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人们对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多,对信息共享效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政府系统中,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与共享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的综合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基于此,该文从服务型政府这一概念出发,介绍了公共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及其诱发的原因,并以互联网技术及社会关系网为基础,提出了几点信息共享运行机制与保障机制,以供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型政府;政府信息共享
doi:10.3969/J.ISSN.1672-7274.2024.10.067
中图分类号:TP 311.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码:1672-7274(2024)10-0-03
Research on the Information Sharing Mechanism of Service oriented Government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eople's demand for information is increasing day by day, and the requirements for information sharing efficiency are also becoming higher. In the government system, efficient utilization and sharing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can further 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level and work efficiency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which has strong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promoting economic and social harmony. Based on this, the article starts from the concept of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studies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phenomenon in public management and its causes, and puts forward several information sharing operating mechanisms and security mechanisms for reference on the basis of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social network.
Keywords: internet plus government service;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haring
0 引言
“互联网+政务服务”这一词汇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出,其主要目的是实现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使各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减少办公中不必要的工作环节与工作流程,保证人民群众享受到政府的优质服务,获得更平等的机会和权益,切实解决市民办事难、办事繁等问题,打造服务型政府[1]。
1 国内外相关研究
从国外学术领域对服务型政府信息共享相关内容的研究情况来看,其主要依据服务型政府在信息资源共享实践活动的表现形式,将政府部门划分为不消除部门边界的联合政府(Joint-up Government)、消除部门边界的中央和地方机构横纵向交叉服务的整体政府(Whole of Government)[2]。从结构进行划分,政府跨部门合作又分为等级制和协商制。总体来说,国外学者多从政府服务改革、法规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信息管理与信息获取,以及应用技术层面上进行研究。其中,欧美学者更多地注重对应用技术领域的研究,重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中存在的安全保障问题。受地域影响,美国的跨部门研究多以访谈的形式,分析州与州、州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共享及信息共享技术的应用[3]。
Dawes是最早对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进行研究的学者,主张利用共享的信息解决公共问题。他对美国纽约州53个政府部分中254名政府管理人员进行了信息共享障碍、风险以及收益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构建了跨部门政府信息共享的态度、政策,以及实践作用机制的理论模型,并从政治因素中提取了政府信息资源的理论模型。J. Ramon Gil-Garcia通过对美国8个州地方政府的公共卫生和司法案例进行研究,强调了政府在跨边界信息共享中公职人员明确角色与职责的重要性。同时,他对政府协作与协调各项工作事宜过程中的技能、参与组织和工作目标多样性进行了深入分析,旨在明确跨边界信息共享在服务型政府角色与工作职责上的影响因素。Akbulut基于信息技术实力、外部环境影响、信息共享的成本、风险和复杂性,分析了影响州政府与地方政府间信息共享的因素。
秦浩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原则,搭建了信息与认识管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将其分为基础实施层(硬件设备)、信息资源层(基础信息、主题信息、元数据等)、交换共享层(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以及应用层(统计分析、领导决策和监督检查等)。阎占辉指出,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与管理工作中,主要采用的信息资源共享方法为前置机数据交换、导入/导出文件传递、应用程序接口访问等。胡平等人对地方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进行了深入分析与研究,重点探索了影响因素、影响因素间的关系、影响因素的内部结构,最终得知,我国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应当从资源、动力、特性三个方面入手[4]。
2 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首先,它以全体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其次,服务型政府受权于人民,若政府部门的行为超出契约规定的范围,必将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此情况下,社会和广大公民有义务、有权利收回委托给政府的所有权力。因此,服务型政府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行政,确保依法推进工作,并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最后,服务型政府应保障广大公民的选举权,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到民主政府的各项工作中,以最大程度地体现人民意志。在此基础上,服务型政府还需承担责任,在日常服务工作中及时回应社会和民众的疑惑和基本需求。此外,服务型政府不仅要关注市场,还需关注法律、社区价值观、政治规范和公共利益等方面,严于律己、律他,以实现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宗旨。
3 政府信息共享现状
2016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阐述了我国政府部门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如何推动政务信息共享。该规定的内容涵盖政务信息资源总则、目录、分类与共享要求、提供与使用、监督和保障等多个方面。首先,该规定明确提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谁主管,谁提供,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共享的范围和各级主体责任;各部门需严格遵守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联通职责;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题领域,多部门需协同构建主题信息资源,并由牵头部门负责编制和维护。其次,该规定提出,针对新成立的部门,需构建政务信息、业务信息共享系统,明确各级共享平台的信息贡献量,逐步将现有跨部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迁移至共享平台。最后,该规定强调,要强化信息资源深度融合,消除部门间、层级间的信息壁垒,共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5]。此规定的实施,打破了“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提高了政务公开透明度,使公民能更快捷地了解国家及政府相关政策,有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信息共享能力和效率,从而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政务工作向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发展。
