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现代文明。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飞速革新,为生产生活带来变革,新技术广泛应用于传统文化保护和现代文化的生产开发中,助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目标之一是“要利用先进科技支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发展目标是“到2035年,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文化数字化生产力快速发展,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优秀创新成果享誉海内外。”科技创新被广泛应用于文化新场景中,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
一、价值:科技创新赋能文化传承发展
科技创新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推动构建文化新发展格局,可以创新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方式、创新创作生产和呈现方式、创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文化传播方式,提升文化治理水平。
第一,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方式。高新技术和装备可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检测、修复中,比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修复文物,对藏品进行数字化扫描及信息管理,进行特征提取、智能学习,对损坏或残缺部分AI修复。科技手段可助力传承发展传统工艺,进行漆器、陶瓷、织造、金工、雕刻等传统工艺的复原,避免传统工艺失传,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实现传统工艺的现代化生产。应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知识图谱等新手段,进行文化艺术资源数字化采集、存储、挖掘、传播、再创作和交互展示,实现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使得传统文化“活起来”。
第二,创新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方式。AI技术应用于文学、书法、绘画、表演等创作生产中,探索新的呈现和新的艺术表达,提升艺术的表现力、感染力。数字技术、VR/AR等虚拟技术应用于舞美、灯光、音响、机械、视觉特效等设计制作中,提升舞台观演体验和互动水平。
第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各公共文化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数字化、智慧化场馆建设,以科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应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个性化、精准化服务,研发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技术和智慧化集成系统,面向特定人群的移动式服务装备逐步投入使用。在服务方面,公共文化场馆探索运用新技术提供新的导览、展示方式,通过智能化实时定位、导航游览等提供个性化路线,通过VR、AR、人机交互等技术,实现虚拟现实导览、互动等新型观展体验。在管理方面,借助传感器技术、智能感知技术、数据分析技术、云计算等技术,建立智能管理系统。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客流实时统计、监测、分析和预警,汇聚场馆环境监测数据、能源数据、设施设备运行数据进行集成分析,提高场馆运行管理效率和风险预判能力。
第四,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文化治理水平。探索大数据技术在文化监管中的应用,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已开展演艺场所、公共文化场所等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和装备研究,逐步构建起演出场所质量安全评测管理平台,为现代文化新空间构筑安全屏障。应用标准化技术,推进面向文化新业态、公共服务、质量安全等技术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完善文化艺术管理、服务、技术、安全等各类标准体系。
第五,创新文化传播方式,在科技助力下,文化交流传播方式和方法向多样化发展。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兴起,出现直播、点评等文艺评论和文化产品推荐的方式,大众获取文化资源和信息的方式已逐步改变。平台数据成为文艺评论新阵地。线上云展览、线上演播、云演艺等新业态不断涌现。
二、挑战:文化与科技融合应用面临的难题
科技创新催生了文化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但在“文化+科技”融合应用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文化数据体系建设尚待推进。从“十二五”时期开始,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启动了文化数字化发展工程,经过20年发展,储存了大量数字文化资源。《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要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发展数字经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文化领域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已经纳入“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战略之中。
然而,由于数字化采集和数字平台运行成本较高,数字化发展对地方基层文化机构覆盖尚不够广;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迭代较快,已建成的文化数字平台系统升级更新需要持续的技术支持。数字文化资源的内容数据、管理数据、服务数据的应用和开发还远未完成。文化行业数据的采集、流通及应用是一项重大的、长期性的工程。尤其是,文化数据采集的科学性、文化数据平台接口规范的标准、文化数据分级的标准、文化数据开放的程度、文化安全的考量等都需要有国家层面指导等制度化规范。文化数据统一管理和文化数据的基础制度建设,有待全面系统地开展。
其次,科技创新与艺术创意的融合有待加强。科技为文化艺术带来多样生产方式,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文化产品,但科技始终为文化内容和创意表达服务。在舞台艺术表演中,高科技手段的舞美呈现、数字化装置的应用,都需要结合表演进行创意设计,避免用声光电等渲染技术取代对舞台故事的呈现,因为艺术性是第一要义。在数字艺术展、AI艺术展、机器人艺术展览中,创作者结合数字技术进行了试验性尝试,作品的艺术性仍待提高,要避免内容被炫技遮蔽的现象。
第三,高新技术升级迭代快,应用成本较高。新一轮科技革命飞速变革,新技术发展较快,人工智能迭代时间逐步缩短。新系统、新软件在文化场景中的应用还未全面落地应用,新的技术又取得突破。同时,高新技术往往应用成本较高,需要较大资金投入,文化事业单位的社会公益性属性强,经费不足往往难以支撑巨额的前期开发投入。对企业而言,高成本的技术研发成本投入在文化领域,回报率低,周期长,这都导致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应用研发动力不够,技术和装备的自主研发能力不足。
