,这在当时欧洲各国青年人头脑里,无疑引起了许多幻想。《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就是其中的一个。可惜的是,于连似乎有点“生不逢辰”,在他成长懂事之年,拿破仑不但已经垮台,而且墓木已拱了。

于连·索黑尔只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他的地位自然比当年拿破仑还差。摆在这样的青年人面前的,本来无非是两条路:一条是乖乖地继承老子的家业——做木匠;一条是在当时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凭一己的血肉之勇杀出一条路来。

幸乎不幸乎,于连的头脑看来要比周围的人“灵”一点。他自恃自己的才智,自然不甘心老死乡下,做一个木匠,一定要“出人头地”。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经被大贵族和资产阶级所堵死了。

在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就弯弯曲曲地生长。既然前一条路不通,于连就一心想当一名年俸十万的大主教。为了博取人家的赏识,他明知道毫无价值,却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读得能够全部背诵出来。

他的惊人的背诵本领,让他跨进维立叶尔市市长的家门,做起家庭教师来。

但于连一方面竭力想挤进上流社会,一方面却又瞧不起上流社会的人物。他开头所以要占有市长德·瑞那的夫人,为的是他要对看不起他的市长之流进行报复。后来当他做了巴黎一个贵族的私人秘书,他所以敢于在夜深人静去赴贵族小姐玛特儿的幽会,又是出于这同样的动机——报复。

于连为了向上爬,为了报复上流社会对他的鄙视,他是不择手段的。他明明是个无神论者,然而他偏要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最虔诚、最忠实的教士。他明明是拿破仑的崇拜者,然而在公开的场合却是大骂拿破仑。他甚至还把莫里哀笔下的伪君子达地夫奉为自己的导师。

然而在复辟时期,卷土重来的大贵族的利益和大资产阶级以及教会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他们虽然“赏识”平民出身的于连的才干,但是他们看待于连好象一头会说话的鹦鹉,一只会作出种种可笑动作来的宠犬。他们只允许于连在一定的范围里活动,然而决不允许于连轻易逾越一步。

于连同德·瑞那夫人偷偷相爱,在维立叶尔社会看来当然是大逆不道的。后来,于连和德·拉·木尔侯爵的女儿玛特儿相爱了,尽管双方都是未婚者的身份,恋爱,结婚,完全符合法条律令,德·拉·木尔侯爵却是坚决反对。之后,在女儿玛特儿的苦缠下,侯爵虽然作了让步,愿意给于连二万埃居,还为他弄一个德·拉·伟业骑士先生的头衔,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可是他这样做是缓兵之计,并非真心实意想让这一对青年男女结婚。等到德·瑞那夫人在教会的压迫下写来了告密信,告发“于连先生没有任何宗教的信仰”,他的最拿手的手段就是“诱惑最有支配力量的女人”,从而“支配主人的财产”……。德·拉·木尔侯爵马上采取了断然的措置,要于连离开法国到美洲去,不准他们再来往。

于是这个已经当了骠骑兵中尉,一心指望在三十岁上当上司令官的于连,一下子从一片彩云里摔到了地上。他恼羞成怒了,立刻从巴黎赶回维立叶尔,向德·瑞那夫人打了两枪。

虽然于连打的两枪并不致命:第一颗子弹穿过德·瑞那夫人的帽子,第二颗子弹击伤她的肩骨。但是已经把于连恨之入骨的贵族与资产阶级社会还是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原来打算不穿上“红”色的将军制服,就穿上教士的“黑”道袍,将来当大主教,可是现在竟弄到上了断头台——这却是于连始料所不及的。

于连的终于被推上断头台,说明在王政复辟时期,法国贵族勾结资产阶级所树立的壁垒是何等森严。他们决不允许一个出身“微贱”的知识分子想跨进他们的营垒,决不允许一个侥幸混进他们的营垒的人还保持“独立的人格”和“傲气”。事实上,在广大劳动人民、广大处于社会下层的人们同贵族和资产阶级两军对垒、殊死搏斗的时候,个人奋斗的道路,原是不存在的。

自然,司汤达对于连这样的青年人是抱着同情的,但是他完全按照实际生活所表现的样子来雕塑这个人物,并没有把他美化。司汤达以悲剧的结局来结束于连个人奋斗短短的历程,说明司汤达如何忠于生活本身的逻辑。

在《红与黑》里,通过于连个人的遭遇,司汤达还刻划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司汤达总是密切结合每一个登场人物在现实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来描写他的性格特征以及内心活动。司汤达以无情的笔触刻划了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先生的庸俗猥琐:他请于连做他们的家庭教师,关心孩子的前途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为了与他的对头哇列诺先生争一个高下。因为哇列诺只有马车,还没有家庭教师,他要抢在这个人的前面。司汤达又以同样的态度揭发这个贫民教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如何若无其事地在一间隔壁就是饿肚子的贫民的餐厅里大开宴会。

司汤达所刻划的女性形象也是极为深刻的。德·瑞那夫人和她的丈夫,在司汤达的笔下,形成强烈的对照。德·瑞那先生是那么庸俗猥琐,唯利是图,而德·瑞那夫人却是那么朴实、单纯、富于同情心。她十六岁上就嫁给了德·瑞那先生,她根本没有经历过什么爱情生活。德·瑞那先生对德·瑞那夫人关心孩子的冷暖病痛,时常报以“粗鲁的笑声,和肩头的一耸”,这种轻蔑态度好象“一柄尖刀刺在德·瑞那夫人的心上”。于连走进他们的家庭,使得这些日常生活的矛盾日益尖锐化了。后来德·瑞那夫人和于连的不正常的关系,正是这种没有感情的夫妇生活所造成的。司汤达始终都抱着同情的态度来描写这个三十岁女人的悲剧遭遇,他通过他们之间的爱情纠葛,有力地控诉了维立叶尔贵族—资产阶级社会以及德·瑞那先生之流的罪恶。

另一个与于连相爱的女人——玛特儿,她却是一个和德·瑞那夫人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物。她对于连的爱情,完全是建筑在一种浪漫蒂克的荒唐的想象上的,是从观念出发的。她竭力追求一种不平凡、出人意外的爱情生活。她有个祖辈曾经爱上过一个王后,后来被处死了,这个王后抱着死者的头坐上马车,亲手把它埋在坟地里。她对这个故事十分向往。她对于连所表现的爱情应该说是十分强烈的,于连被捕以后,她的确也想尽方法要把他救赎出来。但是另一方面她在内心深处又把她的这些行动当做一种英勇行为而自鸣不凡。正因为如此,当于连被处死以后,玛特儿竟然能够镇静地打开一件蓝色大衣,捧起于连的头放在一张大理石的小桌上,亲吻它的前额。最后,她还坐上马车,膝盖上放着于连的头颅,来到墓地,亲手把它埋葬了。

总之,《红与黑》,无论在思想深度上,还是在艺术描写上,都是一部在世界文学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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