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6年开始,中国各地文化旅游业乘着新媒体时代的东风飞速发展起来。截至2024年,天水、哈尔滨等地文旅已经凭借独特的旅游定位思路斩获了优质流量,而文旅产业也为中国部分地区带来了切实的经济效益。河北省地处华北太行山周边区域,本省内环京津,在地理上包含山脉、平原、滨海三种地缘环境。由于自古是各民族繁衍迁徙之地,因此当代本省多民族音乐舞蹈类“非遗”数量丰富。可以认为,河北省的音乐舞蹈类“非遗”,能够为本省的旅游活化利用提供有力支持。本文将阐述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与旅游活化发展策略之间的关系及关联价值评估情况,之后阐述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的保护与旅游活化利用现状,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以因地制宜的方式,为本省文旅工作者提供一定的思路,争取使河北省文旅相关部门在“非遗+旅游”深度融合的活化发展道路上把握当代旅游爱好者的心理,进而成功搭乘新媒体时代的东风,探索到适合时代特征与自身特点的生态位。
关键词:河北;非遗;音乐;舞蹈;旅游活化利用
中图分类号:J6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7357(2024)33-0-03
一、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与旅游活化发展策略之间的关系
(一)音乐舞蹈类“非遗”影响河北旅游活化发展策略定位
所谓旅游活化发展策略,指的是从各个地区的地理、地缘、多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信息及其他要素出发,致力于提升各地区旅游竞争力的发展策略与路线定位思路。在制定本省的旅游活化发展策略时,相关工作者需要把握河北省在旅游竞争力方面的独特优势,将这些优势与当代旅游爱好者的旅游心理诉求进行匹配,进而发现能够吸引当代旅游爱好者的,同时与其他省份相较而言具备竞争力的活化发展要素。而音乐舞蹈类“非遗”,则是一种能够凝练体现河北省地缘历史、地缘文化、丰富地理样貌及多民族文化的艺术载体。在鉴赏音乐舞蹈类“非遗”时,旅游者最能直观地感受到河北省在风貌、气韵及文化上的神韵与个性,最能直观感受到数千年历史岁月如何影响了河北省的气质,进而借助感性的体验与感受,对河北省旅游资源产生深刻的印象,感受具有特色的旅游目的地,与此产生心灵上的互动。可以认为,音乐舞蹈类“非遗”是影响甚至决定河北省旅游活化发展策略定位的重要因素。
(二)河北省旅游活化发展策略影响音乐舞蹈类“非遗”的传承创新
音乐舞蹈类“非遗”,是特定区域中历史、人文与地缘环境的集中表达与体现。作为记录特定环境中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河北省的音乐舞蹈类“非遗”是中国本土多民族文化凝结而成的瑰宝。河北省的音乐舞蹈类“非遗”,在传承创新时必须面临与其他省份“非遗”竞争的压力。河北省内环京津,在传承本省音乐舞蹈类“非遗”时,相关机构与人员也面临着相关人才遭遇“虹吸效应”的客观问题[1]。基于以上原因,当前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的传承创新趋势不容乐观。在当前各地文旅大发展的背景中,河北省旅游活化的积极趋势,能够使更多具备不同文化背景的旅游爱好者,在本省感受到本地音乐舞蹈类“非遗”的独特风貌,对本地“非遗”产生独特的感情,进而主动宣传乃至保护、传承河北省的音乐舞蹈“非遗”艺术,为本地“非遗”的保护、传承、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二、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的保护与旅游活化利用现状分析
(一)管理与扶持机制完善性不足
自2023年始,哈尔滨、延边、淄博、甘肃等地文旅局,陆续在新媒体时代大背景下,获得了一定的流量,这与各地文旅机构的软件路线管理与硬件扶持息息相关。在获得旅游热度的状态下,哈尔滨等地的文旅部门在信息互通、交通等方面提供了大量切实的硬件支持。而在“非遗”表演项目方面,延边、哈尔滨等地相关机构提供的软件支持同样不容忽视。在以上背景中,2023年河北省政府发表了支持本省文旅发展的相关文件[2]。此后的2024年,根据调查发现,首先,河北省许多地方还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这包括缺乏科学的保护计划和具体的保护实施措施,导致保护工作难以系统、规范地开展。其次,政府投入不足是“非遗”保护管理与扶持机制完善性不足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普查、抢救、保护经费严重缺乏,导致许多“非遗”项目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相关部门也很难对所需要的硬件与软件给出完善的扶持与把控。最后,“非遗”项目在旅游活化利用方面存在创新不足与融合不深的问题,许多“非遗”项目仍停留在传统模式,缺乏与现代科技、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
(二)“非遗”文化旅游资源定位缺乏主体性
