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的税务筹划

2024-11-27 00:00:00易超
今日财富 2024年31期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事业,光伏发电迎来了较好的发展时机,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多的光伏企业采用投建营一体化模式,有效降低了项目运行成本,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税务成本在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中占比较大,做好税务筹划有助于有效管控税务成本,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经营利润。本文从投建营一体化概念出发,阐述了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下,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主要涉及的各个税种,分析了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税务筹划的作用和各阶段税务筹划的关键点,探讨了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税务筹划常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以期产生一定的参考价值。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持续推进,国家对清洁能源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光伏产业迅猛发展,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投建营一体化项目越来越多,税务筹划难度及风险也越来越高。只有提高税务筹划的科学化水平,才能帮助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结构,降低税务成本,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实现其长远稳健发展。

一、投建营一体化概念

投建营一体化是经济快速发展的产物,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运作模式,集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对项目全周期、全产业链进行运作。与传统项目承包模式相比,投建营一体化运作模式拓宽了项目运作的范围,延长了项目业务线条,从初始的项目开发、融资,再到建设及运营,所有业务都是由同一家企业统筹管理。采用这种模式,大幅提高了企业对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各环节管控的自主性,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我国现行税制体系

中国现行税制体系是一个由多种税组成的复税制体系,这个复税制体系可以使我国税收多环节、多层次地发挥作用。复税制适应我国多层次生产力、多种经济形势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的经济结构,可以利用各个不同税种的特点相辅相成,发挥各自的作用;可以从社会再生产各环节选择不同的课税对象,多层次和多环节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可以为我国建立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创造条件。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光伏投建营项目周期长,涉及范围广,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和附加税等。

三、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税务筹划的作用

税务筹划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构成,科学开展税务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税务管理的合法合规性,降低税务成本及税务风险。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及时缴纳税费,而税费缴纳涉及范围广,不同项目在税费缴纳及退税等方面的要求不同,通过税务筹划有助于提高税收政策选择的合理性,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风险。科学开展税务筹划有助于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国家减税方面的政策,在相关法律许可范围内合理避税,减少税务成本支出,起到降低税负的应用效果。

光伏投建营一体化企业运行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税收负担大,税收方面的支出占有很大的比例。在项目运行中,科学开展税务筹划有助于提高对节税政策的利用率,通过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等方面减轻非必要的税务支出,使得运营成本大幅降低。尤其是一些跨境的投建营一体化光伏项目,做好跨境税务筹划有助于提高税务安排的合理性,充分应用国际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以减少纳税额,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国际税务风险,提升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四、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各阶段的税务筹划关键点

(一)项目前期的税务筹划关键点

项目公司注册地点的选择。

不同的项目公司注册地涉及的税费存在差异,企业应充分了解区域性税收优惠和地方税收环境,如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民族自治地方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地方性税收优惠,以及不同地区的城建税及附加适用税率等,结合项目所在地税收政策要求,地方税务税收环境,选择最优项目公司注册地。

项目用地涉税事项。

现阶段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的涉税痛点主要集中在项目用地方面,不同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税负存在较大差异,将直接影响项目成本。光伏项目尤其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用地基本是通过从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手中租赁取得。按照行业惯例,土地租赁交易产生的税费均转嫁给项目公司,土地租赁交易可能涉及耕地占用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等一系列问题。

企业在开发阶段应对项目用地涉税事项进行调研了解,充分预估,并与政府方、税务局等开展针对性、目的性的谈判,设计项目用地取得模式。如果项目公司采取土地承包或租赁的模式取得土地,租金相同的情况下,建议与村委会、经济合作社等组织机构签订租赁合同,不涉及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会减少整体承担税费的金额,同时扣缴税款操作也会相对简便。若项目公司最终与村民签订租赁协议,建议合同约定租金按月支付,可减少个税缴纳,大幅减轻项目公司税费负担和资金压力。

项目公司纳税资格认定。

项目公司在设立初期(收入、资产未达到一般纳税人规模时),申请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此时缴纳耕地占用税、建筑承包合同印花税等可适用减免50%的税收优惠,待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或将要大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再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项目公司需关注优惠政策的时效性,并实时关注政策是否延期等信息,以准确适用优惠政策。

