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科学保障检务工作高效运行,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不断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动本院公务用车管理实现规范化、安全化运转。
建章立制,完善细化管理制度。该院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了《方城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审批程序,落实派车制度。严格实行车辆档案管理及车辆“三定”管理,即定期检修、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把好维修关、加油关,详细登记台账,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
强化责任,确保车辆出行安全。该院所有公务用车均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对车辆位置、是否超速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跟踪;建立“一车一档”台账,对车辆安全行驶、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统计。每周一定期对全院车辆进行集中排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杜绝带病车辆上路。
严格监督,强化干警廉洁意识。该院车辆管理人员依据部门派车单、核载人数、行车路线合并派遣车辆,控制用车成本,减少不必要浪费。严禁未报备使用车辆,查处一起,追责一起,杜绝了公车私用。
创新思路,提高改善工作方法。该院建立车辆安全检查维修记录台账,对公务用车的年检时间、保险到期时间、维护保养期限、维修项目做到一目了然,心中有数。实行公车统一停放管理,院内设置9辆公务用车专用停车位,确保日常外出或突发情况下警车第一时间能够出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