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背景下医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研究*

2024-05-09 13:40屈坤燕刘浩羊海燕
医学与法学 2024年1期
关键词:医事新文科法学专业

屈坤燕,刘浩,羊海燕

(1.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四川泸州 646000;2.西南医科大学药学院,四川泸州 646000)

2018 年,国家教育部召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对接会”,在会上首次提出了“新文科”这一概念。同年,国家开始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将法学专业列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19年,教育部联合科技部启动了“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1]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高等教育要作好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基础学科培养能力,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进‘四新’建设,加快培养紧缺人才。”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时指出:“高等教育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其内部各部分具有内在的相互依存关系。要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加强基础学科培养能力,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紧缺人才。”“新文科”和“双一流”建设为医事法学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带来了契机与挑战。“新文科建设要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与新科技革命的交叉融合,培养新时代的哲学社会科学家,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2]法学是人文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要紧跟时代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结构性改革,形成适应和满足“新文科”建设所需要的课程体系和方法体系,打破学科壁垒,实现各学科的交叉融合,通过建设“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实践实训基地的建设,实现“应用型”“复合型”医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

一、对我国医事法学教育进行改革的必要性

(一)“新文科”建设给医事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

“新文科”发展理念最早由美国希拉姆学院提出。“新文科”建设的核心是“新”,是创新思维,通过改革传统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教育模式,使文科的发展适应现代化数字信息社会的要求。“新文科”的发展理念是打破学科专业壁垒,以交叉融合为渠道,构建融通、协同发展的新文科。“新文科”建设的目标是培养新网络智能时代下新的文科人才。②参见《从学科交叉到交叉学科:法学教育的“新文科”发展之路》(刘艳红,《中国高教研究》2022-10-20)一文中对“新文科”建设的核心、发展理念以及发展目标的定义:“新文科”建设的核心在于新,而新不能简单认为是对传统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教育的课程更新、师资更新以及培养模式更新,更是要对文科的内涵予以全新阐释,使得文科的发展与时代发展相匹配,与数字信息社会相适应。“新文科”发展理念是以继承与发展、协同与共享、交叉与融合为主要途径,打破学科之间的层层壁垒,促进多学科知识的深度交叉融合,进而推动传统文科转型升级。“新文科”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在交叉融合的网络智能时代塑造新的人文精神、开创新的人文思维、培育新的文科人才。因此,“新文科”的特点是综合性、整体性、融合性。“新文科”的建设手段是学科交叉、知识整合。“新文科”建设要求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3]法学学科建设是“新文科”建设的重要部分,而“新文科”建设对高校法学教育提出了以下四点新要求:第一,人才培养目标的更新。“新文科”建设要求从顶层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具有创新性、能够适应当今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第二,知识结构和教学方法的更新。“新文科”建设要求深度交叉融合各学科知识,形成有特色的复合型课程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教学方式的多元化。第三,培养模式的更新。“新文科”建设要求拓展法学教育中协同育人的深度和广度,调动校内外资源,以科研促教学,培养理论功底深、实践能力强的法学人才。第四,教师队伍的更新。“新文科”建设要求教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创新人才,即大力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中国法治建设为医事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更好地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③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为中国法治建设培养德法兼修的法学英才》(耿振善,《人民法治》2018-11-05)一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法学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我国在二十一世纪中叶要全面实现内部治理的体系化、法治化,这个过程就是实现治理的现代化、制度化和体系化。[4]新时代的法治人才需要具有新思想、新观念,要具备更高的政治站位,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以及应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法学实务能力和为法治建设献言建策的能力;同时,还需要将视野放之全球,努力培养国际法律精英,适应建设“法治中国”的需要,维护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利益。因此,培养拔尖国际法律人才也是中国法治建设对医事法教育提出的新目标。法学教学改革应当探索开展校际合作、学科融合、国际联合的协同创新,优化现有交叉学科课程内容,增加一定比重的涉外法律知识,培养国际性法律人才。

(三)以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推动医事法学教育不断改革

2019年,国家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进“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把涉及“新文科”的本科专业建设作为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点抓手。结合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我们要从人才培养模式、教师育人能力、课程建设质量、实践教学体系、协同育人机制等五个方面不断推动医事法学教育的改革创新。其一,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建设过程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的顶层设计,打造优势特色鲜明、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一流拔尖人才。其二,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强化师资队伍内涵建设。要求强化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培养教师学科交叉融合的教学意识和高水平的教学能力。其三,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全面提升课程建设质量。打造“金课”,加强“国家、省、校”三级的一流课程建设,建立专业核心课程的数字化资源,促进一流本科专业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其四,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强化对教育新技术的运用。运用现代化人工智能技术,建设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现代化专业实验实习实训平台。其五,一流专业建设要求深化交流合作,优化协同育人机制。探索与各行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产教合作”教育模式,共同制定培养标准、完善培养方案、构建课程体系、开发教材、组建教学团队、建设实习基地、实施培养过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我国医事法学本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事法学专业定位不明

