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监督的要求,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在常委会分工联系副主任的直接指导下,委员会在监督调研中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2013年以来本市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系统梳理,深入分析承发包关系中的第三方单位、国有企业等主体履行生产安全责任中的问题,形成相关建议专报市委,市委书记陈吉宁作出专门批示,有力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刚性。
委员会对2013年以来本市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的全部26起较大及以上(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梳理,对87家事故相关单位和120名事故死亡人员的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发现,在26起事故中,涉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项目承包单位及设备安装、检维修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单位的事故为19起,相关单位中包括国有企业和单位的事故有17起,充分证明第三方单位、国有企业等主体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中存在较多问题。
通过对19起涉及第三方单位的事故情况进行分析,委员会发现这些事故普遍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第三方单位多对安全风险抱有侥幸心理,安全管理和教育流于形式。如19起事故中有4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都存在作业人员平时缺乏针对性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后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情况。二是相关单位对第三方单位的协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19起事故的发包单位都存在怠于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没有督促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维护等第三方单位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一些发包单位把“最低报价”作为主要标准,未尽到对承包方资质的尽职审核义务,超越企业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个人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临时召集作业人员等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三是一线操作的老员工仍缺乏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在通常观念中,各类第三方单位人员流动性强,员工容易因为缺乏经验导致违规操作,但对部分典型事故的分析发现很多老员工在作业现场依然缺乏安全意识,表明与工作经验相比,管理和监督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17起涉及国有企业的事故情况分析则反映出部分国有企业的安全管理缺陷,如未能对多家作业单位进行有效协调管理,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分包单位员工违规操作。
针对上述问题,委员会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赴部分事故发生单位实地调研事故发生原因和后续整改情况,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开展第三方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专项排查整治、发挥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示范引导效应、强化安全生产数字化管控、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和公益诉讼等四方面建议。案例情况分析及相关建议专报市委后,陈吉宁书记批示指出这份报告反映了安全管理中第三方责任不落实、国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相关问题,强化责任全链条落实,切实提高各主责单位安全意识与能力。市应急局高度重视,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形成四方面工作措施,实现了人大监督的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