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七个聚焦”之一,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重点;把“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纳入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各领域各方面系统部署之中,对于新征程上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政治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生动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质和优势,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具有丰富政治内涵和重大现实意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意味着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紧密结合、相互关联。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不仅参与投票选举,还参与公共事务商议、国计民生重大决策、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权力运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方位”体现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覆盖国家治理的各环节,贯通全面深化改革各方面,旨在保障和实现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广泛权利,让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覆盖”表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层结构,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关键之所在。三者紧密相联,相辅相成,深度耦合,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整合机制,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的继承和创新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治逐渐形成了以人民当家作主为目标的人民民主模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这一人民民主模式越来越广泛:一方面,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国家的民主制度不断完善,人民民主得到了全面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进一步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民主理论体系,开启了民主新路的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继承发扬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传承赓续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立足于马克思主义“为人类求解放”的奋斗目标,创造性地实现了古代“天下”政治观到“人民”政治观的转换。在融通中外、贯通古今中,用中国道理总结中国经验,提炼了反映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经验的话语体系,展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众不同的特色和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超越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西方现代化是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西方民主是以金钱为主导的精英民主,“金钱政治”一直是西方民主的底色,西方选举民主难以跨越间歇性、休眠期、单一性的弊端。西方民主在程序上过分强调选举环节,甚至将选举视为民主与否的唯一衡量标准,这样使得民众的政治参与局限于投票,政党亦被选票绑架,形成恶性循环,即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投票选举式的民主极端化,使得西方民主陷入民粹主义、政治极化、身份政治的泥潭难以自拔,使西方现代化遭受史无前例的现代性危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是人民民主,强调的是民主价值取向的人民性、民主参与领域的全面性、民主参与主体的广泛性、民主参与过程的连续性、民主参与结果的有效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服务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具备高质有效的特质,不断满足人民对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在内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是超越责任缺位和选秀政治的治理型民主形态。
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刻阐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明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指明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所必须遵循的政治发展道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汇聚起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政治动能。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助于确保党的领导始终坚强有力。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革故鼎新、继往开来的历史过程,不可避免遇到诸多矛盾和困难。这就要求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具备化解矛盾分歧、塑造共同利益的强大政治功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一方面,党的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实现、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另一方面,当家作主的人民依法、有序、广泛参与政治生活,把民主实践贯穿党领导和执政的全过程,可以厚植党的领导的民意基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基层,从城乡社区里的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民生议事堂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进社区,从“小院议事厅”到“板凳民主”,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民主实践深深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产生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信念和信心,有助于引导各方面有效达成发展共识、制定共同目标。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助于为党和国家事业凝心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有14亿多人口,亿万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加在一起,谁能比得过?”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能够取得世所罕见的巨大成就,在于党的坚强领导凝聚起广大人民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而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有效办法,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让乡亲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全国人大代表陈国厂将关于农村留守老人的问题带到会上;“推动以人为本,让新农人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的建设……”全国人大代表魏巧希望年轻人在农业产业化平台中实现人生价值……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各地各行各业近5000名代表委员齐聚北京,将人民所思所盼融入国家发展顶层设计;《政府工作报告》集思广益,约1万人直接参与报告修改,提出建议的人数达几百万,具有广泛代表性;多部委负责人密集回应关切、通达民心……中国又为世界作了一次民主高效的国家治理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制度,将各领域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充分汇集起来,使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广泛汲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获得人民群众的自觉支持和衷心拥护,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坚持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社会活力,始终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进行自我变革、实现自我完善;同时,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自己的使命任务,由此形成了其他类型国家制度所难以具备的平衡多元社会利益、建设共治共享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全面协调能力、系统保障能力和强大治理能力。在我国,民主不但是“扩音器”,还是“指挥棒”。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让普通人也能参与到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立法工作中。在城市,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2020年在校高三学生李骏豪的一条关于删除缴纳和没收保证金的建议已被列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农村,残疾人吴腾信希望能优化农村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出行的建议被纳入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依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大力激发人民的创造力和社会的发展活力,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变革和完善提供内在动力,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辟发展空间。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充分地发挥出来,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在正确的轨道上顺利推进。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和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领域的主要改革任务。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要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环节各方面的法律制度,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提升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法治化水平。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处理公民、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提高人大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好意见吸纳和反馈工作。
健全协商民主机制。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在人大协商方面,开展立法工作中的协商,发挥人大代表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在政府协商方面,制定协商事项目录,完善政府协商机制,增强协商的广泛性和针对性。在政协协商方面,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提高政协协商水平。在人民团体协商方面,完善人民团体参与各渠道协商的工作机制,健全人民团体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在基层协商方面,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在社会组织协商方面,建立健全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根据各种协商渠道优势特点和实际需要,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提升协商民主整体效能。
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在同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居于领导地位的机制。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坚持以街镇、居村为重点,拓宽基层治理参与渠道,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制定协商事项清单,线下线上协商联动,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经营主体及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协商议事,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做到政策依据、原则要求和程序、过程、结果等全面公开,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更充分更有效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要健全统战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党组)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统战工作责任内容、履责方式、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的有效机制。要完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理顺领导小组机制和统一战线各领域日常工作机制的关系。要聚焦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建立健全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完善统一战线各类主题教育和政治培训制度、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和谈心谈话制度,赋予每项工作以凝聚人心、加强团结、增进共识的意义。
(责任编辑:方丹敏 刘一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