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父母的行为是私有制发展的产物

1957-08-16 03:30林德安
中国青年 1957年1期
关键词:血亲私有制大家庭

林德安

“养老抚幼”,这本是人类有史以来逐渐建立起的道德天职,尽管社会制度和道德标准不同,但这种最一般的傅统的人类优良行为,是作为最普遍的真理为我们所接受,也为人的尊严所保护。我们可以从历史的发展情况看。在人类最原始阶段,一切还都处于自然状态,这当然还谈不上尊老养老。然而当人类学会制造工具来对付自然界时,真正意义的人出现了,这时人开始摆脱了动物的本能状态,不再是消极地适应自然。人们靠共同的劳动而生活。正是在劳动生活中,人们逐渐积累起劳动的经验、创造和制造工具的能力。这些能力和经验,起初总是掌握在年老的一辈。作为他们的后代子孙,要获得生活资料的可能,就必须向老年人学习本领和技能。这时,尊重和赡养老人的行为,就开始形成了人类的道德观念。

从恩格斯的有名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引述巴苛芬的一个论点看,在人类处于群婚阶段,予女还无法确认自己的生父,母亲则因为直接担负养育后代的责任而得到尊敬,她“作为年轻一代的唯一确切知道的亲长所享有的敬重和威望很高”。据巴苛芬的意见,这种敬重和威望竟达到了女性的完全统治。这正是历史上曾经建立起的母系氏族制的高度感情。后来随对偶婚的建立,子女才确定了他们的父亲,这时的家庭已建立起进一步的经济和血统联系的纽带,故父母兄弟姐妹之称,也就“不仅是一些表示尊敬的称呼,而且是一种要求担起完全确定和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的称呼,而这些义务的总和便构成各处人民中间的社会制度重要的部份”。到一夫一妻制,这种关系就更加稳固。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到,人类从共同劳动开始,随经济生活的发展而建立起家庭亲子间尊养爱抚的关系和感情。这种关系和感情绝不是单凭人类的动物本能所能说明。

然而,人类既从劳动生产中建立起家庭和亲子关系,为什么又有后来的遗弃现象产生呢?这应该从家庭所借以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去寻找原因。历史上家庭既然总是建立在一定的血缘关系和经济关系上,那末;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也就必然决定着家庭的性质和形式,决定着构成家庭成员间的相互关系。

在原始公社的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个人的产品不仅可以维持自己,而且有了剩余。产品的交换,也使得占有剩余产品成为可能。原来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氏族制已经不适合了,私有制开始出现,个体经济提供了更高的生产率,因此以父系血统为联系的家庭经济单位形成了。它们有自己的劳动生产工具、家具和牲畜等私有财富,家庭成员是共同劳动的整体,父权成为控制和支配这个家庭的绝对权力,子女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所以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而遗弃父母的现象就不成为社会问题;我们从古代奴隶主死后大量陪葬的事实看,也可以想见对父母一辈的绝对尊敬。

封建社会的个体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维护这种经济的家庭组织也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巩固。特别在一般劳动者的家庭里,依靠着一定的(甚至是极少量的)土地、工具、劳动经验和技术而彼此相依为命。离此谁也不可能找到独立谋生的机会。正是这种个体经济关系把他们紧密地联在一起,因此血亲的家庭观念特别强固。而所有封建统治者的大家庭,更强调血亲的尊养关系以巩固社会秩序和维持封建经济的剥夺权利。旧中国几千年来所尊崇的孝道,就是利用这种血亲的等级威严达到巩固整个封建制度的目的。因此,大家庭实际上是这个制度的必然产物,它成为巩固当时经济和血亲关系的有效形式。无论在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大家庭并不是遗弃父母的直接因素,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私有制度,总是造成人们利益的矛盾和冲突的根源。在这种制度下,剥削与掠夺逐渐成为一种社会本性,它不断牢固地渗入人们一切活动中,同时也渗入家庭亲子关系中。尽管旧社会家规怎样严,“孝道”怎样深,统治者是怎样希望永远享上“子孙满堂、家财万贯”的清福而不致担尤生活赡养问题,但在统治者的封建大家庭中,家庭成员追求私利的矛盾总是十分尖锐,经济利害关系的相互倾轧会逐渐削弱血亲的真实感情。一旦经济基础动摇或崩溃,亲属关系也就随着破裂,他们注意的只是瓜分财产,血亲关系已退到最次要地位,所有大家庭崩溃时的结局就总是相互遗弃和分崩离析。巴金的小说“家”就是这个制

