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以及人的全面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以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为主要内容,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实施了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切实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有助于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性认识,有助于在实践中推进社会建设解决国家发展中的结构性短板,推动人与社会的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社会建设;民生保障;哲学意蕴;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F092.7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9-0169(2025)01-0004-07
社会建设关乎民生、关乎国家长治久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外各种不稳定因素增加,加强社会建设、化解社会风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我们深刻认识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一)站稳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与激发创造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重要论述是对社会建设规律和经验的概括式凝练,对于我们深刻认识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有重大意义。
1.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在民生和社会建设上取得一系列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社会建设,同时在推动社会建设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新时代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社会服务制度等,同时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社会建设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人民群众的作用,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1]234,人民群众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党带领人民在社会建设中“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激发群众创造活力。“人民群众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无限的创造力”[2]61。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参与社会决策是激发群众创造活力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是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其本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让人民群众广泛参政议政。如在起草“十四五”规划建议过程中,我们党“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建言献策”[2]58,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
(二)多措并举兜住民生底线,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1]345。在社会建设中落实民政工作、兜牢民生底线要坚持贫困治理、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关注弱势群体。
1.精准扶贫脱贫,推进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物质基础。在消除绝对贫困后,防止返贫、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就业、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等成为相对贫困治理的重要内容。《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8.4%,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超过3300万,巩固和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了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2.完善社会保障,兜住基本民生。社会保障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2]341。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发展快车道,其中“全覆盖”是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与保障项目全面覆盖,“保基本”包括兜底型的社会救助和基本型的社会保险,这两种社会保障制度对遭遇社会风险的公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3.倾斜社会政策,关注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是生活上有困难需要得到帮助的弱势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需要重点保障和帮扶的对象。传统的救助方式,一方面通过福利援助困难群众,另一方面为避免福利依赖、增强受困群众自主性,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帮扶困难群众。如针对重点群体就业难问题,政府采取分类帮扶、支持灵活就业与发放失业保险金等措施。同时,面向困难群体的社会政策也要是发展性的社会政策,以提升困难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能力,为困难群众开拓发展渠道和空间,提供向上流动的社会机会。
(三)解决急难愁盼民生焦点,关注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民生保障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依托,民生改善是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问题成为社会建设的紧迫任务。
1.民生焦点是人民美好需要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从教育、就业、收入等方面提出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事实上,“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以丰富多样物质性需要为基础”[3]。马克思认为物质是文明的基础,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之上,合理满足物质性需要是实现人的发展的前提。因而,解决民生领域与人民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焦点问题,关注人民更高水平、更丰富、更多层次的物质生活需要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
2.采取针对性举措解决民生焦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1]234,“突出问题”是民生焦点,也是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民生保障方面的重要体现。随着人民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需要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过去有饭吃、有学上、有房住是基本需求,现在人民群众有收入稳步提升、优质医疗服务、教育公平、住房改善、优美环境和洁净空气等更多层次的需求”[4]。解决急难愁盼民生问题就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的措施,使人民生活真正得到改善。
3.民生改善是检验工作成效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5]。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一穷二白”、百废待兴的艰难困境,毛泽东提出,在编制国家预算时,既要保证重点建设,又要照顾人民生活。改革开放后,邓小平认为,“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6]。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7]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因此,要持续推出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政策措施,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健全多元主体共治格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党建引领、重心下移、科技赋能”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现阶段,打造全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利用科技手段、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
