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猎篇

2024-12-26 00:00:00张翎
北京文学 2024年12期

编者按:近年来,跨文化交往备受瞩目,在世界中写作已成常态,从2024年第10期起,本刊开设了“到世界去”专栏,约请著名作家撰写在异国他乡的文化经验,以飨读者。本期推出著名作家张翎的走进东非散记之三。

Safari(游猎)这个词,最早来自阿拉伯语,是出门旅行的意思。这个意为“旅行”的词,本身也在旅行。它随着阿拉伯人的脚踪来到非洲,走进当地人的语言里,成为斯瓦希里语里的一个词。后来,越来越多的欧洲人到非洲探险殖民,Safari这个词又混进了欧洲语言里,成了一个英文词。这个词落在非洲的土地上,与莽莽荒原中的百兽相遇,最终衍变成了“游猎”的意思。

在19世纪后半叶和20世纪初,去非洲游猎,是一件欧洲贵族和探险家们引以为傲的时髦事。欧洲人的老照片里,时不时能见到会客厅墙上一只青面獠牙的兽头,墙边铁架上挂着的各式猎枪,壁炉前铺着的一张狮皮,或者豹皮——那是男主人身份地位甚至胆气的象征。这样的喜好溢入文学和电影,就有了海明威那些字字如铁的非洲硬汉书写和好莱坞以游猎为背景的电影。书籍和电影把这种癖好传播给更为广泛的人群,便又衍生出了猎装这样一个时尚分支。在内罗毕的凯伦·布里克森(《走出非洲》的女主角原型)故居展览馆内,我看到了凯伦身穿猎装的一张照片,男式毡帽,西服马裤长靴,手牵一只大猎狗。时隔多年,看起来依旧是一派引领风骚的飒爽英姿。其实太阳之下并无新事,世上所有遭人热捧的潮流,最终都会落地成为商机。从来如此,鲜有例外。

自20世纪后期以来,生态保护的声浪日渐强壮,全球多个国家立法,严禁猎杀野生动物。Safari这个词,也跟着风潮变了意思。词面还在,但词芯已有不同:游还是游,却不再有猎。中文的翻译有些夹生,因为很难有一个词,可以准确地表达“出远门旅行、近距离观赏野生动物而不伤及它们”这样一个概念。中国古代宫廷文化中有狩猎、围猎、骑猎、巡猎、射猎等词语,皆含有猎杀动物的含义,与现代的Safari概念并不完全吻合。所以,也只能暂且保留“游猎”一词,等待着将来有新一潮人带来新一潮的想法,生出新一潮的词来替换这些不再达意的陈词。倒是维基百科的词条,有几分与时俱进的意思。维基对safari的定义是:“an overland journey to observe wild animals, especially in East Africa.” (“尤指在东非的、以观察野生动物为目的的陆路旅行。”)好一个“观察”,它像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术棒一样,轻轻一挥,“猎杀” 便在safari中彻底消失。

近些年,游猎旅行又渐渐火热了起来。一个人到了东非而没有参与游猎,就如同到了冰岛而没去看极光,去了拉斯维加斯而没有进赌场,或者是到了埃及却没见过金字塔一样不可思议。肯尼亚的旅行宣传品上,你闭着眼睛随便一指,就是一张游猎的照片。这个国家几乎所有的挣钱营生,都与游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小市场里叫卖的工艺品,大至几人高的雕塑,小至巴掌大的杯垫,仿的都是千姿百态的野生动物图案;大商场里陈列的家具,无论是餐桌木椅还是茶几,面上和腿上雕刻的,逃不脱是非洲五霸(狮子、豹子、犀牛、大象和野牛)的形象。路上开过的每一辆大型车,沿街的每一家食铺,男人头上的每一顶帽子,女人手提的每一只布袋,上面都印着Safari的标志。就连天上飘过的云,乍一看也像是恣意撒野的动物。看得多了,我甚至产生了一种幻象:这里的车,不是在去往草原的路上,就是刚刚从草原归来;若当街拦下五个行人,准有两个在当导游,剩下的那三个,正等着导游的小费来养;城郊那大片大片田地里种植的玉米、土豆、牛油果,饲养的鸡鸭牛羊,最好的那一份,也都是为了填满星级宾馆里那些外国游客的餐盘。游猎行业是这个国家一根粗壮的筋,正正地长在了腿肚子上。这根筋若没捋顺,一国的人就都成了瘸子。

今年六月至七月,我在肯尼亚驻留了三十一天。在自由行的空隙里,我参加了两次游猎,第一次在七月初,为期一周;第二次在七月下旬,为期三天。第二次是第一次未尽的瘾念催生出来的果子,纯属意外。当初安排东非旅行计划时,我的目的就很明确:游猎是行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内容——我更关心的是人,而不是动物。我对游猎的期待值不高:既然来了,总要到大草原走一走,把过去几十年里积攒的关于非洲动物的二维记忆,抛入三维的世界得到一次印证。冲击和震撼,当时完全不在我的意想之中。也许,正因为我没有过高的期待,后来眼见的一切,才让我如此着迷,欲罢不能。

早年对非洲动物的了解,大多来自央视的《动物世界》节目。赵忠祥浑厚而抑扬顿挫的解说,在我海绵一样张着大孔的脑子里,灌入了无法抹除的记忆。在那个物质和娱乐生活都很贫瘠的年代里,《动物世界》带来的视觉冲击,让我误以为我已经见识过了动物王国,任何新的印象至多只是锦上添花的赘品。而当我亲临东非大草原时,我才意识到了自己的浅薄。东非游猎的魔力,不单在动物,也不单在动物所处的背景,更不单在观察者的眼睛,而在于这三者的相遇和交织,这样的因缘际遇在人的心里撞出了电光石火般的震颤。

假如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东非野生动物的状态,这个词一定是“自由”。假如还有挑选第二个词的奢侈,那我可能会选择“淡定”。被都市动物园的屋顶、墙壁和铁门剥夺了的东西,上苍十倍百倍地偿还给了东非草原上的动物。自由像风,没有人能看见风,但人可以从树叶和草尖的颤动中感受到风的存在。自由在东非大草原里,可能就是羚羊越过壕沟时在空中留下的那条轨迹,长颈鹿高高仰起的、几乎要叼住夕阳的那只长颈,或者是猎豹在草丛里奔跑时发出那一声声肆无忌惮的叫喊。

淡定是自由的衍生物。大草原有足够的牧草来喂养草食动物,草食动物又源源不断地供应着生物链上端的肉食动物的需求,东非的动物鲜少有饥不择食的慌乱,也不需要向游人乞食。天空是它们的,远山和草原也是,而人类,不过是来了又必定消失的过客。淡定和自由一样,本身不具象,只能从镜子里反射出自身的存在。我在东非草原上看见的淡定,就是栖息在树枝上的紫胸佛法僧(肯尼亚国鸟)面对一万只照相机镜头而纹丝不动的身姿,象群扶老携幼目不斜视地穿过停满旅游车的土路时的架势,鸵鸟在人群的近距离围观下,旁若无人地用长喙清理身上毛羽时的神情。东非的动物极少与游人产生眼神对视,不是惧怕,也不是憎恨,而仅仅是无视。它们对人类无恨无爱无悲无喜无感。

游猎之所以让人上瘾,就因为那个煞费心神的寻找动物过程。有如《西游记》小说,取经虽是目的,但最出彩的故事,并不是取到真经的那个时刻,而是险象环生的西行旅途。游猎之旅也有点像是男欢女爱中那个旁敲侧击、左试右探、欲擒故纵、百转千回的过程。君子好逑的事,偶尔也会在回眸一笑中完成,但大多数人必得经历迂回辗转的追寻。红楼西厢牡丹亭里拍案叫绝的章节,说得居多的是某段蜿蜒曲折妙趣横生的经历,而不是一两句话就讲完了的结局。

在非洲的草原上,生活节奏完全由动物做主。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时候消失,什么时候迁徙,什么时候猎食,什么时候求偶,什么时候繁衍儿女,完全没有人类插嘴的余地。卑贱的人类,只能在越野车里得了失心疯似的狂奔,苦苦追寻着动物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那是一个另类的追星过程。越野车通常已被地狱般的地形折磨得骨架松散,奔跑时发出声嘶力竭的吼声,仪表盘上的时速和公里数形同虚设,指针永远为零,一把抹去了超时超速驾驶的铁证。门窗的缝隙能钻进沙尘暴般的尘土,老迈的减震系统犹如蹦床,随时把人从椅座送到车顶,额头或后脑勺在破败裸露的金属框上撞出一个个鼓包。在进入草原之前,游客过的完全是另外一种日常。通常他们下班回家,一进家门就会脱下鞋子和外套,用放置在玄关的洗手液洗净双手,换上干净的居家服,把空调调至以半度为单位的精准格数。娇嫩的城里人落到非洲,来不及经过任何循序渐进的再教育过程,瞬间被非洲改造得面目全非。他们的头发被尘土蒙得厚如通心粉,身上每一个毛孔都发黑,呼吸里泛着睡眠不足的恶臭,每天跟着老爷车爬壕沟涉泥潭,把一身的骨头都颠散在椅座上。游猎的旅程把人一下子打回到最原始的模样,美颜滤镜中的俊男靓女,已是前尘往事。

