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评价专家库的建设与优化路径

2024-11-06 00:00:00高文洋龚丽宏杨捷张旭堃
学会 2024年8期

摘要: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是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工作的“生命线”,建设高质量的评价专家库是做好这一工作的前提,因此需严格遵循标准,确保其在科技人才评价过程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该文对标中央要求,结合近年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价专家库的建设实践,按照“建用结合”的思路,从制度设计、专家标准、组织方式、使用机制、数据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旨在为全国学会、地方科协专家库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专家库建设;人才评价;服务科技工作者

一、引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1]。作为人才评价工作的实施主体之一,同行评议专家的作用尤为重要。地方科协、全国学会等科协组织承担着组织实施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社会力量设奖等重要职责,构建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具备评审学术和专业化能力、维度丰富的评价专家库,可为促进和丰富人才评价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中国科协建有科技人才评价专家库,专家的行业领域、职称、年龄、单位、地域、性别等结构合理,专业方向实现了国标学科全覆盖,可确保多维度专家随机抽取的准确性,实施了一套有效的保密机制,保障了评价过程的公正性和安全性。上述做法有效激励和调动了专家的“同行评议”积极性,在国家工程师奖评选、中国科协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等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二、科协组织建设评价专家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科协组织建设评价专家库,是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积极探索,是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职责所系,是提升评审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必然要求,必须花大力气抓好。

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2]。作为评价奖励的基础性工作,专家库建设应坚持“四个面向”,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发现具有代表性的人才。同时,在专家库建设过程中,应注重体系设计,强化对专家的科研诚信要求、严格入库审核标准,将“谁来评”[3]的重要作用发挥好。从这一意义上说,科协组织建设评价专家库,是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积极探索。

科协组织建设评价专家库是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职责所系。这是因为,科协组织是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是其重要任务之一。聚焦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目标,科协组织必须以服务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作为靶心任务,提升感知度和发现能力,动态跟踪掌握顶尖人才和战略科技力量的分布,将更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等纳入专家库,不断提升科协组织联系服务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规模和质量。

科协组织建设评价专家库,根据规则组织和实施评审,其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的提升是必然的、显而易见的。构建结构合理、人数充足、学科完整、匹配科学的高质量评价专家库,建设信誉、责任、水平兼具的“伯乐队伍”,是表彰奖励、人才举荐工作的重要保证,更是提升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破除“四唯”倾向的必然要求。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科学研究向极宏观拓展、向极微观深入、向极端条件迈进、向极综合交叉发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前沿技术集中涌现,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兴未艾,对专家学科的覆盖面、领域分类的精准化、专业视野的广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评价专家库建设的制度体系及重要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人才评价的法规和文件,对专家库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初步形成了专家库建设的制度体系,为发挥作为推进改革发展重要智力资源的专家的作用提供指导,是专家库建设的重要依据。

(一)有关法律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要健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专家评审制度和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保密、问责制度[4]。《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国家科技专家库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专家信息资源建设、专家库管理与维护、专家选取及使用、专家服6d536814ba6024d9dc85431b914ddb3c务、监督评估与罚则等内容[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等,对全面规范科技评价专家库建设和管理起到了示范作用[6-7]。《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提出,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等评审专家组,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基地等绩效评估专家组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8]。

(二)有关指导性意见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评价专家数据库建设和资源共享,建立随机、回避、轮换的专家遴选机制,优化专家来源和结构,强化业内代表性。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实施退出和问责机制[9]。《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对完善评审专家选取使用、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提出了较为详细的意见[10]。《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从专家遴选到考核监督的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分领域、分类别完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度规范,明确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的职责定位、权利义务和相应责任等要求[11]。

四、评价专家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关于专家库的规模。目前,专家库内专家来源、结构相对单一,动态更新机制不健全,部分专家库尚未形成“源头活水”。部分基础学科、新兴和交叉学科仍存在“短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科的精准匹配。专家地域分布不均衡,头部聚集效应明显,容易出现“扎堆”现象,亟需扩大“阅卷人”队伍。

二是关于专家库的结构比例。作为科技创新主体,企业专家占比较低。女性专家、青年专家、工程科技领域专家比例仍需进一步提高。东部专家仍是主体,中部、港澳地区专家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关于专家评价行为与分析应用能力等。对专家行为的评价等方面缺乏有效的跟踪评价机制,专家标签体系建设尚处初期,专家画像的科学性、合理性,学科“下标”的完整性等仍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专家的“画像”能力仍显不足。在“伯乐队伍”发现机制上有一定的探索和应用,但专家评价行为数据的深度挖掘有待“破题”。

四是关于部分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程度的提升。受历史原因、信息来源多样化、专家误填信息等因素影响,仍有部分数据存在标准不统一、组织机构名称和属性不规范、关联数据未融合等问题。

(二)对策建议

一是坚持制度机制先行。遵循“严格标准、分类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可靠、动态更新、开放共享”等原则,建立专家库管理和使用制度,明确专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荣誉、遴选入库和考核标准、随机抽取和匹配原则、评审回避与轮换机制、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诚信记录和退出问责机制、动态调整机制、数据管理应用和安全机制等,从制度和机制设计上确保专家库的建设和服务管理规范、标准、可操作。应强化保密机制的建设,对专家抽取的全过程进行严控,严格实施“抽取和使用岗位分离”等机制。专家名单 “编号化”,由系统平台自动发送短信和邮件邀请,专家线上反馈参加情况,将专家名单的知悉范围控制在最小,减少“跑风漏气”的可能性。

