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再次被判处死刑

2024-12-03 00:00:00周群峰
中国新闻周刊 2024年40期

10月25日,61岁的人贩子余华英再次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宣判。

这一天,贵州省贵阳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市中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州省高院”)发回重审的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电视画面上看,听到判决后,这名头发灰白、脸型消瘦的人贩子并无悔意,她未向被拐家庭道歉,只是强调自己“不想死,要上诉”。

事实上,在大约一年前,余华英就被判处过死刑。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院一审时,判处余华英死刑。同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院二审开庭。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了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这17人来自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拐走后中途遗弃。

《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10月11日,余华英案受害人杨妞花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接受媒体采访,并讲述余华英在庭审上毫无悔改之意。图/视觉中国

目前,拐卖儿童罪仍是一项最高刑为死刑的罪名,数位专家94PRUlC3ne8HnmuwcAg71Q==指出,这无疑体现着法律对这类犯罪的严惩决心。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蔡元培说,余华英伙同他人长期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她的行为造成多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抑郁而终,有的家庭妻离子散,很多孩子终生都无法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相认,造成的后果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符合《刑法》中拐卖儿童罪可判处死刑的情形。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称,余华英再次被判处死刑,对犯罪分子具有极大威慑作用,有助于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让公众更加关注拐卖儿童犯罪问题,推动全社会共同打击和防范此类犯罪。律师裴瑞彤则认为,余华英案的判决结果在指导司法实践方面,为法官在量刑时提供了具体参考案例,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此外,也会促使执法机关更加重视该类犯罪行为的侦查与预防工作,加强对儿童的保护措施,从立法、执法和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完善儿童保护机制。

余华英之所以能够受到法律严惩与杨妞花关系密切。作为被拐的17人之一,杨妞花在5岁时被余华英从贵州拐卖到河北,被拐时就记住余华英样貌的她,长大后坚持寻亲,警方最终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抓获余华英。

“一个人称之为孤勇,一群人称之为群英,我们今天的所作所为就是群英,所以我们明天见证的就是法治中国。”杨妞花在接受采访时,喜欢重复这句话。

她说,希望通过热点案件的影响力,让那些不敢站出来的孩子看到,找到家并不会影响现在的生活。“我们只是收获了更多爱我们的家人,要相信父母是爱你们的,也希望他们能够在我的故事里面看到,每个人都是可以一次次在困难中站起来,重点不是以前有多苦,而是现在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