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牲

2024-05-10 06:24大九
莽原 2024年2期
关键词:瘦肉肥肉猪肉

大九

第一次接触“三月不知肉味”这句话,错误地以为是用来形容生活贫苦、一年也吃不上几次肉。当时我上小学三年级,心想古人真矫情,三个月没吃肉算什么,我们半年也不见得吃上一顿。

我说得不夸张。除了偶尔在红白喜事上可以尝到腥荤,或者过年整个正月里可以比较集中地吃上几次肉,一年当中,唯一能固定吃肉的时间,也就只有农历五月二十五了。

五月二十五,是我们村的分牲日。

十岁那年冬天,村中央的马字圪梁上,十几个闲聊的村人,就肥肉好吃还是瘦肉好吃的话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有的说肥肉油大吃着香,瘦肉太柴不香。有的说还是瘦肉好吃,肥肉太腻了,再能吃肉的人也吃不了一大碗,换成瘦肉,两碗也打不住。大家吵吵了两三个小时,没有结果,悻悻而散。

回到家才开始后悔,吵什么啊,家里又没有肉吃,白白把胃口吊了起来,欲望和现实的落差,让平素顺口的饭菜也吃着没滋味了。

不管是肥肉瘦肉,就我自己而言,分牲時分得的猪肉,是最好吃的。

我那时还不知道这个日子的意义,只知道在我们那里,到了夏天每个村都会分牲。每个村的分牲日不尽相同,有的在五月十三,有的在六月初六,有的和我们村一样是五月二十五。

分牲这一天,每家都吃猪肉烩菜。区别在于有的人家放的肉多,分得的一份肉,一两顿就吃光了。有的人家放的肉少,这一天吃的稍微多一点,余下的炼在猪油里,从今往后的半年时光中,饭菜里一星半点的总会有一些腥荤。

分牲这天,一向岑寂的村庄,有了一点过年时才有的热闹。卖豆腐的,卖西瓜的,卖大米白面的都是不请自来。讲究一点的人家,还会邀请住得不太远的外村亲戚来打牙祭。

到了成年才知道,在陕北农村,分牲是一件重要的事。靠天收成的生产模式下,干旱少雨的黄土高原,村村都有龙王庙。农历五六月份,正是庄稼生长的黄金时期,却也是最干旱的季节。村民们做梦都想让老天下一场饱墒雨,来浇灌冒烟的土地和奄奄一息的庄稼。

不知从何时开始,先民们突然开悟,献一头猪贿赂一下管雨的龙王爷,龙王爷一高兴,没准就会赏一场透雨。

所以分牲只是结果,分牲之前的“领牲”环节,才是目的。

领牲是村人向神灵供献牺牲的一种祭拜仪式。把买来的猪拉到龙王庙里,点香、烧裱,上供……一切仪式做完,大人小孩众星捧月般,把猪拉回村里,宰杀,煺毛,剔骨,切剁,然后按户平均分开。

不能单单把分牲当迷信看。农历五六月份居一年之中,正是肚子里最缺乏油水的时候。因此某种意义上,分牲就成了全村人最名正言顺的一次“打平伙”。

尤其是孩子们,他们早就对前面祭献的繁文缛节等得不耐烦了,急切地盼望着早点把猪拉回来杀了。生肉一家一份由大人们提回家。

剩余的头蹄内脏煺洗干净,下到锅里,煮熟,切碎,一家分一小碗。

小孩对熟肉的期盼程度远远超过生肉,等不到拿回家浇两勺子醋汁,就在路上手抓着吃完了。

近几年在城里兴起一种地方特色叫“手把杂碎”,吃法和小时候分牲吃熟肉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是猪,一个是羊。这会不会是和我有同样经历的人,新瓶装旧酒,重命名的一种新吃法?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相信那个时候的肉味,不仅进了我们的味蕾,也走进我们的灵魂。

多年以后,定居到城里的农村人,连过年都不再回老家了,但是每年五月的前半个月,就有人张罗着分牲。大家在村微信群里接龙报名,然后相约回到村里,合买一头猪, 找寻记忆里的味道。