1.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了我国新时期的社会发展目标,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求“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8],向社会基层放权赋能成为党和国家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方针。城乡社区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连,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近年来,党和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如党建引领社区发展、调动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治理积极性、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治理能力等,推动社区治理、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2.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依托。“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9]45是新时代社会治理总要求,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关键。随着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多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增加社会活力成为迫切要求。进入新时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包括政府、居委会、居民与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协同治理合力,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3.信息技术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动力。“科技支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是信息技术革命的主要特征,“数字技术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10],在打破社会治理各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技术壁垒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在简化办事流程、统筹分析数据、提供精准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利用数字技术调节利益关系、实现资源共享是推动社会治理、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关键。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重要论述蕴含的哲学原理
(一)以人民为中心蕴含历史唯物主义原则
在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马克思发现人的主体性存在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基础地位,从社会与人的关系中提出社会发展的目标是满足人的需要。
1.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马克思从两个维度对唯物史观进行了阐释,一是“有生命的个人”是社会历史前提,二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第一个历史活动。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自身生产和社会生产的统一,为满足人的需要、处于生产关系中从事社会生产的“现实的人”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马克思基于人类社会历史前提的考察提出了人民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为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供了理论来源。
2.以人民为中心是以马克思“现实的人”为根本出发点。“现实的人”是马克思基于物质资料生产关系探讨人与社会关系的概念。马克思从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两个方面分析了人与社会的关系,他认为人的本质和社会关系都是在实践基础上生成的,这种对象性活动受具体的生产力水平和实践条件制约。“社会的人”是“现实的人”的重要维度,在社会建设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结合起来,坚持把发展生产力与解决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结合起来。
3.以人民为中心是以社会生产满足人民需要为中心。物质资料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生产以实现“资本增殖”为目标,资本像“普照的光”统治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的发展也呈片面发展模式。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是资本家生产的商品超过了劳动人民的购买力,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的循环出现了中断造成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生产以满足人民需要为社会生产目的,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社会建设目标。
(二)兜住民生底线体现了量变质变规律
“质”是事物间相区别的内在规定性;“量”是表示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度”是事物保持“质”的稳定性的“量”的界限。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但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是一个量的积累过程。保持底线公平、兜住民生底线是保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内在规定性的“度”。
1.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9]19。马克思指出,未来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而且“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11]。列宁认为“在这个新的、更好的社会里不应该有穷有富,大家都应该做工。共同劳动的成果不应该归一小撮富人享受,应该归全体劳动者享受”[12]。新中国成立意味着中国人民翻身当家做主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启社会主义走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长征。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构想,开辟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国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
2.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是量的积累过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必须循序渐进,注重量的积累从而达到质的提升。居民收入、消费水平和恩格尔系数是衡量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指标。新中国成立初期,解决人民温饱问题是社会建设的首要问题。改革开放后,以1978年为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元,居民恩格尔系数为63.9%。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改善,但食品支出占比依然较重。新时代以来,我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2023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9218元,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8%。我国已经从“物质匮乏”型社会转变为“相对丰裕”型社会。
3.底线公平是保持社会主义性质的“度”。由于历史传统、地理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因素,社会公平、共同富裕表现为一个渐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把握社会主义制度的“度”需要坚持底线公平。底线公平是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方面从政府、社会和个人角度划定责任底线,建立多层次的社会福利制度,以关注“弱势群体”与“底层群众”为重点,保障大多数人的基本利益为目的,底线以下推行兜底性的民生保障措施。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为兜住民生底线,在医疗、养老等方面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措施,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解决急难愁盼民生问题源自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分析法是既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也要抓关键、抓主要矛盾。急难愁盼的民生焦点关系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和社会建设现代化全局,抓民生就要抓代表主要矛盾的急难愁盼问题。
1.全面与重点相结合。新时代民生建设落实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要采取全面保障与重点保障相结合。党和国家既要解决人民美好生活的多方面需要,又要集中精力抓住当下急难愁盼的民生焦点。民生建设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如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健康等领域,需要花大力气来保障和改善。但在保障全面民生建设的同时还要抓住民生重点,以解决急难愁盼民生焦点为突破口带动整体民生问题的解决。
2.保障与改善相结合。保障与改善民生是社会保障“顺序性”和“渐进性”的体现。由于民生具有刚性需求,保障水平是一个由低到高的过程,一旦升高很难降下来,这是民生保障的顺序性特点。民生保障的渐进性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因此,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处于优先地位,在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的基础上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换言之,加大普惠民生保障力度,增进改善民生强度,在全民全面保障的基础上,提升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生品质。
3.群体与个体相结合。大同社会是古代劳动人民对未来美好社会的构想,对弱势群体,人们希望“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困难群众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群体,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聚焦困难群众民生问题、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困难群众脱贫、防止返贫是对困难群众的群体关注。同时还要关注困难群众的个体,甄别每个困难群众的具体情况,摸清致贫原因,通过精准分析采取一户一策的方式,落实“两不愁三保障”。
