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轩
我读了李楠枫同志的“谈谈我的认识”一文后,感觉这篇文章所反映出来的思想情绪和“论点”都是很不正确的。在农村工作的同志们,无论从工作条件或从生活条件上来讲,都是比较艰苦的。这一点我们完全承认,而且我们对这些同志也是极其尊敬的。但是如果像李楠枫同志那样要求国家目前用大量的资金购买自行车、手表等日用品贷给农村工作干部,大大改善生活,这样,才能使他们安心农村工作,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现在农业合作化运动正在飞快地发展,眼看着就要在全国完成半社会主义合作化的任务了。同时农业生产的高潮也接踵而来了。为了适应这个需要,农民自然要求供给大量的新式农具和其他生产资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首先大量供应农业生产资料发展农业生产呢,还是去首先改善干部生活呢?显然,在目前情况下,我们应该首先去发展生产。李楠枫同志把生
活条件不好做为不安心农村工作的正当“理由”提出来,这就反映了他是不关心群众疾苦的。因为他想到的只是改善个人生活条件,而不是要安心工作,不避艰苦,努力发展农业生产,改变农村面貌。李楠枫同志那里是“先天下之尤而尤,后天下之乐而乐”呢?当然我们也并不是说,在农村工作的同志要永远吃苦,毫不应该改善生活。但是我们革命干部绝不能脱离当时当地客观条件,孤立地要求改善生活,现在我国城市和农村还有很大的差别(城市与城市之间在物质文化条件各方面也不完全一样),因此城市工作干部和农村工作干部的生活工作条件,也就必然会有所不同,如果在农村工作的干部在生活和工作条件方面,事事要求向城市看齐,这种要求就是脱离现实的。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农村的经济繁荣,随着农民生活的提高,农村干部的生活条件是会逐渐好起来的。现在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已经给农村带来了美好生活的萌芽,不是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有了自己的图书馆和俱乐部了吗?党不是在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中,公布了农业发展网要四十条,给农村指出了美好的远景了吗?我确信,在农业合作化大发展的基础上,我们农村工作同志的生活条件也会逐步得到改善的。但是正因为这样,我们就应该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如果按照李楠枫同志的逻辑,个人生活不改善(也就是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不安心农村工作,就是理所应该,即大家都可以从农村逃走,那农村生产就不可能发展,幸福生活就是空想。
在发展农业中当然国家是要尽力帮助的。党最近在发展全国农业的网要中,向工业、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都提出了要求,这就是证明。解放几年来,国家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帮助农民改善生活条件,也做了很多有价值的工作,例如兴修水利、建立水力发电站、发放农业贷款、帮助农民消灭病虫害等等。这些工作对农业发展所起的作用是无比巨大的!怎么能说国家忽略了农村呢?如果说今天农村生活还有些艰苦的话,我认为这也只是前进道路上的一种过渡性的困难,克服这些困难需要一段时间,并不是国家把农村“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