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制造分会立项,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共同编制的团体标准《进口可再制造件 汽车零部件》(T/CRRA 0811—2024)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并实施。
进口可再制造件因其残值高、再制造性强的特点而备受再制造企业青睐,在市场中占据相当的份额。因再制造行业缺少进口可再制造件的相关鉴别标准,海关等主管部门无从进行检验判别,因而导致部分企业进口的可再制造件被判定为固体废物、无法入关,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均受到显著影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文件,国家支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逐步将大型医疗设备、智能机器人等高附加值、低污染物排放产品纳入维修产品目录;探索在综合保税区开展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试点,支持再制造企业在试点地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加快推进一批“两头在外”重点保税维修试点项目落地,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
本标准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再制造进口试点工作,填补我国在可再制造件进口环节相关标准的空白,为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提供进口环节的工作依据。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