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法律权益保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4-05-17 19:22王鹏博
法制博览 2024年11期
关键词:儿童心理农村

王鹏博

西藏大学,西藏 拉萨 850000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的高速推进,传统的经济结构不断瓦解,单纯的务农已经无法负担家庭日益庞大的日常开销,促使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大城市。[1]因为相较于落后的县城和农村,大城市工作机会多,因此大部分农村父母前往大城市务工改善家庭生活,但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例如,工作地点、居住场所不固定、户籍限制等,致使他们无法在务工地获得与家乡同等的教育资源,父母只能只身前往大城市务工,而把年幼的孩子留在家乡由祖辈或者其他人照顾,导致出现大量留守儿童。由于留守儿童在最需要父母关爱的年纪无法享受到这种亲情,同时也无人关心留守儿童的各项权利,致使大量留守儿童的各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频繁发生。[2]

一、留守儿童的现状体现

(一)留守儿童的概念

简单来说,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不在原籍,无法履行监护权利,而将未满16 周岁的子女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配偶双方任意一方的祖辈或者其他的亲属进行监护甚至处于无人照看、依靠自身基本生存能力,独立开展生活、学习的儿童。[3]

(二)留守儿童产生的背景

20 世纪80 年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不断向外扩展地盘,城市化水平高速发展,农村单一务农的经济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时的社会需要,农民的固定思维也被空前解放,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涌入大城市。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农民无法带领孩子一起进城,只能无奈将孩子留在原籍地,形成了农村没有青壮年,全部是老人和孩子的景象。这一特殊、弱势的群体便由此应运而生。

1.工作地点的不确定加剧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出现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模式逐渐呈现出天壤之别,两地经济生活水平被急剧拉大,社会生活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同时,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了改善生活,农村部分劳动力不可避免地流向了城市。由于农民工受自身不稳定工作性质的限制以及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将子女带在身边陪伴孩子的想法也是无法实现的。[4]

2.户籍制度的特殊规定是加速留守儿童产生的政策原因

户籍制度在我国是相当重要的,不同的户籍体现的是不同的政策、不同的教育等等资源,导致在城市的农民工无法将子女带进城市,因为其无法解决子女的户籍问题,也就相应的无法解决子女最重要的教育问题,留守儿童不得不留在原籍生活、就学,从而使得留守儿童数量急剧上升。[5]

3.城市的包容性力度不足

一座城市的建设发展离不开数以万计的农民工,但是灯红酒绿、光鲜亮丽的城市却无法给农民工一个栖身之所。城市中的部分原住民会用“有色眼镜”看人,认为农民工脏、乱、差,甚至认为城市的不稳定与他们息息相关,部分地区还存在一些针对外来人员的限制政策,导致进城务工人员在子女就学、医疗、住房等方面无法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政策,从而造成大量的留守儿童无法进城留在父母身边共同生活。

(三)当前留守儿童的情况简述

随着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等方面结构的快速变化发展,留守儿童问题也成为近年来我国所面临的一个较为复杂、突出的社会性问题。据我国2022 年留守儿童数据的统计分析指出,目前,我国有年龄不满16 周岁的留守儿童902 万人,其中有805 万留守儿童与(外)祖父母一同生活,受其监护,这部分人群占比高达89.3%;还有30 万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戚朋友生活受其监护的占比为3.3%;父母任意一方外出务工但是留在家中的一方无监护能力的留守儿童有31 万人,占比为3.4%;同时,有数量不少的农村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大约有36 万人,占比为4%。[6]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留守儿童的数量依然庞大,与之相对应的留守儿童的安全生存和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依然严峻,亟待解决。

二、法律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法律保障层面来看,当前我国留守儿童法律方面的权益保障较为凸显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受教育权、生存权等方面。

(一)受教育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家庭教育的缺位

一是监护监管缺位,观念陈旧。受经济水平的限制,父母双方都外出务工,孩子交由祖辈抚养,由于监管人员的各种知识水平较为低下,不能给予子女有效的帮助。同时有些家庭的文化氛围缺失,父母观念陈旧,认为读书无用,还不如早点去打工赚钱,这点尤其是在农村女孩子的身上体现得较为明显,这也与部分地区存在的“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观念有关,对孩子在学校的学习也是漠不关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孩子学习的动力。二是家庭教育方法不合理。一些由祖辈抚养的留守儿童极易形成蛮横霸道、不讲道理的性格缺陷,这与祖辈的抚养方式有关,平时对于孩子过于溺爱骄纵,同时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务工,自身感到对孩子有愧疚,便用金钱弥补缺失的父母之爱,导致部分留守儿童金钱观念扭曲,产生金钱可以解决一切的恶性循环心理,成长后进入社会时在处理人际交往、交流方面往往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三是心理问题。由于家庭父母教育的缺位,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远比我们预想的更为严重,在2020 年度《留守儿童蓝皮书》暨中国留守儿童心理发展报告中提到:在我国的留守儿童中,缺少双亲陪护,或者每年见到父母亲的次数低于9 次的留守儿童超过了40%;一年之中一次都没有见到父亲或者母亲的留守儿童占比达到12%~13%,但是此部分留守儿童和父母保持着联系;更有甚者,在一年之中与父母既不见面也不联系的留守儿童,占比竟达到5.5%。从心理健康的角度来看,所有留守儿童中,患有不同程度心理问题的留守儿童占比高达57.14%,而且父母的务工年限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有着极大的影响,父母在外务工年限越长的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就愈发严重。由于孩子的情感心理长期得不到慰藉,留守儿童的情感创伤也会更加严重。[7]