游猎的司机通常也兼任导游,居多是考过了保护区导游资质的肯尼亚当地人。他们之间有一个原始而有效的情报系统:每人的驾驶座上都搁着一只对讲机,供进入保护区的同行们互通信息。司机收入的大头,来自旅客在行程结束后给出的小费,小费的数目通常是一个供参考的最低数额。为保证得到甚至超过最低数额,司机会想方设法让远道的旅客在有限的天数里看到最多种动物。能否找到动物,事关碗里的饭食,他们通常会竭尽全力,想出各样妙招。他们熟知草原上的每一片树丛,每一条旁门左道,每一个动物群的首领和新添的成员,以及它们最喜欢的藏身之处。一旦某位司机发现了大型动物的行踪,就会通过对讲机广而告之地传播给他的同行——这是游猎司机之间不成文的行规。

我们坐在车里,听见对讲机里片刻不停的嘈杂对话声,都是斯瓦希里语。也许是为了省力气,也许是因为英语毕竟算不得娴熟,司机居多不翻译,也鲜少解释。但我们很快就摸索出了规律,可以相对精准地判断谈话的内容。假如司机突然掉转方向盘,加大油门,偏离专门为越野车开辟的土路,疯狂地驶入半人高的草丛时,我们就知道好戏即将开场。于是,众人慌忙调整位置,架好长枪短炮的摄影器材,准备在目标出现的第一时间里按下快门。

收到情报的司机,会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路径靠近目标,有时干脆是在无路中开路,因为大猫(当地人对大型动物的称呼)居多深居简出,瞬间即逝。虽有巡警管辖,但草原太大,存在着无数条乱线一样无法梳理且随时还在加增的小径,巡警不可能像孙猴子那样分成数身。在巡警和司机猫捉老鼠的游戏里,猫少鼠多,防不胜防。于是,猫就生出了新招。

司机有司机的情报系统,巡警也有巡警的,各有一手。但巡警通常会在时间上超前司机,几分钟的差别有时可以决定战局的胜负。当司机听到对讲机里传播的信息时,巡警已经开始行动。这里的信息,不是指羚羊、大象、角马、斑马、长颈鹿——那是草原上放眼皆是的大路货。这里的信息,通常是指正在捕猎的狮子,带着幼崽的猎豹,或者行踪不定的花豹和犀牛。花豹白天通常在矮树丛和洞穴中藏身,行为孤僻、性情警觉,难得一见。肯尼亚人有个说法,说见到花豹的人是有福气的。而我就因了司机的机警,得着了这样一片福分,尽管只是惊鸿一瞥。

在猫和老鼠的游戏中,老鼠时常得以脱身。但每天在窄路上跑,岂能永远没有正脸撞上的时候?尤其是当猫有了心计之后。猫现在不再满世界疯跑寻找老鼠——那是笨猫的方法,而是在老鼠的必经之地上布下了陷阱。

有一次,司机在对讲机里听到了猎豹的信息,大喜。其实早些时候,我们已经见过了猎豹,孤孤单单的一只,从草丛深处走来,走到车子紧跟前,拐弯,消失在另一片草丛里,眼神迷惘无助,一路发出凄厉的尖叫。后来我们才知道,它是在寻找失散的孩子。这会儿收到的情报是:猎豹妈妈带着它的四只幼崽出动了。一大家子,五只!连早已见怪不怪的司机都兴奋得肝颤,立即掉转车头,轰隆轰隆地开上草地,抄近道狂奔。

在离目标地点约五十米远的地方,我们遇见了巡警。巡警的吉普车里坐满了人,前排两个,后排三个,有男有女,都身着迷彩服。前排的巡警和我们的司机从各自的窗口探出身来,握手,碰拳,招呼,两个脑袋凑在一起,开始聊天,说的自然都是斯瓦希里语。话虽然听不懂,但语气和表情,却是不需要语法来做注解的。他们听上去像一对久别的莫逆之交,在一个陌生之地意外相逢,惊喜,熟稔,欢乐,亲热得几乎接近狎昵。假如不是那几杆闲闲地挎在身上的长枪,我几乎忘了那些人是巡警。

当前排的两个男人沉浸在绵密冗长的对话之中时,后排一位离我们最近的女警,目光开始扫向车里的游客。相信热情可以化解任何危机的我,马上从记忆中扯出几句现学现用的斯瓦希里语,向她表示问候。她心不在焉地笑了笑,却没有接话的意思。我发现她的目光,鹰一样地落在了我先生的手腕上。“你的手表,很漂亮。”她说。我瞬间明白我们犯了一个错误。在内罗毕我们一直都小心翼翼地藏匿着电子产品,草原的环境让我们放松了警惕。

女警和先生之间的对话,渐渐演变成了一场拔河游戏。她和他手里,各捏着一段绳子,而绳子中间系着的手绢,就是那块苹果手表。无论他怎样试图把话题扯开去,她总能拉回原点。“你的手表,真的很赞。”她重重复复地说。先生用不那么顺溜的英语,一次又一次地解释着这块手表的医学用途,血压、心跳、心率……结结巴巴,语气夸张。他不可能说服她,因为她压根没想被说服。对话最后是怎样中断的,我已经记不清楚。至此我才真正体会到:网上关于不要随便和当地人产生眼神对视的忠告,的确是经验之谈。从此走在路上,我眼观鼻,鼻观心,创意性地使用眼角余光。

男人之间的对话还在继续,这样的叨叨絮絮通常只可能发生在多日不见的闺蜜之间。我的耐心被渐渐磨薄,开始担忧猎豹妈妈和它的幼崽是否已经离开。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看见司机拿出他的手机,和巡警交换了联系信息。又一轮热烈的握手碰拳称兄道弟之后,终于各奔东西。

后排有人问司机是不是和巡警很熟,司机没有回话。半晌,坐在前排的我,才听见他对副驾座上的那位游客低声咕哝:“5000先令,是个私人账号,鬼知道是他家什么人的。”我大吃一惊。可以用来描述那场对话的形容词很多,欢天喜地、热火朝天、谈笑风生、情同手足、亲密无间、推心置腹、津津乐道、滔滔不绝……谁能想到在这一层层亲热和睦的包装之下,竟会是一场唇枪舌剑、你一拳我一脚、寸土不让的谈判?

后来我才知道,这笔罚款居然不是因为脱离规定路线行驶,而是对 “近距离观赏珍稀动物” 的额外收费。即使使用高倍放大镜,你也不可能在政府网站公布的价格表上找见这笔收费。5000先令用当时的汇率,相当于40美金,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款项,我不知道最终会由旅行社消化,还是由司机自付。我突然觉得自己在这件事里有了干系:我们的好奇,我们的急切,甚至我先生腕上的那块手表,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沆瀣一气的同谋。大家的心情都像淋了雨的破布,在最终见到猎豹和它的四只小淘气时,蔫蔫的已经失去了最初的兴奋。

这段经历倒叫我明白了两件事。其一是在肯尼亚没有钱(通常是小钱)不能挪移的阻拦;其二是在肯尼亚行事,有一个简单而万能的配方,那就是大剂量的微笑和耐心,加上适量的懵懂,然后再把时间概念无限度拉长,一直拉到像一件穿了十年、稀松得几乎有了破洞的内裤那样。

跟其他人的长枪短炮相比,我的摄影设备很寒酸,只是一部电池寿命已经开始变短的苹果14手机。我为非洲行程所准备的大件小件行李中,唯独缺乏了专业照相机。我知道我会走很多的路,进入各样复杂的地形和人群,携带大器材不仅沉重,而且惹眼。和风靡一时的非洲摄影团成员不同,我更愿意把肉眼的观察放在第一位,脑子和文字是我储存记忆的首选仓库。

经过了两次东非游猎,我更加坚信世上再先进的光学科技、再高级的照相机镜头,也只是对人眼的拙劣模仿。夕阳的壮丽,星空的浩瀚,草原的广袤,动物眼中的神采,那是照相机永远无法复制的。从非洲归来,再看手机里的照片和视频,总感觉平平。那些千百个层次的色彩,重重叠叠的反差和映衬,旷世的雄壮和凄美,至多只留下了三五分,心中不免遗憾。网络上有一个潮词叫“降维”,倒是能用来解释这份落差:三维世界的精彩,是绝对无法在二维世界里重现的。现在读《明妃曲》,对“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的说法,突然就有了新的领悟。

