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能源形势,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围绕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要求,为推动新时代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年来,我国在能源发展和安全保障等领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也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当前,大国竞争加剧,国际能源格局深度调整,我国由能源大国走向能源强国既面临诸多挑战,也存在不少新的机遇。新形势下,应继续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一、历史背景
进入21世纪后,我国能源消费持续增长,对外依存度快速攀升,能源结构问题日益突出,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能源高质量发展成为必由之路和战略方向。与此同时,世界能源格局面临重大调整,能源低碳转型加速推进,能源安全新风险日益凸显。为更好应对错综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顺应能源大势,必须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审时度势,借势而为,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国能源安全战略。为此,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专题研究能源安全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创造性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发展战略思想,后确定为能源安全新战略,从战略高度为新时代中国能源发展明确了方向,开辟了中国特色能源发展新道路。
党的十八大前后,国际国内能源安全形势出现诸多新变化。国际上,能源格局加速调整,油气供应中心西移,消费重心东移,能源贸易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清洁能源发展较快,多元化、清洁化和低碳化趋势明显;国际能源资源竞争日趋激烈,主要国家都把能源问题作为国家安全的优先领域,很多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方面的活动围绕能源做文章。从国内看,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能源供给体系日趋多元,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条件显著改善。但也面临着能源需求压力巨大、能源供给制约较多、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能源技术水平总体落后等挑战。
(一)能源安全问题日益凸显。2009年我国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能源消费国后,需求增长势头依然强劲。2013年,我国能源消费占全球比重进一步增至23.8%,石油对外依存度攀升至58.2%,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也高达31.6%。我国石油等能源进口主要来自中东和非洲等地,需途经霍尔木兹海峡、马六甲海峡等海上运输要道,存在海盗袭击、恐怖主义、周边政局动荡及西方禁运等诸多风险。我国在国际能源市场上的地位大而不强,在能源定价权、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等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能源安全面临的威胁亟须解决。
(二)能源消费结构亟须优化。通过多年的经济和能源结构调整,我国形成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给体系,化石能源占比明显下降。但2013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占比依然高达67.5%,远高于世界30%的平均水平,可再生能源占比不足10%。2013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增至92亿吨,居世界首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环境损害严重。为消除能源生产和消费的负外部性,提高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必须下决心进一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三)国际能源供需格局发生新变化。一方面,随着美国页岩油气、加拿大油砂、巴西盐下油等非常规油气资源不断开发,西半球逐渐成为世界油气供应的重要一极。“页岩革命”使得美国成为全球重要的能源生产国和出口国,本土油气产量自2008年起开始大幅增加,2011年超过俄罗斯成为第一大天然气生产国。世界油气供应格局进入“多元时代”,从以沙特和俄罗斯为核心的“维也纳联盟”逐渐转变为沙特、俄罗斯和美国“三足鼎立”的新格局。另一方面,全球能源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能源贸易重心也由美欧向亚太地区转移,东亚成为能源消费主要增长区。2000—2010年,世界能源消费年均增速为2.67%,亚太地区高达6.34%,而北美、欧洲和独联体地区仅为0.2%,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逐渐成为世界能源消费与贸易的新增长点。
二、基本内涵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这是官方文件首次将能源提升到“革命”的高度,并将能源安全与能源革命联系起来,表明能源在我国国家战略中的优先级进一步提升。2014年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是长期战略”,并创造性地提出实现能源革命的五大举措: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即“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成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
202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指出: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阐述中国推进能源革命的主要政策和重大举措,对能源安全新战略内涵即“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再次进行系统论述,并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清洁低碳导向、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新时代能源安全理念。
(一)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能源需求压力日益加大,如何缓解能源消费对生态环境的压力、降低经济发展对传统能源的依赖等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为应对国内外能源供需新变化、保障能源供应持续稳定,积极推动落实节能导向、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是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定调整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城镇化节能,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既要控制总量,也要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的强度。这项工作做好了,既能节约能源和水土资源,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也能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绿色水平。
实现能源消费革命的核心在于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从而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控制。在经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阶段,能源消费结构仍较为粗放,需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来促进能源消费升级、能效提升。“十一五”规划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是国家级规划首次对能源消费明确指标。“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从国家层面对能源消费进行引导,大力倡导新型能源消费模式,引导人民树立节能理念,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二)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首先要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有效应对各类能源安全风险,保障能源持续、安全、可靠供给。我国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化发展的关键阶段,需要大量的能源支撑。从供给端看,巨大的消费需求使得能源供应压力不断加大,新能源在短期内难以单独满足迅速增长的能源消费。在我国能源系统内部,各种品种之间也存在衔接不畅等情况,而能源供应链上下游也出现了间歇性“断链”。
针对我国能源需求压力大、供给制约较多等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针对油气对外依存度不断升高、能源区域与消费需求不匹配、基础设施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推动能源供给革命,立足中国能源煤多油气少的现状,统筹多种能源融合互补。建设更为完善的新型能源供应体系,需要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布局油气资源,安全有效开发核能,加大新能源发展力度。积极探索新能源和传统能源融合发展模式,在确保传统能源稳定可靠的前提下,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电力是我国最常用、最重要的能源形式之一,为确保电力安全,需进一步加强输配网络建设和调节性资源配置,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三)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技术的不断突破,是推动能源领域历次跃升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人类社会迈入更高级的文明形态。人类社会经历了薪柴时代、煤炭时代、油气时代三次重大能源变革,每次能源技术创新都使能源利用方式发生结构性改变,促进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当前正处于第四次能源转型中,其重点领域在于绿色低碳,对技术创新需求比过去更为迫切。目前,我国仍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力争在更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突破,才能从根本上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掌握发展的主动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立足我国国情,紧跟国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并同其他领域高新技术紧密结合,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能源技术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集中资源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提升能源供给质量、利用效率和减碳水平”“要顺应当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方向,抓住绿色转型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巩固提升新能源等优势产业竞争力,加强低碳、零碳、负碳前沿技术研发,推进能源转型变革,增强我国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四)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为充分发挥市场优势,激发能源发展活力,必须解决制约能源发展的一些不合理体制机制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不断提升能源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能源供给能力和利用效率。
推进能源体制革命最主要的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明确市场和政府在能源产业发展中的边界。为保证能源行业健康发展,需构建更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结构和能源市场体系,让市场机制在能源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而推动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推动能源市场化改革,还需要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逐步放松管制,破除行政性垄断,规范政府能源监管方式。
(五)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我国能源体系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对外油气贸易长期稳定,也需要积极进行能源国际投资,在能源生产、消费、技术等各个方面的上下游加强国际合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主要立足国内的前提条件下,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务实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加大中亚、中东、美洲、非洲等油气的合作力度”。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需要贯通能源技术、能源开发、能源运输等领域合作,畅通能源国际贸易、促进能源投资便利化,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
维护全球能源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中国已从最初的能源资源、技术纯进口国转变成为全球能源治理体系的深度参与者、践行者和倡导者,为全球能源领域合作作出突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进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共建“一带一路”等一系列倡议的提出,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加强能源国际交流合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引下,我国加快推进以清洁低碳为导向的新一轮能源变革,与世界各国共同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
