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公共安全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不断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努力建设平安中国”。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公安厅的大力支持下,聚焦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政治责任,全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水平,基本构建起“街面有警务站、社区有警务室、小区有智慧安防、逐级有巡防队伍、终端有实战应用模块支撑”的立体化层圈防控新格局。鄂尔多斯市连续多年入选全国最安全城市,被命名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荣获平安中国建设最高荣誉“长安杯”。
坚持统筹谋划,不断凝聚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新合力
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安排。鄂尔多斯市抢抓机遇、主动争取,持续推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提档升级。
纳入党政重点工程。将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平安鄂尔多斯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构建公共安全网的骨干性工程、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战略性工程,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构建起“党政领导、政府主导、公安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推动出台《鄂尔多斯市平安建设条例》,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提供政策和组织保障。
统筹规划推进实施。将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主要领导挂帅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体化抓规划抓部署抓推进。紧紧围绕创建目标,突出“主防”理念,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找准抓手,形成“一体指挥、双轮驱动、三级平台联通、四大体系防控”的建设总布局,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倾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警力向派出所倾斜、向社区前置、向农牧区延伸,逐步落实“五年三批一万人”机关警力支援基层,全市88个派出所全部升格为副科级机构。在规范设置“两队一室”派出所的基础上,精准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进一步明晰职责、优化勤务。高标准筹建三级基础管控中心和基础管控系统,全面规范工作准入、整合、派发、反馈各环节流程机制。
坚持联防共治,着力开拓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新路径
巡逻防控工作是构筑社会安全防线的重要手段,对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鄂尔多斯市以“覆盖全面、反应迅速、打击有力、防范严密”为目标,以“守住点、控住线、防住面”为抓手,实行“网格布警、动中备勤,有警接警、无警巡逻”的警务运行机制,进一步织密立体巡防网络。
聚力打造“点上桥头堡”。按照“全天候巡控站、动态化接警点、多警种集结区”定位,统筹考虑辐射面积、人口基数和治安状况,在全市重点部位建设24个街面警务站,扎实开展巡逻防控、快速反应、应急处突、交通疏导等工作,打造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的桥头堡。
全力构筑“线上查控圈”。以环市、环核心区、环旗区为周界,在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科学布建21个“三级查控圈”公安检查站,全市27个“两站一场”100%装配出站身份核验闸机系统。构建立体化圈层大查控体系,以“三圈三层三网”防控模式,构筑完整闭环“治安防控识别圈”,实现100%“围闭度”。
合力织密“面上安全区”。深化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三见警”行动,建立智能化单元大防控体系,全市主要城镇合理划分大巡区和单元格,设立必巡区域、必巡线路、必巡点位,以旗区为单位组建专业化巡防队伍,常态化开展24小时巡逻防控。推广应用“智慧警车+巡控系统”等智慧巡防系统,实现可视指挥、精准巡防,群众接处警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坚持科技赋能,加快塑造智慧警务模式运行新动能
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的重要抓手。鄂尔多斯市以构建现代警务模式为目标,聚焦资源汇聚、能力提升、赋能实战,将科技信息化赋能作为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新的增长点。
加强智能前端感知布局。结合“暖城·数智警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应用等项目建设,建成视频摄影头24万个,联入公安机关10万余路,安装联网车辆卡口7015台、“千里眼”164台、人像卡口7918台,实现全市公园广场、医院、车站以及主要路段等重点公共区域、重要部位视频监控100%覆盖。
加强智能应用体系构建。建成“智慧警务”云平台,构建安全可靠、管理集约、资源共享、应用创新、一体化运维的警务大数据生态体系。推动“智慧巡防”“智慧派出所”等8大智能应用,累计创建应用158个业务数据模型、75个技战法模型,有效支撑一线妥处警情、动态管控、主动防范和及时打击。强化5G布控球、5G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装备推广应用,用足用好警用直升机、警用无人机、卫星通信车、现场通信指挥车等尖端设备,为精准决策、精确预警、精密防控、精细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全面完成民爆物品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管理平台数据接入工作,连续14年实现“零被盗”“零流失”。
加强智能平台一体化搭建。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体系,按照“警情”引领“社情、稳情、舆情、案情”的思路,推进实施“131”“五项”工程,更好发挥情报导稳、导侦、导防、导控作用,全市“智慧大脑”推广应用率达到100%。全面推行非警务警情联动分流,实现110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高效对接联动,全市警情有效率由27.36%提升至36.40%。深入推进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发现处置、防范控制、侦查打击、主动进攻各项措施,形成网上网下一体化运行的网络社会防控格局,建成全国一级互联网监控中心和电子数据勘验取证“二级实验室”。
坚持系统治理,全力构建风险防范、打击和源头治理新格局
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关键是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鄂尔多斯市以“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为核心,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持续加大社会面管控力度,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在公共安全打击上不手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4%,现行命案、“两抢”案件破获率达100%。深入推进缉枪治爆、扫黄铲赌、道路交通源头隐患防范等专项行动,深化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持续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着力提升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健全多元化治理大联动体系上下功夫。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和社区民警“五进”活动,统筹综治干部、社区民警、司法民警、律师、网格员、义警、人民调解员等多方资源力量,运用好“四所一庭”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做深做实入户走访、进圈入群等基础工作,将突出矛盾纠纷和高危治安要素全部纳入管控视线,打造构建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多元化解格局。同时,在康巴什区试点实行“一校一警”工作模式,择优选派44名民辅警进驻44所中小学、幼儿园,建立警察、校(园)长、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安全管理护校队。
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勇创新。编制发布《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多元化解规范》地方标准,全面总结推广“三分吸附法”,推行“即知即调”“分流分调”“联管联调”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作用,推动旗区综治中心和法院多元解纷一体融合打造,推动苏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完善功能设置、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战能力。成立土地(草牧场)、金融借贷、矿区等专业性法庭,推行“专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持续健全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新时代新征程,鄂尔多斯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鄂尔多斯力量。
责任编辑: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