度结局的最好描写。这是剥削阶级自私自利的结果,是私有制不可避免的规律现象,也是封建制度下子女遗弃父母的直接因素。

当然,劳动人民乃是真正道义感情的继承者,虽然这种继承曾经采取过封建孝道或宗教迷信的形式。他们尊养父母的感情是自然而真实的。他们绝不因贪利而轻易味没良心,他们永远尊重父母的生产技能,尊重他们缔造生活的艰辛和养育恩情。虽然由于私有制所造成过分惨重的剥削和压榨,劳动人民在奴隶式的生活下无法养活自己时,卖儿典妻和遗弃父母的事也常见到,但这种遗弃行为在劳动者中实际上只是私有制下无可奈何的被迫现象。

只有资本主义的社会,资产阶级遗弃父母才成为最普遍、最彻底的行为。

我们加道,当资本主义的大工业破坏了封建的个体经济后,旧家庭所借以存在的基础消失了。人们经济关系的改变要求建立新的家庭关系,在自由竞争的制度下,资产阶级打碎了旧家庭对个人的束缚而建立起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家庭关系。封建的大家庭已不存在,资产阶级的小家庭建立了,但所有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已经由“等价交换”的原则来支配,子女不愿再负赡养父母的任何义务,就连老人的困苦也没有得到同情。相反,为了追求无穷的个人利益,可以利用一切残酷的手段进行剥削、压迫和敲榨,甚至为了早些继承遗产而谋杀父母。这就是以金钱为中心的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现象,是社会私有制发展到顶峰的结果。“各人冷酷无情地聚精会神于纯粹一已的私人利益”,血亲失去任何人类道德的意义,钱的感情完全支配了一切亲子、爱情、婚姻和友谊关系。这正是资产阶级在一切范围内的、人类间真正意义的普遍遗弃。

与此相反,就在这个社会的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一种新的人类真挚感情关系,和萌芽中的更高类型的家庭关系。没有任何生产资料的无产阶级,不仅由于每一个家庭男女成员都必须参加社会劳动,从而排斥了狭隘利益的相互依赖和矛盾,并提高了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的平等地位,而且还由于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不仅要为自家的生活改善,还要为全世界被奴役压迫阶级的解放而坚决斗争。在这共同的伟大斗争中所锻炼起来的同志友爱、互助团结的感情,也必然充实着无产者的家庭。虽然这些家庭可以是小型的组织形式,但已绝不等于对父母亲子的遗弃。真正对人的同情关怀,真挚的爱情,亲密的合作帮助,是无产者能够具有和在斗争中锻炼起来的高贵品质,也正是这些品质,构成了社会主义社会新家庭的道德面貌。

由此可见,有人认为大家庭一消灭就可以没有遗弃的现象,或认为遗弃父母是大家庭的必然产物,这是错误的。这种论调之所以是错误,从它的认识根源上看,是只看到大家庭所产生的互相遗弃的现象,而没有看到遗弃父母和私有制社会的本质联系;因此,这种论调在实际上也就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普遍遗弃作了辩护。大家庭造成了许多悲剧,但遗弃父母却只有在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中才是最为普遍,虽然资产阶级并不是采用大家庭制。

不难理解,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消灭人们极端自私自利的思想,才能恢复人类间应有的美好感情,才能建立起民主和睦、养老抚幼的幸福家庭。今天,我们国家已基本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这就摧毁了旧社会一切罪恶的根源,打下了排斥一切对立的家庭和人与人关系的基础。今天在一部分青年中还有遗弃或虐待父母的行为,这是和我们的制度以及劳动者的本性不相称的。它只是说明了,旧社会自私自利、唯利是从等观念的深刻影响尚来清除,这就及待于我们努力提高人们的文化教养和加强共产主义道德的自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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