(六)能源安全新战略内涵的丰富与政策落实。经过十年的发展,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以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路径,以建设能源强国为目标,以实现“双碳”目标的“四对关系”和“六大举措”、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五点意见”等为依托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其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一系列重磅政策文件的出台,将党中央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到能源生产消费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为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1.能源安全新战略在理论层面不断完善。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后,在党中央重大会议报告和文件中多次被提及。随着国内外能源安全形势的变化,相关发展目标不断细化,实现路径持续完善,其内涵也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
能源强国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均提及能源革命,表明能源革命已经被确定为国家层面重要战略,同时对新型能源体系的描述逐步清晰,更加重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成为能源战略新的努力方向。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要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建设能源强国。“建设能源强国”首次在中央会议中提出,成为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的最高战略目标。
“双碳”目标的“四对关系”和“六大举措”。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国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各国必须迈出决定性步伐。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2020年12月举行的气候雄心峰会上,习近平主席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双碳”目标的提出,展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也进一步为中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明确了方向,加快推动向绿色低碳新型能源体系转换。
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实现“双碳”目标需要注重处理好4对关系:一是发展和减排的关系;二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三是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四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双碳’工作,必须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更好发挥我国制度优势、资源条件、技术潜力、市场活力,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关于推进“双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六大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能源革命、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
新能源发展的“五点意见”。2024年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能源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对于如何通过发展新能源来应对当前在能源领域一系列挑战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统筹好新能源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坚持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搞好统筹兼顾,注意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全局与局部、政府与市场、能源开发和节约利用等关系,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二是要瞄准世界能源科技前沿,聚焦能源关键领域和重大需求,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强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三是要适应能源转型需要,进一步建设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四是要深化新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有序推进新能源产业链合作,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五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既要把握当今科技发展的大方向,又要坚持以我为主,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
2.能源安全新战略在政策层面得到有效落实。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紧制定203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研究“十三五”能源规划。抓紧修订一批能效标准,只要是落后的都要加快修订,定期更新并真正执行。”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引下,我国能源发展规划体系进一步充实、细化和完善,在政策端逐步得到落实。为保证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对能源发展进行谋划,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对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实施双控,根本扭转能源消费粗放增长方式。
2016年12月,《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对能源安全新战略作进一步说明,明确了能源革命战略目标,对未来15年我国能源革命进行了全面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到2030年能源发展目标,再次强调建成绿色、低碳、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
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三个着力”的指导思想: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着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变革,着力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2030年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中,均从顶层设计上为能源发展和能源安全明确方向,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和能源规划体系。《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是对能源安全新战略系统的解释,并明确中长期任务和实施目标。在中层规划上,《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等一系列国家层面能源规划对我国能源中长期发展目标、实施路径进行统筹安排,并提供规划支撑,为能源产业发展进一步明确方向。在具体实施上,国家能源局及各相关部门对能源细分领域出台专业规划,同时在省级层面对国家级规划和政策进行分解承接和对接指导,而各专业化能源企业则负责具体实施。在能源发展统筹上,党中央、具体部门、省级部门、最后到能源企业及地方,形成了清晰的政策实施体系,保证了能源政策的落地,为能源发展与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成就
在世界政治权力变化的大背景下,能源实力、能源能力在世界经济体系中愈发重要,能源实力运用、获得和壮大的能力日益重要,能源权力成为结构性权力的关键因素、大国博弈的焦点领域,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上升为主要的结构性权力。历史上,国际能源权力被主要能源出口国和霸权国家所掌控,中国在能源领域的国际影响力相对有限。
作为新时代中国能源发展和安全的指导思想,“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提出是党中央长期探索和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也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提升我国能源领域影响力的必由之路。它立足于解决我国能源消费需求压力不断加大与能源供给制约较多的长期矛盾、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能源技术水平总体较为落后等挑战,从战略高度为新时代中国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它深刻揭示了世界能源发展的大趋势大逻辑,揭示了新时代我国能源发展的特点规律和方向趋势,开辟了中国特色能源发展新道路,成为新时代维护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战略遵循。能源安全新战略是我国首次关于能源安全战略系统、完整的阐述,代表了中国能源战略理论的最新成果,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在能源领域的深入发展和集中体现。
十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引领下,我国在能源供应、技术创新、体制改革、国际合作和全球能源治理领域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能源实力不断增强,加快推动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不断迈进。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能源供需矛盾得到显著缓解,新能源发展水平领跑世界,重要领域技术水平显著提升,能源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在国际能源市场和全球能源治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一)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新时代以来,我国煤、油、气、核、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不断完善,建成了全球最大的电力供应体系和清洁能源发电体系,能源生产总量增长33%,有力保障了能源供需和价格总体稳定,支撑国民经济年均6%以上的增长。能源供应能力不断增强,14多亿人的能源供应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化石能源供应稳定增长,煤炭先进产能有序释放。煤炭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加速推进,煤炭行业由超低排放向近零排放、零排放迈进。油气行业持续增储上产、勘探开发力度不断加强,油气产量保持稳定。2023年国内油气产量当量超过3.9亿吨,连续7年保持千万吨级快速增长势头,形成了新的产量增长高峰期。国产天然气连续6年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储气能力翻番式增长。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装机规模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截至2023年,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约占全球的40%,是美国、欧盟和印度之和。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清洁发电体系,多种清洁能源发电和新型储能装备加快发展。其中,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在全国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超过1/3。水电(含抽水蓄能)、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分别连续19年、14年、9年稳居世界第一,分别约占全球的30%、43%、42%。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3139万千瓦。核电产业取得长足进步,2023年核电机组发电量位居全球第二,在建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继续保持世界第一。
能源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一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出成果。2022年底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就已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占到总装机的49%。二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截至2022年,我国发电装机、输电线路、西电东送规模分别比十年前增长了1.2倍、0.5倍、1.6倍。油气管网规模超过18万公里,比十年前翻了一番。三是能源企业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我国能源企业由规模和营收领先到利润、品牌不断提升。在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中,共计22家能源电力央国企上榜,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营业收入分别居世界第三、第五和第六位。在全球风电整机制造商前五名中,有4家为中国企业,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三年蝉联全球第一。
民生用能进一步得到保障。全面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贫困村通电比例达到100%,农网供电可靠率总体达到99.8%。油品质量迈入国际领先行列,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电力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人人享有电力”得到有力保障,用能成本持续降低,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据世界银行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我国营商环境中“获得电力”指标排名由原来的第九十八位大幅跃升至第十二位,跻身于“全球最佳实践行列”。
