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数据具有体量庞大、类型繁多、格式多样、单位价值密度低、内在关联层次深、交互流动性强、可被反复利用等特点,其中也不乏海量冗余数据。这在无形中对传统意义上单一的统计监督、财会监督形成了冲击,并在监督质量和监督效能上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时,大数据技术能采集、清洗、处理和分析浩如烟海的庞杂数据,并穿透挖掘数据间的内在关系,探寻其规律性,以数据形势预测事物变化发展的基本趋势,提取有价值的行业信息,最终为重大决策的制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统计监督方面,中央政府通过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从而为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的经济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首先,通过统计监测和评价,可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全方位评估政府重大决策的成效,其结果不仅可以为进一步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还可以作为对政府自身及官员实施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其次,统计部门作为统计监督的主体,其各级组织机构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工作协调等诸多方面受到地方政府的限制,因此在实施统计监督时,各地区、各部门会基于绩效考评需求产生干预统计数据的强烈动机,这将严重侵蚀统计监督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下沉至基层统计机构方面,由于极度缺乏专职统计人员,其同级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则更为脆弱,且在日常工作中面临各项普查、专项抽样调查、联网直报等工作任务,造成其抗干扰能力较差,进而导致统计监督能力明显不足。
财会监督方面,该项工作的主要开展方式仍以财务监督为主,过度关注财务会计核算环节,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个经济主体的原始记录、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使用查阅原始凭证、审核会计要素等方法,导致覆盖面窄、精准性差,监督手段比较单一、工作效率低下且容易出错,受到主观判断的影响较大,且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财会监督专业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无法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分析模型进行事先监督,无法落实全方位监督和全流程监督,致使粉饰报表、调节利润、重大财务报告舞弊事件时有发生。另外,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会计服务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监督真空”“监督套利”等现象广泛存在,致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大打折扣,最终造成财会监督表现疲软。
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当前统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多头管理,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首先,目前的监督主体主要有财政、审计、统计、金融、税务、海关等多个主管部门,因此对统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而言既有专职部门,也有外部机构,管理线条较为散乱,且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作为纽带,监督职权亦存在交叉重叠现象。其次,由于缺乏强有力的信息沟通渠道,导致较容易出现“看似都在管,实则都没管”的监督真空地带,或者即使在进行沟通时也会出现博弈或推诿现象,大大降低了监督效率,致使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甚至出现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怪现象。
二是交互式验证监督能力有待提高。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由于基础数据体量过于庞大,数据资源呈现爆炸式增长。出于工作实际需要,统计数据和财务会计数据均通过各自采集系统进行分别填报。然而,因职能部门法定职权不同,数据统计口径、格式标准亦不尽相同,导致所获取的信息资源既有共性,也有差别。同时,两大信息体系间缺乏数据交互桥梁,没有基础数据共享池,倘若想获取不同部门的数据资源需要经过多方协调,层层审批,且往往受制于层级权限又无法取得大量原始数据,造成数据鸿沟现象的出现,这很容易导致数据失真和弄虚作假问题,并缺乏有力的监督手段,使得统计监督、财会监督工作的透明性、公开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人才匮乏,导致大数据技术赋能监督合力的能力不足。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社会各界对各种数据的需求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对数据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使得统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工作更具精确化、细分化和专业化特征,也对统计监督人员与财会人员的个人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统筹领导全局工作。统计、财政各部门作为政治机关,在履行统计监督与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时,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工作之中,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体到统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就是要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助力建设党的伟大事业,运用大数据技术采集、处理海量数据,去伪存真,揭示内在规律性,以推动统计监督与财会监督的协调统一,最终夯实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基石。
二是要以法律法规为基本遵循。当前,建立和完善涵盖统计监督与财会监督的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基本遵循。首先,要以法律法规明确统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监督工作的权责边界及其协调贯通机制。其次,应高度重视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应用工作,并根据相关法条建立大数据技术的使用规范,最终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大数据资产价值的前提下,用法律法规形式规范以大数据技术赋能发挥统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合力的操作规程,以确保依法履行监督职权。
三是要以大数据技术为有力抓手。传统视角下,统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基于各自体制、机制获取数据,使用手工查账、计算机核算进行监督,而无论是统计监督,还是财会监督,基于单一主体监督的力度、广度、深度往往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和明显的短板。当前,各类经济主体蓬勃发展,各种业务数据、财会数据、身份数据均呈现爆炸式增长,唯有跳出单一的视域框架限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方能实现统计数据与财会数据的双向交互共享,破除监督的时空限制和地域限制,将业务数据、财会数据、身份数据等各类数据进行交叉稽核比对,这可以有效降低人为因素的干扰,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并验证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安全性,又能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彻底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有效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从而降低监督成本,有效防止监督权力的滥用,以达到相互牵制和激励的作用。
四是要以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支撑。首先,应鼓励高等院校增设以大数据、统计监督、财会监督为授课内容的课程,以便于培养优质人才,并组织其对相关学术理论进行系统性研究。其次,应调动高校、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进行跨部门、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培训,以提高各条战线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此外,在开展统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应搭建由多方人员组成的联合工作专班,互相交流、沟通工作经验,并在条件允许时对部分工作场景进行高度还原,从而进一步提
作者单位:青岛海关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