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要求,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第三次修改,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条例》修改过程中,市人大财经委在常委会领导下,坚持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坚持借鉴兄弟省市经验走在改革前列,持续破题做好《条例》修改工作。
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回应企业关切
为保证修法的民主性,市人大财经委与16个区人大财经委开展上下联动,根据各区区情和发展特点,累计调查1078家各类企业;赴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实地调研,了解《条例》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召开15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市区人大代表、企业、行业协会和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完善修法工作。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行政检查问题,委员会专题走访典型企业,了解企业希望减少重复检查的呼声,并征询市、区、街道三级部门和企业的看法,在修法中有针对性地要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统筹规范本系统行政检查行为,优化检查流程,从而回应企业关切。
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上海作为国内参加世界银行“宜商环境”评测的唯一样本城市,法治环境的完善是一项重要工作。为对接世行评估指标的新要求,委员会与市有关部门围绕重点领域,逐条逐点研究评估标准、得分点,聚焦新举措、新经验,总结典型实践案例,为修法的优化提升打下坚实基础。研究“便利国际贸易的公共服务质量”指标过程中,委员会在立法调研时咨询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求,结合国际经贸规则咨询点的设立情况,在修法中要求建立咨询服务机制,为经营主体提供国际经贸规则的政策咨询、培训和指导等服务,进一步支持行业协会、国际贸易促进组织等提供相关专业服务。针对世行评估“劳动用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共享和高效数字连接”等指标,在修法中增加单独条款,明确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保障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和企业用户自主选择通信网络业务的权利。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吸收借鉴“他山之石”
此次修法借鉴了国内其他地区好的优化营商环境做法,不断深化“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建立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工作机制,健全政务服务“一窗受理”综合窗口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异地办理”、建立涉企兜底服务机制;立足改革实际维护企业的良好名誉不受侵犯,明确打击诽谤企业的违法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推动“五个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以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及相关配套机制。
此次修法多措并举进一步满足了各类经营主体的法治需求,优化了上海的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在持续做好《条例》迭代更新与宣传解读工作的同时,还将启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通过打好立法组合拳,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