2.学校教育方面

部分贫困地区无论是从教育理念、办学的环境,师资力量等方面均无法跟发达地区相比,加之留守儿童无父母监管,与学校的联系不够紧密,学校也无法反馈孩子的近况,导致监护人对孩子的状况不了解,教育难度大;部分学校也会简化教育程序,使教育功效大打折扣。同时部分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不对,粗暴蛮横、不尊重孩子意愿,致使部分留守儿童不服学校管理,早早辍学、流入社会,无一技之长,游走于违法犯罪的边缘,对社会的治安稳定和家庭的和谐极其不利。

(二)生存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大量的留守儿童由于各责任主体的监管监护缺位,其生存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十分严峻,生存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主要有校园欺凌、性侵、人口拐卖以及溺水等意外事件。父母不在身边,祖辈可能更注重孩子是否吃饱穿暖,对孩子面临的其他问题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予有效的帮助和指导。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校园中发生的欺凌、霸凌现象越来越多,已经成为非常严重并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当前网络发达,相关自媒体为了博人眼球、赚取流量,歪曲炒作相关情况,错误引导部分青少年,这也是发生校园霸凌的重要原因。同时有关校园霸凌的各种报道层出不穷,留守儿童极易成为霸凌的对象,危害后果也是相当巨大的,极易导致家庭的破裂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暴力事件。留守儿童被性侵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留守儿童由于处于弱势地位,对自身权益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被亲近的长辈等强势地位的人威胁恐吓从而被侵犯,孩子的一生也将会有心理阴影。人口拐卖和溺水等事件也时有发生,种种情况表明,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等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三、留守儿童法律权益保障对策建议

(一)强化基础治理

一是整合和优化社会资源,积极争取强化国家对落后地区的教育等方面的投入。政府要在此项工作中强化协调力度,大力加强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力度,改变教育落后的现状。二是强化家庭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方面,父母应尽最大可能不要同时外出务工,留至少一个监护人陪伴监管孩子,外出务工一方也要与孩子保持紧密联系,当前互联网发达,应通过各种通讯工具与孩子保持经常性联系,同时改变教育理念,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和活动空间,让留守儿童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学校方面要职责定位明确,建立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留守儿童的性格处于塑造期,极易受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容易导致其产生不良心理,轻者自卑抑郁,危害自身发展,重者引发犯罪,危害公共社会安全,所以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开展辅导极其重要。在强化知识教育的同时,要注重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要配备一名心理老师,同时要开设青少年心理教育课程,将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列入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积极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开展指导教育。三是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面对当前发达的信息网络,学校和家长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手段,如创建各类社交软件群组,鼓励家长安装相关APP,定期通过微信、QQ、钉钉等社交软件向家长发送留守儿童的情况,让家长时刻掌握孩子动态,通过此种手段,建立一套学校和家长之间的高效沟通机制,强化留守儿童的生理、心理健康发展趋势。

(二)强化法律法规保障

一是强化落后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部分落后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人民的法治观念极为缺失,况且,留守儿童大多为祖辈抚养,文化、法律水平较为低下,对当下的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各种情况不了解,所以,强化落后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是很有必要的,通过法治宣传,让监护人懂得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孩子,也让留守儿童学会如何保护自己。[8]二是强化学校教育责任。学校要定期开展法律教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孩子要走正道,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教育孩子在受到伤害时学会如何有效寻求帮助。三是积极完善和修改保护和保障留守儿童权利义务的各类法律法规。对留守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要区别于一般的未成年人群,制定法律时要充分开展实地调研,不能闭门造车,要制定出接地气、利于实施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注意厘清各方责任,对不同的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要进行具体的、明确的、详细的规定,不能出现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法律条文,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切实让留守儿童的各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三)强化社会责任

当前全社会留守儿童所出现的问题、面临的困难不仅仅是家庭和学校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社会同样应该负责,社会大环境对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塑造良好人格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所以社会在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一是社会共同努力,解决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社会共同努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消除诱惑因素。[9]二是引入志愿者和社会公益组织。当前,要积极利用好志愿者和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由辖区政府定期组织相关志愿人士进入校园、居所与留守儿童展开全方位交流,通过交流传递社会正能量,可以开阔留守儿童视野,切实达到倾听其心声、疏解其心理的作用。三是加强对农村学校的管理。随着当前城市化的飞速发展,农村人口急剧减少,快速向城市流动,导致农村入学儿童减少,学校也进行了大量裁撤,大部分家长选择进城务工,但子女往往无法随其前往工作地就学,从而成为留守儿童,不得不在农村就学生活,这就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要合理布局农村教育资源、积极完善农村剩余学校的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更新,保障好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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