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是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和关键力量,而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也对投融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投融资结构、路径及推进方式还不能很好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必须加速方向转变、路径转化和模式转换,实现先进与优质资本的顺畅流动与高效集聚,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对投融资提出新的要求
(一)投融资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资本引擎
投融资是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力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生产力,即生产能力及其要素的发展。”资本同劳动、土地、技术一样,是社会生产不可或缺的物质要素。马克思还指出:“一切社会生产能力都是资本的生产力。”资本具有主动性与黏合性,具备将其他生产要素串联与集合起来的能力,具有掌控、驾驭和配置其他生产要素的力量,是现代生产的前提和基础。投融资是通过自有或外源资金,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以获得预期投资回报的过程,是形成增量资本这个扩大生产要素的最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力量。
投融资是生产要素质量跃升的可靠基础。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的全面跃升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基础。以往的生产过程中也需要投资,但投资结构没有那么复杂,而在以先进技术为基础的现代化生产过程中,投资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先进技术的研发及成果应用离不开投资,拥有现代技术的劳动力、高端技术人才的培养需要投资,工业互联网、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等现代劳动工具的运用也需要投资,针对劳动对象的投资,例如深海能源资源开发、空天地海立体化网络建设规模也十分巨大。总之,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生产要素质量提升对投资的依赖显著增强了。
投融资是实现资本循环的重要条件。马克思的RMDEsKpGd59oNX7elKejVA==资本循环理论认为,产业资本从一定的职能形式出发,顺次经过购买、生产、销售三个阶段,分别采取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种职能形式,实现价值的增殖。资本的循环畅通是生产力不断发展的重要表现,而资本的循环畅通需要充足和有效的投融资保障。对于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也是如此,如果没有投融资的有力保障与循环接续,导致资本良性循环和自由流动出现堵点断点,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步伐就会迟滞,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就会受到阻碍。
有效益的投资是新质生产力的动力源泉。有效益的投资就是有效率、有质量、有合理回报的投资。在需求侧,有效益的投资能够带来有效需求的扩张,并通过乘数效应和催化作用带动经济增长和消费升级;在供给侧,有效益的投资能够创造优质供给,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增长动能;在资金侧,有效益的投资能够实现储蓄向投资顺畅转化,产生较好财务回报、稳定的现金流和综合效益,有利于实现债务与增长的良性循环。有效益的投资与新质生产力的目标高度吻合,能够在供求两端共同发力,促进发展方式和路径转变,提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对投资提出更高要求
在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大背景下,投融资被注入了更加丰富的内涵,成为能够带来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的新型资本积累与形成过程。一是改变传统的投资增长方式和路径,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催生新质生产力投资动能;二是通过投资带动其他优质生产要素向高效能产业、企业和区域加速流动、汇聚,实现顺畅自由流动、良性循环互动,释放新质生产力投资空间;三是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打通制约投融资有效性的制度性痛点堵点,培育壮大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投资主体及生态体系;四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找准着力点,创新投融资模式,促进资本与技术有机结合,扩大有效益的投资;五是优化融资结构,加快实现融资方式的转变,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便利、实用和多元化渠道。
二、当前投融资不能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传统投融资结构及其方式尚难以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长期大规模的资本投入导致回报率下滑和边际产出降低,亟需推动投资从传统要素的驱动者向创新要素的配置者转变;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空间结构仍有较多优化空间,必须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从供需两端加快调整步伐,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民间投资功能和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亟需形成支持民间投资的顶层设计和社会氛围,增强政府投资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促进各类投资主体动力活力竞相迸发;资本循环仍然存在不少堵点和卡点,消费与投资存在相互脱节等问题,应积极畅通资本循环流动,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无论是社会投资平台还是政府投资基金均对“投早投小投科技”缺乏足够动力,必须优化政府与市场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完善金融市场机制和融资政策工具;低效和无效投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资金的浪费,要避免投资的贪大求全和急功近利,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探索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投融资新路径
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投资,是在发展空间上适应新需求新机遇,在发展引擎上具有新势能新动能的高质量投资。未来一段时期内,投资的新路径是要遵循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增长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中的主要堵点,在保持投资规模合理增长的同时,提升投资的质量与效益。
(一)锚定三大方向,拓展投资新空间
一是加大基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在创新的全链条上补短板、锻长板。当前,我国在创新链的前端和后端仍较为薄弱,基础创新、原始创新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较低,亟需补齐。一方面,要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化布局,提高基础研发能力,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的突破提供基础。另一方面,要加大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建设投资,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二是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能够引领未来发展、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未来产业是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方向,代表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是形成新型生产关系的重要载体。要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投资,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一批投资新增长引擎,开辟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6G等前沿领域投资赛道。