医事法学专业的定位不清,导致了各院校的医事法学专业建设的差异性大,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效果不明显。医事法学专业在我国已经开办20余年,切合社会发展需求,取得了较大发展,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医事卫生法治人才。然而,医事法学专业在国家层面仍未获得建制,并未被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据调查,全国开办医事法学专业的29所高校在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名称、招生与学位授予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而这种定位不明所带来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的差异,使专业实训平台和实践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困难,很难打造优质的实践教学基地。[5]这种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师资队伍建设、培养质量等方面出现的差异,导致对医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无法形成一个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无法规范医事法学专业的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极大地制约了医事法学专业的高质量发展。在“新文科”视域下,国家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也为高校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培养国际医疗与公共卫生领域的法律人才,以处理涉外医疗纠纷、解决跨境医疗问题,为全球性公共卫生事件制定法律政策和措施,提升我国在涉外医疗和公共卫生领域的话语权。

(二)医事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发展存在瓶颈

“新文科”建设要求医事法学专业“双师型”教师应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双师双能”,既懂医学又懂法学,还要具备解决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目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双师型”教师数量不够,质量参差不齐。我国高等学校医事法学专业的师资队伍水平参差不齐,教师队伍学缘结构不均衡,欠缺法学专业背景,高学历教师和“双师型”教师较少。其二,对“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较难。国内对“双师型教师”的理解不尽相同。有些学者将“‘双师型’教师”定义为指具有高学历、高职称,考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和从教经验,能全面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综合能力较高的教师。④参见《法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考》(王辉,《中国高等教育》2020-02-18)一文中对“双师型”教师的定义:“双师型”教师要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近五年中有一年以上在法律实务部门从事法学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实践实训活动;近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两次法律类课程、教改、科研工作,或参与两项校内及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主持或参与筹建校外实践基地并组织学生开展实习活动。由于学科差异,目前国家尚未形成对医事法学专业“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加上医事法学专业定位不明所导致的教师队伍建设差异,各个高校对“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和评价标准尚待统一。[6]其三,对“双师型”教师的激励机制不完善。部分高校在师资管理上缺乏创新,没有建立或者没有完善对“双师型”教师的管理制度,没有有效的“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和激励措施,限制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发展。其四,教师内生动力不足。由于教师队伍在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多方面的不足,教师团队建设欠缺,很难形成合力。教师主观上产生职业倦怠,且内生动力难以被激发而多不努力成为“双师型”教师,这使得“双师型”教师中高层次教师数量更少。其五,对教师的考核培养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教师外出访学交流、到企业任职、参加行业培训、到国(境)外学习或到企业工作等是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重要途径,而目前高校对这些途径的开拓、利用不够,因而对教师的培养效果不佳。

(三)医事法学专业课程建设存在短板

教育部长陈宝生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仪式上指出,“新文科”中的“新”不是新旧之意,而是创新的“新”。据统计,目前国内有700 多所高校开展了中国大学慕课建设,其中法学类课程有近200 门。但在建的法学专业慕课在课程交叉融合、对AI技术的使用等方面参差不齐,所运用的教学手段各有差异。新文科的建设理念是深度的学科交叉融合,即学科的重组、文理的交叉,探索跨学科教育的课程体系、知识体系和人才培养方式。[7]医事法学专业的课程建设在交叉融合方面存在不足。首先,课程负责人观念转变难。课程改革是“破”“立”“废”的过程,是培养任课教师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的过程,但转变医事法学课程负责人传统的教学思维是目前课程体系改革的难点。其二,学科的深度交叉融合不够。随着医疗技术进步和法学理论的更新,如何将知识内容丰富、知识结构变化大的两个学科进行融合,突出医事法学专业特色,是目前课程建设的一大难点;而如何将医学、药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融入到法学教育中,则成为医事法学课程建设的薄弱环节。其三,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如何创新教学方法,将现代化信息技术有机地结合、运用到课堂教学中,也是医事法学课程改革的难点。其四,如何构建“复合型”课程体系,对标人才培养方案,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是医事法学专业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面临难题

