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革命浪潮下,擘画数字技术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互融共生的发展蓝图,是基于两个大局交织下促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话语传播的战略诉求,也是基于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人的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诉求。从唯物辩证法角度出发,数字技术融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一个“光明与曲折”并存的发展过程。数字空间不仅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创新发展的助推器,同时也是各种矛盾交锋博弈的角力场,在文化交往维度、文化共享维度、文化价值维度等方面带来的风险挑战同样不容忽视。因此,在数字技术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有机融合、相互塑造的过程中,要以“顶层+底层”强化系统布局,规约数字文明向上向善;以“共建+共享”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城乡文明互鉴互哺;以“魂脉+根脉”强化价值引领,牢固数字空间意识形态阵地。
[关键词]数字技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新时代
[中国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69(2024)11-0028-06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指出,要推进数字技术与文化深度融合,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并将“数字文化建设跃上新台阶”列为2025年数字中国建设的目标之一。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1]。新的起点、新的文化使命,自然也意味着在这个万物互联、融合交互的时代,要进一步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深度发展。目前,学界对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生成逻辑、内涵意蕴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对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范式转变尚未开展全景式、关联式的研究。
一、数字技术融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生成逻辑
擘画数字技术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互融共生的发展蓝图,是基于两个大局交织下促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话语传播的战略诉求,也是基于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人的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诉求。
(一)现实逻辑:基于两个大局交织下数字技术赋能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话语传播的战略诉求
“新一轮世界变局对人类文明的塑造作用是空前的,将给文明形态带来历史性的变革”[2]。“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都会使观念文化领域“改变自己的形式”[3]。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运动与演进决定文明形态的发展与变革。在数字革命浪潮下,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为文明革新与传播范式提供了根本塑造力量。大数据、云计算、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裂变式创新让文明交往囿于一定地理边界的传统现象被打破,当下文明传播表征为具身化、情景化和交互化。因此,数字技术作为中介变量承载着连接话语体系主体和受众的关键作用,已经成为向文化赋能和文明赋权的动力源泉。作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同样也面临着传播要素时代化、受众群体国际化变革与更新的发展境遇。中国文明话语体系作为国际话语传播的后进者长期受到“普世文明”的遏制与挤压,西方中心主义的理论叙事长期标榜“文明优越论”,加剧了异质文明之间交流互鉴的对话断裂,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亟待在现有的文明摩擦中获得发声渠道,进而建立起同中见异N5zktZpyhrD6IWqWWRE3rXfNmb10L8Qx93FJE6p93Fg=、异中趋同的现代化文明共同体。数字革命的兴起打破了西方话语主体的文化霸权垄断模式,衍生出“信息民主化”的新型传播场域,实现了叙事表达的新嬗变。新的世界语境下,讲好中国故事,既要注重“讲什么故事”的内涵主旨,同时也必须考量“如何讲好故事”的呈现方式。漠视数字技术赋能文明传播的“快车道”,必然导致自身文明话语权的式微。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时与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4]45,同时要不断“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4]46。一方面,通过数字技术赋予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与时俱进、推陈出新”的资源禀赋,破除文明交往壁垒,促进中国话语国际传播的正向增益。另一方面,主动作为发挥中华文明“兼收并蓄、和而不同”的文化内涵,超越文明差异分歧,全面提升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国际认可度与叙事影响力。因此,深入推进“数字化”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耦合互嵌,助力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不仅是实现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是实现“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4]25的现实进路。
(二)价值逻辑:基于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人的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诉求