对于我这样身高一米六的矮人来说,想在越野车里找到一片好视野,几乎是痴人说梦。我踮着脚尖,才能勉强把手机固定在越野车的敞篷铁架上。这样的高度很难看到远景。无奈之下,我只好不顾游猎安全规则,脱下鞋子站到座椅上。座椅太软,在频繁变换的地形中很难保持身体和手机的平衡。我摔过多次,幸好无大碍。

漫天飞扬的尘土,剧烈颠簸的路途,草原的烈日和车速带起来的狂风,都是游猎的旅客必然面临的挑战。但对我来说,挑战不限于此。一天中的一早一晚,才是动物最活跃的时段。游客通常在清晨出发,傍黑归来。在上午十一点到下午四点那段漫长的时间里,越野车几乎都是在漫无目地兜圈,因为大部分动物都潜伏在灌木丛和洞穴之中,躲避烈日的暴晒。马赛马拉野生动物保护园区总面积为1510平方公里,一天十几个小时在草原上奔跑,最遭肆虐的不是皮肤,而是膀胱。每次刚一进入保护区的铁门,我就开始紧张。草原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动物的生态环境间接地影响到了人,我为自己是这辆车子里生存本领最差的那个人深感羞耻。脑力是否强壮在这个氛围里成了无关紧要的细节,我突然沦为了生物链中最弱、最容易被淘汰的那个环节。

游猎之旅教会了我许多先前不知道的新知识,比如膀胱和脑子之间,有一条秘密通道,通道很窄,随时会遭遇堵塞和分流。保护区虽然新建了一个厕所,却地处遥远,救不得急。在窘迫之中挺身而出营救膀胱的,往往不是厕所,而是一只百寻不得却猝然出现在树丛之间的花豹,或是一头在母狮群中藏头露尾的雄狮。当我企图在密集的越野车林中寻找一小片视角,一心一意地用目光和镜头追踪豹子或者雄狮的一举一动、从各个角度按下快门时,我不知不觉间忘记了我有一只喜怒无常、随时准备发难的膀胱。我的脑子只认一条道、一件事,分身乏术。一旦眼睛占据了那条通往大脑的秘密通道,膀胱就会被遗弃在半路。膀胱的小性子原是使给脑子看的,就像小孩的眼泪原是流给母亲的,一旦脑子置若罔闻,膀胱就失了兴致。等我再次想起它来时,往往已经是几小时之后的事了。

第二次参加游猎时,我的膀胱突然生出了一些自信,有了几分矜持和镇定。那次我们车里有一对结伴出游的黑人旅客,是姑妈和侄女,来自美国的密歇根州。有一次途中下车休息,司机领我们逛纪念品商店,正巧有另外几辆观光车也在那里卸客,我们偶遇了一位中国来的主播姐姐。主播姐姐见到姑侄两人,眼中顿时放出光亮。与羞涩局促、见到照相机就闪避的当地人不同,密歇根来的姑侄,脸上是一副走过码头的落落大方。主播姐姐喜不自胜,立即举起自拍杆拉着她们要开拍视频。姑侄两个一再摇头摆手,解释说我们是游客,不是肯尼亚人。主播姐姐也许听懂了,也许没听懂,不过这都不要紧,她需要的只是合宜的背景和道具。遥控器打开,指头轻轻一按,密歇根的黑人姑侄就被框入了镜头。那个场景,要是让脱口秀大咖周奇墨或是呼兰演绎一下,没准是个笑翻一众粉丝的大梗。这是题外话。

这两位密歇根来的游客绝对不会想到,自从她们加入了我的行程,我突然就安下了心,因为我不再是车里第一个打听厕所方位的人。从一开始,密歇根的姑妈就替代了我的角色,因为她的膀胱比我的大声。我有了遮挡和掩护,如释重负。进入马赛马拉保护区两个小时之后,姑妈就要求停车,司机没有理会。按照保护区的安全规范,除了指定的午餐地点,旅客在任何时候都不可以离开车辆。又坚持了一个小时,姑妈忍不住再问。这一次,司机终于起了善心,停下车,指了指路边的一片矮树丛。“女的这边,男的那边。”他面无表情地说。我们下了车,树丛很矮很稀——大草原上很难找到高大浓密的树阴。侄女取下包在头上防晒防尘的一块大长巾,先是为她的姑妈,后来也为我,隔出了一片小小的私密空间。“壮举”之后,回到车里,我突然想起了海明威西班牙斗牛小说里那些血淋淋的场景。侄女的围巾是一片璀璨的猩红。

这样肆虐体力和心神的追寻过程,我一生从未给过任何一个人,却把它毫无怨言地交付给了一群与我毫无关联的动物。也许就是这样的肆虐,才会让我在某个拐角处猝不及防地撞上一只雄狮或者猎豹的时候,发出那样惊喜的一声呼喊。那声呼喊不是从肺里生出来的,它直接来自心脏。世上没有脱离过程而单独存在的目的,目的是过程中每一个步子的总合,过程的难易决定了目的的分量。那些钉在墙壁上的兽头,铺在壁炉前的豹皮,纪念的就是这样一个比拼胆气和耐力的过程。难怪这么多人到过非洲之后,就会觉得别处的旅行寡淡无味。

也许,我前面的话有失公允,非洲的动物并非真正与我“毫无关联”。有时期待中的安慰,并不来自人类。人类的言语时常是贫瘠、苍白,需要时迟迟不至,不需要时斥之不去的。有时候,动物会意想不到地闯入人类语言留出的那块空地。

我们在肯尼亚逗留期间,被卷入了一场政局大动乱。原以为远离了首都内罗毕,就可以避开危险,没想到第一次游猎途中,在去往马赛马拉的路上,我们遭遇了一次与示威者的窄路相逢——那时我们完全不知道骚乱已经从首都的金融区漫溢到了四围的乡镇。那天经历的惊险,我在《激情与恐惧》一文中有过详细的描述,就不再赘述。离开险境之后,心境很久不能平复,沿途的景致已经索然无味。当晚的留宿地在山上,肯尼亚的游猎酒店居多还在使用老式的门锁。当我捏着前台交给我的那枚秤砣一样笨重的钥匙,跟在帮忙提行李的马赛工作人员身后一步一步爬上石阶的时候,我发觉我的手和膝盖依旧还在抑制不住地颤抖。

房间坐落在一条山间小路旁,是一长排相互紧挨着的木屋中的最后一间。石阶很长,我走得有些气短。走到近旁的时候,小径里突然走出一只身形健硕的孔雀,正正地停在了我的门前。太阳西沉,暮色渐起,光线变得沉重厚腻,孔雀身上仿佛泼洒了一层油漆。那毛羽上的蓝,是海洋最深处的那种碧蓝,而绿,则是极品翡翠在幽暗处射出的那种釉绿。尾巴上的一只只眼睛熠熠生辉,边框如剪纸一般分明,每一只眼睛都有话,但每一只眼睛都沉默。它与我近在咫尺——或许我应该把这里的“尺”换成“寸”,但它没有看我,连眼角的余光也不曾扫过我。我从前见过的孔雀,都圈养在都市动物园里,习惯了在游客的围观之下、在饲养员训练有素的诱导声里,徐徐张开尾巴上的毛翎。但这只孔雀不同。它静静地、无欲无求地站在我的门前,毫无开屏的意思。幸亏它没有。假若它打开了那扇虚荣之门,就会把那一刻的清白瞬间毁成一地泥石。刹那间,我感觉它是上天给我的一个启示——一个在大惊恐之后的宁静和祥和的启示。

也就在这一刻,我留意到了旅馆所在的环境。山野,岩石,夕阳,树木。树在哪里都是绿的,但此时的树却因了山野的落日,而有了重重叠叠的纹理和层次。山脚下的村落和民居,被距离和光线滤去了千疮百孔的疮疤,呈现出了橙红和青灰交织成一体的和谐和安宁。其实山从来都在,夕阳树木和村落也是。亘古不变的存在,早已让我们麻木,然而当一个人处在与劫难擦肩而过、心有余悸的时刻,那只孔雀突然闯进来,啄去了我眼眸中的那层翳子,让我重新看见了万物潜在的生命灵性。

下山的路上,那只孔雀一直走在我们的左右,一路跟随我们来到供旅客休息的游廊,在栋柱之间的矮墙上悠然自得旁若无人地行走,有时甚至跳下来,在咖啡桌之间转着圈散步。当我转身取茶水的时候,它突然消失了。再一抬头,却发现它已经栖息在游廊外的一棵树上,但我却没有听见它飞身上树的声响。它的出现,它的消失,都是在毫无声息中发生的,安静得几乎让人产生错觉,仿佛走进了《聊斋志异》,遇见了那些夜深而至、天曙即逝、倩眉巧目、遁地而行的狐狸精。只见它在树上轻盈地转动着身子,颈脖高仰,头冠盛开如兰,眼神落在云天外一个不可知的去处。我走到树下,轻轻叫它,它置若罔闻。