“新文科”赋予了传统文科新的内涵和新的使命,要求实现学科交叉融合、丰富教学内容、运用新的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重要的环节,而医事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存在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失衡。其一,实践教学资源的失衡,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资源不均衡。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法学的理论教学资源远超实践教学资源,课程资源的局限性十分不利于教学的设计和开展。其二,校内资源和校外教学资源的失衡。校内传统的实训平台与校外丰富的法治资源没有很好地融通,导致校外优质的实践实训条件和资源没有被充分利用。其三,教学模式与“新文科”背景下社会对人才培养的目标需求失衡。社会对法治人才的需求以“知识+能力+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为主,而实践实训教学仍然以案例教学和理论研究为主,例如模拟法庭辩论活动。学生深入到实务部门少、解决实际问题少,锻炼不足,很难适应社会发展,解决现实的新问题。其四,法学实践教学手段与对新技术的运用脱节,实践教学的数字化程度不深、智能化程度不够。《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对智能化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8]高校法学实践教学智能化不够的主要原因,在于学校的数字化与智能化之间的转变不够、教师的智能化教学能力不够——其对智能化法律检索、证据标准数据化、案件偏离度分析、网络执行插空等技术的运用不够,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学实践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三、我国医事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改革之的对策

“新文科”建设要求高校要结合自己的办学实际,制定体现自己特色的应用复合型的人才培养体系。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需要构建复合型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以及师资队伍。以西南医科大学医事法学专业为例,经过2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逐步确立了“1346N”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9]“1”指“一个结合”,即医学与法学的有机结合,通过医学与法学交叉融合,实现医事法学人才专业基础的复合;“3”指“三个并重”,即医学课程与法学课程并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并重,通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交叉融合实现人才培养过程的复合;“4”指“四个要素”,即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评价方式四要素,通过对教学质量的监控,确保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质量;“6”指“六个卓越”,即“卓越品质、卓越思维、卓越知识、卓越能力、卓越素养、卓越视野”;“N”指“多种能力素质”。在这一培养模式中,通过明确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体系,以评价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一)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

以西南医科大学法学专业为例,其通过课程改革,优化课程设置,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实现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培养方案中专业基础课与通识课的比例为1.8∶1,其中法学专业课程与医学专业课程比例为2∶1;以专业教育为基础,强化法学理论教育,充分体现“医法结合”特色;专业开设有9门交叉融合课程,如“医事法学”“医患沟通学”“医疗数据法”等;坚持“厚基础、宽口径”的原则,增加课内实践课时,提高实践课实效性,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素质和法律实务能力,实践教学学时在总课时数中占比为25.56%。

(二)建立复合型课程体系

通过调整课程设置、改革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整合教材资源等方式优化课程体系。通过设置“法学+”课程、医学法学交叉融合课程,建立复合型课程体系。

1.实现教学内容交叉融合

以加强法学专业课程的“精、深、广”为目标,探索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教学内容的改革。其一,“新文科”视野下,法学课程要充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将“盐溶于水”,实现法学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的有机融合,在专业教育过程中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其二,课程不但要体现法学学科内部知识的交叉融合,将公法与私法有机融合,更重要的是要破除学科壁垒,将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交叉融合。以社会对法治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将医学、药学、管理学等学科知识融入到法学专业课程中,例如“医事法学”“医疗数据法”等课程,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法学+”复合型课程体系。其三,将法学学科发展的前沿知识及时补充到理论教学中去。例如,随着《民法典》的实施,“民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需要随之更新。

2.创新教学方法

以课程教学方法改革创新为目标,以教改类课程、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探索多学科、多技术的交叉融合式课堂教学。基于OBE(Outcome based education,即“成果导向教育”,简称“OBE”)理论的教学模式,以情境教学、案例教学为基础,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例如开设“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课程。运用现代知识图谱、AI 智能技术辅助课程设计,建立交叉融合的知识体系,提升课程的有效性;以慕课、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微课建设提升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此外,与其他学校、法律实务部门共建共享课程,充分利用网络化教学、大数据资源,实现交叉融合型的课堂建设,完善交叉融合课程体系。

3.打造数字化教材

以体现医法交叉融合特色的教材建设为目标,探索新时代数字化教材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关注新兴学科和专业,关注课程发展和学生需求,围绕课程融合撰写体现学术前沿和专业特色的教材。教材的编写要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将实践案例、问题引导、拓展阅读等形式用于交叉融合课程的教学活动。充分运用AR、VR等技术,融合纸质教材与新媒体资源,研发数字化教材,实现教材的可视化和立体化。通过整合线上资源,建立线上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库,实现教材和教学平台、教学资源库的融合。