(二)绿色低碳能源消费方式广泛形成。新时代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化跨入新阶段,能源消费低碳化成效显著。瞄准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建成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20万亿元。能源结构调整加速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加快,我国工业用能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稳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加快,非化石能源比重逐年提升,清洁能源成为能源供给的重要支柱。2012年至今,煤炭消费比重年均下降超过1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约27%,降幅超过同期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
“双碳”目标下,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快速推进,能源节约型社会加快形成,不合理能源消费受到抑制。能源消费结构从以煤为主向能源多元化、低碳化转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快速提升。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从2014年的65.8%降至2023年的55.3%,煤电在全国装机总量中的比重为39.9%,首次降至40%以下。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26.4%,较十年前上升11.7个百分点。能效大幅提升,以年均不到3%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了年均超过6%的国民经济增长。国内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不断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升至约28%。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6%,对改善空气质量的贡献率超过1/3。国家电网建成全球覆盖范围最广的智慧车联网平台,累计接入可启停充电桩超51万个,注册用户超2500万。
新能源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一是可再生能源占比实现历史性突破。与2013年相比,我国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从21.2%提高到33.7%,首次突破发电量的1/3。从2016年开始,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占全国新增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超过50%,2023年达到85%,成为我国新增电力装机的主体。二是新能源产品生产规模全球领先。2023年,我国风电关键零部件产量占全球市场70%以上。光伏组件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3/4以上,光伏多晶硅、电池片和组件产量占全球比重均超过80%。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新三样”产品出口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9.9%;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全球新能源车型前20位销量排名中,中国品牌高达16款;“新三样”、水轮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充电桩等绿色能源相关产品产量均大幅增长。三是新型储能产业高速增长。2023年全年新增装机规模约2260万千瓦/4870万千瓦时,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比“十三五”期间的装机规模扩大近十倍;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6687万千瓦时。四是氢能产业商业化步伐加快。氢能产业发展已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在三北和山东地区快速铺开,央国企氢能产业项目试点和招投标建设力度大幅提升。
(三)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我国紧跟国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能源领域科技水平从“跟跑、并跑”向“创新、主导”加速转变,技术创新亮点纷呈,已经成为推动能源革命的基础力量,能源产业从资源、资本主导向技术主导转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建立了重大技术研发、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四位一体”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十年来,我国已建立80多个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启动两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创造了先进核电、新能源技术、百万千瓦水电、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柔性直流输电、特厚煤层智能综采等科技创新成果。
化石能源开发技术升级换代。世界首台135万千瓦煤电机组投入运行,海洋油气装备技术实现重大飞跃。我国首个深水自营油田群流花16—2油田群全面投产,亚洲第一深水导管架平台“海基一号”顺利投用,世界首次形成深水钻井新型防台风应急技术,我国首套国产深水油井水下采油树成功投用,水深超过1500米的“深海一号”超深水大气田投产,我国海洋油气勘探开发能力全面进入“深水时代”。“深海一号”为中国首个自主设计、建造和安装的大型深水项目,创造了3项世界首创技术、13项国内首创技术,攻克10多项行业技术难题。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全球领跑。清洁能源产业和装备制造日趋完备,风电、光伏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功研发制造全球最大单机容量100万千瓦水电机组,具备最大单机容量达10兆瓦的全系列风电机组制造能力。2023年11月29日,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全球首个商用兆瓦级钙钛矿地面光伏项目成功并网。世界规模最大、技术难度最高的水电工程——白鹤滩水电站建成运行,这是世界首例首批安装16台单机容量百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引领水力发电进入单机百万千瓦新时代。全球首台16兆瓦超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并网发电,海上风电机组最大单机容量突破2万千瓦,风电叶片最大长度超过123米,均为世界之最。各类电池转换效率多次刷新世界纪录,2023年以来,我国企业连续打破太阳能光伏电池效率的最高纪录。在运光伏组件转换效率突破23%,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储能技术多元发展、不断迭代,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核电自主创新成果丰硕。核电技术已形成自主化三代压水堆“华龙一号”“国和一号”国产化品牌,在第四代核电技术研发和应用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华龙一号”首堆所有核心设备均已实现国产化,所有设备国产化率达88%,并实现核电整套出口海外。2023年12月6日,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中国华能石岛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正式商运投产,标志着我国系统掌握了高温气冷堆设计、制造、建设、调试、运维技术。我国自主研制的全超导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EAST)突破多个关键技术难题,2023年4月12日,全超导托卡马克实现403秒稳态高约束模式等离子体运行,使我国跻身成功实现高约束模式运行的少数国家之一。2023年8月25日,新一代人造太阳“中国环流三号”首次实现100万安培等离子体电流下的高约束模式运行。
(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油气体制改革,持续健全培养法治体系和行业监管体系,加快建设现代能源市场,能源市场化水平全面提升,价格机制不断完善,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油气全国“一张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初步形成,电煤中长期合同制度不断完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正式运营。输配电价改革、煤电上网电价改革、工商业销售电价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步伐,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
我国能源市场逐渐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为主过渡,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重大成效,取消下放72%的审批事项,基本形成覆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监管、服务的能源治理机制,能源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油气体制改革成效明显。从深入推进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电力市场建设,到逐步构建起以中长期交易为“压舱石”、辅助服务市场为“稳定器”、现货试点为“试验田”的电力市场体系,重点能源领域和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化,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加速构建,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协同推进。
2023年,为深入开展电力市场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对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和指导,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也被鼓励参与电力交易,为市场注入更多活力。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已初具雏形,交易品种涵盖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交易范围已覆盖省间、省内;经营主体扩大到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型主体;交易机构实现相对独立规范运作,市场决定电力价格的机制初步形成。2024年,全国多数省份将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其中进展较快的省份甚至有望直接转入正式运行。
(五)能源国际合作全方位推进。十年来,我国在能源资源进出口、对外投资、技术合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国际能源战略对话与合作,双边和多边能源合作机制日趋完善,全球能源治理参与度进一步加深,成为国际能源领域的重要参与方和积极倡导者。新能源成为我国海外能源投资主体,光伏、风电设备占全球市场份额分别为70%、60%,为世界能源低碳转型提供了重要支撑。
能源进口渠道更加多元化。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以来,中国坚持开放下的能源合作,能源进口量持续攀升,2023年,中国共从48个国家进口石油56399.38万吨,同比增长11.0%,与2013年相比增长1倍,进口总量继续保持全球第一。其中俄罗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马来西亚和阿联酋五个国家合计向我国出口石油多达34885.43万吨,占全年进口总量的62%。2022年,中国天然气进口来源中,土库曼斯坦、澳大利亚、俄罗斯、卡塔尔、马来西亚五个国家进口量合计占比81%。俄欧能源贸易受到严重冲击,中俄能源贸易稳步提升。
“引进来”与“走出去”齐头并进。一方面,鼓励国外先进能源企业进入中国进行能源开发。2017年开始,逐步取消电网、新能源等领域的外商准入限制,促使国外先进企业进入中国能源领域。2019年全面放开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市场,并取消相关领域合作限制,加快了我国油气勘探和开采技术的优化升级,促进油气市场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中国能源企业积极走出去,通过收并购、投资建厂、资金合作、工程项目承包、能源项目先进技术合作等,参与到国际能源市场中,在水电、风电、光伏、油气等领域不断拓展,打造出核电、特高压输电、水电、可再生能源等一大批重大出口成果,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深入开展油气贸易、重大项目建设和能源转型等合作。十年来,通过政策支持、技术进步、市场竞争、规模发展等,我国基本实现了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成本降至燃煤发电以下,推动全球风电、光伏发电平均度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60%、80%。
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持续推进。新能源领域合作力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大,能源技术引进和输出合作持续推进。2023年,我国能源转型投资达6760亿美元,占全球比重38%,居世界首位。近年来,随着我国在核电、风电、水电和太阳能等领域领跑世界,我国能源技术国际合作也从以化石能源为主转向以新能源技术为主,在风能、氢能、可再生能源等领域进行重点合作,新能源技术输出不断增加,成为能源国际合作的重要增长点和新亮点。例如,我国核电、光伏发电、水电、风电、地热和特高压技术对中亚和非洲等国家实现了出口。2020年我国与欧盟签署《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2021—2025》,与欧盟国家在新能源产业链上游拓展合作领域。
(六)全球能源治理参与度进一步加深。中国积极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能源署(IEA)、亚太经合组织(APEC)能源部长会议、二十国集团(G20)能源转型工作组、欧佩克+、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等多边能源平台活动,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能源合作和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合作。发起“构建稳定和富有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倡议”,同多个国家一道倡导建立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国际谈判中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推动《巴黎协定》的达成、生效与实施,展现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中国通过举办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二十国集团能源部长会议、金砖国家能源部长会议等能源领域相关活动,不断发出在能源治理领域的声音,推动全球能源治理不断深入。