那天旅馆里来了一群拖家带口的印度游客,有一个小女孩在不停地哭闹,手足无措的母亲只好引她过来看孔雀。女孩顷刻安静了下来,开始一声声呼唤孔雀。孩子的声音中有着大人不曾有的清纯,人或许浑然不觉,鸟却秒懂。它开始回应她。她叫一声,它答一声。她再叫一声,它再答一声。山谷突然陷入了空前的静谧,夜色中唯一的声音,就是那场孩子和孔雀之间暗语交织、只有他们自己懂得的神秘交谈。白天的惊恐在我心中落下的尘垢,刹那间洗涤一清。在饭厅坐下时,我的心境已经不同。

那只在我惊魂未定的时刻天意般出现在门前的孔雀,为我的感官打开了一扇从前我并不知道的门。我突然明白我为什么会对城市动物园以及《动物世界》节目失去兴趣,因为我已经长大,而它们,只是我从少年时代蜕下来的一层皮。在它们给我创造的那个世界里,动物和人是两条平行线,各行己路,永无交会。动物园的高墙和电视机的边框,把动物置于他地,人和动物的情绪没有交缠相通之处。那只从我门前经过的孔雀,打碎了墙和边框,横冲直撞地走进了我的情绪,我还来不及竖起丛林般的刺,就已经接受了它的抚慰。这样的抚慰在人和人之间,需要走过迂回辗转词不达意的话语长廊。情绪经过五脏六腑,到出口时已经衰减过半。

从孔雀给我打开的那扇门里,我不断地发现惊喜。

旅途中每天下榻的旅馆,居多坐落在保护区内。这些旅馆虽然星级不等,但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都仿照狩猎屋的样式设计,有壁炉烟道蚊帐,位于山野,周围是大片大片略显荒芜的树林和草地。每天我们赶到下榻的旅馆登记入住时,天色已黑,第二天凌晨就启程,赶赴下一个游猎点,往往还来不及细看留宿地的环境,就已经走在路上。只有一次例外。那天旅行社安排了一个清晨去纳瓦沙湖划船的自选项目,我想稍稍补一下觉,就没报名。说是补觉,其实醒来时,天也还没有亮透,只是和前几天黎明即起的日程相比,稍稍悠闲了两三刻钟而已。

起床,伸个懒腰,打开窗帘往外望去,吃了一惊:窗外的草地上,行走着一群斑马和角马。我从未如此近距离地见过处于完全自由状态的斑马。阳光不诚实,总是在一天不同的时段里,用不同的方式篡改着万物的颜色和形状,有时加深,有时洗白,有时放大,有时缩小,有时扭曲。此刻的斑马身上,白变得更白,黑变得更黑,身后的草是一种灌了浆汁的饱满的绿,昨夜的雨珠子在草尖上结成了玉。而角马却是毫无美感可言的:缺乏色差的褐色皮肤,蠢笨地架在脖子上的头,尖短的头角,走动时皮肤上出现的一道道深褶,难怪它会被归在“非洲五丑”之首。但角马是斑马的朋友,在惊心动魄的大迁徙途程中,它们是生死与共的同伴。在那天早晨的阳光里,角马混在斑马群里,突然就成了妥帖的映衬。

在我看来,斑马是非洲最勇敢的动物。几乎所有的动物为了躲避杀手,总是尽量抹去皮毛颜色的锐角,让自己安全藏匿于环境之中。它们不约而同地朝着环境色靠拢:土地的棕褐,树木的灰绿,山石的苍黄。只有斑马不肯。斑马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基因。斑马当然也是狮子豹子的猎物——草原上几乎没有动物能逃得过食物链上端的猛兽之口,但斑马并未因身上的彩衣而沦为更容易的目标。我们在游猎途中数次目睹狮子猎豹吞噬猎物的过程,牺牲品都是羚羊和野牛。勇敢不一定安全,但勇敢也不见得比懦弱更危险。网络上对斑马色彩和安全性的解释,感觉有些牵强附会,至少不能让我完全信服。

我开门,朝斑马群走去。只见一匹小斑马突然仰身倒下,在草地上翻滚起来,四蹄在空中乱蹬。也许是蹭痒,也许是发情,也许仅仅是撒欢,草皮泥土在它周身飞成一片细雨,样子极是娇憨可爱。马群吃饱了晨草,渐渐散开,几匹斑马朝我的方向径直走来。我虽在它们的视野之内,却在它们的心思之外,它们丝毫没有改道的意思,躲闪的反而是我。假设在最后一刻我没有让开,它们会不会直直地撞到我身上?它们的祖先被人类的猎枪残害的经历,毕竟离现在有些年数了,已经在它们的记忆中稀释,甚至消失。在新的记忆中,人类和它们之间,是一段安全的真空。在与它们擦身而过的时候,我很想触摸一下它们的身体,可是我最终没有。我害怕它们踢我,更害怕捅破这层纸一般薄的真空。就让它们继续做它们,我继续做我,平行的路,或许可以走得最长久。

每一次和动物这样安静而近距离的接触,都让我感觉像洗过一场痛痛快快的热水澡那样干净清爽。在肯尼亚的一个月里,尤其是在游猎途中,并不是每天都可以洗上一场好澡。水温正好的时候,水压有气无力;水压有精神的时候,水温冷淡;遇上水温和水压都有热情的时候,偏偏断电——那又是题外话。在和动物如此相对的时刻,我一点儿也不想说话。语言不仅破坏安静,也是最直接的污染源。脑子并未在沉默中消亡,每一个想法都还在,只是棱角不再那么尖利。它们懒散地共处,学会彼此容忍,像斑马和角马那样。时间变得很慢。在一个只知生死饥饱的动物世界里,时间没有太大的意义。人类社会所有与时间相关的理念,比如效率,比如截止日期,比如紧迫感,都是一小群人炮制出来的商业阴谋。斑马不懂,角马也不懂。它们的无知,让它们可以悠然地活在时间之外。多次听朋友说起当地人的不守时,或许,他们从动物身上得到了某种启示?

那天我在斑马身边待了很久。我知道司机半个小时就到,可是我懒得回屋收拾行李。一辈子尊重时间、极少让别人等候的我,那一刻突然很想迟到一次。

我跟着斑马毫无目的地游荡着,不觉间走到了草地的尽头,被一道铁丝网拦住了去路。铁丝网入口处有一扇紧锁着的门,门上钉着一块瞩目的牌子:“危险,严禁入内!”透过网眼往里看,有一条三面环水的土路。路边有几个当地女子在剪修草木,说说笑笑,神情安然,丝毫没有危险来临的迹象,我不免有些好奇。

此时有一个瘦瘦的黑人哥哥从里边走过来,隔着铁丝网跟我招手。叫他黑人哥哥,绝非有任何嘲讽的意思,当地人相互打招呼最常用的称呼,就是“Bro”(兄弟)。正疑惑间,他已经打开了铁门,欠身邀请我入内。我扫了一眼门口的警示牌,他就笑,指了指远处水里几个小到几乎无法辨识的黑点子,说:“是河马,河马有时会爬上来袭击人。”我突然想起几天前听说的一件事:有个旅游团的一位女游客违犯禁令,半夜私自离开住处到河边拍摄河马幼崽的照片,被河马妈妈咬成两截,便不由得竖起了一身汗毛。黑哥哥见状就笑:“没事,这会儿离我们很远。”

黑哥哥领我走到土路的终结处,眼中望去便都是水了。一穹碧蓝的天空之下,微风把水搅成一摊碎银,水和地的交界处胡乱地长着些没有叶子的矮树,浅滩上横着几根粗大的枯树干,被水泡烂了,上面歇着一群密密麻麻的鹈鹕。那幅地老天荒的景象,不知怎的让人想哭。便忍不住想起我的江南故土,这样的景致原本也是寻常可见的,只是早已被商机和人流所毁。为这样的景致,我心甘情愿地给黑哥哥塞了几张纸币。他从铁丝网那头朝我招手时,大概就已经有了想头。一旦遭遇美金和先令的狙击,肯尼亚的制度法规大多溃不成军。

来东非之前,我不知道自己喜欢大象。在动物园和旅游景点我都见过大象,也经历过骑在它巨塔一样身躯上的惊悚。记得当时我毫无经验地穿了一条夏季的短裤,它身上的鬃毛根根如刺,扎得我吱哇乱叫,风度全失。庞大、笨拙、温顺、木讷,这是我从前对大象的定格印象。我绝对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也会用顽皮可爱、庄严肃穆这些相互打架的词来形容它们。