(四)构建共同体多举措创新社会治理体现内外因相结合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新技术革命背景下,信息化手段是提升社会治理的外因,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的内因,只有内外因相结合才能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1.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内因。核心是发挥“党委、政府、社会”三者合力,遵循“平等参与、民主协商”原则实现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社会治理共同体参与社会治理突出党建引领力、政府组织力、社会参与力,在组织结构、平等参与、治理方式等方面具有更多优势。随着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框架下朝着多元共治格局的方向进一步迈进。
2.依靠科技手段创新社会治理的多维路径。科学技术是社会治理的外因,在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利用信息技术可以整合社会治理各主体之间的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和信息共享,使社会治理各主体之间建立基本信任、了解群众需求、降低协商成本,增加社会治理主体间合作黏性。另一方面,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具有广泛性、便捷性、多向性,能够打破时空界限、缩短沟通距离、实现多元互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3.内外因相结合推动社会治理的效能提升。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内外因相结合的着力点。发挥党委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领导作用,有效组织人民群众,打造一支专业化社会工作队伍是党领导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2023年颁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包括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以及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同时,社会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利用专业优势和科技力量化解转型期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重要论述的方法论意义
(一)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是坚持唯物史观的表现。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论述了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统一性”以及“个人是社会存在物”的观点。在与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阐明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强调“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把历史活动仅仅看作“一种思想”的唯心主义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集中阐述“有生命的个人”以及“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由此可见,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突出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以及“现实的个人”与社会发展具有内在一致性,在批判与建构的逻辑主导下提出构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
中国式现代化的提出表明人民逻辑是推进民族复兴、国家富强、社会发展的价值旨归。“中国式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13],从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看,“生产力是人类已经获得的文明成果,也就是现实的人类利益,而生产关系不过是以此为基础的利益分配格局”,“人民利益是不可抗拒的历史驱动力的观点”[14],社会建设是保障和维护人民利益最直接的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举措是提升社会品质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社会建设渐进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的前提,在社会建设方面体现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状况的不平衡突出表现为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社会建设也具有层次性和渐进性。
从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历程来看,社会建设是一个渐进发展过程。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建设隐匿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之中。从党的八大到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落后的社会生产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建设致力解决的主要问题。这一阶段,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保障、稳定社会秩序的社会保障迅速发展起来。党的十七大正式提出社会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并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布局。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拓展为五位一体。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重解决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的问题。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对中西部和革命老区等地区的建设与开发,通过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在公共服务方面普惠性、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坚持抓主要矛盾,推动民生保障与改善构建美好社会
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构建美好社会成为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建设目标。一方面,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满足人民需要的社会供给。另一方面,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能提供更多满足人民需要的产品。但是,长期以来城乡之间、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东西部地区之间以及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不平衡性差异显著。事实上,包括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在内的民生领域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否妥善解决的重要体现,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保障人民幸福的重要载体。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新行业、新业态不断出现,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内在要求。截至2023年底,全国总人口140967万人,13338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医疗保险已经覆盖绝大部分人群,但尚有一小部分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部分人是今后医疗保险全覆盖的重点关注群体。同时社会保障体系结构内部失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发展较快,但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展不足。因此,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挥社会救助与防止返贫举措在兜住民生底线的重要作用,坚持适度保障与避免“福利陷阱”相结合,让社会保障体系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抓手推动美好社会的构建。
(四)坚持内外因相结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升社会品质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15],是社会建设的新时代要求。因此,我们进行社会建设需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利用科技手段赋能社会治理,坚持内外因相结合,提升社会品质。
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激发了社会活力,如何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共利益成为社会建设中调节人民利益关系的重点。基层党组织成为领导社会建设、协调各方利益的主要承担者。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利用新技术赋能社会治理,一方面使社会治理结构向网络型、扁平化、微粒化方向发展,协同、融合、共享、共治的协同合作成为社会治理和社会运行改革的核心。另一方面,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信息技术能精准满足公共服务需求,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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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祁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