(三)建立复合型实践教学体系

1.更新实践教学理念

在新文科视域下,要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交叉复合、创新驱动的实践教学新理念。⑤参见《“新文科”理念下文科实践教学的探索与创新》(潘镇,李金生,王丽萍,《中国大学教学》2022-06-15)一文中,对“新文科”视域下实践教学“交叉复合”的定义:“交叉复合”是改变传统文科实践教学分散、孤立、关联性、系统性较差的问题,纵向上建立实践教学与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自主发展课程交叉融通的教学体系,横向上形成文文、文理、文工、文医等学科交叉复合的格局,以提供解决包含多学科专业知识的复杂性、综合化的社会问题的方案。“交叉复合”分为实践教学知识的交叉融合和实践教学方式的交叉融合。实践教学知识的融合,即文理、文医、文工的交叉融合;实践教学模式的融合,即新的信息化技术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的融合,通过大数据、云网络与线下实务案例的交融,全面更新实践教学的教学理念。[10]围绕对学生“复合型”能力的培养,更新教学内容,整合教学资源,探索“交叉复合”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建设。例如对“证据法”“法律文书写作”“模拟审判”等课程内容的改革中,可以结合线上线下教学资源,编写课程教学大纲,优化实训课程内容。开设特色课程,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课程,创新实践教学手段,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智慧法庭、虚拟教研室,提升实践教学的课堂效果。

2.探索实践教学新模式

优化培养方案,调整实践课在培养方案中的比例。通过调整医学实习和法学实习的时间、修订实习大纲、完善实训实习考核方案,提升实习实训的实效性。强化“三导师”制度,通过校内、校外(医务+法律)导师的指导,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探索校企共建法学实践基地,整合实务部门资源,建立大数据司法实践基地、网络法院实习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创新实践教学基地等,高效推进交叉融合型法学课堂建设。开展涉外医疗与公共卫生法治人才的协同培养,促进医事卫生法治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处理涉外医疗纠纷、解决跨境医疗问题,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基地的建设。

3.完善实践教学评价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协同联动的考评机制。围绕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修订实习大纲,量化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完善实践教学基地管理方案,实现对实践教学基地的同质化管理,对其开展教学指导,强化对实训实践过程的质量监控。制定优质实践教学基地评选方案,保障实习教学条件,提升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水平,确保实习教学质量。通过督查实践教学基地等方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收集教师、学生意见并及时整改,形成教学质量监控闭环,不断完善法学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考评机制。

(四)提升复合型教师的素养

1.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

所谓“双师”,即兼具本专业和企业、行业经历和职业资格的教师。对“双师型”队伍建设主要采取“外引内培”的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深化“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通过实施“三导师制”,实现校企的深度融合。发挥企业优势和主体作用,加强企业与学校“产教融合”,开展协同育人项目,探索企业、学校协同育人的机制。

(2)创建外聘教师库。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聘请企业名家、行业专家作为兼职导师。同时,选派校内专业教师到企业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挂职、培训,实现教师团队与实务部门人员的交叉任职,相互聘任。

(3)完善教师考评、职称评聘等激励机制。教师考评机制应以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为导向,要激励教师赴企业参与实务工作,拓展应用性教学资源,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应用研究或参加学科竞赛。

2.提升“双师型”教师能力

“双师型”教师既要有扎实深厚的专业基础知识,又要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提升“双师型”教师能力主要从提升其基本课堂教学能力和法律实务能力两方面入手。

(1)提升教师专业内涵。通过送培、交流访学,提升教师学历,完善教师学缘结构,丰富教师学科背景,拓展教师的专业发展渠道。通过开展教学竞赛、教师“传帮带”等活动提升教师的理论教学能力。

(2)探索“多师同堂”的应用型课堂教学。基于OBE 理念,采取专业教师、实验实训教师、行业企业教师、优秀学生等联合授课的方式,实现以学生为主体、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提升教师的应用能力。[11]

(3)加强国际交流、校际合作。整合资源,与高校、法律事务部门合作,探索课程共建,用“行业教材”“企业案例”开展项目化实训课程,提升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

综上所述,新文科背景下,医事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应当坚持以法学专业教育为基础,建立“交叉复合型”课程知识体系、打造“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构建“复合型”实践教学体系。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教师培养、课程体系建设、实习实训、教学资源的整合等多维度创新教学改革,为国家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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