我真正喜爱的,是群体中的大象,而不是单独的个体。在草原上,象群是一道山一样巍峨的景象。它们结队从观光车前经过,车在它们跟前突然小得如同一只火柴盒。不知道它们用了什么语言沟通,成年的象永远会走在队列的开首和末尾,呵护着中间的幼象。你猜不出谁是谁的孩子,谁又是谁的父母,秩序生于天然的默契之中。它们跨过土路,从一片草地走向另一片草地,泰然自若,昂首挺胸,尾巴轻轻地扫起路面的尘土,有着一种天下舍我其谁的霸气。总有一些飞鸟,通常是白色的,栖息在它们宽厚的脊背上。风来了,鸟飞起;风过了,鸟落下。一次又一次,大象没有厌烦,鸟儿也没有。在有山为背景的旷野之中,假若没有象群作为前景,那就辜负了山的存在。

在内罗毕国家公园里的谢瑞克大象孤儿院里,我看到的又是另外一番情景。谢瑞克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设在城市里的大型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先后收留过几百只幼象,这些幼象的妈妈多半因病或因非法捕猎而丧命。我去的时候,孤儿院里有三十多只幼象,每只都取了一个斯瓦希里名字。进入象园的路是一条长长的湿黏的泥径,一脚踩下去,劲儿小一点的,可能会拔不出鞋子。一趟走下来,每一双鞋子都会被染成再也洗不出来的棕红。但那天幼象们带给我的欢乐,值得我捐出柜子里所有的鞋子。

我们正好赶上了喂食。其实这句话应该反过来说:幼象的喂食时间,正掐在了游客开放点上。这样的安排当然另有目的——看过了幼象的喂食过程,心一软,保不准就有人打开皮夹子。只见保育员推出几辆小车,车里是一只只装着特制营养液的奶瓶。“瓶”字用在这里有些煞风景,但我也不知道“瓶”和“桶”之间是否还存在着一个恰当的过渡词。一群幼象如同饥饿的孩子蜂拥而上,急是急了些,场面倒也不至于失控。保育员的手像一根神棍,一推一拨之间,就生出了秩序。幼象一旦含住奶瓶,三台拖拉机也休想把它们扯走,咕隆咕隆的吞吮声,十几米外清晰可闻。性子太过急切的,会遭到保育员轻轻一声呵斥,那声音里流淌着的,是温水一样的爱溺。

假如你以为喂食是一场好戏,那你就错了,喂食仅仅只是开场锣鼓。幼象饱足之后,肚子圆了,性子平顺了,便开始玩耍——这才是正剧的开始。只见它们扑哧扑哧地蹿进泥潭深处,这个用尾巴摔打那个的背,那个用鼻子勾扯那个的腿,一团混战,极尽顽皮。大象的世界也是个小社会,有老实懦弱的,有一味讨好的,有爱挑事的,也有一两个小霸主。谁是刺儿头,谁是受气包,谁爱耍小心计,三两个回合一过,看客便都清楚了。保育员摸透了每一只幼象的脾性,实在闹得过了,先给一声吆喝,若不听,再往屁股上轻轻拍打几记,也就老实了。

大象是兽类中的林黛玉,心思细腻敏感,失去母亲和原来的象群之后,会陷入长时间的哀伤。这时的保育员,就成了孤儿的娘。有的幼象接受人的安抚,有的更愿意独自舔伤,保育员得慢慢琢磨,按各自的脾性调养。每一只获救的幼象都有单独的栏厩,门上钉着自己的名字。每晚有不同的保育员轮换着陪伴它们睡觉,是为了防止幼象对某一位保育员产生过度依赖。这些幼象白天被放到国家公园野外,在保育员的眼界内自由行走,学习群体生活、寻找绿食、在泥潭中洗澡等生存技能。夜晚来临,还没有抵御天敌能力的幼象,又会被带回孤儿院的安全环境入睡。

待它们长到三至五岁,就会被转移到重返自然训练中心。虽然这些幼象都是在孤儿院的环境里长大,但野性的召唤终究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一天天强壮。回归大自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最开始的时候,小象白天被放到野外,与野象群产生短期的试探性的接触。到了晚上,这些小象会回到训练中心过夜。后来,它们开始间歇性地在野外过夜。渐渐地,夜不归宿的天数会越来越密集,直至它们永远地生活在了外边的世界。

大象有着比人类更长久牢靠的记忆,它们能清晰地记住自己曾经的居所、水源、迁徙的路线和相处过的同伴。有的大象回归自然之后,会隔一段时间回来转一转,但不再留宿。母象生下儿女之后,都会把幼崽带回来让保育员看。这是一个接近于人类养育儿女的过程,长期的共处、后来一次又一次的分离、重逢、再分离,就像是两块长在了一起的肉,某一天被撕开了,渐渐长好,又重新撕开。保育员的心一定是松紧带织成的,否则怎么经得起这样的反复撕扯?

长颈鹿和大象、斑马一样,也是东非草原上随处可见的动物。游猎之旅的主要追逐目标是狮子、豹子、犀牛,长颈鹿只是陪衬。见得多了,就失去了最初的惊奇,除非你发现了它们游离于静态之外的某个瞬间,比如取食汲水的时候。

长颈鹿是草食动物,由于它塔一般高的颈脖,它最方便的食物是树尖上的叶子、花朵或者果实。看它进食,让你对人类创造的度量衡制度有了新的体验,因为所有的背景都被缩小成了迷你版本。树木变成了瘦小的禾苗,远山成为平地上的一片矮墙,云则是堆挤在地平线上的一团棉花。看长颈鹿喝水,又是另外一番景致。水在低洼之处,它即使把颈脖降至最低,也无法抵达水源。但它的祖先已经在草原上生活过世世代代,那些日子都没有白费,它们在它身上留下了随机应变的生存技能。它会打开前肢和后肢,前低后高,把身子斜斜地匍匐在地面。那是一场以脖子长度和水源平面位置为坐标系的数学计算公式,经受了千万年的反复纠错和调整,极为精准。它在那样的姿势里喝水,看上去像一只科幻电影中的巨型蜘蛛。世界上没有哪位瑜伽大师,能练就它那样的肢体柔韧度。

和大象、斑马不同,你鲜少在草原上见到成群结队的长颈鹿。它们大多是孤独的行者,从一片草丛走到另一片草丛,从一团树阴挪移到另一团树阴。然而有一天下午,我们看见了另外一幅画面。那时大多数动物尚未走出漫长的午休,我们的越野车在空空荡荡的草原上兜了许多个圈子,猝然间撞见了三只长颈鹿。从头角形状和身上的浅色花斑来判断,它们正值芳华之年。它们的下肢一片雪白,没长花斑,是东非特有的、受高度保护的罗斯柴尔德品种,当地人管它们叫“白袜子”——所有关于长颈鹿的知识,我们都是在司机和车里两位美国游客的对话中现学的。

司机停下车子,我们远远地看着它们围绕着彼此的身体缓慢地转圈,仿佛在进行一场耳鬓厮磨的私密对话。然后其中的一只将长颈在半空中悠悠地画了一个圆,姿势轻柔温婉,几乎有几分妖娆。我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词,就是“君子好逑”——文人到哪里也甩不掉那股子酸文假醋。我想不出还有哪种动物的求偶姿势,包括孔雀,包括鸳鸯,能比眼前所见更加销魂。这个姿势和它产生的旖旎联想,在我脑子里仅仅留存了几天,就被砸成一地碎片。我无意中得知:长颈鹿“甩脖”,是在高调地宣示主权。这样的示威行为,通常发生在两只年轻的公鹿之间。从琼瑶的风花雪月,到金庸的绝世武功,通往真相的路太短也太残酷。

野生动物的魔力,不仅在于个体的从容、群体的声势,还在于辽阔的草原赋予它们的速度。在马赛马拉我们看见了一场速度的极致演绎:一群秃鹫拥挤在一起,啄食一块也许是狮子也许是猎豹吃剩下来的腐肉。秃鹫数目众多,汇聚成一片蠕动着的黑褐色的毛羽世界,挡住了我们的视线。我们只能从那块在它们的撕扯中晃动的粉红色物体上,猜测着腐肉在还没有变成腐肉之前的模样。是羚羊、角马,还是野牛?就在这时,半空中突然飞来一只鬣狗。对,就是飞,这个动词用在此处并非谬误,飞翔和翅膀本来就不存在一成不变的关系。鬣狗的确是从天而降的,因为谁也没有看见它是从哪里出现的。它从空中斜斜地插入秃鹫群中,瞬间搅散了它们的队伍。就在秃鹫眼皮底下,它噌地叼起腐肉,以箭一般的速度腾跃而起,逃离开去,留下身后一群瞠目结舌一脸茫然的蠢物。这个过程实在太神速了,我的惊叹还没来得及从喉咙滑到舌尖,鬣狗已经消失在草丛深处。