一方面,数字技术赋能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现实之需,是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亿万中国人民美好愿景的生动体现。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得到质的提升的同时,对美好生活精神向度的向往也正朝着更加多维、多元、多样性的方向发展,期盼着更加完备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门类更加繁多的文化产业样态、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高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公民日常生活与数字技术的关联愈来愈走向“常态化”。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作准备”[5]。因此,数字技术赋能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内在价值向度应当是,也只能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近年来,数字技术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为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服务、支撑和保障。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正确引领下,数字技术的呈现方式不再是空洞的手段和工具,其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亦在推动传统的“产业驱动”发展理念向“群众需求驱动”转型,在满足人民数字生活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城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另一方面,数字文明是人类社会进行普遍有序精神交往的必然产物,也是人类社会迈入“自由王国”的现实通路。马克思认为物质形态与精神形态的交往始终处于“交融”的紧密关系中,“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6]515。数字技术的出现无疑拓宽了人的交往范围以及交往自由度,人们可以通过数字空间的文化交往和价值交往来选择构建自己的社会关系,进而实现对主体价值、本质性存在的全面占有,最终达到“狭隘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6]39的理想状态。
二、数字技术融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现实挑战
从唯物辩证法角度看,数字技术融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一个“光明与曲折”并存的发展过程。在推进数字文明与文化强国战略协同发展的同时,在文化交往维度、文化共享维度、文化价值维度等方面带来的风险挑战同样不容忽视。
(一)文化交往维度:虚拟文化活动场域引发人的主体性消解危机
人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根本推动力量,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价值指向也是充分激发个体主观能动性,推动民族精神生活自信自强。数字技术凭借其优异的智能算法对文化元素的摄取、排列、聚合能力,以及与全息投影技术、VR可穿戴设备的跨界融合,深刻影响乃至重塑了人类社会的文化交往方式乃至文化生产方式,对人的主体地位带来了“变革”与“风险”的双重冲击。一方面,自然人与自然社会由现实文化生产主体转变为“技术形态化”的数字客体,数字空间实现了对人类精神交往范式的解构与重建。另一方面,数字文明视域下,虚拟世界感知体验的错位与算法风险工具理性的固有弊端仍潜含着人的主体性消解危机。
首先,数字媒介在智能算法强链接性的驱动下可以不经人力干预直接完成对数字受众的信息元素定制以及分发工作,单凭人类主观意识决断信息流走向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式。大数据通过采集、处理、追踪海量结构化数据,可以精准定位用户行为偏好,实现与目标用户的“意趣相投”。在“用户自由”的话语遮蔽下,本应拥有信息选择权的自然人变为了信息末端的“被动受众”。在此基础上,高度同质化信息经由智能算法的精准投喂与反复灌输,会使用户沉溺于封闭的文化舒适区,加深对某些认知的“既定看法”,导致个人主义的膨胀和非理性认知的极化。这种情况在智能算法尚未习得人类文化反思能力之前,可能会使针对性的信息遴选与分发走向兼容并包、多元互动的精神文化交往的反面,即技术性偏见与算法专制。其次,随着以文心一言、ChatGPT为代表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直接介入人类交往对话实践,数字媒介开始跳脱“文本代理”角色转而向“创作主体”进发,这也意味着一部分文化生产主导权由自然人向数字端口让渡,如AI生成即时新闻稿、公众推文等。数字媒介文本生产的自动化趋势对人类文化生活进行了全方位“浸润”。一方面,将部分文艺工作者从复杂无意义的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享受高阶创作的乐趣;另一方面,让“效能主义侵占人本主义的话语空间,人与非人类行动者的主体间关系日趋模糊”[7]。碎片化文本信息在给文化品质标准带来衰落的同时也滋长了人类自身文化惰性,消解了人的部分文本建构能力和文化本能。
(二)文化共享维度:城乡“数字鸿沟”弱化文化共同体建设
“一般而言,数字鸿沟意味着在网络连接的设备和质量,以及数字技能上的不平等”[8],进而造成“信息落差”“知识分隔”。万物互联时代数字技术的频繁迭代,无疑导致了“马太效应”与数字鸿沟问题愈发凸显。
首先,数据鸿沟导致公民获取文化资源渠道不均衡,确保文化资源的普惠性与多样性是满足广大民众精神文化需求和提升公共文化获得感的重要途径,而如今文化资源愈加依托现代数字技术进行整合共享,由于对数字接入设备的占有差异性以及对数字技术的应用差异性,数字技能完备的精英阶层相较于普通民众更容易获取优质多样的文化资源,信息匮乏的老少群体逐渐被边缘化。因此,加强数字技术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的同时,也要持续关注群众获取文化资源渠道的一致性和多样性,让每位公民公平均衡享有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优秀成果的数字化存在形态,同样属于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部分。其次,数字鸿沟造成城乡间文化生产要素的单向度流动。城市优越的发展条件使具备素养的高技术数字人才倾向于向其集聚,使得乡村数字化缺少源泉动力和新鲜血液,导致农村文化市场呈现出老龄化和低质化,阻碍了乡村文化现代化的进程。最后,数字文化产业、数字资源质量以及群众参与度等方面的客观差距,均放大了城乡间的数据鸿沟。乡村地区传统阵地文化服务模式尚未升级改造、数字文化建设起步较晚、数字文化产品较为单一、群众对现有数字公共服务知晓度低,一定程度上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认同凝聚产生阻滞效应,影响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精神层面的价值发挥。