当前新媒体语境中的主体性,指的是特定的行为主体在实践中进行判断、采取行动及界定自身地位时,是否具备客观、自信判断自身可支配水平的能力。北京与天津的音乐舞蹈类“非遗”具备更高的知名度,且两地“非遗”表现出与城市气韵相关的独特审美个性。但过往的调查报告显示,当前河北旅游客源地主要为北京与天津。在河北旅游年度总客流中,来自京、津两地的客流超过了总客流人数的一半。以上情况导致了在模仿京津旅游的音乐舞蹈“非遗”利用方式时,河北本省从业者在专业水平与表演思维等方面直接与京、津同类从业者形成了竞争关系,但在能力水平方面又无法与其相竞争。如在承德避暑山庄景区与北京八达岭长城等景区,都存在满族舞蹈这一广泛“非遗”表演形式,北京景区舞者展现的寸子舞更具备观赏性与专业性,而河北部分景区演员模仿北京地区的满族舞表演方式,但演员缺乏表演寸子舞的专业功底,致使很多演员无法穿着满族高底鞋表演舞蹈。在缺乏主体性的状态下,河北省旅游资源在音乐舞蹈类“非遗”方面缺乏优势,同时与京津相仿的定位思路让京津客源地游客的关注度相对较低[3]。
(三)新媒体宣传渠道尚未完全打通
新媒体宣传渠道尚未完全打通,同样是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的保护与旅游活化利用的重要现状。这主要体现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互动不足,以及新媒体平台之间的整合不够充分。一方面,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互动仍然较为零碎,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融合。然而,目前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互动多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层次的整合与合作,导致信息传播的效果并未达到最佳。另一方面,新媒体平台之间的整合也不够充分。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各种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等层出不穷。这些平台在信息传播方面各有优势,但彼此之间却缺乏有效的整合与协同。这导致信息在不同平台之间的流通不畅,用户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不同的平台获取所需信息,降低了信息传播的效率和效果。
三、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保护与旅游活化利用的关联价值评估
截至目前,河北省政府所公布的省级非物质遗产名录已包含数量可观的音乐舞蹈“非遗”艺术形式,其中包括常山战鼓、藁城战鼓、河间大鼓、子位吹歌、河间歌诗、冀中笙管乐、丰宁满族吵子会等民间音乐“非遗”,以及徐水狮舞、易县摆字龙灯、黄骅麒麟舞、丰宁蝴蝶舞、抚宁太平鼓、盐山武术扇、扇鼓、沧县狮舞等众多舞蹈“非遗”形式。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保护与旅游活化利用效率具备正向关联。这是因为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是河北“燕赵之地”气韵气质的外化体现,是河北数千年历史及各民族文化融合的直观艺术性表达。在观赏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时,观众可以调动感性感知,感受河北文化气韵,体验河北省旅游资源与京、津等地区在气质上的不同,彰显河北本地文旅资源的特点与优势[4]。
四、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保护与旅游活化利用的对策研究
(一)“京津冀一体化”资源联合保护策略
在“京津冀一体化”大背景下,北京与天津作为直辖市存在对河北省各类人才的“虹吸效应”。优秀人才更倾向于前往北京与天津等大都市发展,这就导致了河北省存在“非遗”人才与旅游专业人才流失的情况。基于以上情况,河北省的“非遗”保护与旅游活化联合利用效率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发展劣势。“京津冀一体化”资源联合保护策略,指的是由河北省政府牵头与京津地区的“非遗”传承者、艺术策划者及新媒体视频制作者联络,促使京津地区人才教授河北省文旅工作者关于本地区音乐舞蹈类“非遗”的记录、保护、呈现与新媒体投放策略,如本省文旅相关机构,可以邀请京津本地各高校相关工作者、媒体行业工作者教授记录、拍摄、剪辑、呈现舞蹈音乐类“非遗”动态画面,并以适应当代新媒体观众审美的方式,将其投放到新媒体平台上。这一思路旨在不断加强音乐舞蹈类“非遗”的联合传播,提升文化信息的整合力度,也可组织各地区“非遗”传承人相互切磋与交流,促进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融合,实现资源共享。这一工作将促进我省“非遗”工作者加强对音乐舞蹈类“非遗”信息的记录与保存,进而反向提升本省音乐舞蹈类“非遗”的保护与创新水平,为此,我们将协同打造文化旅游综合展示平台,提升区域影响力[5]。
(二)融合多民族文化的“非遗”转化策略
河北是一个居住着众多民族民众的省份,其音乐舞蹈“非遗”中也蕴含着多民族文化的信息。从多民族音乐舞蹈“非遗”的视角出发,融合多民族文化的“非遗+旅游”深度融合的呈现策略,是本省旅游活化发展的重要思路。以河北省的草原旅游资源为例,它具有独特的个性,且与北京、天津地区的旅游资源并不构成直接竞争。河北省的部分“非遗”如丰宁蝴蝶舞、抚宁太平鼓,易县摆字龙灯等,都是适合在草原露天场景中呈现的舞蹈艺术形式,各具特色,彰显独特的艺术魅力。此外,常山战鼓、河间大鼓等河北省音乐“非遗”表现出激情豪迈的表演风格,适合在金山岭长城等蕴含战争史文化信息的景区展示。景区工作者可以借鉴庙会场景中行走展演的思路,在金山岭长城等景区进行常山战鼓等音乐“非遗”的移动式展演。这种策略不仅能够满足游客的需求,还能进一步提升公众对这些音乐舞蹈艺术的关注度,使河北省的旅游在主体性思路下脱颖而出。
