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阶级和阶级社会

1962-08-16 03:36
中国青年 1962年23期
关键词:剥削阶级奴隶主资本家

编者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是无产阶级用以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的最重要的锐利思想武器。人们只有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有坚定明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成为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我们这一代青年,都是在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和老一辈相比,我们缺乏参加阶级斗争的社会实践对旧中国旧社会不甚了解,没有身受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痛苦经历;同时,也还缺乏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修养。这是我们现实,也是亟待消除的一个弱点。我们党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为培养坚强的革命事业接班人,特别注意对青年一代进行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教育。我们青年阶级斗争的实践,识别现代修正主义所散布的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一些荒谬言论,逐渐培养自己的坚强的无产阶级立场和观点。本刊从本期起陆续发表《阶级和阶级斗争基础知识讲话》,希望能对青年这方面的学习有所帮助。

第一讲阶级和阶级社会

一、什么是阶级

人类最早的社会是原始社会。在原始社会里是没有阶级的。随着生产的发展,有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人类社会就分裂为不同的社会集团,这样,就产生了阶级,人类也就进入了阶级社会。阶级社会在历史上的发展顺次是:奴隶社会、封建赦会、资本主义社会。在各个阶级社会里,有两个互相对立的主要阶级。在奴隶社会有奴隶主和奴隶,在封建社会有地主和农民,在资本主义社会有资本家和工人。这些阶级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剥削阶级,一种是被剥削阶级。几千年的阶级社会,就是剥削阶级统治、压迫被剥削阶级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过去的阶级社会不同,不是由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而是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阶级还没有消灭,还有阶级存在。比如在我国现在还有两个剥削阶级和两个劳动阶级。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只要社会上还存在阶级,阶级斗争就是不可避免的,许多社会现象的发生都与阶级斗争有关。因此我们要正确地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首先应当弄清楚什么是阶级。

什么是阶级呢?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中给阶级下了一个完备的科学的定义。他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的这个定义不仅完整地论述了什么是阶级,而且具体地确定了划分阶级的原则。

从列宁关于阶级的定义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阶级是按照人们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来划分的。所谓生产体系中的不同地位,主要是指人们在经济上处于统治的或者是服从的、剥削的或者是被剥削的这种不平等的地位。在原始社会里,人们都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在生产体系中都是处于互助合作、平等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阶级。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体系中,奴隶主、地主、资本家都处于统治的、剥削者的地位;奴隶、农民和工人则处于服从的、被剥削者的地位。这种不平等的地位,就形成了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工人等各个阶级之分。

为什么人们在一定的生产体系中会有不同的地位,有人剥削别人,有人被别人剥削呢?这是由于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有所不同。在人类历史上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有两种基本的类型:一种是全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一种是私人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在原始社会中,生

产资料为公共所有,因此,人们在生产体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就有:占有、不占有或少占有的不同情况。占有大量生产资料的奴隶主、地主和资本家,就有条件去压迫和奴役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奴隶、农民和工人,把奴隶、农民和工人劳动成果的一部分或大部分甚至全部占为己有。不占有或只占有很少一部分生产资料的奴隶、农民和工人为了生活,就不得不为占有生产资料的奴隶主、地主、资本家劳动,忍受他们的压迫和剥削。上述情况说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是产生阶级、阶级统治和阶级剥削的最基本的原因。

由于人们占有或不占有生产资料,人们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也有所不同。奴隶主、地主、资本家因为他们占有生产资料,就能够居于指挥的地位,强迫他人为自己劳动,或者脱离社会的生产劳动,从事生产劳动以外的活动。奴隶、农民、工人因为没有生产资料,就不能不终日为剥削阶级从事繁重的生产劳动。同样,由于人们占有或不占有生产资料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的作用不同,又决定人们用什么方式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分社会财富和领得分量的多寡。一切剥削阶级都是不劳而获的,他们的财富归根结底都是依靠剥削劳动群众。例如奴隶主就直接地占有奴隶的全部劳动成果;地主是以出租土地、收取地租和叫农民为他们服劳役等形式来剥削农民;资本家则是用雇佣劳动的形式来剥削工人。奴隶、农民、工人劳动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全部或者大部分都给奴隶主、地主、资本家剥削去了。奴隶从奴隶主那里得到的一些衣食,农民自己剩下的一些生活资料,工人领得的工资,只是他们所创造的财富中的很少一部分,有时所得连最低生活水平都不能维持。