(三)文化价值维度:数字空间多元思潮消解民族主流文化
数字空间不仅是实现个体精神交互、新兴文化创新的关键变量,更是汇聚民族认同、构建国家意识形态、夺取文化领导权的重要场域。在开放性、去中心化的新兴技术迭代耦合的过程中,文化传播生态也朝着虚拟化、复杂化方向发展,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数字化传播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的同时,也面临着文化帝国主义、文化虚无主义等多元社会思潮的侵蚀。
首先,文化帝国主义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共识性的冲击。汉斯·摩根索认为文化帝国主义的目的不在于征服领土,也不在于操控经济生活,而在于征服和控制人心[9]。一是西方国家凭借对数字技术和智能算法的先发优势与垄断地位,在信息传播领域培养了一批数字寡头,如Twitter、YouTube、Facebook等,占领了文化传播与意识形态输出的高地。二是西方中心主义者表面上以“个性化”“民主化”为口号,实际上却在智能技术和更加灵活的非在场的意识形态灌输的掩护下尝试重建半强制性信息流通体系,企图通过在数字空间内挥舞“民主自由”大棒、构筑“小院高墙”等措施来谋取数字空间的“长臂管辖权”,进而为其文化霸权主义服务。三是在西方数字媒介和算法流量的断章取义与隐性操控下,刺激性、诱导性的虚假信息不露痕迹地浸染并影响冲击着受众的意识形态偏向,导致正确价值观被围堵,片面认知被放大,最终达到侵袭他国数字文化主权、分化民族共识、加深社会区隔的目的。其次,文化虚无主义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权威性的消解。文化虚无主义以娱乐化、非主流化甚至反智化的面目出现,以彻底否定民族文化传统为主要特征[10]。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民族交融、命运与共的情感纽带,也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永续发展的力量源泉。而文化虚无主义利用数字媒介的传播力以及娱乐化、碎片化话语对中华文化任意剪裁,产生了一种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精神表征相背离的庸俗化、降智化、浅薄化的文化精神状态,不断侵蚀着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应然的精神塑造、伦理规训、价值约束等功能。
三、数字技术融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路径选择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之本”、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进步的“思想之基”,是一个永续发展的生命有机体,其内涵意蕴更新迭代需要在有秩序、有方向、有温度的社会环境中完成。因此,在数字技术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有机融合、相互塑造的过程中,要坚持德法并举、多方联治、共建共享、价值引领等理念,使其朝着规范化、体系化的方向稳定发展。
(一)以“顶层+底层”强化系统布局,规约数字文明向上向善
数字技术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形神相融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精神向度的长期实践,新时代要以“顶层+底层”的系统布局积极引导数字文明向上向善,形成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公民个人“三位一体”的共治模式。
首先,要以德法并举的方式对数字空间乱象进行规范,促进科学技术崇德向善的理性复归。一方面,法治是数字技术融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基本保障和根本准绳,要坚持和完善国家数字法律体系和数字监督体系,做到制度规范先于市场发展。进一步明确政府在数字监管中的主导地位,注重防范化解数字资本逻辑宰制的重大风险,严防资本无序扩张,确保在制度层面使数字技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轨道始终聚焦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始终服务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避免“责任悬浮”“监管缺位”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要充分重视德治在数字文明建设中的教化引领与软治理作用。要善于以伦理礼序等道德情感手段来弥补法律“硬治理”单一向度的局限,具体路径包括在数字空间弘扬社会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数字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正向引领力,推崇和尊重人性,彰显人文精神,构建情、理、法相融通的数字治理局面。其次,数字产业平台要严格遵循市场准入制度,保证数字文化产品“合创新性”与“合价值性”的内在统一。一方面,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挖掘国内市场文化产品消费潜力,不断增强数字技术自立自强和自主创新能力,摆脱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同时要鼓励国内高新数字产业集群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借助数字技术积极推动中华民族数字文明走向世界。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数字平台反垄断监管走深走实,将信息元素定制与投放的主导权交给数字主体,让智能算法回归和造福于广大人民。着力强化数字媒体生态与数字传播的公共属性,确保智能算法服务于公共利益,尤其是要提高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投放频率,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静态”文本传播具象化为人们在数字精神交往中可联结、可参与的动态交互过程。最后,数字文明首先是人的文明,重视人民群众在数字技术融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主体推动作用。我国虽然数字用户众多,但其往往是作为客体被动“卷入”数字技术革命的浪潮,还没有形成主动利用智能媒介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深层次精神内核融入数字生活的主体意识。因此,要着力提高公民数字媒介素养,在享受人机交互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要发扬人本精神,增强自身的文化主动性。