二是明确入库标准和条件。将政治标准、学风道德、科研诚信、遵纪守法等作为首要条件,从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实际履行评审能力(包括年龄、身体健康情况等)等方面进行考量,提出明确的具体的入库条件。其中,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聚焦“用”的目标,结合学科领域特点、区域产业布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实际需要等,提出相应标准和条件。一般可从承担中央(省部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取得重大的或创造性的成果、拥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突出,以及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团体任职(体现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等多个维度提出细化条件。此外,可突出组织“元素”,将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参考条件。也可关注在科协组织任职,或在世界一流期刊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科创中国”等方面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三是拓宽渠道发现专家。可采取组织推荐、专家提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专家征集。从组织类型上,一方面,依托分支机构推荐、理事提名,建立行之有效的征集路径;另一方面,依托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荐专家。关注工程科技领域和企业科技人才,发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民营科技领军企业,新经济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科技领军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的科技专家。从学科布局、年龄结构等方面,对部分前沿和基础科学等领域,将国际同行专家纳入专家库,为评审提供国际化视角。关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小学科、冷门学科的专家,兼顾专家的学科领域覆盖面。重点关注45周岁以下的青年专家、女性专家以及创新团队中的优秀代表,特别是要在机制设计上确保青年专家参与评价工作。此外,省级科协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其他省份建立并推行“共建共享”机制,也可与中国科协正在建设的“国家级科技人才信息库”挂钩,扩大共建共享的范围。

四是健全审核入库和动态更新机制。要建立行之有效的专家入库审核机制,严格按标准审核,不降低“门槛”,确保入库专家质量。强化学术自律和学术共同体学术监督机制。建立科研诚信承诺制,申请入库的专家、推荐单位等须做出诚信承诺。建立“负面清单”和动态更新机制。定期进行科研诚信、网络舆情检索、专家行为分析,将存在问题的专家纳入“负面清单”,实时对不适宜继续承担评审工作的专家进行调整。建立专家定期维护和更新数据机制,坚持专家库的动态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邀请专家进行一次信息维护工作。

五是建立规范、有效的随机抽取和匹配机制。“同行评议”的本源是基于学科和研究方向、行业领域的专家评价机制[12]。根据评审工作实际需要,以学科领域等为基础,以年龄、地域、职称、单位性质等为辅,由系统随机抽取、发出邀请,排除或有效减少了人工干预的可能性。与产业应用结合紧密的项目,注重选取活跃在生产一线的专家参与评审。同时,建立严格的回避机制。回避范围应为近亲属、有密切关系的师生和合作伙伴、提名专家,以及其他存在利益冲突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专家等。评审过程中,存在研究生师生关系和同门关系的评审专家和候选人经常占有一定比例,因此也需要回避。此外,还将“在同一法人单位工作,过去五年内在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有合作关系”等作为回避条件。

六是夯实数据基础。建立多维度的专家标签体系:以学科分类为主,建立包含专家行为、科研属性、单位性质、人才类型、行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学术团体任职、年龄、地域等的多维度标签体系,为专家抽取和匹配、综合检索查询等具体应用奠定数据基础。从专家评审质量、参与评审积极性、评审公正性、评审结果准确度等方面,建立专家行为分析指标,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收入专家信用记录,作为后续评审专家邀请的参考依据。强化数据安全:开展身份唯一性核验,对专家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实名验证。通过三级等保认证、软件测评和代码审计,有效保障专家库数据安全。

七是将“服务”贯穿建库全过程。以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为切入点,发现、发掘并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在荣誉评颁等激励贡献、创新和平台服务等方面健全机制,将“广泛联系”与“精准服务”有机结合。例如,在评审工作中加强对专家的引导,特别是明确评审工作的“价值导向”;发放评审专家电子聘书,以此作为参与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综合专家行为指标,年终为公正性强、准确率高、活跃度好的专家颁发电子荣誉证书,增强专家的荣誉感和对科协的认同感。定期向专家推送国家科技战略规划相关信息、科技前沿信息、科技计划管理和科技政策信息。积极创造条件,推荐专家参与学术、科普、智库、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创中国”、人才举荐等重要活动,与专家保持密切联系。根据评审工作质量,经本人同意后,推荐至有关单位作为专家,为他们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进一步提升评审专家的影响力。

五、结语

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是科学共同体的重要任务之一。建设高质量评价专家库是科技人才评价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发挥的是科协组织的整体力量,工作的重心是组织建设和人才服务。建设高质量评价专家库,可为科协组织建设及科普、学术、国际化等工作提供高质量的人才数据服务,为提高人才服务成效提供支撑。依托各级学会和地方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园区科协、国家实验室等开展专家征集工作,可助力各级组织发现和举荐人才,建立“人才台账”,进而建立长期服务、跟踪机制,为科协组织服务的延伸提供新路径。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4.

[2]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

[3]高志民.科技成果评价应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N].人民政协报,2022-12-01(0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21.

[5]科技部办公厅.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Z].2017-04-14.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Z].2014-12-02.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d3c231af614b06bdfbc7770b741419976f9c96cdeee5f8d6f85ed83fb8d97f13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Z].2015-07-07.

[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Z/ OL].(2023-08-27)[2024-07-29].https://www. gov.cn/zhengce/202308/content_6900456.htm.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Z].2018-02-26.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Z/OL].(2018-07-03)[2024-07-29].https://www.gov. cn/zhengce/2018-07/03/content_5303251.htm.

[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Z/ OL].(2023-11-07)[2024-07-29].https://www. gov.cn/zhengce/202311/07/content_489135.html.

[12]常唯,袁境泽.国际学术出版中的同行评议进展与展望[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20,31(7):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