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浙江省公安厅最年轻的科级领导干部,也曾真枪实弹地参与过大规模围捕武装暴徒行动,却在商人老板“糖衣炮弹”的攻击下“缴械投降”。
n2020年7月,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原警务技术二级总监丁仁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9月,丁仁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7月8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丁仁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n1981年,从浙江省公安学校毕业的丁仁仁成为省公安厅的一名警察,凭着一股不服输的拼劲,很快得到组织和同事的认可。彼时的他可谓意气风发、踌躇满志。
n2000年,丁仁仁任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开始分管户籍、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2002年,工作出色的他被提拔为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主任,兼任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那一年,我刚刚39岁,仕途前景一片大好。”丁仁仁自我剖析道,“我从小就爱慕虚荣要面子,还买过一块假名牌手表,以假乱真,炫耀自己,这样的性格也导致我更容易失守。”
n“其实自己本来的住房条件已经不错了,但就是想着怎么住得比别人好、有气派、上档次。”正是在这段时间,丁仁仁开始把目光投向一些高档房产,对杭州某楼盘的一套住房“一见倾心”。
n但自己的经济实力尚不允许,只能眼睁睁看着期待落空。此时,温州某新技术公司老板刘某前来商谈暂住人口管理系统和新版暂住证的推广应用问题。这个项目体量大,收益高,看着眼前有求于自己的刘某,丁仁仁想要置办房产的心又死灰复燃,借机试探性地向刘某开口,希望他能帮忙解决一下自己的购房首付款。
n不想,刘某不仅把这个要求应了下来,甚至主动提出要帮忙付清全部购房款100万元。那时的100万元对于年收入还不到10万元的丁仁仁来说,无异于一枚“重磅炸弹”,顷刻间便炸毁了他本就不坚固的廉洁防线。
n生活中,丁仁仁追求着极致的高标准,却又不想自己花钱,总希望什么都能有人买单、有人送上。借着各种名头,他收下了不法商人送上的一笔笔“重9016a400c7a480f5acbde61f348a98539a92a7b9ddb54addbc09ed8d71db6b98金”。
n2001年至2006年,在帮助刘某的公司承接下暂住证印制、暂住人口管理系统建设等业务后,丁仁仁先后8次收受刘某所送的巨额好处费,尤其是2004年收受的两笔好处费,每笔达50万元。
n2005年至2014年,丁仁仁为陈某企业承接户口簿外壳印制业务、审批网吧信息网络安全许可证等相关事项提供帮助,陈某不仅一次性送给他40万元,后又假借网吧分红等名义给他送了95万元。
n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丁仁仁亦官亦商。他多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真真切切当起了“官场上的生意人”。
n在大连某房地产项目投资100万元,投资入股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元,投资入股陈某的印业公司140万元……明里当官,暗里当老板,据统计,他从这些“副业”中获利180余万元。
n为了规避被组织发现的风险,这些股份都在丁仁仁的精心安排下,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持,或由其岳母代持,自己则在幕后暗中操纵、坐享渔翁之利。
n留置期间,丁仁仁痛心疾首,深刻反思,用“糊涂人”“江湖人”“两面人”为自己画像。
n丁仁仁毕业于公安学校,又从事过刑侦、治安等公安核心业务,本应执法懂法,但随着职务职级的提升,对纪法知识的学习却越来越少,执法考试马马虎虎应付,省管干部培训学习找人代替,对党规党纪的学习流于形式,是名副其实的“糊涂人”。
n多年来,丁仁仁整日与不法商人称兄道弟,每每还以“江湖大哥”自居。2013年6月,老板刘某的表弟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温州市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受刘某请托,丁仁仁为其疏通关系,想方设法帮助刘某表弟办理取保候审。
n表面上,丁仁仁积极扮演着总队长或政委的政治角色,义正词严要求别人做到廉洁自律。但背地里,对手中的权力照样任性,钱财照样收取,将“两面人”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n在审查调查期间,丁仁仁多次回忆起以前家人千里迢迢从老家赶来看望的场景,“我请他们在一个比较高档的饭店吃饭,饭后见我掏出银行卡结账,父母马上问了一句,是否用公款报销?直到我说不是他们才放下心来”。
n然而,丁仁仁忘记了父母的良苦用心、谆谆教诲,忘记了入党时的铮铮誓言,从警时的铿锵承诺,从一名有志青年沦为腐败典型,一步错、步步错,最终踏上了人生歧途。
n(摘自《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