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基于全国标准信息平台数据,结合文献资料,对国内现有的文物测绘标准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梳理,重点挖掘和分析了文物测绘领域135项各级标准的标准内容和标准类型等数据;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基于分析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立足国内文物测绘发展现状,提出了完善文物测绘标准体系、完善地方标准化工作机制等发展建议,以期为未来我国文物测绘标准建设与规划提供思路。
关键词:文物测绘,数字化,标准体系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19.012
0 引 言
文物测绘指采用激光扫描、全景照片等手段对文物进行数据采集,创建三维模型进行管理、维护和重建,以及采用变形监测等测绘手段对古建筑古遗址进行动态监测,对文物进行保护的综合学科。我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留存有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需要得到有效的保护及展示,同时,我国公众考古及博物馆展览事业发展势头良好,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热情升温,对各类展览以及传播形式的需求不断增加,文物测绘在文博等行业逐渐兴盛。将专业化、学术化的考古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资源,为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在国家的“十三五”和“十四五”规划中均提到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发展考古文物保护等领域的标准建设。文物保护、行业数字化发展离不开相关标准与规范的建设,众多研究人员对之进行了研究,李恩重等人[1-2]对我国和欧盟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化政策法规及其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梳理了ISO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标准化发展现状;王茜[3]总结分析了国内外的文物保护术语标准化现状成果,马燕莹[4]分析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标准化发展现状,并从多角度研究其发展策略。截至目前,我国对整个文物标准体系和文物测绘标准建设的研究有所欠缺,本文基于全国标准信息平台数据,研究分析目前我国文物测绘标准发展情况,并立足国内文物保护和文物测绘产业发展现状,建立了文物测绘标准体系,对相关标准发展提出建议,以期为推动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提供参考。
1 我国文物测绘标准现状分析
1.1 数据来源与处理
文物测绘标准数据来源于全国标准信息平台,检索关键词分别为“测绘”“测量”“文物”“三维”“数字化”“扫描”等,检索日期截至2024年4月28日。初步检索得出99项各类标准,其中包括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26项,地方标准47项,团体标准23项;99项标准中大部分均为文物修复及文物工程等;经过查看标准名称、内容等信息剔除明显不相关标准,共获得文物测绘强相关标准38项,其中行业标准3项,分别来自于国家测绘局和国家文物局,地方标准35项,团体标准7项,暂无国家标准。根据检索结果,按照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主要内容、发布机构、标准类型等信息建立我国文物测绘标准数据库,作为本文的分析数据。
1.2 文物测绘标准分析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缺乏
我国现有标准涉及文物保护数字化技术和应用的标准较少。相关国家标准只有一部,GB/ T24734.1—2009《数字化产品定义数据通则》,此标准应用范围广泛,但只有较少部分内容适用于文物测绘。文物测绘行业标准目前有1项,北京国文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定的WW/ T 0082—2017《古建筑壁画数字化测绘技术规程》,其内容主要规定了古建筑壁画数字化勘察测绘项目中,采用以三维扫描、数字摄影测量、矩阵式高清晰数字摄影为主的测绘工作和摄影工作的技术手段、技术流程、数据指标、工作成果以及成果验收要求;同时适用于古籍、拓片等几类文物的数字化采集。我国的文物数量丰富,类型多样且复杂,壁画类只是其中一部分,更多的是古建筑、古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和器具类等可移动文物,目前的标准远远不能满足文物测绘工作的需求。
目前调研的文物测绘标准大部分为地方和团体制定,具有代表性的有山西省的DB14/T 2873—2023《石窟寺文物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数字化采集规程》、DB14/T 2720—2023《可移动文物三维激光扫描数字化采集规程》、甘肃省的DB62/T 4726—2023《馆藏器物类文物三维数据采集技术规范》、北京市的DB11/T 1922—2021《文物三维数字化技术规范 器物》、DB11/T 1796—2020《文物建筑三维信息采集技术规程》、陕西省的DB61/ T 1173-2018《石窟寺文物本体三维扫描测绘技术规程》、DB41/T 1338-2016河南省的《石窟文物三维数字化技术规范》等,团体标准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制定的T/QGCML 575—2022《文物测绘保护技术规范》、上海市闵行区中小企业协会制定的T/SHMHZQ 160—2021《文物三维展示平台规范》等。从标准内容上看,现行地方标准多为文物元数据、二维影像和三维数据的采集、登录规范等方面,地域性较强,适用范围小;团体标准较少,影响力不足,整体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指引建设。
(2)顶层设计不足,标准体系化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文物测绘方面地方标准居多,地方标准针对性较强但适用范围小,缺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引领,整体而言我国文物测绘、文物数字化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顶层设计不足,目前的发展较慢和不成体系。如同地方发布的同类型地方标准存在内容相似、重复度高的问题。其在体例和结构方面也存在不相协调之处。现已发布标准规范整体存在未充分考虑到未来新技术发展方向,如目前博物馆展览、公众考古、数字文旅渐为兴盛,部分博物馆及景区已经展开了数字化展示工作,对特色文物或建筑和景区等进行三维化数据采集并结合VR等新兴数字技术进行展示,但与此同时文物测绘、文物数字化展示与利用相关标准暂缺,各博物馆的数字化建设和展示标准不统一,不利于文物测绘保护与文物数字博物馆的建设,在后期统一接入数字中国大数据平台中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影响文物资源的广泛共享和开发利用。
(3)标准类型分布不均
目前出台的文物测绘标准对文物对象呈现不均衡性,总体呈现为文物档案类标准相对较多,针对可移动文物和遗址类文物以及古建类文物的较少;地方标准里针对石窟寺的数字化标准相对较多。在自然资源部最新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中,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分为6大类,分别是定义类、获取与处理类、检验与测试类、成果类、应用服务类和管理类[5]。通过调研资料得知,我国现行文化遗产领域与文物测绘相关的标准共31项,基于其题目和标准内容进行分类显示定义类标准共5项,数据采集与处理类标准共16项,成果类标准共8项,应用服务类标准1项,管理类1项。团体标准中在六大类中的具体分布比重如图1所示,以定义类、获取与处理类、成果类、应用服务类四类为主,占比累计将近90%。其中又以获取与处理类占比最高,达到了49%。
