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费55万元终于跟相亲对象结了婚,谁知婚姻维持了仅半年便以离婚告终。围绕55万元彩礼该如何退还的问题,双方争执不下
为娶媳妇两次给女方转账55万元
2020年3月22日,山东德州大龄青年张陵云和相亲认识4个月的王树敏领证结婚。为了成就这段姻缘,张陵云分两次一共给了岳母马东东55万元彩礼。而这笔钱,全是张陵云的父亲在工地做工时意外身故后得到的抚恤金。
张陵云自身条件不佳,相貌一般,没车没房。而王树敏身材高挑,且很会打扮。相亲认识后,张陵云对王树敏很中意,希望把婚事赶紧定下来。王树敏说,她做生意被别人欺骗,欠外债40万元,如果张陵云能帮她还债,她就同意结婚。
于是,张陵云先给王树敏母亲马东东转账40万元,3个月后与王树敏领结婚证当天,又给马东东转账15万元。
花费这么大一笔钱终于结了婚,张陵云当然希望能跟王树敏好好过日子,最好能多生几个孩子。可婚后不久张陵云就发现,王树敏贪财好利,法律意识淡薄,经常做些违法乱纪的事。但考虑到结婚不容易,张陵云决定再跟妻子磨合磨合,多做做工作兴许能改变她。谁知2020年6月,王树敏因贪图钱财为他人做伪证被公安机关拘押,9月被判处缓刑。
虽然王树敏没坐牢,但其品行不端、身负案底,让张陵云对她彻底失望。9月底,他与王树敏协议离婚。两人离婚当天,王树敏通过其母亲的银行卡向张陵云转账"8"万元,并备注“退还彩礼”。
张陵云觉得自己吃了大亏,两人结婚才半年,共同生活仅3个月,他就白白损失了47万元,可当时也无计可施。直到2021年1月,一位朋友告诉他,他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彩礼钱能酌情退还。于是,张陵云联系了律师,并在律师帮助下收集了相关证据,将王树敏及其母亲马东东、父亲王辉起诉到法院,要求3名被告共同返还剩余彩礼47"万元。
一审:综合考虑涉案彩礼数额巨大,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短暂等因素,判决退还彩礼的40%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进行了激烈辩论。王树敏称张陵云转给她母亲的55万元当中,只有"15万元是彩礼,另外40万元不是婚礼当天转账,而是订婚前的转账,是张陵云的自愿赠与,用来偿还她的欠债。但她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那40万元是张陵云对她的赠与。张陵云则坚称,55万元全部都是彩礼。
法官审理认为,王树敏未能提交证据证明40万元是赠与,对于这笔钱是否属于彩礼,应从三个方面予以分析、认定:一是订婚前3个月转账大额彩礼,符合当地婚嫁风俗。二是40万元数额较大,不能简单地认定为用于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是张陵云家庭普通,不会无缘无故支付大额赠与,其转账行为应当具有与王树敏缔结婚姻的意图。
法院最终认定,张陵云给付的涉案40万元款项也属于彩礼。综合考虑涉案彩礼数额巨大、张陵云与王树敏婚姻关系存续期短暂等诸多因素,法院最终判决王树敏返还张陵云55万元彩礼的40%,即22万元。扣除已支付的8万元,王树敏仍应返还张陵云14万元。
原、被告双方都对这一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了上诉。
二审:司法判决应引导社会价值观,反对过高的彩礼要求,满足公众对公正的期盼,判决退还彩礼的90%
王树敏诉称,是张陵云坚持要离婚,自己虽然犯了错,但已经被判刑,付出了相应的代价,现在打算好好跟张陵云过日子。而且,离婚当天自己已经退还8万元彩礼。如果自己是为了彩礼才和张陵云结婚,一分钱都不会退还。
张陵云则认为,两人离婚是因为王树敏犯了罪。而且,两人匆忙结婚,没有感情基础,“三观”完全不同,因此他才坚决要求离婚。而王树敏退还8万元的行为,只是想“以小博大”,换个好名声,方便以后找下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对已经结婚登记情形下返还彩礼问题作出规定,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下,法院可以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王树敏归还彩礼是必然的,关键在于归还多少。对于登记结婚后存在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短暂或配偶存在重大过错等情形应否返还彩礼以及彩礼返还比例等相关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
法官考虑到,王树敏、张陵云于2020年3月22日登记结婚,9月30日登记离婚,在此期间,王树敏接受刑事案件调查,导致两人实际生活时间只有3个月。而且张陵云给付的彩礼数额巨大,是当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多倍。
从目的来看,张陵云支付巨额彩礼,是为了能够与王树敏组建稳定的家庭,但现实情况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暂,不足以构建真正相互扶持照料、相互履行义务的家庭共同体,尤其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树敏因刑事犯罪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属于过错方。
在婚姻登记和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确定彩礼返还的份额需考虑四个主要因素:一是给付彩礼目的的实现情况,彩礼的给付目的是否实现,可以通过评估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质量、是否有子女以及导致婚姻破裂的责任方来综合考量。二是需要平衡双方在婚姻中的利益,考虑女方在怀孕、分娩和抚养孩子等方面的贡献,以及男方因支付彩礼而承受的经济压力。三是彩礼的实际状况,包括彩礼的总额、使用情况和剩余金额,特别是彩礼是否用于婚礼准备、日常生活费用等共同开销,这些费用应当从彩礼中扣除。四是司法判决应引导社会价值观,反对过高的彩礼要求,满足公众对公正的期盼。
综上,二审法院经过深入研讨与权衡,认为一审判决酌定返还40%的彩礼即22万元过低。在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共同生活状况以及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价值导向后,法院作出判决:王树敏应返还彩礼的90%即49.5万元,扣除已经返还的8万元,仍需向张陵云返还41.5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冯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