双多边能源合作机制日趋完善。我国先后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与30多个能源领域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建立合作关系,搭建起中国—东盟、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中亚、中国—中东欧、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等6个区域能源合作平台。建成了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等油气合作区,能源进口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周边国家广泛开展跨境电网互联,电力贸易从单向送电发展为双向进出口电力贸易。已与欧盟建立了能源对话平台并形成常态化机制,与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委内瑞拉、巴西等西半球油气生产国的能源合作进一步增强。
能源合作成为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和亮点。“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达到34个,先后举办两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和三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论坛,搭建起6个区域能源合作平台。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ABC线、中缅原油和天然气管道、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跨境油气管道相继建成投产,与俄罗斯、蒙古国等7个国家开展电力互联互通项目。同时,“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大大带动了当地相关产业及社会经济发展,累计带动就业超过1000万人。
四、重要经验
十年来,我国能源系统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要求,现代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安全保障举措日趋完善。能源安全新战略首次系统全面地从消费端、供给端、技术创新、体制改革和国际合作五大领域为解决中国能源安全问题提供新的视角。这五个方面不仅是独立的发展方向,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彼此间相互促进。能源消费革命目的在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节能优先方针、调整产业结构”,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同时也直接关系到能源供给能力,是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手段;能源供给革命则是通过“立足国内多元供应、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设施建设”与加强国际合作一道建立多元能源供应体系,是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基础支撑;能源技术革命是以“绿色低碳为方向,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手段”进一步带动产业升级,能源技术更关乎能源供给和能源消费,是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根本路径;能源体制革命中“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是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制度保障。
诸多历史性成就的取得,既是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能源系统内外努力的结果,也在于我们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落实过程中较好地坚持和贯彻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守住了能源安全底线,同时以建设能源强国为目标和主线,较好地统筹了能源安全与发展、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全局与局部、政府与市场、能源开发和节约利用5对重要关系,使能源安全新战略得到有效落实,为中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能源安全新战略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在能源领域的具体体现。能源问题与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都息息相关,是这六大安全领域的有机组成部分。研究能源安全问题,更要坚持系统观念。具体来看,能源安全是包含供给安全、资源安全、通道安全、生态安全、网络安全、科技安全、产业安全、金融安全、合作安全等九方面在内的全方位安全,对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十分关键的支撑作用。能源安全九大内涵不是各自独立,而是具有很强关联的整体。围绕九大内涵提升能源安全,并不是九个维度平均发力、面面俱到,有必要厘清九大内涵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明确轻重缓急。综合判断,供给安全是能源安全保障的中心任务,资源安全、科技安全和产业安全是供给安全的三大支撑。资源安全是能源安全保障的物质基础,科技安全是能源安全保障的战略力量,产业安全是能源安全保障的主战场,同时也是合作安全、金融安全的主要载体,为其提供坚实后盾。生态安全是能源安全保障的环境底线,既要保证发展需要,又不能对生态产生不可逆转的破坏。通道安全、网络安全和金融安全是能源安全保障的关键防御力量,呈现了长周期视角下能源安全内涵不断拓展的显著特征,尤其在当前国内外风险交织叠加的复杂形势下,提升能源通道安全、网络安全和金融安全的紧迫性日益凸显。合作安全是重要补充,要推动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能源安全,是我国能源安全新战略发展的主线。能源安全新战略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内核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体系一脉相承,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要素”“五个统筹”“十个坚持”等在其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能源安全新战略“五点意见”中提到要“统筹好新能源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就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统筹发展和安全”在能源领域的细化与发展。提升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能力,强化能源安全重点领域建设并提高防范重大能源安全风险的能力,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也是对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的有力实践。伴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体系的与时俱进、日臻完善,能源安全战略理论和实践举措也不断深化拓展。
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是保障总体国家安全的底气和应有之义。从历史上看,围绕能源展开的争夺或由能源高价引发的危机动乱不胜枚举,远看三次石油危机,近看乌克兰危机后欧洲深陷泥潭,能源不自主均会动摇社会民生之本。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胜利油田时强调:“石油能源建设对我们国家意义重大,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要发展实体经济,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指出:“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总结新时代经济建设的伟大成就时列出“保障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能源”共出现13次,进一步凸显了能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党和国家对能源安全的高度重视。
突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能源安全是保障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的关键。能源安全新战略的一个突出内核就是以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实现能源与环境、社会和公众目标相统一,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同时,保障和改善民生,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并通过能源低碳绿色转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实际上这正是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中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理念,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保障人民生活所需能源的充分供给。
2021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发表主旨演讲时强调:“忽视民生,就会失去绿色转型的社会依托。我们要准确理解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协调好经济增长、民生保障、节能减排,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的立场和情怀,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兜牢民生底线,切实将保障和改善民生用能作为能源发展的优先目标。
2021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确保能源供应,实现多目标平衡,多渠道增加能源供应,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带头保供稳价,决不允许再次发生大面积‘拉闸限电’这类重大事件。”不允许发生大面积“拉闸限电”,既是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要求,更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十年来,正是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我国加快建设能源惠民利民工程,有效促进民生用能保供稳价,有力改善了民生福祉,满足了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用能需求。
(二)统筹能源发展和安全。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十年来我国在能源领域不断探索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一方面,将有力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作为我国能源发展的首要课题。增强能源自主保供能力和综合实力,增强抵御各类风险挑战的能力,以能源安全保障能源高质量发展,从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伟业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促进能源高水平安全。通过大力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水平,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整体供给质量水平,赢得战略主动,锚定未来能源高水平安全之路。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总结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的伟大成就时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出“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转型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先立后破,而不能够未立先破。”近年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能源发展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以保障安全为前提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协同推进低碳转型与供给保障,着力筑牢国家能源安全屏障。
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水平,同时促进传统能源清洁绿色水平,是统筹能源发展与安全的重要基础。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对于传统化石能源具有绿色低碳、可再生等巨大优势,但在当前技术下,新能源电力的产出和使用具有间歇性、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仅靠新能源无法解决能源需求的问题,新能源大量并网也给电力系统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发展新能源需要提升能源消费、存储和调控能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必须做到化石能源和新能源的协调发展,多种能源优势互补。为保证能源供应安全,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必须加大化石能源技术创新,促进清洁高效利用。
新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要从源网荷储协同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过度超前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也不符合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新能源的生产与消费也应进行精细化管理,在统筹能源供应“安全、经济、低碳”三个目标的前提下科学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理念也在实践中经历了不断演进成熟的过程,从“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到“适合中国国情、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再到“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