同车的一位美国游客,是整个游猎过程中最忠实的现场记录者。他的照相机像是用强力胶粘在了脖子上,左手始终托住沉重的机体和长镜头,而右手的几个手指,片刻未敢懈怠地搁置在调整焦距光圈的位置上。全车只有他,记录下了那个只能用毫秒来计算的瞬间。当他把高清相片秀给我们看的时候,我才真正厘清了那个瞬间里肉眼来不及捕捉的细节。照片上,鬣狗停留在半空中由它自己的身体划出的那条圆弧上,身上的鬃毛根根直立,嘴里叼着一根肠子。肠子在空中飞成一条绕着一个个小圈的绳子,有几分像生日派对里常见的那种彩色卷纸。一串水珠绕着鬣狗的头颅飞散开来,在阳光里闪闪发亮——那也许是鬣狗的口水,也许是腐肉的汁液。原来镜头和镜头、手指和手指、眼睛和眼睛之间存在着鸿沟级的差距。我的脑子要走九十九倍长的路途,才能找见我的眼睛和指头,我此生无望赶上他们的速度,摄影师的,还有鬣狗的。我很想问他讨那张照片,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种质量的照片应该出现的地方,是《国家地理》杂志,或者《发现》,而不是我的微信朋友圈。

另一个难忘的瞬间,发生在内罗毕国家公园。更准确地说,不是瞬间,而是时刻,因为它的过程比瞬间长出了许多。内罗毕国家公园是世界上为数极少的几个城市野生动物公园之一,面积大约是马赛马拉自然保护区的13%。对任何一个作为首都的城市来说,这样一块地盘绝对算得上是从宝贵的住宅面积中割舍出去的一大块蛋糕。为保护生态环境,肯尼亚也是拼了。

在国家公园里,我看见了两次游猎之旅中都没能遇上的犀牛。犀牛是非洲五霸之一,和花豹一样,都是来无影去无踪、深藏不露的稀罕动物。可是那天,我们却同时见到了两头。它们在观光车的丛林中不慌不忙懒懒散散地穿行,没有人想到它们正走向战争。

它们悠悠地走出越野车的丛林,走到路边一片空地上停了下来,在一片咔嚓咔嚓的照相机快门声中,不疾不徐地摆起了肖像照的造型。众人大喜过望,过后才醒悟过来:原来不是所有的和平姿势都可以当真,有时它仅仅只是一种特殊的宣战方式。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两头犀牛突然开始了一场肉搏。人类的肉搏战中使用的武器五花八门,从刺刀短剑匕首到拳头棍棒,而犀牛的肉搏只需要一样利器,那就是牛角。我知道犀牛角是古董市场的青睐、跨国走私贩行囊里的珍品,但却没想到它有着如此坚硬的质地。两头犀牛经过短暂的迂回进退试探之后,便陷入了白热化的搏斗,四只牛角死死地顶在了一起。一旁观战的游客,可以隐隐听见牛角相抵时发出的咯啦咯啦声响。

这个场景带来的触动,又与马赛马拉草原所见的不尽相同。犀牛脚下踩着的,是千古荒原。假如不遭屠戮,一头犀牛可以活半个世纪。这片野草丛生的土地,应该见过它们多少代之前的祖先?欧洲人来了又走了,留下了现代化的脚步。但现代化的脚步没有深入荒原,只远远地留在了荒原的身后:犀牛背后青灰色的天穹之下,是内罗毕闹市区高楼大厦的剪影。而犀牛的头顶,正是从内罗毕通往海港城市蒙巴萨的高架铁路桥。这一条由中国帮助建造、在2017年刚刚通车的宽轨铁路桥,是内罗毕人常常拿来夸口的现代化工程之一。亘古的蛮荒之地与现代化的都市布局,本是两幅南辕北辙的画面,却因两头打架的犀牛,而被无意间缀连在一起。当时并未觉得,事后再看手机里的照片时,才生出了几分震撼。

假如你跟人聊游猎的话题,却又没有涉及号称草原之王的狮子,那么你就难免缺了几分底气。

几年前在剧院里看迪士尼电影《狮子王》,当时满场坐着的都是孩子,或是陪孩子来的父母,我大概是为数极少的几个只为电影本身而来的大人之一。直到这次来到非洲,才知道这部电影是在肯尼亚拍摄的。电影里的许多名字,都来自斯瓦希里语。比如狮子王的名字辛巴(Simba),在斯瓦希里语里就是狮子的意思。我们游猎时下榻的宾馆,是一家取名辛巴的连锁店。辛巴那位青梅竹马的小母狮爱人那拉(Nala),在斯瓦希里语里,是心爱的,或者礼物的意思。而那只一路引领辛巴的山魈,名字叫拉菲齐(Rafiki),在斯瓦希里语里,就是朋友的意思。

狮子早晚出动,中午隐藏在树丛之中,难得一见。我们顶着草原的烈日,在越野车上颠簸了几个小时,也没有找到任何狮子的踪影。司机的对讲机里,出现了难得的清静。突然间,在没有任何情报引领的情况下,我们偶然一抬头,意外地发现了路边的一棵树上栖息着五只狮子。我从来不知道狮子会上树。它们在树上的姿势非常放松,四肢悠闲慵懒地垂挂下来,像特大号的家猫。这一次,我们的司机成了第一个传送情报的人。

那天之后,我们和狮群又有了几次相遇。有一次我们的越野车经过一条土路,在草丛里发现了八只狮子,沉沉地睡在一片树阴之下。有大有小,显然是母亲带着一群孩子。越野车离它们很近,近得看清了歇在它们脸上的蝇子。马赛马拉的路隔几步就是沟壑泥坑,能闯过这种路况的车子,都是绿林好汉,一路厮杀,靠的就是嗓门和力气。狮子丝毫未被惊扰,睡得四仰八叉,毫无戒备地露出白花花的肚皮。偶尔耳朵轻轻扯动一下,是为了抖开试图钻进耳道的虫子。这样的睡姿,我只在家里的两只猫咪身上见过。所有关于草原之王永不懈怠的机警和骁勇的神话,就在我的眼见之下分崩离析。此刻我眼中的狮子,是《创世记》里的狮子,没见过污血和战争,也没经过狡诈和仇恨。

它们的悠然自得,在行走时也是如此。它们在观光车的重围中闲庭信步,既不看车,也不看人。好几次,有狮子从我们的车轱辘跟前大摇大摆地走过,最近时离我只有一米左右的距离,我可以清晰地听见它粗重的呼吸声。车是敞篷的,它稍稍抬一下身子,一爪子就可以打落我的手机。那一刻,我有些心惊。

狮子通常在大清早捕猎。两次游猎之旅中,我多次见过狮子,却只有一次看到了它们的饕餮之相。那天大约在早晨9:15,我们已经错过了最为精彩的捕猎过程,但我们看到了结果,或者说,结果中的结尾部分。我们看见一大群狮子在共食一只体积比它们大得多的动物。动物的肉身已经消失殆尽,剩下的是一副硕大的鲜血淋漓的骨架。狮群很大,我粗略地数了数,围在动物尸体周围的,至少有13只母狮和幼狮,而狮群里唯一的一大一小两只公狮——极有可能是父子,却一直蹲在不远处守望。

几乎所有版本的狮子故事都告诉我们:在狮子家族里,母狮负责狩猎和养育儿女,而公狮的职责在于开拓守护疆土,以及完成繁衍过程中的播种功能;在猎食这件事上,公狮有些像某些乡村男人,总是第一个上桌,尝第一口热菜好酒。但是那天我眼见的似乎并非如此。那位蹲在远处的老辛巴,也许在替它的妻子儿女们放哨,也许早已尝过了第一口新鲜,此时正在慢慢消食。总而言之,它一直在等待守候。直到一大家子吃饱渐渐散开,老辛巴才缓缓地走过来收拾残局。它把几乎已经掏空的猎物翻了个过儿,使劲地撕扯着猎物的头,这时我才看清楚,那副骨架原本属于一只野牛。进食的过程持续了很久,空气中弥漫着浓腻的腥膻味。这是丛林的生活方式,血腥而现实。

我们在游猎途中看到的,居多是母狮。一个狮群中通常只能有一只领头的公狮,狮群诞下的小公狮,一旦成年就会被驱逐出去,过着孤单的自生自灭的流浪生活,直至它被天敌或疾病消亡,或者建立起一个属于它自己的狮群。这也是为何我们一见到公狮,就会忍不住大呼小叫兴奋不已的原因。草原上的狮子居多不肥壮,有的甚至皮包骨头,它们好几天才会捕一次猎,吃上一顿饱餐。我相信不是因为猎物的匮乏。一望无际的马赛马拉草原,角马、羚羊、野牛不胜其数,大迁徙的季节里用“一望无际”来形容它们的数量,绝非文学夸张。有这样充裕的食物来源,草原之王绝无可能饿肚子,它们只是选择了“已饥方食”的生存之道。在《狮子王》电影里,有一句很有名的台词 “Hukuna Matata”,到了非洲,我才知道这是斯瓦希里语,意思是no problem/no worries (没问题,别犯愁)。这是我在肯尼亚听见最多的一句话。非洲的狮子,过的大概就是这样的日子。饿了就去捕一只野牛,或者羚羊,或者角马,不饿的时候,就悠闲地漫无目的地在草原上游走,繁衍子孙。它们没有未雨绸缪的意识,也不囤积食物,杀戮的唯一动机是为了当下的饥饿。