为了三五斤猪肉,最远的开车来回要走上千公里。一部分实在回不去的,也大多出了份子钱,让同乡捎一份肉回来吃。

说来惭愧,我从十七岁上高中离开村子,和故乡渐行渐远,再没有见过村里分牲。尤其是近些年,回乡只为了给祖先和母亲上坟烧纸,在村外的坟地上烧了纸就折返,多数情况下连村子也不进。

我确实离村庄越来越远了。

越是这样,越怀念五月二十五的分牲。

今年决定回去,我微信给组织者转了份子钱。临到出门时,电话里来了一点小生意。赚不了多少钱,却是一个好朋友介绍的。我把决定权交给老婆。她对分牲没什么兴趣,本就不太想奔波几百公里,回到早已荒废的屋舍,于她而言陌生的村庄找不到一点归属感,她劝我说:“生意虽小不赚钱,但是拒绝一次,就可能把潜在的优质客户错过。”她说到我心坎上了,这些年我的生意确实越来越艰难,因此不想错过一点点机会,一家人便没回去,回家分牲的计划也就再一次落空。

同村人返城第一时间把肉捎给我。不管怎么讲,我这些年的絮叨在老婆的意识里得到强化,她对我口中无与伦比的美食也有期待,一拿到肉,马上下厨,不到一个小时,一盆猪肉烩菜就端了上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品着比平时好吃的肉香,却还是找不到童年的那种味道。

老婆和女儿说是我想多了,和平常吃的猪肉压根没什么两样。

我理解她们。吃肉如审美,很多情况下,一个人的审美会受到记忆干预。她们和我成长历程不同,也就没有我蘸着记忆、吃到一块家乡肉的满足感。

我对她们说,给神进献过的肉有一种特别的味道,一般人的味蕾触碰不到。

这当然是玩笑。仔细一想,今天吃不出昨天的味道,主要原因大概有三:其一,那时的人吃肉少,馋到极点时,肉就成了久旱后的甘霖;其二,妻子和妈妈做的饭差异较大,随着母亲离去,妈妈的味道也成了世间最奢侈的味道;其三,现在的猪和过去不一样了,那时自己喂猪,一年长不到一百斤,现在的猪肉,即便在乡间,为了早点出栏,都得吃催肥助长的饲料。

也就是说,儿时的口味寻而不得的主要原因,是记忆的坐标和当下产生了错位。

我们记忆的坐标,专属于那个特殊的岁月。

那时候为了改善伙食,三五家人偶尔会聚在一起打平伙吃肉。和分牲不一样的是,猪肉太大,几家人吃不起。鸡太小,用不着几家人分。再说,喂鸡主要是为了产蛋,谁舍得吃啊。不大不小的只有羊。

我们家那时条件不好,从来没有参与过打平伙。别说打平伙,父亲去赶集,一块钱十个的碱饼子也不舍得买一个吃。即使偶尔买了,也舍不得啃一口。挎包里提回来,全部分给我和弟弟们。

别人吃羊肉的时候,向来不吃肉、闻不得羊肉膻味、又性格内向的母亲,把我们叫回家。怕我们馋,把门窗紧紧关上。

上初中前,我也不吃羊肉。猪肉几乎代表了肉的全部。

猪肉里我更喜欢肥肉。一个喜欢吃肉的人,喜欢吃肥肉绝对是一种境界。唯有那种油腻,才能把我们精神上的胃填饱。吃肉没有肥肉就没有高潮,一个喜欢吃肉的人也绝不会单纯吃肉,和肥肉同出一锅的土豆、粉条、米饭或馒头,被猪油充盈着,才能吃出更大的满足。

说起来,想回老家分牲的想法已经有好几年了。前几年没有回去,或许主要是因为害怕。我害怕即便回去,也吃不出原来的那种味道。或是我早就知道,自己只是在寻找故乡的感觉,和味道再也没有什么关系了。

与其说是怀念肉,不如说是怀念家乡,怀念有着共同记忆,现在却奔波四处或离开人世的乡亲。

一块块普通的肉,成了我们回到过去的途径。

就像我们是故乡掉出的一块块铁屑。不管身在何处,故乡的磁场一直在吸引我们回去。

责任编辑 晓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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