统筹能源发展和安全必须处理好转型节奏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碳冲锋”、“一刀切”、运动式“减碳”、“拉闸限电”等均不符合党中央要求,绿色低碳发展是复杂工程和长期任务,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脱离实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既要立足当下,一步一个脚印解决具体问题,积小胜为大胜;又要放眼长远,克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思想,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持续发力”。《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确保安全降碳。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稳中求进,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确保能源供应的基础上推进低碳转型。
(三)统筹全局与局部。正确处理好能源发展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从全局出发,抓住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制约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进行创新和改革,实现重点突破,以带动整体性推进;既要抓住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重点难点进行改革突破,又要统筹兼顾好重点难点和其他事项之间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同时统筹好国家和地方政府利益、企业和群众利益。在国家能源发展全局和局部能源发展关系上,我国较好做到了整体协同,能源行业发展整体有序。
统筹好全国与区域能源发展的关系。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既需要全局性谋划,也要注重局部地区的特殊性。我国能源分布不均,各地区能源产业发展情况不一。煤炭资源北多南少、西多东少,燃煤发电机组在西北地区建设较多,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北部和西南地区,风光资源分布在“三北”地区,但是我国电力需求以中东部地区为主。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统筹下,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扬长避短,明确能源发展重点。
(四)统筹市场和政府。能源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能源高质量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过去我国习惯强调能源的产品属性而非商品属性,为了宏观政策目标而对各种能源价格进行直接调控。但为了实现效益最大化,我国加快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持续完善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通过市场化建设、科学监管及能源政策的组合运用,既明确政府监管范围,强化政府服务功能,着力推进监管体系的科学建设和监管能力的有效提升,优化政府监管能力,解决能源市场失灵问题,又最大程度发挥能源领域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能源经济效率,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在能源体制革命中,我国始终坚持市场和政府两手发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从能源价格机制入手,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破除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推动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引导电力长期规划和投资,促进电力系统向新型电力系统演化。
(五)统筹“开源”和“节流”。我国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能源开发方面取得了重大历史成就,但不可否认我国能源消费强度高,能源消费效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中国工业尤其是高耗能重化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比高,企业、民众对于能源节约利用的意识还不够。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较低以及我国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都决定了我们必须节约利用能源和提高能效,发挥好节能的“第一能源”作用。
能源安全新战略强调,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在能源改革中,我国推行阶梯电价、气价等方面的改革,让价格杠杆发挥其应有的调节作用,让节能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自觉行为。在推动能源革命、加快建设能源强国的过程中,处理好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协同发展关系,也就是在注重能源开发的同时更要注重能源节约利用,统筹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做到“开源”“节流”双管齐下,才能把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通过立法、宣传、科学考核,鼓励全民参与,推动科技创新,健全评价体系,确保能源供应的“安全、经济、低碳”三大目标不断协调、优化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十年来,我国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注重供给“开源”和消费“节流”双向发力,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供给侧方面,在煤炭作为兜底能源的基础上,加强加大非化石能源供应对减碳的支撑作用,积极发展风电光伏、核能、天然气等多种能源,形成了多种能源互相补充、互相支撑的局势,各种能源保供能力和水平均得到不断提升。同时始终坚持开放条件下的国际合作,深化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能源进口途径不断拓宽,能源进口自主性不断提升。十年来,我国能源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在经济保持中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能源供需矛盾得到妥善解决,未出现因能源短缺对国家经济发展产生阻碍的现象。消费侧方面,倡导节能减排,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特别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消费向更环保、更高效方向发展,从提高能源利用率的角度促进保供,同时倒逼能源行业加速转型,充分发挥转型升级对减碳的引领作用;建立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把节能指标纳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能源消费结构向清洁低碳加快转变。
(六)统筹国内与国际能源市场。十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高水平能源国际合作,增强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一方面,保持国内能源供需动态平衡,增强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化保障能力,坚持能源供应安全立足国内,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补齐能源短板、加大能源科技投入、强化能源储备、多元保障能源供应、推动国内能源节约,加快规划建设现代化能源体系;同时,作为最大能源消费国,以自身安全维护国际能源安全,以建立自身稳定、可靠、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减少能源安全隐患,为世界能源安全作出突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要加大勘查力度,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高海洋资源、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要明确重要能源资源国内生产自给的战略底线,发挥国有企业支撑托底作用,加快油气等资源先进开采技术开发应用。要加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制度建设,在关键时刻发挥保底线的调节作用。要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扩大国内固体废弃物的使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另一方面,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进一步推动扩大开放,鼓励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中国也通过不断放松国内能源管制,鼓励国外能源企业进入中国,深度参与国内外市场合作与竞争。推动核电、风电、光伏、电力系统建设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出口,助力相关国家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并进一步提升区域能源安全。2018年10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向“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和国际能源变革论坛致的贺信中强调:“能源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领域,我们愿同各国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内加强能源领域合作,为推动共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共同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维护全球能源安全。”要坚持战略协作,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公正、均衡普惠、开放共享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为全球能源治理贡献更多方案。
五、未来展望
(一)全球能源格局正经历着历史性巨变。能源转型、技术创新、地缘政治变化对全球能源供应链、产业链产生深刻影响。世界油气供应格局进入“多元供应时代”,全球能源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国际油气供应重心西移、消费重心东移。能源效率的全面提升、现有能源利用系统的变革、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使得全球第三次能源转型加速推进,科学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了国际能源形势大变局的到来。
页岩革命和乌克兰危机对俄罗斯在欧洲能源市场上的传统垄断地位形成巨大冲击。2022年初,乌克兰危机的爆发导致了欧洲自冷战以来最大的地缘政治危机,美欧与俄罗斯的能源制裁和反制裁博弈激烈,进一步加剧了欧洲地区的能源危机,欧洲各国“能源脱俄”的决心进一步坚定。为应对美国页岩油气的挑战及欧盟的能源供给多元化趋势,俄罗斯能源出口进一步加快转向亚洲,尤其是东北亚市场。能源技术的进步带来国家在国际能源市场的角色转变。美国从最大的能源进口国转变为重要能源出口国,再次成为世界石油市场的主要玩家。随着页岩革命后全球能源生产重心的西移和消费重心的东移,欧洲、东北亚无疑也将成为美国能源出口的重要目标市场。同时传统油气出口国,如欧佩克成员国、俄罗斯能源影响力将会降低。同时,随着在新能源技术上不断发展,中国从传统的能源进口国成为新能源技术出口国,在世界能源市场中角色更加重要。
国内资源禀赋相对不足,加之经济持续增长对能源巨大的刚性需求等,导致我国能源供应缺口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存在。近年来,虽然我国新能源发展速度较快,但由于能源消耗总量巨大,新能源在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仍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和区域用能不均及高效消纳不足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保障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能源进口通道风险虽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传统能源地缘政治风险和新型能源安全挑战相互交织,部分西方国家出于政治目的,在清洁能源和关键矿产等领域加速推动“去中国化”。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能源强国目标的实现仍然任重道远。
(二)新形势下中国能源发展面临诸多新机遇。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以来,我国能源发展跃上新台阶,清洁能源等新质生产力发展进入“快车道”,多能融合趋势增强,为我国加快建设能源强国迎来历史新机遇。我国能源供应充足稳定,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清洁能源产业体系全球领先。
1.清洁能源发展进入快车道。在“双碳”目标下,全球能源结构持续向低碳化、电力化和智能化转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中国在新能源装机规模、重大装备、技术水平、产业竞争力方面都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新能源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过去十年,我国新能源新增装机9.6亿千瓦,年均增长超过9000万千瓦,新能源逐渐成为新增发电装机主体。2023年,我国新能源新增装机2.9亿千瓦,相当于美国累计新能源装机规模,约占全球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的63%。截至2023年底,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达10.5亿千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36%,全国26个省份的新能源已经成为本省份第一、第二大电源。从产业发展看,我国光伏全产业链实现全球领跑,风电全产业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在光伏领域,从多晶硅到光伏逆变器均实现独立自主研发与生产,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居世界前列。在风电领域,掌握风电机组大型化、平台化、模块化、智能化研发设计技术,主要零部件国产化率已达95%。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能源成本不断降低,其产业化规模化同化石能源相比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中国能源产业链长,链条上下游发展完善,国内市场空间广阔,新能源产业全面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