(二)项目建设期的税务筹划关键点

总承包方计税方式选择。

多数新能源项目公司的股东,也是项目总承包方,总承包方计税方式决定了项目公司取得进项税额的金额,进而影响项目公司实际承担的税负,同时影响总承包的利润。作为总承包方的施工企业,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税率9%)或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由于总承包方提供建筑服务收入按照工程造价计算的销项税额是固定的,对税负的测算主要是对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预测。如果总承包方测算项目的增值税税负过高,可通过对比同类型项目,分析哪部分成本预测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足,是否有增加空间。通常情况下,在利润率一定的情况下,可以测算一个税负平衡点。另外,如果预测项目税负超过简易计税方式的3%,若符合甲供工程条件,可以优先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施工管理模式确定。

EPC总承包模式是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行为,决定着增值税税率的不同适用,应避免认定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采购、设计、建设服务分别签订合同,各自成为一项销售行为,根据各自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在此模式下,由总承包方与项目公司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然后总承包方再与其他联合体分别签订分包合同,涉及总承包方重复缴纳印花税的情况。

通常由设计、施工或设备单位组成联合体模式与项目公司签订EPC合同,由于联合体不是法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因此,EPC联合体会成立项目部,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该模式下,需注意发票开具单位与合同主体是否一致,避免进项税抵扣风险。

平行分包模式有利于建设单位优选承包单位,有利于分别取得各项目对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不存在税收争议问题。但是该模式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大,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而且相对于EPC或总分包模式而言,平行承包模式不利于发挥技术水平高、综合管理能力强的承包单位的综合优势。

采用EPC总包还是联合体或是平行分包模式,管理成本和税收成本存在差异,需综合考量,选择适合项目的施工管理模式。

(三)项目运营期的税务筹划关键点

运营期开始时点确定。

根据税法规定,目前光伏发电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税务实务中,由于电网公司结算时点滞后,一般开具发票的时间要晚于产生收入的时间,需注意“三免三减半”政策享受的起始时间为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而非第一张发票开具时间。同时,应尽量避免在年底进入运营期,以最大化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选择。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三免三减半”可与西部大开发低税率优惠同时享受,如果企业只经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且同时符合两个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企业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项目所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以及西部大开发的15%优惠税率。

企业可以在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的前3年,申请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在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的第4~6年,申请同时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减半和西部大开发15%的税率优惠,则第4~6年的所得税可在15%税率基础上减半,实际适用税率为7.5%;在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的第7年及以后年度,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税优惠全部期满,项目公司可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15%的税率优惠,以后年度的实际适用税率为15%。

五、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税务筹划常见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政策风险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依据主要是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不稳定性,导致了税务筹划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对于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而言,税收筹划除了会受到税收政策影响外,还会因环保、能源等相关领域政策调整而发生改变,导致税务筹划风险增加。

企业应加大对税务法规政策的关注力度,深入研究现行税务法规,正确领会税收法规的立法精神,吃透相关条款的具体要求,以税务政策框架为基础,结合企业实际运行情况选择最佳的计税方法,合理规划纳税标准及纳税周期,并持续关注税收政策变化,结合最新的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税务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税务筹划始终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有效防范政策风险。

(二)多缴税风险

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税收缴纳比较复杂,涉及诸多内容,若企业不能正确运用税务优惠政策,无法找准税务筹划的关键点,筹划方案不合理,就可能错过税务筹划的最佳时机,无法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面临多缴税风险。

企业要想规避多缴税风险,就要充分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深入了解法定减免税项目政策,纳税期内建立账簿,及时办理审批手续,避免错失筹划时机。必要时与第三方税务管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提前筹划涉税事项。

(三)税企关系风险

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由于各地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若企业在税法的理解上不能与税务执法机关取得一致,则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可能得不到税务机关认可,甚至可能被认定为恶意偷税漏税,带来税企关系风险。

企业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做好税务筹划相关政策文件的咨询工作,确保自己对税费缴纳内容理解始终与税务执法机关保持一致,保证企业依法诚信纳税,维护合法权益,降低税务风险。

(四)经营管理风险

税务筹划实施离不开完善的组织框架及工作流程,一些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各部门职责规定不清晰,工作流程混乱,人才流动大、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导致相关信息得不到有效传递,税务规划决策科学性大打折扣,增加了企业经营管理风险。企业应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能力,制定税务筹划工作流程,提高税务筹划的科学性,减少因人才流动导致的风险。

结语:

总而言之,税务筹划是光伏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科学开展税务筹划对降低企业税务风险、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可以在项目前期、建设期、运营期均开展税务筹划,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降低税务成本。光伏企业应提高对税务筹划的重视力度,结合税务筹划常见风险及企业税务筹划现状,从正确理解税务政策、充分利用避税政策、加强税企沟通及内部控制入手,提高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及可行性,以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