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真问题’与‘大问题’”,我首先想到的是自“五四”以来作为现代文学核心命题之一的“人的文学”。新文学的发生,是以重新阐释何谓人、何谓“人的文学”起步的。正是周作人以“从动物进化”重新界定人性,提出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新文学才获得了区别于旧文学的实质精神,真正开启了现代转型的进程。如果我们在一个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人”和“人的文学”,甚至可以说,20世纪中国文学正是在对“人”(无论是作为个体的人,还是“阶级”“群众”等概念笼罩下的人)的不断追问中,实现自我更新和绵延发展的。
但这样的提问方式在20世纪末遭遇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困境,后现代主义的引入解构了“人”作为文学主体的身份,如福柯所说:“人将被抹去,如同大海边沙地上的一张脸。”这表现在中国文学方面,就是20世纪90年代发生的“人文精神大讨论”。在这场论争中,面对市场化的处境,一些知识分子提出了“人文精神的危机”,却无法对这一核心概念进行令人信服的界定,而与此同时,另一些知识人则借助西方引入的后现代主义,将“人文精神”指认为一种“神话”,在其言说下文学论争演变成了话语权力的争夺。正如贺桂梅所说,这场大讨论成为了90年代文化与文学发展的“分水岭”。
那么,当下我们还能谈论人吗?王汎森在《思想是生活的一种方式》中曾提出“人的消失”这一命题,对20世纪史学中的“非个人性力量”进行反思。f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是不是也迎来了一个“人的消失”的时代了呢?我想后现代主义提出的问题,与其说是对“人”的解构,不如说是一种重构,我们再次来到了一个文学想象的临界点,需要对什么是人、什么是“人的文学”进行新的诠解与阐释,而这正是近些年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着力的一个方向。例如,2024年6月在香港召开的“中国文学与比较文学2024年双年会议”,以“展望人类”为主题,追问的正是:“‘人’是什么?‘人间’有何变化?人文学科正面临哪些挑战?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和诠释在生命、生活和生态中人存在的意义?”这个问题的另一种提法是,我们如何重新确立人的姿态,使之既不落入利奥塔所谓的“启蒙”“解放”的宏大叙事陷阱,又不沦为丧失评判标准的历史虚无主义?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有很多路径,我想着重探讨的是近年来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方兴未艾的“情感转向”。在某种意义上,“情感转向”的兴起,正是以后现代主义之后如何重新谈论人为背景的。
以往西方思想史对人的理解,主要以理性和欲望为基本范式。理性人的典型代表是笛卡尔,他提出的“我思故我在”,构想了一种“自由、自主且理性”的主体,作为启蒙运动的基本原则。欲望之人的面向,在20世纪以前并不明显,但列奥·施特劳斯对近代思想史的勾勒,也指出,在现代社会形成的过程中,欲望的驱动不可或缺。如对霍布斯而言,“健全的社会秩序是基于最强烈的激情之上的”,这种激情即自我保存的欲求,他甚至认为,“理性针对激情而言是无能为力的,但是如果它能与最强烈的激情合作,或者如果它自己能够效力于最强烈的激情,它就会无所不能”。换言之,欲望才是人从自然状态走向社会契约的根本动力,理性不过是欲望借以实现自身的手段。就此而言,在某种程度上,“现代性的深处其实是一种激情”。
但以理性和欲望为基本构架的人性设想,问题重重,它所奠基的现代社会将人框定在一个由利益、契约构成的世界秩序中。对此,早在18世纪,苏格兰情感主义学派,如沙夫茨伯里、哈奇森、休谟、亚当·斯密等已提出了质疑,并尝试从人性本有的道德情感出发,创想一种全新的社会治理之道。但他们的主张却陷入了一种“游叙弗伦困境”。以斯密为例,他将情感的合宜性作为道德判断的准则,实则只要求一种旁人的赞同,而掏空了情感本身的道德内涵。在这个意义上,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和他的《国富论》共享了同样的哲学基础,从情感出发的主体构想,最终却走向悖反,强化了“不受道德规范约束的‘理性人假设’”。而当下的“情感转向”某种程度上正接续了情感主义学派的工作,结合20世纪60年代以来文化人类学、认知心理学、神经科学等领域的新成果,重新为情感正名。
那么,为什么情感有可能突破后现代主义的困境,成为我们谈论人的一种新方法呢?这和情感自身的特点有关。目前的情感研究,主要有认知心理学和文化人类学两种路径。认知心理学倾向于普遍主义,强调情感的生理特征,如保罗·埃克曼(PaulEkman)提出的基本情感理论,认为归属任何文化的人都共享着一些基本情感;而文化人类学强调情感是由个体的生存环境塑造的,他们通过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田野调查,勾勒了情感的复杂面向,方法论上更多地属于社会建构主义。因此,“情感史的研究者都相信,情感既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生物或化学事件,也不是完全被语言和社会所创造的。相反,它是某种处于二者之间的东西。情感有神经学的基础,但在不同地点、不同时代,被以不同方式塑造、压抑和表达”。