2.电为中心、多能融合趋势增强。我国新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已建成先进完备、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油气企业开发利用绿电规模扩大。天然气正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能源,持续替代高污染燃料,支撑新能源规模发展。全社会电气化持续加快,绿氢、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势头较快。新型电力系统正在加快构建,可再生能源发电、调节电源与互联电网建设全面推进。油气行业加快推动绿色转型,正在实现油田“四变”,即“油田变地热田”“油田变绿电田”“油田变绿氢田”“油田变储碳田”。以清洁低碳能源生产供应为核心,清洁油品、天然气、地热、清洁电力、氢能、CCUS“六位一体”清洁能源体系正在形成,实现一体化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未来,各能源品种的融合式发展具备巨大的效率效益空间,其不同的供应充裕性、价格可承受性、环境友好性、基础设施灵活性等具备广阔且多元的协同发展潜力,对助力我国能源体系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总体来看,新型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组成和重要载体,新型电网是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平台。
3.能源安全潜在风险进一步向新型电力系统聚集。与人类历史上前几次能源转型不同,本轮能源转型的核心是从以石油为中心的能源体系逐步转向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体系。国网能源研究院预测,我国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和终端电气化水平将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随着未来供给侧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和需求侧终端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能源安全的重心和压力持续向电力转移,以油气为底色的能源安全问题将逐渐演化为电力系统的安全问题。能源安全将逐渐以电力安全为中心,电力安全则会呈现出供需平衡难、安全稳定运行难、气象属性增强、矿产资源成约束、多重风险叠加传导、电力治理能力亟待提升等新特点。
尤其在电力系统规划和运行方面的难度日益增加。国内外研究表明,由于新能源发电“靠天吃饭”,出力不稳定,新能源在系统电量比例达到30%时,将对电力系统运行安全和供应安全带来较大挑战。新能源同时率低,出力波动大,对系统供电保障能力不足。同时,新能源具有“大装机小电量”“发电装机大有效容量少”“极热无风晚峰无光”等显著特征,对尖峰电力支撑能力有限。尤其是冬季负荷晚高峰期间,光伏出力基本为零,给电力供需平衡带来了极大挑战。同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高比例分布式系统、高不确定性新用户的接入,电力系统的物理形态和运行特性发生显著变化,交流同步系统固有的基础理论、分析方法和技术手段不再完全适用,电力系统认知难度在不断增加。同时,随着电力系统可控资源海量化、异质化、碎片化、时变化,运行控制难度也在增加。另外,高比例电力电子系统故障形态、路径、特征复杂化,还需兼顾常规与非常规风险,故障防御难度随之增加。
4.能源将成为我国深度融入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领域。中俄两国能源合作不断加深,跨境能源运输和基础设施稳定,能源战略合作并实现高水平发展,并在可再生能源、氢能和碳市场等前景领域深化合作。中法、中俄在核能领域合作力度持续加大,与中东国家能源合作更加多样。中国作为全球最大油气进口国,市场规模和前景较大,在保障国内能源供应稳定的情况下,可进一步将市场规模转化为能源权力来源。目前,由沙特和俄罗斯领衔的“减产合作联盟”对抗美国页岩油冲击,已成为国际石油市场的基本态势。同时,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卡塔尔等天然气出口国正在竞逐亚洲天然气市场。对于中国来说,可以将庞大的能源市场和消费能力作为在传统国际能源市场的议价工具和谈判筹码,同时联合其他油气进口国促进国际油气市场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大力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共识。新能源快速发展使中国能源和国家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国际能源治理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新能源尚处于发展阶段,在新能源治理领域,中国更容易获得国际规则的制定权和国际议题的设置权,可能成为中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重要机遇。
5.全球能源市场加速“去美元化”。近年来,美国频频以美元作为武器对产油国实施制裁,加速了全球能源贸易“去美元化”。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在欧美多轮制裁下在能源类贸易结算中采取多元化的计价选择(卢布、欧元、人民币和“一篮子货币”等)。为免受制裁,减少对美元依赖,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推动“去美元化”。伊朗开始在石油贸易中使用欧元和人民币结算。印度积极推进与俄罗斯开展卢布—卢比结算。2023年1月,沙特阿拉伯表示对“讨论以美元以外的货币进行贸易”持开放态度;2023年2月,伊拉克中央银行表示,允许在石油贸易等对华贸易中使用人民币;2023年5月6日,巴基斯坦拟用人民币向俄罗斯购买石油。全球能源市场加速“去美元化”,将削弱美国对能源市场的影响力,动摇“石油美元”的基础,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国际能源定价权的多元化。
(三)主要挑战。当前我国人均用能远低于发达国家,随着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今后一个时期能源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我国油气对外依赖较高,部分技术存在被“卡脖子”风险,加之国际清洁能源产业竞争日趋激烈,传统能源地缘政治风险和新型能源安全风险交织,维护能源安全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国内低碳转型仍任重道远,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能源效率偏低的状况依然存在。我国传统产业占比依然较高,持续推进工业节能降耗任务依然繁重,能效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1.能源对外对煤依赖依然偏高。当前我国人均能源消费量约为G7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均生活用电量约为美国的20%。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还将保持刚性增长,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每年将保持2%左右的增速,折合约1.2亿吨标准煤。2023年,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原油进口量反弹,油气对外依存度进一步增大。与此同时,我国能源进口通道集中度较高,70%—80%的进口石油需要经过霍尔木兹海峡和马六甲海峡,一旦出现经济封锁或战争等极端情况,运输通道的通畅安全将成为能源安全的重大挑战。我国一些重要的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也很高,约2/3的战略性矿产还需进口且进口来源地集中,镍、铌、铪等对外依存度超过90%。与此同时,能源结构升级任务艰巨。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能效偏低,按照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目标推算,我国每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要提高1个百分点,即5000多万吨标准煤。
2.能源科技创新尚存一定差距。与美欧地区能源科技较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能源科技起步晚,与引领世界能源科技的目标相比依然存在一定差距,能源技术原创性、引领性、颠覆性技术偏少。能源技术装备长板优势不明显,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部分核心材料等仍需要进口。大型燃气轮机等仍存在短板,部分关键零部件、专业软件、核心材料也面临“卡脖子”问题。技术创新体系内在协同性存在不足,产学研合作项目仍主要集中在接近产业化的创新链后端。核心技术仍需进一步突破,在诸多领域仍受到国外技术的封锁,在新能源部分核心技术、高端材料、储能科技仍未实现完全自主。如氢能产业的离子交换膜、空压机、油气精细化开采和高压储氢瓶等关键核心部件仍需进口,大型燃气轮机等技术装备尚存短板,核电用重水仍需从国外进口等。
3.清洁能源产业竞争日趋激烈。中国新能源产业的迅速发展壮大,也引发西方国家日益激烈的战略竞争和打压。美欧一方面加紧推进国内相关立法,欲提升自身清洁能源产业竞争力,一方面以构筑联盟、干扰破坏等多手段对华全方位遏制打压。欧盟碳关税生效将对我国相关产业出口带来冲击,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也在酝酿出台本国碳边境调节机制,大有形成碳关税同盟之势。近年来,美欧一方面意图通过技术、标准、政策等手段谋求新能源发展主导权,另一方面在环境、贸易、人权等领域对我国新能源企业频频出手,把中国视为主要竞争对手遏制打压。2021年6月,美国以新疆存在所谓“强迫劳动”问题为由,将多家中国光伏企业列入“实体清单”进行制裁,还先后对中国核电企业、锂电等实施制裁。拜登政府采取孤立主义的能源政策,通过实施《通胀削减法》等方式,对国外低价新能源产品竖起高墙,加大对中国清洁能源产业竞争和打压力度。美国和欧盟对我国出口进行抵制,对光伏、电池等产品征收所谓“反倾销税”,美国甚至援引国内法实施“长臂管辖”,对我国相关企业进行制裁。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存在为保护其本地产业市场份额而阻碍我国新能源产品进入的情况。2024年5月14日,美国政府大幅度提高对来自中国的关键矿产、太阳能产品和电池等清洁能源产品的关税,其中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关税从25%提高到100%。
欧盟进一步加大对中国等国家新能源产品的限制和打压。2023年8月,欧盟《新电池法》正式生效,要求自2024年7月起动力电池以及工业电池必须申报产品碳足迹,自2027年起动力电池出口到欧洲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电池护照”,记录电池的制造商、材料成分、碳足迹、供应链等信息,中国等国家生产的动力电池进入欧洲市场将面临绿色贸易壁垒;2023年9月,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宣布欧盟要对中国电动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2023年10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纯电动汽车展开反补贴调查。其调查范围包括主要设计用于包括驾驶员在内的9人或9人以下的运输、由一个或多个电动机驱动的纯电动汽车。如果调查结果成立,欧盟将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2024年4月,欧盟委员会对中国风力涡轮机发起新一轮反补贴调查。2024年5月8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表示,“公平竞争很好,但我们不喜欢的是,我们的市场充斥着获得大量补贴的中国电动汽车。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保护我们的工业。”
西方国家极力渲染中国清洁能源优势地位和对西方的“威胁”,积极推动关键矿产和清洁能源产业链“去中国化”。一是巩固国内产业链。美国通过《通胀削减法》等加大绿色产业扶植力度,布局清洁能源全球竞争。欧盟推出《关键原材料法案》、“碳边境调节机制”等,推动供应链本土化发展。二是推动清洁能源供应链标准规则的制定。欧盟推出《欧洲新工业战略》《欧盟太阳能战略》《欧洲绿色工业协议》等,试图用自身绿色标准重塑全球清洁能源供应链,调整绿色产业领域的国际竞争规则,争夺全球清洁能源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三是构建清洁能源和关键矿产联盟。2022年,美国与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和德国等成立“矿产安全伙伴关系”,2023年2月进一步组建“关键矿产买家俱乐部”,企图把中国赶出其关键矿产供应链。2023年5月,七国集团峰会发表清洁能源倡议,强调在关键矿产及绿色产品供应链中实现多元化。美国加强与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等“印太地区”俱乐部伙伴合作,共享资源能源供应链。四是加大对华干扰打压力度。美欧与刚果(金)、赞比亚、安哥拉推进洛比托走廊建设,以保障矿产供应。同时持续以“债务陷阱”“侵犯人权”“污染环境”等“欲加之罪”干扰破坏我国与相关国家的矿产合作,在挑唆下部分国家与我合作生变。此外,美欧国家积极炒作“中国新能源产能过剩论”,试图打压限制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
4.传统能源地缘政治风险仍存。当今世界,冷战思维阴魂不散,单边独霸、阵营对抗、强权政治威胁世界和平和各国安全。随着逆全球化回潮和民族主义抬头,大国竞争和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尤其是乌克兰危机爆发后能源政治化趋势日益凸显。能源输出方俄罗斯和输入方欧洲双方均将能源当作遏制对方的一种武器。为扼杀俄罗斯经济,美欧等对俄罗斯采取了全方位的能源制裁,包括能源投资贸易限制、冻结能源行业资产、禁止或限制进口能源、对油气限价甚至摧毁北溪输气管道等。而俄罗斯则采取向欧洲部分国家减供、停供天然气,实行“卢布结算令”等方式加以对抗和反制。乌克兰危机后,国际能源市场一体化、全球化的基础遭到损坏,国际能源合作日趋阵营化和碎片化。
近年来受到地缘政治影响、极端天气频发以及全球经济疲软等影响,国际油气市场波动较大。我国能源供应多元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油气进口量巨大且在不断增加,油气进口通道主要是中俄、中亚、中缅陆上油气管道和海上通道,在全球经济及地缘政治稳定的情况下,我国油气进口安全威胁较小。美国成为全球重要油气出口国,在全球能源格局中将拥有更大主导权,在中美关系不确定性较大的背景下,我国油气进口受到外部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将愈加突出。中亚地区油气管道距离长且多处于无人区,地区政治不稳定也将是中亚油气供应的潜在威胁。
随着各国政府加大清洁能源发展力度,国际社会对锂、钴、镍等关键矿产资源的需求大幅增加。未来能源系统将呈现出燃料和材料双密集型并重甚至向后者转变的鲜明特征,材料密集型的新型电力系统对矿产资源的依赖呈倍增态势,面临关键矿产资源制约风险。目前,我国铜、锂、钴、镍、铬和锰资源禀赋较差,资源储量占全球比重均低于10%,主要依赖进口,对外依存度均超过65%,加上治理能力不足,供应链安全存在隐忧。
5.新型能源安全潜在风险日益凸显。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但维护网络安全的举措尚不成熟,导致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网络攻击等新挑战。据标普全球的“原油安全哨兵”研究项目最新报告,过去十年中,能源行业的网络威胁不断升级,标普全球追踪了2023年大宗商品市场遭受的网络攻击有26起,其中超过70%的攻击发生在与油气、电力相关的行业,天然气、航运和石化行业也受到影响。近年来,我国能源系统和基础设施遭到的网络攻击案件也在不断上升,给我国维护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带来巨大挑战。2023年3月,据称南亚某黑客组织攻击了中国核能机构。
