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大家都去当文学家、科学家

1954-08-23 03:48小郜
中国青年 1954年22期
关键词:文学家个人利益理想

小郜

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对文学和音乐都很爱好,我想中学毕业以后,再进有关的专门学校深造,将来做一个文学家或音乐家,这多么幸福。

谁知读到高中二的时候,因为工作的需要,我被调到团市委学生部工作。我虽然表面上服从了组织的要求,心里却很别扭。我觉得我才十八岁,正是应该学习深造的时候,组织上不但不培养我,反而把我调来做这种自己不感兴趣的工作,尤其是我因工作关系,时常和一些同学们接近,看见他们学习生活很愉快,想到他们将来都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和志趣时,就感到他们很幸福,而我的理想为工作而牺牲了,就我个人来说总是一种不幸。因此思想很苦闷。组织知道我的情况后,曾经对我进行了教育,告诉我:不能够把参加革命工作当成一种自我牺牲。原先对于这句话我还不太明了,通过这次“什么是青年的幸福”的讨论,我反复考虑了这个问题,才慢慢想通了一些。我觉得在我们的国家里,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我们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是实现社会主义,现在回家需要我做青年工作,也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而服务,而社会主义建设成功,也就是包括了我个人的利益,所以我服从国家需要,不但是为了国家,也是为了我个人的长远利益,这又有什么牺牲可言呢?假如硬要说是牺牲的话,这理牺牲只是为了国家和个人的长远利益,也是必要的。当然,在我们的社会里,虽然集体和个人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也并非完全没有矛盾,有时候,为了集体事业的需要,必须要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的利益。譬如,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有组织的集体,在这个集体内有各行各业的社会分工,才能保证生产和分配有秩序的进行,假如大家都不服从国家的需要,都强调自己的兴趣和理想,而这种理想又比较集中在做文学家、音乐家、科学家、工程师等等有限的几门专业上,那么其他的许多工作又由谁来做呢?现在既然教育青年的工作对国家很重要,而我现在对文学也是仅仅有空洞的兴趣,在这方面也没有什么基础,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弁原有的“理想”而把理想建立在青年工作的岗位上呢?兴趣和理想是完全可以培养的,比如我是学生出身,又年青,和同学很合得来,这就便利于我进行工作,在这个基础上培养对工作的兴趣。只要我安下心来,钻进去。将来在为国家教育青、少年一代的事业中,贡献我的力量,发挥我的作用,也可以成为一个青年工作、教育工作的专家,这不也是很理想的事业吗?假如我不把理想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偏偏要作文学家,而长期不安心于青年工作,发展下去。文学家不但做不成,而且工作也愈来愈糟,我自己也只有更加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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