4 我国政府信息共享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4.1 存在的问题
(1)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我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而经济水平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信息化进程的推进,因此,区域间对信息化的接受程度差距较大。同时,政务平台的搭建需要各级政府提供相应的资金、人才与技术的支持,这也会制约政府信息的共享效率。例如,现阶段,由于建设资金不充足,部分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体系及共享平台建设进程缓慢,不仅无法引进最新的信息技术、软件系统等,甚至无法更换当前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严重制约着服务型政府信息共享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级部门信息传达延时。在各种信息责任主体发布指令的过程中,随着指令的层层推进,可能会遇到涉及范围广泛、执行周期较长等问题,从而使得制度实施的效率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具体来说,在政府决策系统中,上下级部门间的信息传递主要依赖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然而,在信息决策方面,上级与下级部门之间存在信息掌握数量与完整性不对称现象。多数与决策相关的信息无法真正传达到政府上级决策部门,而是被掌握在下级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手中,在经过层层表达剥离后,最终传递至政府决策部门的信息并不完整。
(3)政府平台不够完善。数据作为信息的基本单元,构成了信息共享的基石。然而,若信息未能得到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其共享之难便得以凸显。在我国,诸多地方政府已着手构建自身的门户网站,然而政府信息共享的一致性平台尚未形成,部分文件的更新日期甚至停留在数年前,更新之不及时由此可见一斑。此外,数据信息的处理缺乏统一的评判准则体系与数据开放平台,使得政务信息的收集不全、更新不及时、利用率低等问题日益严重,从而大大提升了政务信息共享的难度。
4.2 建议
(1)选取省会地区进行试点。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化需要一个过程,对此,中央政府可以选取省会地区进行先行试点,再由下属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层层推进。
(2)构建信息共享协同机制与平台。首先,政府部门应制定程序接口共享模式的标准规范,减少数据重复采集和系统重复开发。同时,构筑政务信息和市民基础信息的交互流通平台,相互开放端口,共享信息资源,优化信息基础设施,加强软件和硬件设备的研发与运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实时查询到所需信息。其次,在网络环境下,服务型政府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应以满足社会公众实际需求为目标。为此,各级政府部门应以服务公众为核心任务,持续创新服务方法和方式,推动政府工作从“注重建设”向“注重服务”转变,并充分利用各类现代化网络技术,更精确、更便捷地将政务信息传递给社会公众,减轻他们在获取信息时所花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例如,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服务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服务型政府的服务潜力。最后,政府部门可遵循“应上则上、分类整合”的原则,对各级各类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网上资源进行整合,重点推进医保社保、公积金、交通违章信息查询服务、公务员考试报名与成绩查询服务、水电气暖缴费查询服务等,使广大人民群众不再为琐事奔波。
(3)明确跨部门的工作关系,明晰各层级的责任。要想促进政府信息共享,就要避免由于角色模糊而导致责任推脱的现象。第一,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管理机制。政府部门应根据业务特点,推进各类政务信息横向整合与纵向联动管理及利用,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层次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同时,政府部门应按照政务信息的性质、归属类型、使用权益、储存管理特点、发布与共享实效、安全机密等级等,加强统一化管理,并制定以信息需求为导向的信息资源规划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好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目录,提高各类政务信息的完整性与权威性。第二,政府部门应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共享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合理划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通过反馈、指导、激励、约束等机制,最大限度提高政务信息共享效果。
(4)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育工作。信息共享不仅需要新技术的研发,还需要后期的安全维护与管理,同时,需要对信息安全的风险进行测评与决策,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综合性的新型信息化素养。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人才建设的资金投入,重视对多种技术开发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具体来说,政府部门可以从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两个层面着手。第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完善人才福利待遇体系、加强与专业院校合作定向培养人才、持续拓展外省人才引进机制等,助力服务型政府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工作,确保信息共享成效。第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此,政府部门可通过问卷调查、私下约谈、工作考核等方式,了解在职职工的工作不足之处,然后开展有针对性培训活动。其中,培训形式可以为定期教学教学活动、专家讲座与实践指导活动、外出学习与实训活动等;培训内容应当包含基础管理知识、专业业务知识、基本工作技能及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素养教育、信息化技能培训等,从而为服务型政府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助力。
(5)建立高效的监管考核机制。政府部门不应只重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所带来的经济收益,而应更多关注其存在的风险以及落实情况,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首先,政府部门需对网上政务服务运行工作实行全天候的监督管理,加强政务审批与数据信息监督工作的融合度,逐步推动政务监督工作朝着智能化、信息化、现代化方向转型升级。其次,政府部门可以现行的行政审批电子监督系统、最新研发的全省云监管平台为基础,统一规范好全省网上效能监管平台。最后,政府部门应当专门成立信息管理监督部门,引进专家、学者或者由政府部门内部人员担任信息管理监管成员,定期对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情况、运作流程进行监督管理。此外,政府部门应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各部门年度绩效评价体系中,并设定相应的物质奖励、行政奖励等,从而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既为政府带来了挑战,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对此,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应紧跟时代的发展潮流,走在科技进步的发展前沿,带领市民提升信息意识,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市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促进政府部门在新时代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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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冷冰洁.双区块链技术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与服务中的应用[J].兰台世界,2022(10):54-58.
[3] 徐立敏,杨英法,赵永刚.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平台的构建探索[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21,5(11):101-104.
[4] 程琪麟.政府服务信息共享下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以眉山市为例[J].管理观察,2019(23):51-52.
[5] 李思艺.服务型政府理念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影响因素研究——基于信息生态理论的分析[J].档案与建设,2019(4):18-22.