(三)因地制宜的情景式互动性“非遗”旅游呈现策略
在开展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与旅游活化利用工作时,本省旅游机构应充分发挥旅游场景个性化的优势,同时把握当代旅游受众,特别是青年群体的心理需求。当代青少年旅行者在选择旅游目的地时,特别偏爱具有特殊情景体验的场所,如特定的剧情场景等。比如,近年来流行的剧本杀等游戏,正好迎合了青少年新奇人生体验的心理。此外,故宫的冬日清装、汉服旅拍及“延吉公主”营销,都与这一旅游心理密切相关。河北省文旅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相关版权,尝试在张北草原设计基于当下热门影视剧IP的剧情剧本杀,剧情中融入太平鼓舞等音乐舞蹈类“非遗”元素,并结合化妆、马术等内容,丰富游客的体验。此外,还可以建立音乐舞蹈类“非遗”体验区,让游客亲身感受部分“非遗”文创产品的制作过程,展示各种音乐舞蹈类“非遗”项目的实物,如乐器、舞蹈服饰、道具等。在体验区中设置互动体验环节,利用AR/VR技术创造沉浸式的互动体验,让游客更深入地感受“非遗”技艺的魅力。同时,可以安排“非遗”传承人在现场演示乐器制作、演奏技巧、舞蹈动作等,让游客近距离观察和学习。此外,还应开发音乐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品,鼓励“非遗”传承人与当地文化创意企业合作,研发出既具有文化底蕴又符合市场需求的音乐舞蹈类“非遗”文创产品,从而激发当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通过这些情景互动,能够为旅游受众带来独特的体验及心理感受,进而提升河北省旅游的知名度及热度[6]。
(四)适应旅游受众心理的新媒体宣传策略
通过对当代新媒体旅游爱好者的观察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旅游爱好者更愿意主动分享令自己深度参与的旅游体验项目。在当前文旅热潮的背景下,中国旅游受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对于旅游活动中的参与感有着强烈的心理需求。他们希望能够亲身投入特定的旅游场景中,使与文化民俗等信息进行真实的“碰撞”,进而在旅行中获得独特的个性化体验。这种“碰撞”所衍生出的照片及VLOG,成为旅游受众在社交媒体上分享的素材。这种互联网化的发布形式不仅满足了他们记录旅行的需求,也实现了在网络平台上获得关注的心理诉求。由此可见,这些现象反映了当代旅游受众在心理层面上的“痛点”[7]。
五、结束语
当前,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的保护与旅游活化利用在融合过程中仍面临一些现实问题。然而,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的保护与旅游活化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互利关系。在如今中国各地文旅产业依托新媒体环境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河北省可以借助这一艺术类媒介探索适合本省实际情况的文旅策略定位。因此,需要根据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的艺术特色,寻找与河北文旅深度融合的活化利用与推广路径。我们相信,未来相关工作者可以基于对过往成功经验的分析,为河北省文旅的发展规划出适合其长远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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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曹铮,田恬,赵瑞雪.“非遗+旅游”续写河北文旅新故事[J].河北日报,2024,(06):25-26.
[3]邸明慧,薛秀青,乔良,白明刚.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村空间分布及发展策略[J].资源开发与市场,2024,(09):51-52.
[4]史晓多.非遗“活”起来乡村“旺”起来[J].河北日报,2024,(08):51-54.
[5]宋珊珊,张旸,陈辰,时梦娟.非遗人才助力河北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J].大舞台,2024,(06):15-16.
[6]冀辰.非遗音乐传承与河北文旅产业发展——基于实证研究的探讨[J].今古文创,2024,(01):91-92.
[7]黄跃明,侯志奇.以数字化传播推进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路径[J].三角洲,2024(06):13-14.
基金项目: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省音乐舞蹈类非遗保护与旅游活化利用研究”(课题编号:202402310)。
作者简介:袁月荣(1992-),女,河北深泽人,硕士研究生,讲师,从事舞蹈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