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不断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对于坚持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强化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对于做好新时代国有企业工作,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是坚持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国有企业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既是严格履行组织纪律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有助于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科学决策,从而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是国有企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一方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下级党组织要自觉服从、完整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一竿子插到底”;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应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充分酝酿后,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充分体现党内民主,有利于最大限度激发各级党组织活力。
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是国有企业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相比于信息等渠道,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性更加鲜明,内容和范围界定更加明确,通过高质量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一方面,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多上级党组织关注,从而获得更多政策、资源支持,更好开展相关工作;另一方面,针对关系企业发展全局性、重点问题,通过上级党组织批示,给出明确指导意见,对于企业乃至行业进一步明晰发展方向、解决实际问题都有重大意义。
2019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但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在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认识不够深刻,削弱执行效果。《条例》明确了19项请示报告事项,如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全面工作总结与计划等,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并对照执行。但部分国有企业存在文件要求不清楚,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的情况,抑或遇事推诿扯皮、回避问题矛盾,不论事情大小,都要层层上报。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思想认识不够、理论学习不足、政治担当缺乏,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削弱了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
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影响工作实效。《条例》对党组织请示报告的程序、方式进行了明确要求。但部分国有企业未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应本企业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机制,如:制定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但工作节点和要求不明确;事项清单内容不够完善;各个程序环节责任主体不明晰;缺乏有效的反馈、落实机制,党组织负责同志做出批示后,相应综合部门无明确工作流程进行落实办理,或办理后无明确反馈等,这些都会对请示报告工作实效造成影响。
形式内容不够规范,影响报告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了15种公文类型,请示、报告属于其中两种,都应遵循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并且严格执行公文规范体式要求,保证公文的严肃性、严谨性。但部分国有企业在开展请示报告过程中,易出现混淆请示与报告、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未严格落实一文一事等问题,或借请示报告工作评功摆好、搞形式主义,内容空洞无物,报喜不报忧,只报结果不报过程等,不利于上级党组织掌握情况,而且会助长新的不正之风,这种现象必须予以防止和纠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核把关,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落地。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国有企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责任。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提高理论武装和思想认识。要持续加强思想教育,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专题讲座、“三会一课”等载体做好学习培训,特别是针对国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进一步加强宣贯解读,全面掌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工作要求,有序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开展。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机制。首先,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应对照《条例》规定请示报告事项,结合自身实际和上级要求,制定本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并应逐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确保任务清晰;其次,应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形成策划、编写、审校、拟办、批阅、督办、反馈等涵盖各个环节的完整闭环,并在制度流程文件中加以明确,同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托OA等办公平台开发信息化平台,推动请示报告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最后,应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范围,并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考核评价,进一步压实责任。
强化审核把关,确保达成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高质量报送目标。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正确把握“报不报”“给谁报”“怎么报”等问题,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综合部门是请示报告的直接责任部门和统一出口,一方面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或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按照事项清单及时间节点、报告内容具体要求完成请示报告,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公文的规范体式,保证报告的严谨性和规范性;相关起草团队要站在工作全局思考谋划,吃透上级政策,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分析问题,充分研究论证可行性,提出倾向性的处理意见,为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成飞党委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融入制度、融入流程,在做好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党组请示报告的同时,持续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引导要求,使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成为坚持和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推动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例如,在筹建国家高端航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过程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成飞党委加强党的政治引领,将筹建规划和先行先试的举措办法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形式,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党组作报告并获得批示,对采取创新做法予以肯定鼓励,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有效指导了中心筹建过程,促进了中心如期挂牌成立。
再如,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成飞基层党委在推动技术攻关过程中,创新实施“赛马”机制,并逐步形成一套适用于各个制造型单位开展技术创新的有效方法,该基层党委将此事项进行报告,公司党委予以肯定并批转各制造单位学习借鉴,对提升公司整体工作效能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具体实践,获得了以下经验启示:一是报告要注重时效性,及时报告有利于上级党组织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给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二是报告要提高站位、系统思维,站在上级党组织角度通盘考虑问题,全面支撑上级党组织党委决策;三是报告要找准关键、突出重点,要瞄着组织关切、事关全局的地方去,做到言之有物,避免将事务性、常规性工作当作重大事项进行报告。
(作者单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