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的概念,学术上有很多不同类型的定义。
地理学认为城市是“一个相对永久性高度组合起来的人口集中的地方,比城镇和村庄规模大,也更重要”;经济学则把城市看做是“工业、商业、信贷的集中地”;对于社会学家来说,城市是“当地那些共同风俗、情感、传统的集合”,是人类文明进步和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从最简单的字面意义来理解,城市,顾名思义,由“城”和“市”组成,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是人类工商业文明发展的产物。
中国古代城市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城”与“市”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通过不断的“量变”积累到“质变”的飞跃,即从萌芽到形成,由各自独立、分离的个体发展成合二为一的复合体,在中国历史上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乡村式城堡阶段,大约从原始社会末州到夏初,城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军事及其他防御功能,这时“市”还没有出现;
第二阶段是城、市分离阶段,大致从夏初到西周前期,这时“市”虽已产生,但城的防御功能与市的买卖交换功能是各自分离、独立的;
城、市结合一体化的第三阶段从西周开始,“城”与“市”在逐渐有机地融合以后,所表现出来的集合性特点与综合性功能日益显现,从而最终构成了一种区别于乡村的、独特的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表明中国古代历史上具有真正意义的城市的形成。
《说文解字》中,对“城”解释为“以盛民也”“从土成”,可见“城”的主要概念是一定范围内的民众的聚集地;对“市”的解释为“买卖所之也”“市有垣”,可见“市”是在规定范围内的买卖之所。这两者都有一个明确的范围概念。不管是对人而言,还是对于各种类型的建筑而言,城市都是它们的容器,城市的规划史和建筑的艺术史同样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