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今年“三农”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做好‘土特产’文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这对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研究谋划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政策举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因地制宜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脱贫地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由之路。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以来,脱贫地区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从2021年的平均56.23%提高到2024年的65.94%,投入主导产业占产业发展的比重总体呈增长趋势,2024年达到72.82%。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4年11月底832个脱贫县均培育形成了2—3个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1.7万亿元,近3/4的脱贫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对于脱贫县而言,富民产业首先要发展好传统种养、涉农加工、涉农服务业,因地制宜规划县域农业2—3个主导产业。
一是围绕主导产业,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带动作用,形成“二产带一产”的发展格局。利用衔接资金发展壮大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其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带动一产发展。
例如,河北巨鹿县以高油酸花生和金银花为农业主导产业,利用整合资金1097万元建设高油酸花生油生产项目,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在本地及周边地区建有10万余亩高标准高油酸花生种植基地,带动152个村种植户种植高油酸花生,带动4个贫困村分红65万元。
二是形成政府衔接资金投入一部分、社会资本投入一部分的“政府+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增强衔接资金项目落实的可持续性。
三是围绕主导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建设。支持现代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形成县域特色品牌和比较优势。
例如,河北武邑县以果蔬、肉羊养殖为主导产业,发展武罗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衔接资金投入976.8万元,合作社投资1亿元,流转周边6个村1360户土地1.2万亩,主要进行红梨生产、繁育和推广,拥有70多个红梨品种,农户通过土地流转租金收入、合作社务工收入、产业收益分红等方式实现增收。
四是围绕主导产业,促进产业链延伸与价值链提升。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共同富裕研究院过渡期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评估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县域投入产业发展关键环节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聚焦于基地建设、市场营销、科技服务、培育龙头企业、发展精细加工、提高产业附加值、品牌打造、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人才培训等方面,其中用于基地建设的比例最高,达到94.44%,市场营销占比61.11%,科技服务占比达44.44%。
帮扶政策的根本是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而不是通过发钱发物的方式“养懒汉”。通过一段时期的帮扶,已帮助大多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建立起发展产业、技能就业的基础和创收途径,鼓励他们通过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一是各类“以奖代补”等奖补政策,可以引导农户扩大种植养殖规模、应用良种良法、调整优化生产结构,通过参与生产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
例如,武邑县重点围绕产业奖励、就业奖励、培训奖励等进行奖补发放,资金量占到衔接资金的5%—10%,采取“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奖补原则,对于从事特色种植养殖、加工、庭院经济等农户,采取以劳取酬、以绩施奖等办法支持产业就业发展。河北阳原县对从事本地特色品种种植实现增收的(如张杂谷、良种玉米、土豆等)、从事特色养殖实现增收的(如鸡、鸭、鹅等小型禽畜类,猪、牛、驴等大型禽畜类)予以奖补,激发脱贫人口的种植养殖发展动力。
二是“小额信贷贴息”政策,可以发挥金融助推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作用,为脱贫户创业致富提供资金支持。
例如,巨鹿县支持各银行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包括“金银花贷”“哈口瓜菜贷”“畜牧贷”“机件加工贷”等,累计放贷超60亿元;阳原县为脱贫人口发放378.4758万元的小额信贷贴息,支持脱贫人口个体产业发展。
三是创新公益岗“奖勤罚懒”机制,形成投工投劳激励,各地资产收益普遍通过对有劳动能力群体设置公益岗的方式发放。
为避免监督和虚设难题,武邑县创新公益岗管理机制,将原光伏收益资金安排的防火员、保洁员全部调整为村环卫员,环卫员每年签订一次劳务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工资由3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建立评价机制,奖勤罚懒,对评价为差的环卫员及所在村党支部扣除绩效工资,评价为优的环卫员每人给予现金奖励。
过渡期内中央政策要求财政投入资金优先形成固定资产,通过协议等方式明确收益联结机制。
衔接资金使用方式从单一入股转向形成固定资产,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中权益类资产从2022年的28.04%下降到2024年的19.90%,固定资产类资产占到80.1%。确权下沉到村集体,截至2024年12月,99.56%的资产已完成确权移交,确权到村集体的占到65.08%。
一是带动资产收益。以资产收益权为纽带,与脱贫户、防贫监测对象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例如,河北省出台《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综合考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所属产业特点和市场平均投资回报率、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合理确定资产收益水平。在此基础上,各脱贫县作出“资产保底收益水平不低于5%或6%”等具体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收益分配。资产收益分红主要用于县域内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户的兜底保障支出、公益岗补助、务工就业奖补、特困补助、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及基础设施维护等。
二是光伏电站普惠式收益。光伏电站收益稳定且长期,被地方称为“铁杆庄稼”,也是覆盖脱贫村和脱贫户产业联动收益的主要来源。
例如,武邑县村级光伏电站和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收益资金,用于2052户脱贫户的兜底保障、1375名农村环卫员工资和715名困难群众的就业奖补。
三是带动就业增收。在符合用工条件和用工标准的前提下,合作社、龙头企业优先安置脱贫户劳动力就业,为一些留守在家的中、老年脱贫人员提供他们力所能及的就业岗位。
四是带动土地流转收益。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流转农户土地,农户每年获得稳定租金收入800—1500元。
五是带动农户种植养殖经营收益。围绕县域种植、养殖、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在育种、技术、销售等方面的带动效用,打造“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脱贫农户”四位一体发展模式。
例如,武邑县依托肉羊龙头企业,利用衔接资金2600万元在13个村分别投建年存栏1000只规模的羊舍,龙头企业为养殖户提供种养、饲料、技术,带动了农户养殖收入增加。
六是壮大集体经济。有些项目资产收益(村级光伏)直接形成村集体经济,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有些产业项目收益分红按照一定比例在集体与脱贫户之间划分。
此外,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通过合作社、村投公司等集体经济形式,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展销优势,促进村集体壮大。例如,阳原县累计投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900万余元,实施产业项目10个,推动了23个村集体经济壮大。
今年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年,经过4年过渡期的巩固,各地发展了一批农业产业帮扶项目,主导产业格局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已初见成效。下一步需要在精准脱贫、精准监测、精准兜底的基础上,推动脱贫地区富民产业精准发展、农民群众精准致富,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内生发展长效机制,进而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
作者杨璐璐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共同富裕研究院院长、教授;王怡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