总之,从列宁的关于阶级定义中,我们就不难懂得阶级是与一定的生产关系相联系的,阶级的划分主要是经济上的原因,最基本的是由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

社会上有些人,例如知识分子,他们不直接参加生产或者和社会生产没有直接的联系,他们的阶级地位又如何来确定呢?这就要看他们依附于哪个阶级为哪个阶级的利益服务。知识分子从事脑力劳动,不直接参加生产,因此他们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是特殊的阶层,分属于各个阶级。在剥削阶级居统治地位的社会里,他们大多数都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他们就属于资产阶级的范畴;也有少数知识分子是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服务的,这些人则圈于无产阶级的范畴,就叫做无产阶级知识分子。

在阶级社会里,各个阶级之中,还可划分为不同的阶层。阶层就是在同一阶级中,根据占有生产资料数量不同,剥削或被剥削的程度不同而划分的。如资产阶级可分为大资产阶级和中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中有大地主和中小地主;小资产阶级中还可分出上层小资产阶级一个阶层;农民阶级还可细分为富裕中农(或叫上中农)、中农、下中农、贫农、雇农等阶层。

二、阶级社会是剥削者的天堂,劳动人民的地狱

在阶级社会里,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和个人,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果实。这种不合理的剥削制度,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剥削者不劳而获,过着荒淫无耻的寄生生活,而劳动人民则整天劳动,生活却连牛马都不如。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剥削的方式不同,但都是人剥削人和人压迫人的社会。在奴隶社会里,奴隶主拥有田地、牧场、作坊、矿山等一切生产资料。他们穷奢极侈,中国历史上的奴隶主们,就有所谓“酒池”“肉林”的糜烂生活。而奴隶只不过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主可以任意地买卖甚至杀死他们。奴隶在十分恶劣的条件下从事繁重的劳动,但吃不饱,穿不暖;只有到死亡,才是他们的痛苦生活的告终。封建社会里,帝王将相、公卿大臣和官僚地主,霸占了绝大部分的土地。他们凭借这些占有的土地,吃的是农民缴的猪羊鸡鸭,住的是农民给他们盖的亭台楼阁,穿的是绸锻绫罗。而农民长年累月地在地主的土地上劳动,却是食不饱腹,衣不蔽体,屋不遮漏,过着黑暗悲惨的痛苦生活。如果遇到天灾人祸,不是逃荒,就是卖儿卖女,落个家破人亡。“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就是封建社会中地主和农民的两种不同生活景况的最典型的写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比前两个社会更耍巧妙毒辣。占有工厂、矿山、企业的资本家,用钱雇佣工人劳动,一无所有的工人,只好靠出卖劳动力换得微薄的工资。这种用工资换取劳动力的形式,粗看起来好像是一种公平交易,但实际上资本家榨取了工人大量的血汗,一个工人所得的微薄工资不过是他的劳动时间内所创造出来的社会财富的很少部分。资本家就是靠剥削工人而发财致富的。资本家为了更多地剥削工人,采用了许多手段,像压低工资,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工作时间等等,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血汗。而工人为了活命就必须到资本家的工厂里去做工。当资本家不需要劳动力,或工人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时候,资本家就一脚把工人踢出工厂,工人就成为流浪街头的失业者。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命运并没有比奴隶和农民好一些;而资