有时我看见羚羊跨越壕沟,头角在半空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蹄子扬起一线轻尘。那副轻巧俊逸的样子,让我忍不住心生感叹:上苍创造出这样的尤物,又给了它绵延无边的繁衍能力,竟然只是为了填满狮子猎豹的肚腹。但转念一想,人类世界难道不是如此?猪羊鸡鸭,在孕育的过程中就已经烙下了无法更改的宿命。它们出生的唯一目的,就是成为人类的食物。而人类也同样无法逃脱自己的宿命。十月怀胎,万般辛苦诞下的生命,无一例外都要成为时间的猎物。人和动物的差别,只不过是被猎食的过程各有长短,短的是几分钟,几个小时,长的则需要几十年——那也是弹指一挥间。

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东非,却依旧存在着缺乏寻食能力的物种。或许,它们就是动物王国里天生的懒虫。这一点和人类社会的复杂构成,有着出奇的相似之处。动物界最出格的懒虫之一,当数狒狒。狒狒吃得很杂,草叶果实虫鸟,荤素皆宜。东非给了狒狒触手可及、无穷无尽的食物资源,但狒狒通往食物的路,似乎只有两条:一条是垃圾桶,一条是行人的口袋。我在视频里见过峨眉山猴子的穷凶之相,游人的喂食习惯也负有部分责任。肯尼亚的动物保护法不允许喂食野生动物,所以我们对狒狒毫无防备之心。

有一天中午,我们去参观内罗毕一处土著村落展览中心。9985c4a19d0014da32653dd29ae77b0e我们的包里,有一块午餐剩下的夏威夷比萨饼。由于肯尼亚是禁塑国,货物的包装袋居多是纸质或布质。餐馆的服务员用锡纸把这块饼包好,装在一个厚纸袋里,外边又套了一个编织布料的手提袋。

我们刚走进展览中心的大门,还没来得及找到购票处,只听得唰的一声,眼前晃过一片黑影——原来是一只身形巨大的狒狒从房顶飞跃而下,直直地朝我们扑来。坐在屋檐下聊天的工作人员眼疾手快地挥舞着一块头巾,大声喝退了狒狒。他们的娴熟反应,间接证明了我绝对不是第一个遭袭的游客。几乎可以断定,我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低头看手中那只十分结实的布袋,早已被撕成了碎片。狒狒栖身的那片屋顶,离我们至少五十米远,它却能闻到经过层层包裹的食品气味。它该长着一只什么样的鼻子?

第二次去马赛马拉游猎,由于票订得很急,入住的旅馆环境差强人意。与其说是旅馆,不如说是一顶覆盖在土墙围成的厕所之上的帐篷。帐篷身处野外,虽有马赛员工来回巡逻,天黑之后,无人敢在户外行走。帐篷里除了两张凹凸不平的小床,一盏只够把黑暗剪出两三尺见方的窟窿的电灯,几乎一无所有,甚至找不到一只刷牙的杯子。夜里睡不着,听着帐篷外风声雨声和野兽的嘶吼声,只觉得心惊肉跳。

最大的问题还不是环境的简陋,而是长时间的停电。营地使用的是太阳能发电系统,规定每晚十点至次日早上四点之间停止供电。可是第二天晚上,没到八点就已断电,早上直到出发也未恢复供电。七月在肯尼亚是冬季,夜很长,到早上七点,天还远未亮透,找鞋子衣服都有些费劲。人虽然醒了,脚下的暖水袋已经全凉,身子觉得有几分冷,正想在床上再赖几分钟,突然听见一阵咯啦咯啦的响动,是有人在开帐篷的门。门是我们与外边那个莽荒世界仅有的一道屏障,没有上锁,只有一道异常结实的金属拉链,内加一层高强度的魔术贴。这样的拉锁,从里外两边都可以开,但拉扯起来动静很大,不可能不惊动帐篷里边的人。我一下子坐了起来,暗想马赛服务员怎么这么早就来打扫卫生?也许这就是营地的作息规定,我毕竟没有细读过食堂里张贴的告示。但还是忍不住诧异:营地一年到头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服务员怎么没有学会起码的礼节,在进门前先打声招呼?

这时拉链已经打开了一个口子,魔术贴也已经被撕开。从魔术贴的破绽里,探进来一只黑色的手。我正想说“等一下,我们还没起床”,再仔细一看,发现朦胧的天光里那只越伸越长的手臂上,长着一层黑乎乎的绒毛。怔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那是狒狒。能把这样结实的拉链扯开,并且揭开魔术贴,这只狒狒已经修炼成精。我大声狂喊起来,事后才醒悟我喊的是温州话。那是从我娘胎里带出来的话,普通话和英语论顺序都排在它之后。一遇上惶乱场景,它就会本能地溜出舌头。虽然一年里除了回家探亲的日子,我几乎没有说温州话的机会,但乡音永远是应急时最顺手的武器。我那声吼叫一定很瘆人。先生扯过一条大浴巾,狂乱地朝着门口挥舞着,狒狒的手终于抽了回去。片刻的静默之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是狒狒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后来回想起来,那天帐篷里唯一的食物,是前一晚从食堂拿回来的一根香蕉。

从此我讨厌狒狒。物种中的懒汉,兽类中的无赖。无论是长相、姿势、眉眼神情,甚至啼叫声里,都带着一股从骨子里冒出来的猥琐和狡诈。在东非它们无处不在。在拐角处的某片屋顶上,在街边的某根树杈上,在厕所旁的某个垃圾桶盖上,貌似无辜地看着你,而邪恶和危险可能就在下一秒里发生,你避之不及。

东非游猎的高光点,自然是动物大迁徙。无论你出发前做过多么详细的攻略,到了实地你才会发现:网上的说法不可全信。即使在七月到九月的所谓旺季,能不能看到动物大迁徙,还得看老天待不待见。

大迁徙的主角是角马和斑马,它们从肯尼亚的马赛马拉和坦桑尼亚的塞伦盖蒂之间来回迁移,寻找更充足的水源和牧草。马赛马拉和塞伦盖蒂其实是同一片草原,中间被一条马拉河隔开。冬季里,角马和斑马会带着它们的幼崽渡河前往马赛马拉;春天来临,它们又渡河回到塞伦盖蒂。迁徙的队伍是千军万马,但会有无数只角马和斑马在路途中丧生。悬崖峭壁,湍急的水流,河中凶猛的鳄鱼,拥挤中发生的踩踏,还有行程的极度疲惫,都会是它们丧命的理由。但生命的循环原本如此,即使面对死亡的挑战,它们也义无反顾。有人把大迁徙称作 “天河之渡”,这里的“天”,我更愿意把它解释成“命运”。

七月初,我第一次来到马赛马拉。此行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亲眼一见“天河之渡”。到了马拉河边,才发现除了几只一动不动地匍匐在水中、看上去几乎像岩石的鳄鱼和河马,河面上是一片创世之初的宁静。草原上在烧旧草育土,浓烟滚滚,遮天蔽日,准备用最新的嫩草,来迎接即将到来的迁徙大军。我们到早了一步。

我们定的是一个月的自由行,游猎完毕回到内罗毕,等了两周,心有不甘。在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里,我认识了一位开旅行社的肯尼亚女子莉雅。我和莉雅以及她的家人,就有了一段神奇的交往——这个故事,将会在后面的一篇散记里细叙。莉雅替我们找到了两个车位,于是我们第二次来到马赛马拉,准备再碰一碰运气。此时已是七月下旬。

第二次游猎为期三天,目标明确,直奔“天河之渡”。前几天从草原传来的“军情”信息,报告的都是大批角马过河的好消息。这一次我们在中午时分来到马拉河边,对岸已经聚集了千军万马,遥遥望去,仿佛是一排堆在地平线上的浓云,气势甚是恢宏。

河岸上已经挤满了观光车。司机之间早有默契,怕距离太近会吓住角马不敢下河,都自觉地沿着一个扇面远远地停车,静观对岸的变化。待角马开始行动时,司机们才会瞬间包抄过去围观——渡河时惊天动地的水声,会屏蔽其他动静,角马无暇旁顾。我们等待了一个半小时,角马军团似乎一直犹豫不决。有几只领头的,试试探探地走下峭壁,踌躇半晌,却又折回原路。眼见大军团开始涣散,司机们感觉大势已去,不愿把剩余的时间都耗费在等待上,便也纷纷撤离。河边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我们的司机有着鬣狗般敏锐的直觉,他决定再等十五分钟。