极端天气频发威胁能源系统稳定。当前,气候变化导致热浪、干旱、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频发。世界气象组织报告显示,受天气、气候和水文有关的危险因素影响,亚洲是2023年世界上灾害最多发的地区。近年来,电力可靠供应受气象因素影响愈发显著,特别是高温、寒潮、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发生频次、强度和影响范围不断增加,极易导致一次能源供应受限、电力系统运行环境恶化、用能需求激增,尤其是风、光、水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更易受极端天气事件的不利影响。例如,2020年,我国西北地区受寒潮影响,极端情况下新能源出力不到装机容量的3%;2022年夏季,我国出现了极端高温天气,西南、华中等地遭受严重干旱,水电出力大幅降低,叠加高温负荷猛增,电力保供形势严峻。
六、对策建议
从能源大国走向能源强国是中国能源发展的必然选择,能源安全新战略具有重大时代意义和实践伟力,承载着实现“双碳”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保障的伟大使命。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十年来,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但能源安全也面临新旧挑战交织的复杂局面。新形势下,能源全行业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刻领会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思想内涵,发挥其战略思想引领作用,并在实践探索中持续丰富,进一步提升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增强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弹性,构建高水平能源安全体系。我国是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也是能源进口大国,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内部经济发展新态势,以及“双碳”目标下的能源转型进程,需要以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前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加快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就是绿色生产力。随着各国加速传统能源向新能源转型,全球能源治理正由资源主导向技术创新主导转变。适应这一趋势,需要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新动能。能源新质生产力就是要摆脱高能耗、低效率、高污染的传统发展路径,转向科技创新起主要推动作用的高质量、高效能绿色低碳路径。先进能源材料是新能源开发利用的物质基础,对我国新能源与储能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先导性、战略牵引性作用。要加强能源科技投入,加快能源产业创新,聚焦能源关键领域和重大需求,引领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加快重力储能、热冷储能、绿色氢能、电制燃料等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在电气融合、电气氢(氨)耦合、新型电力体系建设、能源网络融合、“油气+新能源”储运等方面开展攻关,尽快形成油、气、氢、碳全国融合的大管网,有效推动风电、光伏、水电大范围输送消纳,提升多类型能源间灵活转换能力。积极发展分布式新能源,加强新型调节性电源建设,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依托新质生产力推动能源技术、业态、模式、体制机制变革,加快将能源产业打造成新的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新旧能源接续转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新能源大基地建设。加快推动前三批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积极发展分布式新能源。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探索推进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要抓紧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科学规划、有序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火电灵活性改造。加快特高压柔性直流输电技术创新应用,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开展配电网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研究提升电力智能调度水平,发挥储能的系统调节作用,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加强新型调节性电源建设,统筹谋划灵活性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等调节资源发展,优化抽水蓄能布局并加快建设,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建设,加快构建广泛覆盖、结构优化、功能多样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
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要着眼于我国能源安全这个“国之大者”,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兼顾。
一是供电可保障。坚持安全底线,新能源发展应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和系统运行安全为前提,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出力波动性与不确定性导致其参与系统平衡的有效容量远低于常规电源,供应保障能力偏低且不稳定。新能源大量替代火电开机导致系统惯量和电压支撑能力持续下降,系统稳定基础不断削弱。随着新能源占比提升,需要立足整个电力系统,不断提高新能源支撑保电和保稳能力。
二是“双碳”可实现。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践行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承诺的主导力量,是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环节。要在保持较高利用水平的基础上,持续提升新能源在能源和电力消费中的比重,实现对化石能源的加速替代。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国内新能源保持年均投产2亿—3亿千瓦有望成为常态,继续加速替代化石能源发电,进而逐步实现发电装机从非化石能源第一到新能源装机第一的转变,逐步实现发电量从火电第一到非化石能源第一最终到新能源第一的转变。
三是经济可承受。新能源发电成本包括本体发电成本和系统成本,讨论新能源发电经济性必须讨论两者总和的经济性。立足经济社会全局发展新能源,既要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又要有效控制系统成本、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客观上,目前新能源本体发电已经或将实现上网侧平价,但随着新能源比重上升,新能源消纳带来的系统成本将大幅升高,成为影响电力供应成本的重要因素。按照新能源电量渗透率提升至30%测算,我国电力供应成本将提高约10%。
四是发展可持续。关注投资可持续、环境可持续、关键矿产供应可持续等问题。投资可持续就是要保障新能源企业获得合理投资收益,行业保持健康发展。环境可持续就是要加强对新能源发电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避免因回收不当等对水体和土壤造成环境污染。关键矿产供应可持续就是要保障锂、钴、镍等关键矿产原料满足发电设备生产制造需求。
五是产业链可延伸。实践证明,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必然激发技术创新和创新人才成长,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进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提升,构建多元化的创新资金服务平台,加快培育优质新能源企业以及一流创新团队,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六是治理法治化。我国新能源发展已经从政策驱动、补贴支撑进入市场驱动、平价低价的发展新阶段,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两者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既要推进统筹战略规划,实施科学的行业监管、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健全科学合理的市场机制、电价机制和法治体系,也要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协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与保供。加强规划引领,积极推进“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及电力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等各领域规划落实,组织开展能源规划研究,统筹谋划中长期能源电力优化布局,加强能源电力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的衔接,开展电力系统设计,确保重点规划项目方案合理性,促进全国各区域各时段能源生产消费协调平衡。坚持远近结合、统筹谋划保安全与促转型,做好能源电力“双碳”路径顶层设计。准确把握转型节奏和力度,以电力行业自身晚达峰推动全社会稳步达峰。当前,要科学规划以风、光为主的新能源发展规模和结构,优先在电力负荷大、接网条件好的中东部地区布局新能源,优先在土地和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规模化发展光热电站。建立煤炭有效产能战略性储备机制,充分发挥煤炭“压舱石”功能。有效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稳定煤电企业发展预期,确保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具备财务生存能力。远期,在供给侧构建多元化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在需求侧形成多能互补利用的低碳能源消费格局。持续完善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推动权重向重点用能行业或单位分解。引导各地以消纳责任权重为底线,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展。大力促进绿色能源消费。在绿证核发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基础凭证,建立健全绿证、绿电、碳市场协同机制。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直接利用规模,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终端用能的绿色能源比重。
富煤、贫油、少气、多可再生的能源结构和能源消费体量大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先立后破,在确保能源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加快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奠定更为坚实更可持续的基础。以保障人民利益为首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基础上稳妥推进低碳转型。筑牢安全降碳基础、推动消费侧节能降碳、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把握减排节奏和力度,分阶段、分步骤、分地区推进“双碳”目标,避免激进转型引发供应风险和民生冲击。更要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要坚持底线思维,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双碳”目标,构建安全稳定、清洁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建立支撑性煤电,发展分散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推进水电持续发展,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持续开发储能技术,综合考量能源安全、能源转型和经济发展,协同发展新能源和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运用,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基础上逐步降低碳排放。尤其是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精心组织调度,全力做好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工作,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准备,守住民生用能的底线。
尤其是电力规划,要做好统筹多目标、多环节的顶层设计。新型电力系统是“源网荷储碳数智治链”一体化融合创新发展的巨大经济社会环境综合系统工程。“源网荷储”是其物理内核,可以简称为“电”;“碳”即节能降碳去污,是协同融合重要目标或重要约束条件;“数智治”为电碳赋能驱动,数字化、智能化带来电力新质生产力的飞跃,电力治理即深化体制改革、调整生产关系;“链”即现代电力产业链,是电力系统深度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要优化调整电力规划的理念、基本逻辑和方法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新发展格局中,深化对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电网“三新”丰富内涵认识,加快发展电力新质生产力。
区别于西方传统的安全、经济、环境“矛盾(不可能)三角形”,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要统筹安全、绿色、经济、共享四大目标。其本质是要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把握好四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和调整规律,找准转型发展节奏和路径,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道路。安全,即电力供应安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是必须坚持的底线,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前提基础,未来可逐步细化不同用户的保底供电规模,探索建立将供电可靠性与供电成本挂钩的差异化机制,做细做深电力供应安全的目标。绿色,即清洁低碳循环发展。这也是刚性要求,要在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通过优化行业间、地区间的碳达峰碳中和时序和力度,可以在最大范围内为保障电力安全供应、控制系统转型成本争取更有利的条件。经济,即可承受、可促进、可持续。“三可”是衡量新型电力系统经济性的重要标准,以经济社会发展所能承受的成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升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共享,即共享电力行业发展成果。就是以实现产业链、价值链共建共享为目标,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让人民共享电力行业发展成果。
