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和创新是我的群众工作“密码”

2024-12-31 00:00:00陈先岩
派出所工作 2024年10期
关键词:消防法派出所民警

时光荏苒,从脱军装、着警服,再到脱警服、穿便装,我的警察人生30年仿佛只是“弹指一挥间”。如今虽然已经退休2年了,但我还是时刻惦念着为之奋斗、奉献半辈子的公安事业,时刻关注着社区警务的发展脚步。

当警察,我是“半路出家”。1993年,我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到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文峰派出所,成为东花园河南社区的“片儿警”。一头扎进百姓,一切从零开始。在这里,我以一颗忠诚为民的责任心为驱动,以“服务”和“创新”为双翼,翻越高山、爬坡过坎,克服了一个个困难,破解了一道道难题。日出日落,春华秋实,我与这里的群众结下了不解之缘,也在这里开启了自己的一片新天地。

“民警服务亭”诞生记

1996年,是我在文峰派出所东花园河南社区担任户籍警(当时对社区民警的称呼)的第三个年头。这一年,江苏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以“为人民服务,保人民平安,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为主题的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当时,不少派出所都推出了很有创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如“警民联系卡”、“报警指示牌”、“第一接待人制度”等,给了我很大启发。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我也一直在琢磨:作为一名户籍警,怎样才能真正“让人民满意”?

户籍警的根在哪里?毫无疑问,在社区,在居民百姓之中。我萌发了将办公桌从派出所搬到社区办公,解决好“扎根”问题的念头。这个念头的产生,是基于两个方面的“复杂”情况:一方面,东花园河南社区地处城郊接合部,治安情况复杂;另一方面,东花园河南社区离文峰派出所有两公里多的路程,虽不算远,但路况比较复杂,群众要到派出所办个事儿,甚为不便。但办公桌放在何处,也令我颇费脑筋。辖区内有三个居委会,办公桌放在哪一家都不适合。我想,若是在社区中心部位拥有一间办公室就好了,既能方便群众,又不影响居委会的工作。没有办公室,有一间简易工作室也可以啊。

我的想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是,由于经费问题,暂时不能建警务室,代之的是一个变通的办法,就是临时借用公路管理部门淘汰下来的公路收费亭。终于,1997年5月,在领导的支持下,我组织人员从收费站拖来一座废弃的收费亭,安顿在社区中心部位的十字路口,又找来旧包装板打制了一张办公桌。就这样,一间简陋的办公亭也算“有模有样”了。为了突出服务群众的初衷,我将这个亭子命名为“东花园河南民警服务亭”。

为了让群众了解亭子的功能,我对亭子进行了一番“包装”:将服务时间、个人照片、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用美术字黏贴在玻璃上。我在照片下方写上标语:“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是我的追求;方便群众、热情服务是我的承诺。”最后落款为:“广陵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社区民警陈先岩。”其实,当时还没有“社区民警”这个词,我尝了个鲜,就这样叫了起来。

1997年5月20日,是我正式坐到亭子里办公的日子。这一天,春风和煦,阳光灿烂,我早早来到辖区,内心涌动着喜悦,又有一种庄严和神圣感。当时我并不知道,我是第一个实现在社区办公的民警,而我那天的行动将载入我国公安机关社区警务发展的史册。

“服务亭”一开张,就受到群众欢迎。当时,正好换发新一代户口簿,来办理的群众络绎不绝。群众都说好——有的说这下子办事方便了;有的说民警在家门口办公,胆子大了。听着大家伙儿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我心里喜滋滋的,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不久,公安部在苏州召开了全国派出所工作会议,拉开了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的派出所工作改革的序幕。此后,一个个社区警务室开始亮相大江南北。

2004年10月,我有幸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社区民警的代表,参加了央视《与祖国同行——公安部成立55周年》大型文艺晚会的录制。央视主持人在介绍我时,称我为“我国社区警务室的创始人”,称我的那个“民警服务亭”为“我国第一个社区警务室”。

多年过去,当初那个“民警服务亭”的建立过程依然历历在目。这让我更加坚信了一个道理:只要认准了是对群众有益的事,就应该大胆地去做,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探索社区群众工作法

想当好社区民警可不容易。基层社区,舞台虽小,但责任重大。有道是:小社区连着大社会,社区安,社会才能稳。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环境日新月异,群众对于公安工作也不断产生了新期盼。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和期盼,我从来没有停止过学习和思考,也没有停下过探索创新的脚步。

作为社区民警,我管理的东花园七里河以南片区地处城郊接合部,共有居民住宅楼103幢。东花园是扬州市建设最早的万人小区,西边紧挨着本市最大的农贸批发市场,外来流动人口多,是本地出名的治安复杂地区。