这时,有一支稍远处的角马队伍异军突起,毫无预兆地开始渡河。与前一拨角马不同,这一拨没有丝毫的犹豫徘徊,似乎所有的筹谋早已在另一个场合和时间段里完成。我们见到的,是一群近乎疯狂、孤注一掷、视死如归的野兽。那天过河的队伍里没有斑马,只有清一色的角马,黑色的队列非常齐整,仿佛经过了千百次的严苛操练。虽然前段时间刚刚遭遇连绵暴雨,此刻马拉河的水位却不高,水流也相对平稳,角马军团的队形一直没有被冲乱。从越野车里俯瞰河面,隔着很远的距离,依旧能听见角马的蹄子在河水中溅起的轰鸣声。那是一个声音和速度交织的画面,快得几乎可以用闪电来形容。司机的对讲机里传出一潮兴奋的声音,可是此刻任何方式的情报传送都已为时过晚。不到十分钟,角马军团就已经完成了整个迁徙过程。那些早先撤离的游客,该带着怎样的懊丧和失望离开非洲?有些擦肩而过,就永远错过了。非洲太遥远,生命里有太多的变故,谁敢保证还会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也只能扼腕叹息。

迁徙的途程平顺得不可思议。角马挑选下河的那片石坡并不陡峻,水面风平浪静,河里也没有鳄鱼。先前在视频里见到的鳄鱼狙击渡河中的角马、河水被染成一片猩红的悲壮场面,完全没有发生。我难免有些失落,但失落中也夹杂着一丝如释重负的欣喜:这一队角马酝酿了一年的迁徙计划,终于在有惊无险之中完成,未失一兵一卒,就安然抵达了目的地。场面虽然没有我们想象中惊心动魄,却依旧算得上是一生中的一次震撼体验。

角马上岸后,并未慢下步子,只是彼此拉开了距离,恢宏的整体已经被草原瓦解成清晰的个体。马拉河的河水,在它们身上涂了一层釉子,速度把飞散的水变成了一颗颗金珠子。它们蹄下生风,鬃毛立成一片黑树林。那一刻,我想起了徐悲鸿画里的骏马。其实,美和丑的感觉都是液态的,沿着时间轴相互流动。速度改变了时间,把丑变成了力量,美由此而生。在我最初认识它们的时候,它们是非洲五丑之冠。而当我离开草原的时候,它们在我心里已经有了别的名字:它们叫角马,号牛羚,是天河之渡中的勇士。

这时的马赛马拉草原上,已经聚集了一望无际的角马和斑马群——它们都是前几天从对岸渡河而来的。经过焚烧的黑土上,已经长出一茬新草。先来的和后到的,将陆续在这里会师,度过一个丰沛的冬季。

两趟游猎之旅,我有幸见到了攻略清单上的几乎每一种动物,唯一缺失的,是火烈鸟。《走出非洲》电影中那个火烈鸟在飞机身下腾飞,天空中炸起一团粉红色云雾的场景,只能留给想象,或者期待在下一次的非洲之行中得以实现。非洲是一个来过了还想再来的地方。我发觉自己在不知不觉地重复别人说过的话。

旅行是一种社会行为,沿途所见之物和同行之人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第一次游猎为期一周。从内罗毕出发,途经几个规模较小的野生动物保护区,再进入马赛马拉大草原,路程辛苦而漫长。游客在成为游客之前所拥有的那个广袤的世界,突然间被挤压进越野车内两三米的袖珍天地之中,空气变得稀薄而不可预测。它可以是一潭灵光四溅的活水,也可以瞬间凝结成果冻,甚至变为碰上去生疼的冰块。出发前,我对同行人有一些期待,也有些隐隐的担忧。

由于肯尼亚动荡不安的时局,我们团中有几名游客取消行程,只剩下四人。一辆三排七座的越野车,留下了三个空座,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摩肩接踵的憋屈。宽松自如的感觉,其实并不完全来自空间,也来自同行的人。我们车上的另外两位旅客是一对来自美国的夫妇,六十上下,男的从事金融保险业,女的从事网管。我们的谈话,难免会涉及各自在行的内容,但不拘泥于某一个话题——我们任凭兴致引领。他们对任何话题都充满了热情,每进入一个新领域,他们并不满足浅浅地刨一个坑,而总是要挖到硬土中冒出水苗的那个地步。

他们不仅是行走的百科全书,也是精力无穷的永动机。每次当我们回到旅馆,感觉已经把一身的骨头颠散在路上,吃完晚餐再也不愿动弹。而他们却已经换洗一新地坐在大堂酒吧的高凳上,头发半湿半干,颧飞桃红,和比他们年轻三四十岁的人,展开另外一场神采飞扬的交谈。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回到房间的,也不清楚他们到底睡了几个小时,只知道第二天清晨,他们一定会带着没有任何皱褶的笑容,站在越野车门外等候。

行程里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角色。有人是海绵一样的耳朵,带着巨大的孔隙,随时准备吸吮水分;有人是绽放的舌头,后边连着大洋一样浩瀚的知识库;而有人既不是耳朵也不是舌头,却充当着耳朵和舌头中间的润滑剂,用插科打诨的方式,充填着对话之间的空隙,打磨着每一处可能演变成火花的毛刺。角色不是固定的,可以随时转换。舌头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了倾听的耳朵;耳朵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了懂得耳朵需求的舌头;而耳朵和舌头同时都需要润滑油,来减少运作过程中的磨损。在这样一次充满惊险的旅途中,遭遇这样同温层的旅行伴侣,是出发之前从未想过的意外。漫长的路途中,几乎没有一个打瞌睡的时刻,倒是谈得太入港时,有可能错过了一些沿途的景致。这样的谈话,是这个用表情包代替一切情绪表述的时代里难得的奢侈。非洲使得这一切发生。

就连我们的司机,也不同于寻常的司机。当地司机通常对游客间的对话毫无兴趣。他们当然乐意接待一群相处和谐、彼此有话的游客,因为游客的交谈给司机制造了合情合理的休息时间。他们通常会利用这段时间听听音乐,或者和远方的某个相好煲上一通长长的斯瓦希里语电话粥。可是我们的司机却很少这样做。

我们的司机耳朵像兔子一样可以转换方位,认真地倾听着身后的每一个话题,随时会插一句问话,关于某个英文词或专有名词的意义,或某起社会事件的原委。他的工作服口袋里,装着一个磨起了毛边的小本子。在停车的空隙里,他会掏出来,吃力地做着笔记。这位司机的好奇和好学,瞬间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为此,我们很快原谅了他因忘锁车门几乎酿成大祸。

他在观察我们的同时,也在经受着我们的观察。有一次,我们没吃完酒店打包的午餐,顺手把剩下的食品扔进了垃圾桶。后来不经意间,我们看见他从垃圾桶里仔细取出未开封的食品,装进自己的行囊中。我无比羞愧。那些印着精美英文说明的饮料、奶酪、小蛋糕,也许是他的妻儿从未尝过的新鲜。从那天起,我就会把吃剩的、尚未开封的食品,假装随意地塞给司机。我这样做的时候,隐隐有些忐忑不安。自尊横亘于人与人之间,边界模糊,难以辨认。怎样判断边界所在,是我一路都在揣测的事,到走时依旧糊涂。

临出发之前,我做的各项攻略里,并没有过多地囊括动物知识——那是我的无知。我以为观察动物时,只需要带上眼睛耳朵和照相机,并不需要书本知识。我的两位美国游伴对东非动物物种和生活习性所作的功课,不仅使我瞠目结舌,也让那位专业司导自愧不如。在认识他们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东非草原上的羚羊有这么多个分类,也完全不懂该怎样根据动物头角的形状和身上的斑点来判断性别和年龄。那一路我希望自己长有五只耳朵两个脑袋,可以随时储存那些像霰弹一样纷繁的信息。在现今这个AI可以提供一切答案的时代里,像他们那样虽精通电子科技、却选择用最原始的方法在记忆中存储知识的人,已是凤毛麟角。他们让我成为比出发前丰富的人。

第二次的游猎之旅是一起未经仔细筹划的突发事件,和第一次相比,明显准备不足。由于不断有旅客取消预订的行程,剩下的人填不满空出来的旅游车。为了节省成本,几家旅行社协调拼车,把各自的游客塞进少数几辆观光车里。我们的车原先说好最多承载七人,临出发时却挤上八位游客,连平常放置随身行李和午餐盒的副驾驶座上,也坐了人。司机临上车才拿到名单,游客之间更是完全陌生,连介绍和破冰的过场都省略了,便仓促地上了路。有人上车就脱鞋,到行程结束时,我的鼻子已经被训练到完全脱敏。一路上因为拥挤,大家随机抢座,情侣被分在前后排,朋友之间插进了陌生人,众人都失去了谈话的兴致。憋屈的空间生出的沉默,使得空气不再流通。至此我终于明白:第一次游猎时遇上的同伴,是上天为我们在路上所受的惊吓而预支的补偿,不能奢望每一次旅行都有这样的相遇。

责任编辑 丁莉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