涉及文物测绘的标准仅GB/T 37965—2019一条。可以看出,除了基础标准分类与图示、标识及档案编写等标准外,我国现有国家标准涉及到文物保护数字化技术的标准屈指可数,同时各标准之间不成体系,亟待进一步补充完善。
1.3 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有三部与文物测绘相关的法律,分别是1961年发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8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1988年发布、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三者共同奠定了我国文物保护的法律基础、制定和文化遗产保护标准、推行文化遗产标准化、实施文化遗产标准化管理和监督的法律依据。
相关政策有2016年由科技部、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家“十三五”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规划》,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和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的《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在三个文件中都先后提出建立健全文物标准体系,加强文物领域的标准化建设,相关机构要积极开展文物保护、修复相关的技术方法规范、产品标准的制定,推动制定国家智慧文博标准规范。同时要发挥、强化标准在考古领域、文物保护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带动行业技术方法的创新、引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国际上的文化遗产保护及相关标准化活动。相关政策的发布为文物测绘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发布应用提供了指引。
2 文物测绘标准发展建议
2.1 完善文物测绘标准体系
文物测绘标准体系建设要面向国内文物测绘业务活动,完整覆盖整个文物测绘活动过程,包含文物测绘领域生产、技术、成果、服务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结合相关标准体系进行创建,包括基础通用、获取与处理、数据成果、应用服务、管理保障共5大类,具体内容如图2所示。
定义与描述类标准包括文物测绘过程中采用的参考系、通用格式、数据模型、地图符号、相关术语和元数据等,主要提供基础性、公共性描述,确保领域内概念的统一理解与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一致理解,奠定信息融合、共享和使用的基础。
获取与处理类标准包括文物测绘过程中采用的数据获取技术方法、作业流程、数据处理、图件制作、数据融合等,对文物测绘流程的规范性作业进行规定和统一,支撑成果的高效生产。
成果类标准包括数据成果、产品成果、产品分类、成果格式、不同产品应用模式等,主要对文物测绘的不同成果进行格式上统一,以便于后续的统一应用与服务。
应用服务类标准包括数据库平台建设、软件开发、模型展示、系统接口等,主要对文物测绘成果的应用和维护,对文物测绘应用服务对象的技术要求、流程、成果内容与指标、服务运行、平台接口、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规范的专用标准,为数字化文物的应用服务提供支撑。
管理类标准包括项目管理、成果管理、归档管理、安全管理和保密管理等,提供测绘项目、成果、文档和安全方面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是文物测绘生产、管理和维护的重要保障。
2.2 标准制定建议
现阶段加强文物测绘保护管理体系标准的研制,尽快研究建立有效的数字化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测绘保护的术语、数字化标准化指南、服务和利用、绩效评价等标准。并随着文物测绘过程的不断深入,研究制定不同类型文物测绘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标准,引导和推动我国文物测绘保护向着科学的方向发展,促进文物通过数字化更为有效地进行保护、利用、管理、研究工作。
标准的制定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充分考虑当前高新技术信息领域先进技术路线的发展方向,在内容上,数字化加工内容和范围要界定清晰,针对具体的应用场景来表述数字化加工,规范中定性定量的量化指标要成体系化,并且考虑完善,没有遗漏。标准规范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有各领域专家的参与,使标准规范具有足够的可继承性,保证不同机构数据描述的一致性。
2.3 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
文物测绘属于测绘技术、信息化技术和文博知识的融合学科,目前行业内缺乏该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应依托国内各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加强专业人才教育;高校加强与各级各类博物馆、文保单位的合作,做好文物测绘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结合工作,拓展应用范围;对现有文博、文保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信息化工作能力。地方标准学会与企业联合团体应强化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明确标准制修订程序,严格开展标准的技术审核与评估,开展标准验证工作,同步建立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和跟踪评价反馈制度,广泛搜集标准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及时对存在问题的标准进行复审、修订,确保标准高质量发展。
3 结 语
我国文物测绘标准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当前阶段国内外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同时数字博览、线上旅游等概念兴起,国内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本文基于全国标准信息平台数据对国内的文物测绘标准规范进行了总结分析,目前文物测绘标准发展还不均衡,存在标准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在明确标准体系和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不断细化和完善各项标准,支持、指引整个行业有序健康发展,需要各方团体共同努力构建。
参考文献
[1]李恩重,曲亮,王婕.中欧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化发展比较研究[J].故宫博物院院刊,2024(2):59-71+150-151.
[2]李恩重,刘舜强,王婕,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文化遗产标准化现状分析[J].标准科学,2022(10):99-104.
[3]王茜.国际文物保护术语标准化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标准化,2023(5):42-45+53.
[4]马燕莹.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标准化发展策略研究[J].中国标准化,2023(1):79-83.
[5]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体系(2017修订版)[M].北京:测绘出版社,2017.
作者简介
郭磊,硕士,工程师,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
(责任编辑:张瑞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