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显著促进了我国会计工作体系的革新发展,尤其是各地医院在自身的财务会计管控方面,均基于该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科研项目是各级医院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医疗研发内容,不仅可以帮助医院有效革新自身的医疗理念以及方法,还对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贡献了关键力量。基于此,本文针对《政府会计制度》下的医院会计工作展开研究,详细介绍其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的核算与管理工作,阐述其核算管理难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科学有效的核算管理策略,以此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价值参考,同时也为我国医院科研项目的顺利研发奠定基础。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医院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核算
为积极响应并达成权责发生制、以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开展革新建设的目标需求,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于2019年1月1日便颁发并执行了《政府会计制度》,同时要求医院积极遵循最新会计制度,不再沿用传统的《医院会计制度》,以此有效提升会计制度的全面性、规范性以及统筹性。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有效执行,多数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效果和质量均获得显著提升。但是依旧有部分医院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便是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的核算与管理,严重影响医院整体的财务工作效果。基于此,公立医院务必基于《政府会计制度》对科研项目的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精准探寻其工作难点并予以解决,以此有效提升医院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质量,为医院的可持续建设发展奠定基础。
一、《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科研项目的经费核算与管理难点
(一)科研收入择定方法的选取
在《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在获取科研项目经费阶段,会计人员会将权责发生制视为核心条件,再围绕已经确定项目的完成情况,确认科教收入。针对科研项目进展的确定,其主要方式可被划分成:真正产生的合同成本总数占合同预期成本总数的比例、实际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期工作量总数的比例、实际应用的时间占合同规定周期的比例、真实检测确定的项目完成情况等。医院财务部门在正式开展科研项目的经费核算工作时,不管何种方式都会紧紧围绕科研业务的管理范围予以实现,且科研项目的负责人、科研管控部门也都会与财务部门进行协调合作,一同参与科研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的确定工作,从而显著增强了科研项目经费核算的难度。不仅如此,因《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颁发,而2019年前已经进行的医院科研项目,针对其科研经费的核算管理,若依照项目完成情况的确定来明确科教收入,其获得的结果是否具备准确性以及该方法是否适用均有待考量。
(二)依照科研项目的经费核算完善核算设置
《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开展科研项目经费核算工作,其具备的显著特点是需要基于核算科研项目的会计科目,并根据项目设置进行辅助核算,从而才能有效实现每一笔科研项目资金均用到实处,满足独立核算的管理标准。《政府会计制度》中曾强调,医院在明确全部收入时务必围绕权责发生制进行,且科研项目的收入也应该围绕收付实现制视为补充原则,同时基于会计科目“科研项目收支与结转(余)”根据项目设置完成辅助核算,切实满足会计核算标准,为科研项目的财务决算验收提供便利。基于此,医院在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的核算工作时,工作人员需根据权责发生制来完成科研项目收入、核算购置资产的分期折旧摊销等确定工作,而针对预算会计工作还应该遵循收付实现制完成科研项目收入、以及真实的科研经费支出等确定工作,不仅如此,还要基于科研项目财务会计核算、预算会计核算工作中全部设置辅助核算,从而增加了医院核算的工作量,和科研项目核算难度,同时还会导致医院财务部门汇报的财务数据信息和预算会计汇报的项目预算执行信息存在严重差异性,从而使得医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的准确性显著降低。
(三)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核算
医院在基于《政府会计制度》应用科研项目计费购置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因《政府会计制度》中明确删减了“待冲基金”这一会计科目,还清楚确定了“实提”折旧的政策要求标准,如此医院的固定资产便需要根据资金属性来实现相关资产的归入,同时满足其分期折旧归入本期费用的标准。医院在对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相关业务进行核算工作时,基于《政府会计制度》是于2019年实施,所以务必清楚分辨各项业务的购置时间为2019年前还是年后,针对2019年后购置的固定资产业务务必将其落实到具体的科研项目中,以此为后期相关财务数据信息的核算管理提供便利。由此可见,《政府会计制度》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为医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工作增加了工作量,形成了财务核算的难点问题。
二、《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科研项目的经费核算与管理策略
(一)针对新建项目遵循“以支定收”原则
医院在开展科研项目收支的确定工作时应将收付实现制作为中心原则,根据正处于科研期间的项目全部实收款进行项目收入的确定,当项目结束时再将收支结余全部转至“科研项目结转(余)”。在2019年科研项目收到科研经费的再次拨款时,还应该保证核算与项目收入确定原则的统一性,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收款额度明确科研收入。基于此,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医院应该依照最新制度实现科研项目经费的核算工作,针对2019年的建科研项目,医院可在新科研项目的院内编码期间就对其进行清楚划分,在传统项目编码标准前提下进行优化,添设科研项目的真实创建年限,以此为《政府会计制度》正式落实奠定基础,为相关财务工作提供便利。医院在基于《政府会计制度》进行科研项目经费核算时,针对获取到的经费应该落实借记“预收账款—预收科研经费”,并以月为单位于周期末根据科研项目的真实花销明确科研收入,同时针对借记“事业收入—科研收入”,贷记“预收账款—预收科研经费”,从而显著提升医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与管理质量,为科研项目根据实际进展明确科研收入的核算提供便利。