第四,技术使用存在一定的技术伦理风险。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推动文化发展,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面临潜在的科技伦理风险。文化机构的数据管理和数据开放使用,存在知识版权和文化安全的风险;算法进行的精准推荐系统,会造成文化内容获取时的“信息茧房”;数据采集、分析和使用都会给用户带来隐私风险;当文化数据成为资产和新的生产要素,数据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需要考量。正如中国科学院院士吴朝晖所指出的,“以人工智能为技术支撑的治理新模式在提高治理效率的同时,应该更多呈现人性化、场景化、价值化趋势,能够提供更加包容和谐的人文关怀。”[1]数据管理和技术应用的法制和法治亟待完善。在数字技术应用中,尤其是数据使用中,必须关注数据采集、数据使用、数据取舍中的伦理和边界问题,需要从道德、法律、技术管理等多个层面,防止数据造假、非法数据交易、违规使用、泄露隐私等问题发生,引导数据合法安全地使用。
第五,缺少稳定的学科人才队伍。受学科划分的掣肘,文化科技跨学科人才稀缺。一方面,技术人员缺乏深厚的人文艺术素养,在文化场景应用中缺少艺术敏感力;文化艺术从业人员缺少科学思维和技术应用训练,文化科技融合应用存在人才瓶颈。另一方面,面向文化行业发展的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机构缺乏,系统性文化科技学科教育不足。
三、对策: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
在新的历史时期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目标,探索文化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发展路径,发展文化领域新质生产力,要以科技创新激发文化艺术创造力,关注科技前沿发展,关注文化发展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系统性部署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融入新发展格局。
首先,要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要实现这一目标,一是要加强文化数字化技术和装备研发,依托文化科技创新中心,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创新载体,开展适应于文化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提升文化科技的自主研发能力,推动文化数字化装备的生产应用。二是要加强公共文化机构的数字化、智慧转型升级。对接“十四五”规划中的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发展目标,建设智慧文化设施和智慧场馆,打造智慧文化空间,实现文化生活的便捷性和均等化,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愿望。三是建设文化数字化基础网络,形成国家文化专网,形成连接省域中心和区域中心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布局集群式智能计算中心,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
第二,构建文化数字化发展基础制度体系。要完善文化数字产业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包括数据安全、数字文化产品产权保护、数字产品交易监管等。尤其是关于数字文化相关的标准建设,以解决数字化采集、存储、入库、数据安全等新的数字场景的应用需求。针对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产权研究相关保护制度。结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数字文化发展要求,加强文化数据基础制度研究,研究文化资源数据分享动力机制,探索公共文化数据管理运营和文化资源数据开发应用相关制度建设。
第三,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要在场景应用中进入社会经济循环,从而不断完善和发展。以数字科技为代表的新技术需要结合文化应用场景,通过产业化改进和升级技术,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充分运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视频、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产业形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运用数字技术促进传统文化活起来。探索演出演播并举、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行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和美术作品的数字化开发,探索优秀文艺作品的数字化服务。培育文化新业态,沉浸式演出相关的行业发展,鼓励支持数字文化企业发展,配套适应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的基础制度。
第四,强化文化强国人才支撑,加强文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人才是推动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基础,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德艺双馨的高素质文化科技人才队伍,是文化传承发展之大计,要建设种类齐全、梯队衔接、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的文化科技人才队伍。一要培养造就一批既能进行学术研究、技术研发,同时又能解决行业应用问题的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队伍。二要加强文化科技学科建设,密切科研院所与文化行业合作,将学术研究与创新实践结合起来。三要完善人才体制机制建设,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制度,给青年科技人才更大的舞台和更多的机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历史最好的继承,就是创造新的历史;对人类文明最大的礼敬,就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今天,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军事相互交融程度正在不断加深,文化自觉的程度、文化建设的水平,深刻影响着社会发展的进程,也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用科技创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激发现代文化创造的活力,按照“创造性转化、创新型发展”的要求,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
作者简介:祁艳,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基础研究部副主任、副研究员。
参考文献
[1]吴朝晖.人工智能助力现代治理[N].人民日报,2020-07-21(9).
(编辑:邱 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