产阶级更集中了大量的社会财富,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荒淫无耻生活。

在阶级社会里,剥削阶级为了维持他们的统治,还必须使用暴力,从政治上统治和压迫被剥削阶级。他们建立了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机器,来镇压劳动人民。还利用宗教迷信,宣扬人的富贵贫贱是由神和上帝早已安排了的,借此从思想上去麻痹和毒害劳动人民,使他们甘心处于受压迫和受剥削的地位。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是有钱人的天堂,是穷人的地狱。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制度,这是劳动人民一切痛苦和贫困的老根子。

旧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既存在着封建的生产关系,又存在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主要的经济命脉完全掌握在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官僚资产阶级手里。它们就像三座大山一样,沉重地压在广大劳动人民的头上,使我国人民有着种种说不尽的灾难。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阶级状况十分复杂。依靠武力侵略着中国的帝国主义,是骑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太上皇”,它们在封建地主、官僚买办的支持下,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种种特权,尽量把我国丰富的物质资源和广大劳动人民创造的财富掠夺为已有。在旧中国内部,地主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受到帝国主义的扶植和支持,代表着中国最落后、最反动的生产关系。他们和帝国主义一起残酷地压迫和剥削着中国人民,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帝国主义、封建地主和官僚资产阶级三者的政治代表,就是蒋介石国民党卖国集团。旧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虽然也受到三大敌人的压迫,但是他们也剥削工人、农民和城乡小资产阶级。旧中国的工人、农民和城乡小资产阶级,在这种层层剥削和压迫下,则过着极端悲惨的生活,除了起来革命,别无出路。他们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

三、阶级的产生和消灭

在人类历史上,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也决不会永远地存在下去。阶级的存在只是一种历史现象。

在原始社会初期,人们使用石头、木棒等最简单的生产工具,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必须在氏族公社的集体中共同进行劳动。一个人如果离开了集体,既不能进行有效的生产,也不能抵御猛兽的袭击,因而也就无法生存。在原始社会里,除了防御野兽的武器归个人所有外,土地和其余生产资料都是归氏族公社集体所有。原始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互助合作、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平等关系。人们劳勃所得的全部成果,除了仅仅维持社会成员最低生活所需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剩余。因此,在原始社会中,没有人剥削人的现象,也就没有阶级。随着生产工具的逐步改善,生产力也逐步地有了发展。到了原始社会末期,人们开始使用金属工具,人们不但学会了打猎和捕鱼,而且还能够耕种植物和牧养家畜,即出现了农业和畜牧业。这时,一个人的劳动果实,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能提供一点剩余产品。于是剥削就成为可能。同时,由于农业、畜牧业的出现,一方面出现了社会分工,即出现了专门从事畜牧业的部落和专门从事农业的部落;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工具的改善,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也逐渐代替了以氏族公社为单位的集体劳动。有了劳动分工,生产效率提高了,生产品逐渐丰富起来了,氏族公社之间的产品交换也发展起来了。起初,氏族首领把交换来的东西归还为公共所有,后来,却逐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后来,交换渗入氏族内部,氏族各个成员也把自己的产品当作私有财产来交换。这时,各氏族首领不再把在战争中抓到的俘虏杀掉,而把俘虏当作自己家族的奴隶,替他们进行劳动生产。这样,氏族首领就富有起来了,于是公社成员之间也产生了贫富悬殊的现象。后来,不但俘虏,连氏族成员中贫穷而负债的人,也沦为富有者的奴隶。这样,社会上就分为两种人、两个集团:剥削别人的奴隶主和被剥削的奴隶。这就是人类历史上最初出现的两个相互对立的阶级。

上述情况说明,人类社会分裂为阶级有两个前提,一是生产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出现了剩余生产物。这就为产生阶级和剥削提供了可能。一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使一部分人能利用私有财产去剥削和压迫另一部分人。这就使产生阶级和剥削的可能性变成现实。由此可见,阶级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必然产物,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出现的必然结果。

阶级既然是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的,自然也将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消灭而消灭。原始社会解体以后,人类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就成为社会经济向前发展的必然的要求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这样,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就与生产社会化不相适应,产生了尖锐的矛盾,成为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这时候,把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了。因此,进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并逐步地消灭阶级,进入到没有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刊学习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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