(二)设置会计科目明细,细化科研资金购置固定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折旧的有效进行能够在医院资产管控中体现出重要价值。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资产核算标准,医院科研项目购置固定资产应用的核算方式和自有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具备统一性。财务会计工作的开展主要参考权责发生制,依据资金来源于会计科目的“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下设置二级核算科目,即“固定资产-科研资金”以及“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研资金”,其设置的主要目标是在核算科研项目购置固定资产的获取和累计折旧的计提方面发挥作用,同时,以月为单位的计提折旧费用还需要列入“业务活动经费、或医院管理经费-科研项目损耗-固定资产折旧费”。不仅如此,医院的预算会计工作还会借鉴收付实现制,并在支付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费用期间,依照科研项目借记“事业经费损耗-科研项目经费损耗-资产性支出”,以及贷记“资金结存”。此外,为使医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更加精确且详细,业务部门还应该于采购阶段清楚掌握固定资产的真实来源,若来源是科研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其管理工作便需要适当前移,部门在申请采购时便应该将购置工作落实到具体的科研项目。最后,因《政府会计制度》正全面实施,如此便出现新旧会计制度的交替转换,医院在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前,应该充分展示出科研项目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净值的“待冲基金”余额转到“累计盈余-科教盈余”,鉴于此,医院在开展科研项目经费核算工作时,便应该在购置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上区分固定资产的生成时间,并依照实际情况应用差异性的核算手段。
(三)遵循配比原则,科学确认科研收入
《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为医院科研项目的经费核算带来了新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务必深层研究该制度内容,掌握其相关核算原则,以此有效保证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的核算管理效果。具体来讲,可以根据《政府会计制度》中的权责发生制开展科研经费核算工作,通过对科研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对科研收入予以明确和核算。在该工作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第一,明确掌握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会计账目,要求该账目可以全面详细的反映出科研收支明细,同时根据账目实况于预算会计内,添设针对性的经费流动细则来辅助科目核算,贡献准确的会计账目,以此为后续的审核工作提供便利,创造经费核算基础。
第二,通过时间比例原则明确科研收入。由于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的收入渠道逐渐扩增,利用合同约定法以及时间比例法的概率也逐渐提高,又因时间比例法的应用方法和执行程序均较为简单,具备较高的实用性,仅需对合同内注明的研究周期、投入的科研经费数额、科研项目实际完成时间等内容予以确定即可,如此便能够有效实现医院科研项目收入的准确核算,并降低核算期间人力、物力等资源成本的损耗。
第三,合理制定并增设应收以及预收款项的辅助性账簿,同时实现医院各部门岗位间的协同合作,定期对经费流动予以准确审核和处理,强化经费核算管理力度,提升核算效果。
(四)对配套资金核算予以规范处理,全面呈现科研投入
医院应该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综合考虑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的实际情况,对本院的会计体系予以全面性革新,针对性优化配套科研资金的核算体系,让其可以充分呈现科研收入情况。
第一,针对劳务费层面。医院可结合实况增设过渡性会计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代扣部分支出以及公务卡支出,若医院未设立相关的过渡性科目,便难以对医院科研项目实际经费流动情况予以准确的核算和归集。比如,医院可通过设立个人所得税,有效规避因会计核算政策整改造成的支出确定标准存在差异性的情况,同时也能提升经费支出账单明细的精度,从而对科研项目经费核算的高效落实提供助力。
第二,针对预算控制层面。医院应该率先创建出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间的对应联系,降低经费预决算阶段的错误以及重分类,再把对应关系于会计核算系统内予以逐一落实,形成对应关系的智能转换局面,以此为医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实时性查询提供条件,保证和提升经费预决算和会计核算的同步性。其次,医院可通过事先建立完成的过渡性科目,克服科研项目研究期间实际支出和账目明细存在偏差的情况。最后,医院应该积极引用信息化技术,优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体系,强化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管控力度,显著提升医院资产的利用率和利用效果,同时把预算和执行予以分开落实,研究出合理规范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计划,以此为医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的高效推进奠定基础,提升核算精度与效率。
第三,针对经费支出的区分问题。医院可在预提经费中建立辅助核算设置,比如“支出经济分类”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该建立期间,医院务必确保间接费用的精准确定,以此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费核算偏差问题,为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的准确核算提供保障。
三、结语
综上所述,《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不仅为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的高效落实带来了众多机遇与资源,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财务核算的难度。与以往实行的《医院会计制度》不同,《政府会计制度》有效规避了前者在财务会计核算方面的漏洞,并对其进行相应的优化和完善,显著提升了会计制度的规范性、准确性以及统筹性,对现代会计工作体系的革新给予了关键启发。基于此,各级医院务必对《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应用予以重视,深层钻研该制度内涵,让其充分发挥效用,借助该制度有效提升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的核算与管理质量,保证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的整体效率,从而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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