三是加大产业转型升级和设备更新改造投资。我国制造业产业基础较强,工业门类齐全,但长期以来处于产业链价值链的中低端,产品附加值不高,部分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的自主可控能力不足,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经过多年来的固定资产投资,制造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存量设备,随着技术迭代升级的加快,设备更新改造投资需求较大。要进一步拓宽大规模设备更新融资渠道,加大工业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投资,推动产业融合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畅通三大循环,培育投资新引擎
一是畅通“消费—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最终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投资,必然是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满足和引领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的投资。从引致投资的角度看,要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着力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对投资的支撑作用。从自发投资的角度看,要把握消费升级的方向,提高投资的前瞻性,通过超前投资引领和拉动消费,充分挖掘全社会消费潜力,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二是畅通“储蓄—投资”有效转化的良性循环。2019年以来,我国国民储蓄率不降反升,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却未能明显提速,储蓄—投资缺口不断扩大。主要原因在于,推动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市场环境有待提升,大量货币和信贷资金难以有效流向实体经济,也导致货币政策的效果未能有效发挥。要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金融功能,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大文章,畅通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国民经济循环。
三是畅通“存量—增量”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盘活低效闲置的存量资产,既有利于挖掘过往投资的价值,回收资金又可用于新增投资建设,形成“存量盘活—增量扩大”的良性循环。有研究表明,盘活存量资产的效益比扩大增量投资的效益平均高两倍以上。探索结合城市更新等方式,有效用好闲置的土地、老旧厂房、商业载体等资源。综合利用REITs、PPP、兼并重组等方式,深入挖掘存量资源价值,吸引更多产业项目落地,形成新增产业投资。通过对基础设施、制造业领域存量设备的大规模更新改造,拉动增量投资增长。
四、塑造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投融资新模式
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投融资模式,是能够激发投资主体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投资主体行为向有利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转变的投融资模式,是通过竞争机制、价格机制、补偿机制和财税政策,促进资本、劳动、土地、数据等生产要素从低效投资主体流向高效投资主体的投融资模式,是适应新型生产关系、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社会投资质量效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投融资模式。
(一)构建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投资机制
一是激发有内生增长活力动力的民间投资。加强投资引导,进一步在重点领域细化深化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提升投资保障,从融资支持、要素保障、信息支撑、工具创新等多个方面健全对民间投资的保障机制,切实推动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加强投资服务,统筹优化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投资服务,在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中纳入鼓励民间投资工作机制,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的管理流程,畅通民间投资问题的反馈和解决渠道,营造民间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是健全适应新型生产关系的政府投资机制。强化政府投资科学决策和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切实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率。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未来政府投资资金安排挂钩。优化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在正外部性强、失败风险较高、社会资本进入意愿较低的早期创新、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领域加强政府资金投入,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二)完善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融资模式
一是鼓励“有耐心”的长期资金支持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市场是企业创新的重要资金来源。要加强长期资金、耐心资本对创业投资市场的支持力度,对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创业投资基金的,在监管考核、资本占用等制度上给予差异化安排,研究通过风险补偿、税收优惠等方式,切实提高社保基金、养老金、捐赠基金、家族财富基金等长期资金投向创投市场的比重和规模。
二是完善支持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的信贷融资机制。探索适应创新型企业“弱担保、弱抵押”需求的融资担保手段,研究推广科技履约贷、知识产权质押贷、合同能源贷、股权质押贷、应收账款贷等灵活多样的创新型信贷产品。创新投贷联动模式,通过“投联贷”“投资期权”等模式加强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支持。
三是健全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创新创业的机制设计。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履职尽责机制,突破财政资金管理固有的保值增值限制,对于经合规程序认定为履职尽责的失败项目,出台具体细则及时予以核销,对相关责任人落实尽职免责,鼓励管理机构投向具有一定失败风险的创新项目。建立资金滚动循环进入政府引导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明确政府引导基金退出项目回收资金优先用于基金的滚存使用(如设立二期基金)。同时,延长政府引导基金存续期以适配创新型企业较长的成长周期,探索推广永续基金、长青基金等模式。
(三)营造要素资源自由流动、有效配置的投融资环境
一是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强维护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创新优化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破除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完善法制化保障,加强制度环境的透明稳定和可预期。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合理削减外企的投资限制,扩大制度性开放。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投资服务规范化和便利化。
二是着力提升投融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投融资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城镇规划有效衔接,促进项目收益平衡模式从一次性收益平衡转向持续的运营收益平衡,从单纯开发建设模式向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转变。优化政府投资的资金安排,明确政府投资的优先顺序,满足最紧迫公共投资需求。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从项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方面综合施策,控制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应晓妮,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所副研究员。刘立峰,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