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发展工业文化,弘扬工业精神,是提升中国工业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遗产保护传承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在新中国波澜壮阔的工业发展历程中,形成了林林总总、形态各异的工业遗产,其中的“一五”期间156项重大工程形成的工业遗产具有典型代表性,工业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科技、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价值,工业遗产一般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不可复制,之所以称为遗产,是因为工业遗产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也是独一无二的,唯其如此,方显珍贵。二是工业遗产在展现其物质形态存在的同时,也承载了与之相匹配的时代的文化与精神,保护遗产的物质形态完好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挖掘,宣传依附于物质基础之上的文化与精神元素,并以此启迪后人,这才是工业遗产保护的精髓。对于工业遗产的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3年3月发布了《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也根据自身工业遗产的现实情况,相继出台了保护和管理办法。对于工业遗产如何科学认定、妥善管理、有效利用,社会各方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根据自身工作的一些体会和认知,谈几点意见,以求教于各方。
一是要敬畏历史,高度重视工业遗产物质形态的保护。工业遗产的形成,有着特定的历史痕迹和时代特征,也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工业文明的鲜明特色,其核心既包括物质遗存:如厂房、车间、作坊、道路等设施,也包括非物质遗存:如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但物质形态的安全完整地呈现是第一位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企业自身、公众认知等各个方面,都需要提高对保护工业遗产物质形态重要性的认识,要排除各种干扰,不应因盲目追求局部利益等原因,很轻易毁掉无比珍贵不可再生的工业遗产。这方面我们有过很多的前车之鉴、切肤之痛。很难想象,如果万里长城的实物不存在了,何谈长城的伟大意义。
二是凝练升华,充分挖掘开发工业遗产的文化和精神价值。认定为工业遗产的内容,其建设和生产的过程,往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漫长的历程中,也孕育产生了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等工业精神。这些精神的传播与升华,成为一个时代的符号,激励鼓舞了一代又一代的后来者。正如铁人精神是大庆油田的象征一样,精神依附遗产本身而产生,但又成为遗产的精神标识。工业遗产深远的历史积累和厚重的文化承载,以及众多的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的生产实践活动是产生伟大精神的源泉。作为遗产的保护,应当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工业遗产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并充分地在全社会进行弘扬和利用;可以文艺作品创作、展览展示、科普及爱国主义教育等方式,弘扬工业遗产的文化和精神,促进工业文化的繁荣。
三是要立足长远,不断提高工业遗产自我生存的能力。从当前的实际看,工业遗产的保护很难争取到国家财政的资金支持。工业遗产必须要有一定的“造血”功能,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工业遗产的利用涉及多个领域,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在保护遗产整体风貌的基础上,制订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探索寻找合理有效的商业运作模式,可通过出租、门票、文创、旅游等手段,实现工业遗产本身的价值,以实现自身的可持续生存与发展。
四是重视军工领域工业遗产的保护。通过对“一五”期间156项重大工程的分析梳理,军工领域为44项,涵盖兵器、航空、航天、电子、船舶等行业,接近总量的30%。44个重点军工重大工程的实施,对于新中国军事工业的发展和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构建,打下了坚定的基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遗产也奠定了包括“两弹一星”精神、人民兵工精神、航空报国精神产生的基础,为军工文化建设也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作为一名军工文化领域的工作人员,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尤其是相关的军工集团公司,能够重视对44个军工领域工业遗产的保护、宣传和开发利用,从而使这些新中国成立伊始建设的重大工程,能够焕发新的活力,为国防科技工业的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也期待国家有关部门在相关政策、资金方面予以关注,支持军工领域重大工程所形成工业遗产的不断发展。
(作者:中国国防科技工业文化交流协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