例如,情感史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威廉·雷迪(WilliamReddy)以“转化”(translation)来解释情感的认知过程,认为“‘情感’是一系列联系松散的思想材料”,有待激活,而“自我”如同被大量转化任务包围的译者,这样的转化总是不充分、不准确的,必须在不断地重复与归纳中将不确定性降到可行的水平。由此形成了一种暂时的、分裂的主体,他/她不再是笛卡尔意义上的“我思”,也超越了后现代主义的“虚幻的自我”。就此而言,“情感转向”的意义,不仅在于为当下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领域或新方法,更重要的是,它试图走出后现代主义的困境,重新构想一种谈论人的方式,借助情感,发明“游移于内外之间、超越主客体二分的灵动的主体”。
在这一总体意图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情感转向”也隐含着自身的理论诉求。目前中国的“情感转向”包括“情感史”“情感结构”“抒情传统”“情动”等不同路径,但无论从理论阐述还是批评实践来说,王德威的“抒情传统”论最具影响力。他对陈世骧提出的“抒情传统”的再阐释,呈现了一个关键性的转变,即从本质主义向建构主义的转型:不再将“抒情传统”指认为中国文学、文化区别于西方的根本属性,而是打开了一种贯通古今的从“抒情”看待文学的新视野。此外,相对于“情感史”“情感结构”等路径而言,“抒情传统”也提示了一个重要的方向:我们是否有可能基于本土经验来构想一种全新的情感主体?21世纪的中国文学区别于20世纪的中国文学之处在于,我们在经历了“现代性的追求”之后,已身处“文明冲突”的全球语境,“文明”不再意味着一个特定的发展图景,而呈现为复数和多元的形态。那么,如何走出独属于中国文学的道路?这是21世纪的中国文学必须面对的问题。王德威的“抒情传统”,正是试图从屈原的“发愤抒情”谈起,重塑一条弥合古今的延绵、流转的脉络。
但我认为,与其再造“抒情”,不如重新激活古代思想史上源远流长的性情论。性情论几乎是古典中国关于情感的最重要的论说,它比“抒情”有着更为深厚的历史渊源,既形成了本土的理论话语脉络,又有着相对稳定的意义内核。所谓性情论,是指中国思想史上关于“性”(人性)、“情”关系的讨论,在此,情感的言说,始终处于“性”“理”“欲”“心”等一系列概念构成的理论框架中。如荀子早就说过,“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朱熹进而指出,“心譬水也;性,水之理也。性所以立乎水之静,情所以行乎水之动,欲则水之流而至于滥也”;等等。性情论的核心在于,情感处于一个三位一体的动态构架中,既受到道德理性的感召,又为本能欲望所诱惑,时刻面临着堕落的危险。传统思想史的总体价值倾向,是“性其情”,即强调道德理性对情感的规训,而对情感变化、流动的一面保持警惕。这一传统在“五四”前后遭到了颠覆,新文化运动为情感置换了新的言说基础和理论资源,由此情感的讨论被置于西方思想史的观照下,强化了人的生物性与自利本能。这将情感从道德理性的规约中释放出来,使其获得了某种自主性,但也造成了新的问题,即过于张扬情感的欲望化倾向。
以上两种对情感的讨论,不是使其“向上”提升为道德理性,就是“向下”沦落为欲望的放纵,实际上并未以情感为本位。就此而言,古典性情论的启示性恰恰在于,它始终坚持“一个世界”的原则,而未如西方思想史那样对现象与本体进行二分,即便在宋明理学这样强调形而上学建构的体系中,道德理性也只是概念的运作,并非实体的存在。如蒙培元所言:“总之,性不可‘言’,亦不可‘见’,若要言性见性,只能从性之‘发’与性之‘用’上见,也就是只能从情上见,因为性是通过情而实现的,由情而证明其存在的。”在性情论的“动静”“体用”构架中,情是性的“已发”,欲是情的过度。换言之,真正在现实生活中出场的只有情感。就此而言,情感是一种生活世界的经验与感受,是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实践、调整、修养而得到的“无过无不及”的心理状态。《世说新语》中的一句名言,或许恰切地表达了对情感的定位:“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情感是对圣人、禽兽之外的作为中间态的人的品格的体认,是对普通人和日常生活的情绪、经验的执着。也正因其中间的位格,一方面情感提供了通往道德规范的心理潜能;另一方面,当现有道德秩序陷于僵化之时,又能够借助来自欲望的活力,化身为一种改造社会的批判性力量,从而形成一个不断生成与敞开的流动的主体。
作者:邓瑗,文学博士,现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世界华文文学论坛》编辑部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文学、文化,情感研究。已出版专著《晚清至五四文学批评的人性话语研究》,主编《江苏新文学史·小说编》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