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构成了我们所熟悉的人的世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令人充满恐惧和好奇,是我们幼年经验最为重要的部分,和我们的生命深深契合在一起。它让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会感到身后有“另一物”的存在。它跟随并永恒地凝视着我们,作为人自身的“剩余之物”,它是隐藏在人的深处的那种纯然天性。它让人不自觉地反复试探并试图唤醒和接近那种天性,通过它庄严的提示和神圣的启示来反观自身,发现人的存在之根。自然之物所构成的时空消失、话语隐匿的沉默的“另一世界”,被人视为人的本真存在之家。
在诗歌中,“自然”其实始终是人与时空的一种关系的揭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级。一是原野的自然,它所显示的是对死亡的展示与对人的拒绝,人面对它,只能处于一种对时空的丧失之中,比如诗人李白在《蜀道难》和《梦游天姥吟留别》中所说的“自然”。二是荒野的自然,它代表的是人的沉思与嵌入,人在其中获得空间中的存在,比如王维在《山居秋暝》等诗中所述。三是田野的自然,它意味着劳作与亲和,人在其中获得时间的存在,比如陶潜在《归园田居》中所言。四是视野的自然,自然在这里成为山水与风景,意味着情调、符号与消费,人在这种符号化的自然中呈现出了无奈的移情与身份的丧失,比如谢灵运的代表作《七里濑》中所描述的“自然”。
自然的根本属性,其实是事关存在启示的绝对死亡。作为原野,它给我们提供的是纯粹的时空形式;作为荒野,给人提供恐惧和敬畏;作为田野,给人的是劳作、生活和生命展开的形式;作为视野之物,给人的则是一个可以游览、拍照、手工、怡情的对于“自然”的观念性模仿和复制。借用马丁·布伯的话说,人在荒野的“自然”中,称颂的是“我和你”;在田野中,则称颂“我和他”;在视野中,则称颂“我和它”;在原野中,人无言称颂。自然在诗歌中呈现为三种质素:本质、属性和功能。李白的“黄河之水天上来”道出了自然的本质,王维的“清泉石上流”道出了自然的属性,陶渊明的“悠然见南山”则是说明了自然的功能。它们和诗歌的关系分别是:语言在语言之中、语言在关系之中、语言在对象之中。其诗歌的话语形式分别是:“是自然……”,“和自然……”,“像自然……”。苏东坡是第四种,在“横看成岭侧成峰”中他说出了:“由自然……”,是“我思故我在”在自然的“形态”中。
自然写作和对自然之物的书写,在诗歌中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一本诗集,在内容上即使全部都是写江河湖海、沙草土山、田树花鸟、虎狼猫狗这些事物,也未必是达到了诗歌中要求的“自然”,很可能只是一种对自然之物的书写。诗歌中的“自然”,包括了对自然之是的发现和对自然之事的描述,进而指向人的自然之心和自然之言。“自然之心”就是一颗朴素、安静、理性、有爱并且时刻把握着人之本质和历史全局的心。“自然之是”则意味着我们在诗歌中所触及的自然性在根本上必须是一种存在性,必须到达自然与人的关系的本质属性这个层面。这是自然写作的根本。“自然之事”就是人在简单、自醒的愿望之下,以简单的劳动工具,在自然之中开展的有限劳作,这样的劳作,它向人提供食物和收成,同时也让大自然成为一个时间得以展开的基础和深情场域,人在这个场域中获得人的时间和历史,但对于自然是一种人的补偿,而不是伤害。这样的时间,安全,健康,简朴,足以给自然以尊重,并给人以尊严。这就是我们说到诗歌的“自然”时必须考察的四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标志。其中的“自然之言”则要求诗人们放弃繁复修辞的癖好,恢复词与物的那个原初关系。这一要求,是前三者的一个必然反映和检测物,在我们认识分辨有关具体作品时至关重要。“自然”不但是人的生存基础,也是人的精神核心。人在自然之中寻找那些无法解答的人之疑问,并因此而安居自身游动的灵魂。“自然”要求我们不要仅把它视为工业文明中的生产资料,不要仅当作一种资源而无限攫取,它需要与人和谐相处、息息相关,要求人在宇宙论的视角之下,与自然保持着两不伤害的关系,要求人面对“大自然”,要有“自然之心”,要行“自然之事”。
自然写作,在当下其实并非仅仅是一种历史紧迫性或者文学类型,而始终是人的现象学系统所决定的一个具有起源性的意识反应和精神要求。它不构成自然性与现代性、自然生活与城市生活等诸如此类关系的对立条件。相反,它因直接参与了人的现象学系统建造而是一种前定性统一。在这个意义上,自然在这个观念、信息与符号过剩的时代,向我们提供的其实是何为“感受”这个基本问题的答案。当我们讨论诗歌的“自然写作”时,在纯粹自然、人文自然、精神自然这三者之间,侧重的应该是纯粹自然,即我们常说的那个“大自然”。在讨论“自然诗学”时,我们必须认知到,自然、生态、大地、地理、山水、田园、乡土、风景这些概念的所指或强调性是完全不同的,必须把自然这个概念和其他的一些概念进行学理性的对比和还原,以更好地发现自然写作的诗学本质。同时,诗人们也必须在面向“自然诗学”时,把它从与江南诗学、新古典主义诗学以及乡土诗学和地方性诗学的交织中,以独特的规定性独立出来,并得到充分的辨析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