古人云: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熟悉辖区的人和事是社区民警的基本功。刚进社区时,我就决心要用半年时间踏遍社区每寸土地,走遍每户人家。根据当时的相关工作要求,我自己设计了实有人口调查表,开始了“村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走访调查。调查中,我总结出“登门四个一”,即“一身警服,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双自备拖鞋”的走访注意事项,并预先用戗牌告知走访时间,带着敬畏去敲门,较好地化解了一些登门中遇到的难题。为减少“扑空率”,我重点利用早、中、晚,星期天、节假日,错时开展走访。爬楼同样艰辛,百余幢楼全是6层左右,没有一幢带电梯,一天只能有效走访二三十户。就这样,我用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走访了辖区的每家每户,形成了107本、50多万字的户情社情资料,并对夫妻不和的家庭、矛盾突出的邻里和高危人群、出租房、空关房等采取不同的符号加以标记,为以后的管理与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时,东花园河南社区没有物业管理,没有传达室,没有门卫,甚至没有围墙,四通八达,治安情况复杂,偷盗案件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很大。我决心改变这一现状。为解决社区各种治安防范所需的费用,1999年,我在小区推行了“一月三块三,日日保平安”的综合治理做法,实现了小区治安自防自治,从此改变了小区“不设防”的状态。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想做好社区管理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我在社区先后组织成立了“夕阳红”义务治安巡逻队、妇女“腰鼓宣传队”(被群众称为“大嫂腰鼓队”)、青年志愿者“特别行动队”,后来整合为“社区居民保安大队”,形成了“一个人带动一拨人、服务一群众”的良好局面。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辖区治安状况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三个居民区实现了连续7年零14天刑事案件“零发案”,社区无集访、无因矛盾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无重大火灾,做到了解决纠纷不出社区。

在社区民警的岗位上,我一直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从建起全国第一个社区警务室,到“众筹”防范资金;从发明自行车防盗桩,到发明“居民家用便携式消防应急包”等,创新成果不下30项。每一项创新,都是肩上的责任使然,更来自于对社区百姓那份深沉的爱。

多年来,我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辖区的老百姓也给了我丰厚的“回报”:我在社区开展的义务联防、献爱心等活动,群众总是积极响应;一旦社区有可疑的人和事,群众会立即跟我联系;我在“服务亭”加班时,常常会有居民将煮好的饺子、百合汤端来;盛夏高温季节,“服务亭”内温度很高,周围的居民有的提来凉开水,有的送上切好的西瓜;我生病住院时,群众自发前来探望……每当想到这些,我总是百感交集。这些都是群众对我的一份信赖、一片深情。

就这样,在做好群众工作方面,我秉持着一颗为民初心,用心做事、用情做人、敢闯敢试,逐渐摸索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工作方法,总结起来,包含了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等多个方面。这套工作法被江苏省公安厅命名为“陈先岩社区群众工作法”,并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我成了省里的“议案大户”

2002年12月27日,我在报纸上得知了自己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消息,当时激动的心情至今记忆犹新。在此之前,我也曾当选过第十届江苏省党代会代表,并且是省党代会主席团成员。我深知,这些光荣都是党和人民给予的。

当然,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光荣,更是一种职责使命。在前往北京开会前,我一直在社区搜集居民意见。对于居民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我都会认真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记录下来:一是为了把百姓的呼声带到大会上去;二是凡是能在社区内解决的问题,自己先想办法解决掉,为党和政府分忧。

在东花园河南社区,群众有急事总是找我。在他们心目中,我就是社区的“110”。对于群众的求助,大到办理户口、处理报警、招工入学,小到婆媳不和、邻里纠纷、子女婚嫁,我都会尽心尽力去办。当上全国人大代表后,找我咨询、办事的群众就更多了。在派出所的支持下,我开通了“陈先岩热线”,不管是公安机关和社区民警职责范围内的事,还是城建、教育、就业、环保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我都认真收集,并通过“市长绿色通道”及时反馈,尽力帮助解决。在我眼里,群众利益无小事。

2003年3月,第一次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临行前,我仍对社区治安有点不放心,为我送行的社区居民自信地对我说:“你放心开会去吧,社区工作有我们呢。”

后来,我再次当选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并被选举为主席团成员。在作为代表的那些年,我先后领衔提交了13件议案、5件建议案,都被采纳了。其中,让我自豪的是,有两件议案被法律委员会采纳后,推动了当时法律的修改。

第一件是有关居民身份证法的。我提出了要在二代身份证中加入个人指纹信息的议案。为此我还曾专门到公安部调研,确认具有可行性。这个议案在2006年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被采纳。有关部门很快修改了相关法律。

第二件是有关消防法的。在老消防法里,消防资源只配置到城市,没有农村。我经过大量走访调研,形成了非常翔实的议案,提出应修改消防法相关规定,将有关消防资源配置到“城市”改成配置到“城乡”。我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提出了这一议案并被采纳,推动了消防法的修改。消防法修改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把我邀请到北京列席会议,并让我就修改消防法做了发言。第二年,消防法作出修改,将“城市”改为“城乡”。

岁月轮转,如今我已退休两年。但是,我依然关注着社区警务的发展进程。我相信,随着“派出所主防”改革的深入,社区警务工作也将被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同时,我也坚信,无论岁月如何变化,“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永远是我们每一位公安民警不变的初心。(陈婉宁整理)

陈先岩,男,1963年生,1993年从部队转业到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文峰派出所担任社区民警,2009年6月任广陵分局副政委。扎根社区16年,以做人民满意的公仆为人生追求,爱岗敬业,不畏艰难,创造性地开展基层治理和群众工作,被誉为“治安防范的能手,群众工作的高手”,先后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当选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主席团成员。2016年,著名作家李迪创作的《社区民警是怎样炼成的:陈先岩的故事》由群众出版社出版。2017年,以其为原型创作的32集电视连续剧《江城警事》在重庆卫视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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