(二)以“共建+共享”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城乡文明互鉴互哺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完成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到2035年实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集体记忆”[11]。因此,要全面推进城乡数字鸿沟治理工作,推动数字资源下沉,让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成果惠及广大城乡居民。
首先,加大数字化基础设施投放力度,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弥合城乡数字“硬件”鸿沟的重要基石。一方面,要优化扶持乡村文化数字化建设的投入机制,加快5G、区块链、人工智能在农村的系统布局,为农村数字生活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推进“互联网+文化产业”进一步向农村覆盖,如线上文化会展、数字剧场、云上图书馆等,以此提升农村地区的数字接入能力,改变其主流文化获取渠道匮乏的困境,让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精神内核“飞入寻常百姓家”。另一方面,要加强面向农村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对“老少边穷”地带实施精准数字扶贫,积极举办培训讲座对数字平台及数字使用技能进行普及推广,对数字设备和网络宽带采取优惠补贴措施,有效降低农村居民使用数字技术的经济门槛,切实保障农村居民享用数字红利的普惠性、公平性。其次,加强城乡文明交流互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生命力正是来源于多元主体的参与交融。农村作为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也是新时代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基本盘”和“主阵地”,要推动优秀乡土文明与现代城市文明同频共振、功能互补,促使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内涵再拓展、情感再提升。
(三)以“魂脉+根脉”强化价值引领,牢固数字意识形态阵地
“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坚守好这个魂和根,是理论创新的基础和前提”[12]。一方面,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需要深刻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五千年的文化底蕴,借助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掌握历史主动。另一方面,深刻把握数智时代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要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强力涤荡资本主义丛林文化,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体特征增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主流意识形态地位不动摇。
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数字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对数字空间隐存的“泛意识形态”展开全面彻底的批判,开拓主流叙事的边疆。一方面,面对虚拟空间弱边界性诱发用户感知错位产生数字崇拜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解构,以及数字技术加持下西方霸权国家借算法垄断之手实施的文化帝国主义霸权的复杂现实境遇,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对数字空间多元思潮进行审视、甄别、追踪,确保数字空间文化内容的安全守范。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分析的方法依据客观事实洞悉数字资本的发展规律和行进逻辑,筑牢国家安全意识形态防线。另一方面,坚持以马克思群众史观驱散数字技术迷雾,跳出技术形式主义窠臼。将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贯穿至算法的运行逻辑之中,时刻铭记数字发展“为了谁”这一根本立场,避免资本逐利驱动下的数字裹挟或侵占人类生存场景的情况,主动彰显数字技术赋能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社会主义底色。其次,坚持传承和运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如何弘扬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文明形态得以繁盛绵延的关键一步。一方面,坚持与传统对话,坚定中华民族的历史自信。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生生不息的发展活力来自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文明演绎与文化积淀。要对中华五千年文明精华进行深层把握,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五十六个民族凝心铸魂的正向影响力,由此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未来发展坚定信心。另一方面,秉持中华民族“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进取精神,遵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创新品格,掌握历史主动,稳中求变。立足于“两个大局”的当代实践,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成为熔铸古今、汇通中西,兼具浑厚历史底蕴和当代价值的文化生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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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籍雪梅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的思维方式研究”(24BDJ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李思学(1984—),男,河南南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唐启锋(1998—),男,河南信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