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政法工作32年,他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恪尽职守,秉公办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即便是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他还在针对案件中的疑点坚持不懈地依法开展查证工作,最终推动了张氏叔侄案重审、改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退休后,他依旧热心热情地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帮助,他就是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员张飚。
1980年,张飚进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员,直到2011年退休。30多年的检察官生涯,张飚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恪尽职守,秉公办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针对案件中的疑点问题,反复查证、敢于担当,全力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推动有关案件再审中启动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法学界认为具有严防冤假错案的风向标意义。30多年间,张飚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依法复查7件;监督纠正了9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
(选自“学习强国”2024年5月21日)
◆素材解读
1.使命担当。一边踏实干事,一边正身行事。他心里总装着当事人,肩上扛着沉甸甸的责任,不服输、不退缩、不妥协,无论是面对工作还是生活,他都用自己的担当在坚持。
2.人民至上。“让公正看得见,让正义摸得着,是我们检察人永恒的追求。”这是张飚的信条。在他看来,检察官应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积极做贡献。
◆适用话题
使命担当 人民至上 公平正义 脚踏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