(三)持续深化能源市场变革。持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利用市场化手段,鼓励绿色金融及衍生品的发展。畅通能源贸易投资渠道,适当放宽煤炭、油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加快绿色技术市场化发展,打通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最后一公里”。优化能源“双控”制度,完善能耗核算机制,提升管理弹性。加强能源转型政策机制保障,进一步推动完善促进能源转型的市场机制、价格机制,推动完善重点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体系,持续完善能源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政策。完善能源安全相关法律体系。能源保障涉及国家安全,建立高水平的安全保障机制投资大、周期长,需要有系统的法律体系进行支撑。我国能源法已正式颁布,为统筹实现能源安全和低碳转型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要切实发挥好能源法的基础性和指引性作用,确保执行成效。同时修订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等专门能源法规。推动修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能源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引领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能源领域营商环境,增强各类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和绿证绿电交易机制,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推动新能源发电稳妥有序进入市场,积极培育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能源生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要充分发挥电价机制和容量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供需平衡。要加快构建现代电力治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统筹规划、统筹平衡、统筹协调和安全监管,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和经济政策,加快提升法治化市场监管能力。分时电价应对需求响应和灵活性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科学的电价机制可以科学反映不同类型电源在电力系统与市场运行中不同时段的价值,吸引电力投资,引导电源和电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还可以有效配置调峰调频等灵活性资源,引导用户主动参与系统调节。电价机制规划是电力规划的重要内容,电力系统成本和电价水平对新发展格局下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建立容量市场是中国特色电力市场的重要特征,也是保障电力电量供需平衡的较好选择。存量与增量间引入竞争才是真正的市场竞争。容量电价机制对有效容量、容量市场至关重要。一是在增量市场,要结合两级政府部门直接负责规划和项目核准的客观实际,加快建立在统一规划基础上,年度执行中以新增电源项目公开招标方式分年确定市场投资主体、购电主体和容量电价的中国特色容量市场机制,以确保足够的有效容量,从根本上解决缺电难题。二是存量电源项目要由政府部门逐一核定。三是容量电价与电源有效容量和出力特性、可调率相关,应根据电力供需状况进行微调。
(四)加快推进能源领域科技创新。持续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以技术创新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能源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强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依托能源领域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关键技术装备创新,组织开展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一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装备补短锻长。聚焦“卡脖子”技术和“掉链子”环节,突破基本原理、基础软硬件、关键零部件和装备、关键基础材料、关键仪器设备等制约。持续增强电力装备、新能源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并在这些优势领域中打造先进产业群。
二是继续促进科技创新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研究快速兴起的前瞻性、颠覆性技术以及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一批能源长板技术新优势,掌握产业发展主动权。多元化开拓能源产品种类和供给渠道,以分散市场风险,减少地区依赖。
三是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主体。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推动各领域优势企业强强联合,持续优化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政、产、学、研、用、金”一体化模式,促进技术和市场有效对接,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是加强重点方向研发投入。加强对新能源技术研发的规划布局,统筹科研力量和资源,加大对新能源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支持,重点推进钙钛矿光伏及大型风机等高效发电技术、柔性直流等输配电和智慧电网技术、液流电池和压缩空气等储能技术、氢氨醇制输储用技术等创新。
五是推动落实国家重大专项。实施科技创新2030“智能电网”重大专项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和评定,加快关键零部件、核心材料国产化替代步伐。
六是加快先进技术应用。支持先进技术商业化,结合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对首台(套)、国产化装备使用提出相应要求,通过规模化应用提升先进技术应用水平和国产化设备的可靠性、经济性和先进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要瞄准世界能源科技前沿,聚焦能源关键领域和重大需求,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强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五)完善高水平能源安全保障机制。大力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和调节平衡能力,坚守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底线。加强能源安全运行预测预警,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能源调节平衡能力,构建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能源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保障体系。一是完善能源储备体系。提升储备能力和运行效率,加强油气储备安全管理。加大油气煤应急储备规模,采取政府和企业共同建设模式,加快建成国家、地区、企业三级储备主体、国家安全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传统能源储备体系。二是提升危机反应与应对能力。提高煤炭兜底保障能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优化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建立健全煤炭、油气、电力供需预警机制,健全能源网络安全预防体系,提高快速响应和能源供应快速恢复能力。三是增强关键矿产供应链韧性。推进国内关键矿产开源节流,加大勘探开发投入,鼓励废金属回收利用。加强铜、铝、锂、镍、铀等资源的战略储备。
充分发挥西部地区维护能源安全作用。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能源基地,化石能源丰富,风、光、水等新能源发展条件良好,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4月23日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实施,加大对西部地区支持力度,提升西部地区资源能源等重点领域安全保障能力,做大做强一批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加强管网互联互通,提升“西电东送”能力。对于西部地区重要矿产资源,国家统一加强资源的开采规划管控和规模化集约化利用,同时提升就地深加工能力,助力资源在当地产业化。
推动企业国际化升级提质。企业强则国家强,建设众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一流能源集团,是从能源大国迈向能源强国的必由之路。中国能源企业在市场规模、技术发展等方面存在一定优势,但在生产效率、技术创新效率等衡量企业综合实力指标上与国际化企业存在差距。能源企业作为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转型的基础力量和能源实力的载体,需进一步释放机制体制活力,坚持创新引领,着眼全球能源产业发展前沿,推动能源央企国企提升效率,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推进组织变革,更加强调一体化协同、敏捷开放的新型组织模式,切实提升企业国际化竞争水平。推进与世界一流能源企业对标,发挥组织优势,进一步释放机制体制活力,为企业出海出谋划策、保驾护航,增强其在勘探开发及贸易等领域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全球能源产业链的打造,打造更多国际一流能源集团,提高中国能源企业的国际影响力。
(六)完善能源电力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能源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健全能源应急体制机制,持续优化能源应急要素资源配置,大幅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科技信息化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实现能源应急事前预警、事中响应、事后恢复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参与和应对处置能源安全灾害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加强电力系统适应非常规、极端场景的预警预防体系建设,提升安全风险事前预防能力。加强极端场景下的系统运行分析推演,补强电源布局、网架结构等重点薄弱环节,提升电力规划方案适应极端情景的韧性。加强对灾害发生概率和停电范围、破坏程度的预测,健全完善高预见性、高精度的事故预警预报系统。按照区域灾害严重程度分级分区优化电网建设标准差异化设计,落实抗灾保障电源布局。推进省级电网调度应急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调度应急体系实战演练,确保“战时可用”。政府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各级电网运行安全电力保供应急预案顶层设计,完善各保供主体内部保供应急决策、指挥和响应机制。电力企业细化极端情景下电力应急调度方案,加强极端情景下的资源储备,加强预案的组织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局部重要电网极限生存能力,针对重点地区及重要用户,研究部署保底电源和应急自备电源,制定灵活柔性的运行方案,提高极端生存能力。
(七)深化国际合作与全球能源治理。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能源生产国、消费国及进口国,在能源消费量、新能源技术、电动汽车等领域具有较强实力,但能源生产与消费硬实力未能很好地转变为能源国际影响力,在能源话语权、能源定价权及议价权上能力和影响力相对有限,在引领全球能源治理议程设置及能源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等方面仍存诸多短板。为推动中国由世界能源大国走向能源强国,需深入研究影响国际能源影响力的因素,发挥市场、制度和技术的力量,提高能源国际影响力和贡献力。密切关注国际能源形势变化,积极维护全球能源市场安全稳定,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能源开放,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扩大高质量深层次能源国际合作。有序推进新能源产业链合作,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
加强新能源产业国际合作,高质量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完善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有效统筹国内与国际维护能源安全,大力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通过西部地区向外辐射,与中亚、俄罗斯、蒙古国等国家和地区深化资源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相关风电、太阳能发电、智慧电网等项目落地,加强标准体系国际衔接互认,加强绿色低碳能源技术、标准制定等国际合作,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得到国际认可。推进与沙特、阿联酋等共同筹建中阿清洁能源合作中心,加强在氢能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开展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项目交流,推动成立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促进新项目落地。与欧洲国家在智慧能源、储能、清洁能源等领域进一步深入合作,加快落实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示范项目。
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在联合国框架下的能源国际治理机制中积极参与能源治理议程的设置,发挥好能源大国身份。继续深度参与G20、APEC、IEA、IRENA等已有传统能源治理机制,同时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IFNEC等能源领域新兴多边机制上发挥倡导者和能源治理议题发起者作用。持续完善中国—IRENA合作机制建设。积极参加二十国集团能源转型部长会议、IEA能源部长级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落实全球发展倡议,推动低碳转型国际合作,加快绿色丝绸之路建设,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课题组成员
·人民日报《新安全》杂志社:谭介辉 李林宝柳天星 陶青 隗胜楠 曹睿琦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赵宏图 程新波陈文林
·国网能源研究院:欧阳昌裕 鲁刚 闫晓卿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张焰 王志刚 刘冰辉 高毅
责任编辑:隗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